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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1 章 ...

  •   幽州事了,我们三人来不及停歇。
      十四又带着我们往西北走,打算去到朔州。
      那里孤悬在外,是夹在草原和大唐之间的一块地方,朝廷也鞭长莫及。

      身处这朔州城,感觉很是不一样。按说这朔州城地处边境,孤悬在外,本应是一片荒凉,但街上确是祥和繁华,连对街上的乞丐都是关怀备至。
      好像大家都很友善祥和。
      一番打听才知道。这边境年年打仗,老百姓能继续过安稳日子竟是因为这儿有个了不起的父母官—公孙恒刺史。
      朔州这位公孙刺史,前隋年间就在此地任职。
      这些年,他把朔州城整饬的城高墙坚、兵强马壮,胡人每次来犯都占不到一点好处。奖励田垦,引了无数流民来投,附近州县,就属这朔州最兴旺。
      十四呢喃着这名字,心底钦佩之余有了思量。这公孙恒作为前隋将士,应是最厌恶战事的,说服这样的人起兵秦王该好好计划计划。

      完成幽州任务的阿诗勒隼也只身一人回到了草原突厥大营。
      “涉尔那小子,如今敢直接对你下杀手了”穆金拆开阿诗勒隼的布条,忿忿不平。
      “若我死在大唐境内,他完全可以置身事外。换成是我,我也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阿诗勒隼也本就对涉尔没有兄弟情谊,自然不会对他抱有太大期望。
      “哎呀,这谁给你包扎的呀,什么乱七八糟的….这要换了别人保不齐就重伤不治了。”
      穆金嫌弃的看着拆下的布条,这后背的伤就这样包扎了七八天,下次遇见就打死这个庸医。
      可阿诗勒隼一点也没听进去,只是拿过那沾血的布条专注的看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嘴角隐隐有笑意…
      “你笑什么…?”穆金抬眼看见阿诗勒隼的笑意惊呆了,他们特勤竟然对着一堆布条笑意温柔。
      “没什么”阿诗勒隼像是被发现了什么小心思,正了正表情回避了这个话题。
      “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穆金像是嗅到猎物的狼,凑了过去要问到底。
      “保持距离。”凑过去的脸却被阿诗勒隼嫌弃地以手肘推开了。
      “大唐娘子包的?是不是,难怪系的蝴蝶结…”

      十四带我们去贫民窟走了一遭,决定联合演一场戏。
      十四是长兄,我和阿窦是他弟弟,我们三人从陇西一路流落到此。偶然在一处林间小歇时听见有几名山贼在窃窃商谈。
      原来那山贼因公孙恒赶的他们无处栖身、断了他们后路而怀恨在心伺机报复。而恰逢公孙恒的女儿生病,探听到他那夫人明日一定会经过此地上山拜佛,打就算狠狠地抢他一票。
      而我们在不能将情况及时告知刺史的同时又要避免与山贼起正面冲突,于是只能使计诓骗:利用夫人对媛娘的疼爱,让她主动下马车走去庙里以示诚心。这样就成功躲过山贼。
      天底下没有哪个母亲不会为了孩子付出,因为十四的母亲也跟夫人一样会为了她不顾一切。
      公孙恒在一旁听完自是应答下对我们三人的感谢,可总感觉他其实把已经我们心里那点小九九看透了。但是夫人心善,从中斡旋,刺史也就把我们留下了。
      我一把扑倒在床上,幸福地冒泡,好久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床了,先前不是柴房就是破屋。

      我除了吃吃睡睡,逛逛府邸和朔州城,就只有时不时去逗逗媛娘。
      小媛娘实在是太可爱了,总角的年纪,脸上还是婴儿肥,圆嘟嘟的绵软好捏,扎了两个小羊角,每次都是哥哥哥哥都喊,让人一听心都化了。
      尤其是每次为了逃避读书都会躲到我这里来。
      公孙恒家风颇严,媛娘这么小就开始教导她读书了。
      “小酒哥哥,媛娘不喜欢读书。”小孩子鼓起脸,一脸委屈沮丧。
      “那媛娘喜欢什么?”
      “喜欢拨浪鼓、桂花糕、糖画…可就是讨厌读书。”说到喜欢的,郁闷一扫而空,兴奋的掰起了手指。
      “唔…那媛娘喜欢爹爹吗?”
      “虽然爹爹老让我读书,但我还是喜欢爹爹。”
      “那媛娘想不想成为像爹爹那样厉害的人?”
      “我可以吗?”
      “当然啦,不过要变得厉害,就要先读书学知识…”
      “好吧…但是读书好难的…”
      “没关系,万事都很难,只要媛娘读了书,媛娘就会有理想…”
      “理想是什么?”她还太小,那小脑袋实在不明白大人的话。
      “理想就是你想做的事情…比如你爹爹的理想就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十四已经正式成为刺史府的主薄。
      但是这样的平静日子总是不得长久,从府上各色的人员走动,我隐隐察觉到有风雨欲来之势。
      现在看来朔州城还是固若金汤。东南两侧驻军不过千余,只需依托地势,就易守难攻。主要在西北两面布兵,但也不足两万。最重要的是城墙,比大唐其他城池都要厚高,并且夯土尚新,还在时时加固。只要城内粮草充足,死守数年,亦非难事。
      雨过天晴,这天我们三人上街闲逛,在一家面摊吃面。
      吃的正香,阿窦却像是被呛住了咳嗽起来。
      “咱们好像没钱了!” 阿窦以手掩嘴,小声的告诉我们这个不幸的消息。惊的我面条都忘了吸溜。
      “上次给乞丐送干粮,钱都用光了!连上小酒姐姐那些也是” 阿窦慌里慌张的解释。
      “一点没留啊?”只剩个空瘪的钱袋子还留着,我把钱袋拿过来,想起这还是阿准给我的呢。
      钱袋子是黑色,上面用金线绣了些我不知道的花样。
      “我数到三,咱们一起跑”看起来阿窦是吃白食的惯犯了,提议我们吃霸王餐。
      “三位客官,吃的如何啊?三碗面一共十五文”这时老板却走到了桌前。
      “不好意思啊店家,我们三人出门匆忙,忘记带荷包了。我让我弟弟回家去取我俩在这候着”十四可没有吃过霸王餐也做不出那种事。
      “好勒,我这就弄钱去!”阿窦听着那眼珠子一转嘴里就打着和场跑了,那店家也是没料到没拦住。
      “好啊,跑了一个,寻隙再跑一个?这计两我可见多了”店家脸色一变,忙把离他近的我拉住,嘴里喊着要去见官。
      “不是!店家….”我也慌忙解释,可那老板偏是不听,正胶着之时,人群里一个声音解救了我们。
      “一共多少钱,我给你”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阿准挤开了人群走上前来。
      “多出来的,就算这两位小郎君赏你的”他随手就把一串铜钱丢到了店家怀里,一副财大气粗的模样。
      阿准就是小天使呀,总是救我们于危难….关键是还有钱!
      店家一看有人给钱见好就收,收了那副咄咄逼人的嘴脸,吆喝着围观群众散了。

      “我告诉过你不要来朔州的。”这话他是对十四说的。
      “那你呢,你不也来了。”
      我见阿准旁站着一个人,也是跟他类似的打扮,不禁有些好奇的打量他。
      “你是谁?亚罗呢,这次没跟着一起出来吗”我向后张望却没瞧见。
      “我是穆金。你又是谁?怎么认识亚罗的。”
      “我跟亚罗可是朋友,看见了问一问而已。”
      “对了阿准,你的伤怎么样了?”想起上次阿准有些狼狈的模样。
      “你还知道他受伤的事?”穆金倒是在一旁不淡定。
      “当然,伤是我包扎的,我自然知道。”我有些看不懂穆金的大惊小怪。
      “原来你就是那个庸医呀?!”穆金听见我说眼珠子都瞪大了。“这伤本来不包就好了,你这一包…”
      怎么会呢,我上次受伤用了伤药那么快就愈合了,怎么对阿准不管用,这不是间接害了他吗,“让我看看,很严重吗?”
      我深感抱歉,一时没了分寸,上前去就要扒拉他的衣服,完全没意识到这是在大街上。
      “已经无碍了。”
      阿准倒是对我这般出其不意的举动见怪不怪,只是轻轻制住了我伸向他衣裳的魔爪。
      那穆金可就被吓到了,看我在大街上举止轻浮孟浪,瞪圆了双眼,在心底里把我归为了奇怪的一类人。
      偏偏自家特勤一点都没有被冒犯的自觉,那微勾的唇角怎么还透露出一点宠溺的意味……大概是自己眼花了。
      难怪这么多年也没见过特勤有女人,原来是喜欢…
      穆金自己又脑补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伸长了脖子,探究的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阿准,被阿准瞪了一眼才消停。

      阿准走后不久,阿诗勒部就开始攻城了,但好在公孙刺史巧用偃月阵化解了危机,打的吐喀设的熊师落荒而逃。
      却不想公孙恒一世英名毁在了奸佞手中,他当晚就被行军总管以私调兵马的由头扣押了,那软弱的司马图要清点库存器具财帛,与阿诗勒军议和。
      十四终究还是没有秦老稳重,慌了手脚就要带人冲进总管府强行强人。被秦老劝下了。
      十四经秦老提点,痛定思痛,想出了计谋。既然刺史非救不可,那就巧借别人之手除掉司马图。
      刺史留给十四的字条让她明白:能够调动千军万马的是人心。
      在司马图献降之时,假死的十四出现在城楼上。吐喀设一被激怒就挥刀杀了马前的司马图。而司马图一死,按例需由城中官职最高者替之,那公孙恒接替就名正言顺,十四出兵也不会有人以此挑事。
      朔州城与阿诗勒军第二回合对战,我们又打了个漂亮仗。一时军中上下士气大振。而十四也经此一战荣升轻车都尉。

      好像一切都进展的很顺利,城里气氛有活跃热闹了起来。
      “阿窦,你又去哪里闲逛了,现在才回。”
      我在后院和蹦跳着回来的阿窦撞了个正着。
      “小酒姐姐…诺”阿窦讨好般的往我手里塞了根糖葫芦。
      “我今儿在茶楼听人讲故事,这才回的晚了。”
      “讲故事?什么故事让你流连忘返哪”
      “我今天听了个关于黠戛斯族人的故事,好生有趣。”
      “这是哪族人,怎的名字都没听过。”
      “嘿嘿,这就是你孤陋寡闻了吧。黠戛斯人都高大魁梧,传说他们赤发、白脸、绿眼珠,视黑发为不祥。民俗矫捷粗犷,男子勇敢者在手上刺花纹,妇女结婚后要在颈上刺花……”
      阿窦实在擅长讲故事,摇头晃脑一通比划,讲的是趣味横生。
      但后面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院里歪脖树叶飘飘停停,落下来,一片淡黄的叶子从眼前飘过,仿佛秋天的信号。
      天空渐暗,暮霭沉沉,千里烟波汇聚一色。
      将圆未圆缓缓升至高空,薄纱般的月色透过树缝间拢聚,在青石板路上落下斑驳的光影。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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