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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包拯前脚刚到定远县做了知府,秦笙后脚便跟了过来。包拯给她的信中说自己要外出几天查案,但是已为她安排了住处,抵达后随即在县衙后院安心住下便可。

      秦笙出示了包拯的书信,便被一个衙差领进了后院,院里整齐排着几间房舍,倒也是窗明几净。

      她将随身包袱放下便出了门,大咧咧地找了个院里的台阶坐下,一边随意看着眼前的青竹芭蕉,一边盘算着包拯不在的这几天她自己一个人怎么打发。

      定远县这么一个弹丸之地,总比不得开封繁华热闹,再说自己人生地不熟的,旧相识只有一个在他赴京赶考路上相识的包拯,偏偏人又不在县内,凄惨呦。

      正出神想着,秦笙却感觉身后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惊得她呀了一声,几乎是登时跳了起来。

      身后人一袭青衫,长身玉立,润朗清绝,通身只一只竹青发髻冠,再无其他,却是挡不住的润朗清绝,极富书卷气。恐怕用那“郎艳独绝,世无其二”来形容,也绝不为过。

      只一眼,秦笙就登时被摄了心魂,连呼吸都忘了。

      公孙策。才气纵横,温良端方的公孙策。

      常人见到这般谪仙似的人物,变得像她一样呆若木鸡是再自然不过的了。毕竟公孙策的通身气质太过卓绝,只一眼就夺人心魄,这种夺取并不具侵略性,却如竹林般清隽入脾,直沁入人心。

      可再一眼,秦笙便对上了他剑眉下的那两只眸子。虽是一双极好看的桃花眼,却半点没有焦距,空茫眼神有些惊讶,落在她身后的地上。

      “姑娘没事吧?”公孙策语带歉意,指了指手中执的竹杖,“目眇之人多有得罪,还望姑娘见谅。”

      秦笙这才反应过来,忙摆了摆手,“无妨无妨,公孙公子并未碰到实处,不必挂心。”
      是啊,他盲了,身患奇疾啊。

      “姑娘认识在下?”公孙策听到她没事放了心,双手扶了竹杖寻了个放松的姿势,展颜一笑,面色疑惑,“姑娘的声音……在下并不熟悉。”

      “啊,我是秦笙,包黑炭的朋友,他向我提起过公孙公子,但你我二人并未见过,公子自然就不认得我了。”
      说完秦笙才后悔自己用了“见”这个字,人家都说了她的“声音”并不耳熟了,她干嘛又去提见面?

      不过公孙策似乎并未在意,略微思索了一下又笑了,“是了,希仁曾提及他在赴京途中结识了一位有趣的姑娘,并常以书信来往,是姑娘吧?。”

      秦笙点点头,才问,“希仁?”

      “包拯表字希仁,抱歉,我习惯这样称呼包拯,未曾考虑到姑娘不知。”公孙策依旧是面色温和,声音和缓,甚至还为她弯了弯腰,“姑娘还未回答在下,姑娘是否就是希仁那有趣的朋友。”

      秦笙这才猛地想起公孙策并看不见她点头,赶紧大声道:“是是是,我就是那有趣的姑娘。”险些咬了舌头。

      “那便是了。希仁说得不错,姑娘确实豪爽大方。”

      公孙策说这话时诚心诚意地,偏偏把秦笙的脸都说红了。不过也幸亏他看不见。

      自从她从二十一世纪莫名其妙地来到北宋已经五六年了,从刚开始的震惊到适应,她已经处处有了些古代女子的样子,但是遇到紧张还意外时,还是免不了回到那个现代的咋呼样子。

      初识包拯是在一个破客栈,她刚穿越没多久,每天过得磕磕巴巴,艰难得很,认识了一个热心教她认字,替她科普的穷书生,却没想到名字叫包拯。

      青天大老爷包拯哎,纵然秦笙对历史没多少了解也知道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可是,眼前这个热心自来熟又冒着点儿因为太过善良而冒着点儿傻气的黑小子是?
      反正秦笙是不相信书里或者影视剧里的鬼话了,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嘛。

      但是她确实没想到,公孙策的确如此温润卓绝。电视剧诚不欺我啊,她心里只剩下了这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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