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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他什么都不 ...

  •   第十章
      孙启棠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显示屏,生怕漏看了邮件中的一个字。
      ——“我以前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因为人生大事是不需要我们自己来考虑的吧。所以,严格来说,我没有遇上过让我真正动心的男孩子。”
      孙启棠看到这里,脸上露出几分不愉快的神色,他抿了抿嘴角,继续往下看:
      “我仔细地想了想,也分析了一些我见过的,国内的,国外的优秀男孩的样子。总结了以下几点,当然我说的是性格啊,外貌自然是越帅越好的:
      “一、我喜欢正直的男孩子。以前在法国读中学的时候有一个学长,法国人,永远是热情洋溢的。他爱好和平,喜欢打抱不平,他是那种看到乞丐一定会施舍,看到小偷一定会高声大呼的人。我羡慕他的活力,喜欢他的正义,后来我听说他进了AFP(法国新闻社),做了一个社会频道的记者。我想,这真是为他打造的工作。可是,没过多久,他就申请去了巴基斯坦做战地记者……这在别人眼中可能是相当的傻的行为,我却被他打动。我觉得,这个社会,拥有一身浩然正气的人真的是太少了。小时候背古诗词,总是特别喜欢名臣名将那些正气浩然的那几句诗。所以他让我知道,我喜欢正直,正气的男孩子。”
      孙启棠微不可见地撇了撇嘴,继续看下去。
      “二、我喜欢大方豁达的男孩子。我不喜欢浮夸多话的男孩子,商科里这些男孩子比比皆是,当然这个性格也很可能会成为他们以后成功的一个因素,但是我自己不喜欢男孩子很多话。但是,相对的,如果一个男孩子少言寡语,阴郁沉默的话,我也是不喜欢的,我不想总在揣摩他心里在想什么,我不想总在猜测他的喜好,这样很累,我不喜欢。我喜欢大方,豁达的男孩子。遇到困难能看开,遇到挫折能站起来,遇到不公不平的事能坦然一笑……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我会觉得温暖,愉快。”
      “三、我喜欢温柔体贴的人。这个不用多说啦,女孩子自然都喜欢将来的另一半可以关心爱护自己,让自己感到幸福的人。比如下雨了可以有一把伞;比如累了可以有一个依靠的肩膀;比如有烦心事的时候,可以有一双倾听的耳朵;再比如失意落寞的时候,有一双把我拖出困境的手……”
      “啊,老爸,居然不知觉说了这么多,我要做作业啦!总之,我喜欢的人,我希望他对我可以无话不谈,不会有很多的难言之隐,他的所作所为都可以拿到阳光下晒,他是坦坦荡荡的人,他可以爱护,包容我。我理想中的爱情模样是,我们之间可以心心相印,做到不猜忌,不怀疑。不会因为别人的调拨而心生罅隙,不会因流言蜚语而彼此中伤。我不要求他事事以我为先,但是,如果我是他和其他人事物相比被放弃的一个,我也希望是因为不得不放弃,而不是最先被放弃……”
      看到这里,孙启棠的脸上仿佛被人狠狠地打了一个巴掌,他伸出手狼狈地想关显示器屏幕,但因为手不稳,关了两次没关掉,最后他干脆直接把电源切断。很好,终于是一片黑暗了。
      可是他骗不了自己,那些字就好想刻在了他的心上——我希望因为不得不放弃,二不是最先被放弃……对!他根本就不是不得不放弃,他是把她最先放弃了!
      他不正直,不大方,不豁达,不温柔,更不体贴。
      他做不来以别人为先,他事事以自己的利益为前;他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他陷在自己的阴暗往事里十数年不得拔出;他的温柔礼貌全是假的,装的,那只是需要,需要这样的面貌,所以他装成无比温柔的绅士模样,赢得每个太太小姐的欢心;他更不体贴,他不记得她的生日,不记得她的许多重要日子,甚至在她最后那段最困难的日子里,都没有伸出手拉她一下!
      他什么都不符合她喜欢的类型,他知道,但是,他更知道,她喜欢他,或者说,她爱他!虽然她从来没有对他说过,但是他就是知道。
      可是,他害死了她。没有疑问的。
      当她的尸体被海警打捞上来的时候,他没敢去现场看她的遗体。他的助手拿来了现场拍下的照片,遗体摔得支离破碎。海水浸泡后,又开始发肿膨胀,甚至有鱼虾啃过的痕迹……只看了一眼,就让他心痛如绞,当场厥过去。
      醒过来后,他在病床上一遍遍地忏悔反省,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说了几千几万句对不起。也唤不回那人的性命。
      他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他从来都没想过要把那个温婉的女子逼死,他想什么呢?对了,报仇。他要真正执掌盛世的大权,他需要这一场胜利,让孙氏的当家人,他的爷爷孙时锦把孙氏的大权交到他手里,然后呢,他就可以报仇了,报复他的好叔叔们,报仇后呢?不知道,现如今,他真的不知道了……
      那次在容城见到这么一个和她像的人,他真的以为她回来了,以为她没死。虽然他的理智拼命地告诉他,不可能,不可能,这个女人不肯能会是她。人有相似,不奇怪的。可是,他克制不住自己,回到香江后,从来不信鬼神的他去了寺庙,见了主持,隐隐约约地表达了这个意思。那主持从善如流,对他说了许多往生,借尸还魂的故事,说的有声有色,有名有姓。他不相信的,真的。他的心底分明在冷笑,这个年代,连佛前的人都睁着眼睛打诳语了,可是,他还是从善如流地捐了一大笔香油钱。你好我好大家好,你开心我开心大家开心。
      他想方设法把那个人带到自己的眼前,他数次飞抵容城,躲在暗处看她上班下班,看她生活,看她工作。
      像吗?不像。
      不像吗?又像的。
      他吩咐人把她最近的相片给认识她的人看,结果那些人都要愣一下,才反应过来,都说,不太像原来的林白了。感觉上不太像,样貌倒是还有几分像的,就是整个人的精神气不像了。对,精神气,他就是觉得这个叫林白的女人的精神气和她很像,真的很像。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会嘲笑自己,究竟是在做什么梦呢,难道他孙启棠真的沦落到要养个替身过日子的程度了?
      可是,一旦太阳升起来,他又克制不住地一道道命令下下去,让她从遥远的容城千里来到他的眼皮底下。真可笑,是吧。
      “笃、笃、笃”敲门声把孙启棠的思维从远处拉回来。
      “进来。”他随手打开一本文件夹,装模做样地工作。
      “孙总,晚上的宴会你是否出席。”韩燕进来请示道。
      晚上的宴会是柘中为了对柳曼和郑文涛两大巨星的加盟表示重视的一次欢迎宴,柘中是独立法人的公司,虽然他实际的大老板是孙启棠。但是这样级别的宴会,明显是没有必要让孙启棠出席的,韩燕当然不是这么没分寸的人,她只不过来适当地表达一下他把她这个柘中成立最大的功臣撇下的不满。
      盛世早就有心入主娱乐圈,韩燕的确很能干,在半年间就把柘中创立起来,他也从善如流地把她放在那里独当一面。可是,自从他动手把林白往身边调的同时,他也下意识地下了人事命令让韩燕回盛世。虽然表面上看来,回盛世做总经理助理在职位上提了一步,但明眼人谁都明白这不过是一个明升暗降的调令。他这个事做得的确不厚道,韩燕有不满,他也是理解的。
      “我就不去了。如果你没事的话,你可以代表我过去一趟。”
      “啊,孙总,我的活已经累到这么高了。”韩燕把手举到胸口,夸张地说,“所以实在有心无力,希望孙总体谅了。”
      孙启棠笑笑,“真的这么累?要不要我放你个假?”
      “放了假我不是更做不完这一堆的活了?可是就这样放过你这个眼中剥削劳动人民的老板也太说不过去了,”韩燕眨着眼睛和他协商,“要不你今天请我吃晚饭?就当补偿了。”
      韩燕从来就是个聪明的女人,懂得不得寸进尺,懂得步步为营。这样的女人,不管商场还是情场,真的会是无往不利的。
      孙启棠没有拒绝她的借口,隧从善如流,“当然,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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