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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十章 (中) ...

  •   「林先生,相信我来这里的目的您已经十分清楚,为了不耽误您的时间,我想直截了当的问一句——我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才可以让方赫清离开常棣馆?」
      我的话刚问完,林晋诚就笑了。戴着手套的一只手抬起来支着下巴,有些玩味的看着我:「你的问题像你的眼神一样直白,或者你可以留下来多住几天容我们慢慢讨论这个问题?我对我这里的居住环境相当有自信,不知你是否和我有一样的同感?」
      披着优雅外套的老狐狸,想故意变相软禁消磨我的耐心?
      「我毫不怀疑常棣馆是世上少有的风景绝佳的私人场所,不过如果林先生能尽快提供给我一个我可以接受的解决途径,我想在问题圆满解决以后,我会比较乐意抱着一个真正轻松的心态来这里度假。」
      林晋诚轻轻的笑了起来,手套摩挲着下巴:「很少有人这么直接的回绝我的好意呢。」
      「林先生请不要误会,我只是就事论事。我知道这样的请求有点不合情理,毕竟他从小就在这里长大,但是我难道不能够从您这里挽回一点因为方赫清的任务的缘故而使我的公司遭受的损失吗?」
      林晋诚微微挑眉,这么简单的一个动作在他做来却仍旧让人觉得优雅无比。
      「我很好奇魏先生这次来是基于公司的原因还是——个人原因?」
      我深吸一口气:「两方面原因都有,但我更希望是——后者。」
      林晋诚是只「笑面虎」,脸上随时都保持着一种极为礼貌但更多的是疏离的微笑,只是当我说完这句话后,我发现我仿佛看到了他的真实笑容。
      是他的眼神让我察觉了这种微妙的变化,深色的瞳孔里面已经不再只有冷淡漠然。
      「我为魏先生的勇气感到由衷佩服,你可是自常棣馆创馆以来第一个敢上门为私人原因「要人」的人呢。看在这个份上,我给你一个特别的优惠如何?」
      「什么特别优惠?」
      「毕竟赫清是极为难得的人才,而你又是专程跨了半个地球来我这里「买人」的,所以,我只需要你签一个字,之后赫清就归你了,哦不,准确的说是恢复自由身,从此以后他不再需要接任何常棣馆的任务,也不再隶属于常棣馆。当然,作为从小养育他的地方,回来「探亲」是允许的。」
      签字?
      我正在思索他这是玩的哪一招,门口的管家就已经进来了,手中还拿着一份文件。
      「既然魏先生是「为私」寻上门来,那么同样也用「私」的方式处理好了。」林晋诚微笑着向后靠入了沙发。
      我接过文件一看,彻底服了「老狐狸」。
      这份文件是我以个人名义入股霍敬宇在日本办的几家连锁高档会所的股份转移协议,股份转入方正是常棣馆。
      我一页一页的翻看着,越看越心惊,他们是什么时候把我的老底摸得这么清楚的?包括现金入股多少,债券入股多少,以及总的持有份额是多少。另外还有每年的红利如何分配,有无特殊「奖励」等等,只要是我在日本能够享受到的经济利益都通通算进了这份文件中。除此以外,还把我个人在法国尼斯的一套公寓也算在了内。
      签了这份文件,估计最开心的会是老头子,虽然财产损失会让每个商人都为之扼腕,但是我失去了这些「护身符」无疑就是切断了最后一条退路,把自己置于更加毫无理由的任由老头子差遣的地步上。
      林晋诚坐在对面似乎正在观察我的表情,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直觉告诉我如果我现在提出不签,他绝对会派人在二十分钟内把我扔进大海。
      不过要是就这么签了,我自己又会超级不爽,凭什么全听你的?
      「林先生,我有几处疑问,是否可以允许我对这份文件中的部分条款做些许的修改?」
      「哦?什么样的要求你可以提出来我们共同商讨下。」
      我站起来直接走过去坐到了林晋诚身旁,管家张张口,最后却什么也没说。
      我翻着文件,然后指着上面的几处疑点,说出了我自己的要求。
      半个小时后,当我终于在文件末页签了字以后,林晋诚合起了文件,长叹一口气:「魏远,你比我想象的精明。」
      「谢谢,这评价我接受。」我毫不客气。
      「那么,希望未来在生意上我们会有真正的合作。」林晋诚站起来,非常正式的向我伸出右手。
      我也站起来,握住他仍旧带着手套的手:「我也衷心期待未来能够建立真正的合作关系。」

      当天晚上留宿常棣馆,房间在二楼,窗户外面居然是一大片玫瑰园,更远处则是树林。
      从这里完全看不到海,我甚至不知道这个岛到底有多大。
      第二天,林晋诚派人送我回奥克兰,一个小时的水上航行后,我又站在了奥克兰的码头上。
      到了现在,事情完全OK了,我看着重新出现在视野里的天空塔,却开始对之前一天发生的事有了些许无法置信的感觉。
      这么容易就搞定了?我清空了家产,换来了方赫清的自由?
      我不是后悔,只是忽然对即将要回国面对方赫清的事有一点忐忑。
      我没有和他商量,甚至瞒着他来了新西兰,并且签了协议。
      现在想想,我竟然完全没有考虑他的想法就自己做了决断!
      我从来不希望俩人的关系植根于金钱或利害关系上,可是现在我所做的又恰巧形成了这样的结果,等于是我用钱「购买」了方赫清之后的人生。
      他可以不买我的帐,但是心理上可能会因此而产生一道隔阂,作为「交易商品」的地位会使他丧失和我处于同等地位的资格,迫使自己变得势弱。而我知道,他有他的自傲,他服从于常棣馆是基于职责,或者说义务,可是他对我却没有这个职责和义务。像这样对个人的臣服是他不可能也绝对不会接受的。
      这一刻我才开始有些懊恼自己的冲动,我没想到自己会冒失到这个地步,只因为一个人,一个和我同性的男人,安全问题倒是其次了。
      忐忑不安的熬过了飞机上的几个小时,到了香港又一刻不停的转地铁赶到关口办理入境,等真正回到S市里时,早已霓虹绚烂。
      我忍住了立刻去方赫清的公寓找他的冲动,拦了计程车回家。
      把自己置身于花洒下,借助温暖的水流冲刷掉积压在心底的不安。
      我安慰自己,或许是我自己太敏感的了,可能他并不会这么想。如果他要发发脾气,好,我随他发,怎么发都可以,但是之后我们要坐下来好好谈谈。
      不论怎样,问题会解决的。
      我现在的精神状态处于一种需要靠自己不断施加心理暗示才能勉强让整个人平静下来的情况,而这样的状态只需一点引爆点就会将我击溃。我不知道我对方赫清的在乎居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以致于当我第二天回公司得知方赫清已不知所踪时,我有如晴天霹雳,几乎当时就要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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