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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十章 (上) ...

  •   新西兰奥克兰
      我站在奥克兰市区最有名的商务中心CBD区,抬眼看了一下面前这栋巍峨耸立的摩天大楼,调整了一下呼吸,走了进去。
      刚一进去,一位戴着时尚黑框眼镜的亚洲美女就走上前来。
      「您好,请问是魏先生吗?」
      我点头。
      「魏先生,我们老板现在不在公司,他特别交代我们领您直接去会馆。」
      我不动声色,心想这高档商务中心果然只是一个办事处,真正的老巢另有天地。只不过这么容易就带我去「总部」,而这个「总部」竟然就在奥克兰,这让我始料未及。
      不过如果说现在还想打退堂鼓,那已经来不及了。可能自从我决定只身前往这「龙潭虎穴」时,我已经做好了会遇到各种状况的心理准备。
      深吸一口气,我毫不犹豫的上了黑镜框美女安排的车。
      车子向着海边驶去,到了怀特玛塔港附近下车,接着就被请上了一艘私家游轮。
      游轮起锚,然后便向着东北方的太平洋驶去。
      这海港附近有很多星罗遍布的岛屿,岛上美景宜人,游客众多,我猜想常棣馆一定不会选在这种地方。
      果然,当标志着南半球最高建筑的「天空塔」逐渐远离视线的时候,我知道,我离奥克兰已经很远了。
      一个小时后,一个有着精致海滩的小岛出现在视野里。窗外海水碧蓝,我忍不住走上甲板。
      空气里充斥着海水特有的味道,我深吸一口,调整心态。
      哪怕被拘禁,这里的环境也太美妙了些。
      方赫清从小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吗?
      码头的栈桥上,几个身材魁梧的保镖负手站在两旁,等我下了船,他们立刻上来搜身。
      我有点反感,可是回头发现连跟我一起过来的黑镜框美女也无可幸免的遭受了这种待遇时,我已经无话可说。
      黑镜框美女款款上前道:「请魏先生不要介意,这是这里的规矩。」
      之后便再次上了一辆车,好在没有像电影里一样用黑布蒙上眼睛,只是这次黑镜框美女却没有一起跟过来。
      车子沿着环岛公路行了十五分钟,然后转入了树林。
      周围景色奇美,阳光顺着密林的树叶缝隙一缕一缕的洒下来,悦耳的鸟鸣清晰可闻。
      我忍不住想感叹那句「人杰地灵」,可是看看现在像门神一样坐在我身边的魁梧家伙,这句话立刻被我从脑海中抹去。
      驶了一段路以后,树木渐渐稀疏,展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天然湖泊,而在湖泊尽头,一栋仿十九世纪的白色庄园便跃入眼帘。
      顺着碎石子铺成的车道,车子沿着湖畔驶到了庄园外的正大门。雕花铁门的右上角,一台监控器转着角度将车子扫描了一遍以后,大门「咔嗒」一声,自动缓缓向内侧两边打开。
      车上的保镖已经开始在讲电话。
      「……是的,明白。」
      说了简短的两个词就收线,我猜是总管级的人物指示他们将我带到哪里。
      车子继续往里面驶去,石子路两旁是修剪得异常整齐的花草,路的尽头便是那栋梦幻般的庄园。
      同样白色的石阶一铺而上,毫无污迹的墙壁上则雕刻着精致的浮雕。
      车子在大门前停下,我步下车,脚踏实地的感受这个随处充满着神秘感的庄园,因为在大门冲我敞开之前,我完全不知道接下来等待我的会是什么。
      在我纷繁的杂念中,大门打开了。
      一个一看就是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人站在门口,维持着职业化的微笑冲我道:
      「魏先生,请跟我来。」
      说完便转身快步向里面走去。
      我连忙步上台阶跟上,只是一进去还是被里面的装潢震撼了一下——
      庄园外部是纯欧式的建筑风格,但是里面却基本是完全相反的中式风格。如果仅仅是在外面欣赏,你绝对料想不到屋内别有洞天。
      整个大厅都是黑色檀木的茶几和椅子,整体颜色十分厚重,偏偏椅子上所放置的又是绣着黑色龙凤的大红色抱枕。四周墙壁贴了壁纸,暗金色的底色,上面绣着黑色的草书。在通往大厅后面的入口处则支着一扇两米高四米宽的屏风。屏风的支架同样是用黑檀木制成的,黑色的绸布上面用深色系的各色丝线绣着十分别致的九条龙,九条龙的正上方「常棣馆」三个大字分外醒目。
      管家领着我飞快的从屏风后面绕过去,仅仅几秒钟扫视大厅的格局的时间里,我就感觉这里似乎并不如外表上所展现出来的那么梦幻,至少我觉得这里有种古怪的沉闷感,空气似乎安静得让人窒息。
      绕过屏风,后面是一个极为宽敞的庭院,地上铺着养护得很好的草皮。
      我跟着管家穿过足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宽的庭院到对面,然后步向一间双门的大房间,看样子是一个会客室。中间遇到几个穿制服的侍者,还有身材魁梧的保镖,他们见到管家都停下来颔首示意。
      从庭院向四周看,身处其中才发现这里不是一般的大,四层楼高的欧洲宫殿式建筑,最北边还有一个尖顶的高塔。
      常棣馆不单单盛产人才,恐怕雄厚的财力才是它说话极具分量的最主要原因。

      进入会客室以后,管家礼貌性的请我在此稍等片刻,之后让侍者奉了一杯茶上来,便离开了。离开时还不忘把门关上,我没想过去看看管家是不是直接把门从外面反锁上,那样只会让我的防线崩得更快。
      从上大学起就在满世界乱跑,自认为各种场面都见识过了,可是这次常棣馆之行却始终让我松不了气。
      我猜想这间会客室里一定有监视器,而大BOSS正在这处庄园的某个房间内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
      无妨了,既来之则安之,我开始环视整个会客室。
      在房间东面的墙上挂着一副字,字体刚劲有力,却又奇特的带了一点玩世不恭的感觉。如果一定要说,那么用金老先生的「笑傲江湖」这个词来形容可能会有点贴近。
      经历过很多,最后又通通看淡。
      一个人的字体能透露出很多重要的内容,但其实我还是不能肯定我看透了写这笔字的人的性格。
      标题很显眼——
      常棣
      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原隰裒矣,兄弟求矣。
      脊令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有永叹。
      兄弟阋于墙,外御其务。每有良朋,烝也无戎。
      丧乱既平,既安且宁。虽有兄弟,不如肥生。
      傧尔笾豆,饮酒之饫。兄弟既具,和乐且孺。
      妻子好合,如鼓瑟瑟。兄弟既翕,和乐且湛。
      宜尔室家,乐尔妻帑。是究是图,亶其然乎!
      右下角有一行小字——
      诗经小雅。
      我承认我的古文造诣并不怎么好,通篇看下来,意思没怎么明白,「兄弟」这个词却总在眼前晃。
      原来常棣馆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不过不论究竟是什么意思,既然出自《诗经》,那么我姑且认为它很风雅吧。
      没有心情继续欣赏书法大作,我在布艺沙发上坐了下来。两个小时后,我终于无比庆幸这个沙发不是像大厅里那样的中式木椅,不然不管上面的抱枕会有多值钱、多高档,我都要拿来垫屁股。
      不得不说漫长的等待是一项极为耗人心神的事情,尤其是在对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事完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这样的等待会让一个人丧失所有强撑出来的气势,进而变得焦躁及容易妥协。
      因此,当这里的大BOSS悠然的推开门走进来,带着一丝审视的眼神看着早已沉下脸色的我时,我几乎要怀疑对方是故意放我鸽子了。
      「不好意思让魏先生久等了。之前在和我的爱驹培养感情,一不小心兴致太高跑得太远,等回来时才听下面人说你已经来了有一会儿了。」
      我站起身打量着对面这个一身儒雅的男人,出乎意料,他比我想象中的要年轻许多,甚至看起来只有三十出头的样子。上身一件立领棉布白衬衫,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下身是一条紧腿马裤,配着一双样式极为简洁的马靴。最让人感到不解的是,他进会客室以后居然仍旧一直戴着手套。
      这人难道真的是这间常棣馆的当家?
      对方打了个手势示意我坐下,举手投足间都尽显优雅,气度浑然天成,仿佛天生就是这样。
      「恕我直言,魏先生你的表情可是直白得很啊。为了打消你的疑虑,我先自我介绍下——敝姓林,林晋诚。这间常棣馆其实是由家父所创办的,只是近几年他年岁已高,才逐渐由我接手而已。」
      他微笑着看着我,我却从他的几句话中体味出了专属于那种阅历极为丰富的「老狐狸」所特有的感觉,就像老头子,我永远玩不过他,还是得乖乖回来走他为我设定好的路。
      而除此以外,其实最让我暗中惊讶的是林晋诚话中所透露出来的信息——
      他接掌常棣馆并没有几年,但是从我所探知的消息上看,常棣馆正是最近几年才逐步壮大的,并且开始以「输出特勤」为主要外务,除此以外它一定还有其他相当有分量的生意,不然不可能成为在商业界说话极具分量的「暗中势力组织」。
      就像每个圈子都会有默认的潜规则一样,常棣馆所「培养」出来的人才即是为了适应这套潜规则,在所有不能见光的领域发挥所长,为顾主提供各类服务。
      而其实我最不愿意也不得不面对的事实是,方赫清正是他们所培养出来的其中一枚棋子,而且是已经出色的完成了众多CASE的「精英人才」。
      设法在我身边潜伏,刺探商业机密,暗中通报给我们的竞争对手……所有这些事想必他以前做起来都得心应手,只是我仍旧不愿意相信他对我的「□□」也包含在他为了顺利完成任务而自主选择做出的事项上。
      他以前也一贯是这么完成任务的?和多少人有过纠葛?是不是后来所有人也像我这般没有理智的爱上他?
      这些问题我已经不想去思考,我选择逃避,我选择肯定我所希望获得的结果,我选择相信他对我也不是完全只有利用。
      我相信我的直觉,我也相信事情曝光以后他以泫然欲泣的表情对我所说的话,所以,今天我来了,来常棣馆为他寻求脱离组织的方式。
      这可能非常不理智,霍小子摔掉我的电话就是个证明,但如果不去做,我相信我会后悔,而且一定会后悔。
      这就是尝试与直接放弃的区别。
      我不能说服我自己违背内心真实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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