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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显身手 镇上有个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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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上有个响当当的人物叫吴志伟,他非官非警,却连镇长也要忌他三分。
吴志伟手下有三个兄弟,他们四人抱成一团,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具有极大的威慑力。最初,他们在一起“玩”,继而是协助警察搞治安,现在是高级阶段了,俨然是镇上的“第二税务局”。每月初,吴志伟挨家访问商铺,只要他在店门前一站,老板就会递上“红包”,同时还陪上笑脸。商铺走完走摊点,摊主比商人难缠,因为他们的口袋小,装不了多少钱,所以都很“抠门儿”,逼急了他们还会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吴志伟只好给他们一点“颜色”看,可是,有个别者,“看”了“颜色”后仍然无力“孝敬”,那吴志伟也就只好“放他一马”了。
吴志伟除了喜欢钱而外,还喜欢女人。小镇的人不多,算得上漂亮的女人屈指可数,除非美人不出门,否则难免被他撞上,一撞上就要倒霉,让她哭诉无门。曾经有个官员的小姨子被吴志伟撞上了,成了他的口中食,那官员虽然气势汹汹,怎奈地头蛇的根子深,而且防身有术,终究奈何他不得。
其实,吴志伟也是“苦出身”,父母都死于饥饿和疾病,只能跟着姑姑过日子。姑姑虽然还吃得起饭,可是姑父的脾气非常暴躁,吴志伟至今身上还留有姑父制造的伤痕。暴力使吴志伟成了流浪儿,嫖、赌、偷、抢、斗,他样样精通,所以他是个资深江湖人。当他在20岁的时候,拜了一位拳脚师傅,流氓有了功夫,当然会升格为恶霸。他认为,“成王败寇”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成王”之后享天下,“败寇”之时山大王,总之,拳头可以打出真理来。
也是吴志伟该走厄运,偏偏撞了枪口,也许这就叫恶贯满盈吧。
李大种的菜总是由妻子挑上街去卖的。今天她又要去卖菜,李大心疼她,说“你有孩子了,是不能劳累的,还是让我去卖吧”,王秋云嘴里说“种庄稼的哪有那么金贵?”,可心里想的是:“哼,你去卖,100斤你只能卖80斤的钱!”。李大犟不过老婆,只好再次减轻担子的重量让她担走了。
王秋云来到镇上,刚放下担子,还没来得及擦额头鼻子上的汗,大婶大妈们就围了过来,因为李大种出的菜既好看又好吃,所以她们成了王秋云的老买主,不到二十分钟,一担菜就卖了一多半。
怀孕的女人总是要显得好看一些的。不买菜的男人们不免要多看王秋云几眼,其中就有吴志伟。在吴志伟的眼里,面前这个农妇还算有“两分”姿色,虽然黑了点,但却有黑牡丹的味道,腰虽然稍微地粗了点,可线条还是很柔美的,尤其那鼻子,挺拔中不失圆润。他看了足有5分钟,越看越觉得“可爱”,“两分姿色”现在已经涨成了“八分姿色”,同时,也引起了他的生理变化。于是,吴志伟分开众人,露出了少有的笑脸,对王秋云说“幺妹子,你还没有交税呢!”。王秋云见这个大汉搅了他的生意,有点不高兴“多少?”“20元”“20元?我一担菜才卖多少!”“幺妹子,不讲价的,要讲也可以,得跟我走一趟”。吴志伟说着就要去拉王秋云。王秋云是个聪明人,早就知道她遇上了吃铁吐火的人了,便躲开一步,从容说道“我给,你能开发票吗?”,她嘴里说着,眼睛却在找脱身之路。“妹子,哥哥我还没有开发票的习惯”吴志伟忘情地仰头一笑“哈哈……”,那王秋云看准机会扭头就跑,她早算好了,剩下的菜连同竹筐和扁担也值不了20元钱。
等到吴志伟“哈哈”完了,王秋云已经跑出十来米远了。恶棍虽然彪悍,怎奈王秋云穿山爬崖惯了,不是他一下就追得上的。
当王秋云回家,扑倒在李大怀里的时候,她才放声大哭起来。经过李大好一阵抚慰,王秋云才慢慢平静了下来。从此,李大不让妻子独自上街卖菜,况且她有孕在身,也经不起如此劳累奔波。
吴志伟对王秋云的念念不忘,使他情绪非常不安,“貂蝉、西施”玩腻了,农嫂就成了他的“赛西施”啦,吴志伟有生以来第一次害相思病了。
这天,王秋云夫妇来到城里,给未来的小宝宝准备东西。他们进店出店,李大总觉得背后有一种东西威胁自己,很自然地回头张望,他看到一双闪光的眼睛盯着他看,那个人就是吴志伟。人的意识集中于眼球后,会产生一种能量,能量的强弱随他的意识增强而增强,一般很敏感的人也能感受这种能量,只是由于习惯的原因不加重视,就把这种现象叫做“第六感觉”,可李大的“敏感度”是超常的,能够确切知道威胁的存在。
王秋云见李大回头张望,也回过头来,这让她吓了一跳,便对李大说“上次我对你说的那个流氓就在后面”
李大回道“我看到了,别紧张,不买东西了,回家吧”
于是,他们加快了脚步。吴志伟这时抢在了二人的前面,摆开两手说道“妹子,你上次的税还没交呢”
李大认为自己不是这这个家伙的对手,便不与其抗争,从兜里摸出20元递过去。
谁知那吴志伟作了个交警挡车的手势说“她逃税,要罚款,还是跟我走吧,妹子”,说着就要强拉王秋云。
李大急了“拉什么,走就走”
吴志伟对李大恶狠狠地说“没你的事,给我滚开!”
李大用手一档,拨开吴志伟的爪子,拉着王秋云就走。吴志伟从李大的抬手一挡中,感受到一股劲力,心里一惊“这小子也是练过的?”,就掏出手机对他的“兄弟”做指示:“二娃子,你和小秦去河边小路,堵住一对狗男女……不,你们两个人就够了”。吴志伟知道王秋云要走那条路回家,因为上次她就是从那儿逃走的。
来到城外,李大有些紧张,觉得后面的威胁越来越近,他心里一横,血往头上涌,紧张的后脑勺立时像镜子一样地明亮起来。李大从“后视镜”里注视着吴志伟的一举一动。这吴志伟身高约有一米八左右,方脸、鼠眼、阔口,一双浓眉像刀那样呈30度斜插在两边,熊一样的背,水桶大的腰,抬足摆手的姿势告诉人们,这是一个“功夫人”,他一个普通的庄稼汉哪里是这家伙的对手,李大的心怦怦直跳“今天死定了”,可是不能让老婆死,她肚子里还有个孩子呢!他咬牙横心,就是死,也要咬下他的几块肉来!于是,他在慌乱之中弯腰捡起一块石头握在手里。那吴志伟看在眼里,便放下心来,他在心里琢磨,看这小子走路模样,还有他捡石头以壮胆,说明此人不懂武功,最多只不过有股蛮力而已,于是在心里笑了起来:“小子,送你一把刀怎样?”
来到河边,前面两个打手横刀堵路,李大停住了脚步,正在迟疑之间,后面的吴志伟飞步上前,用右手抓住李大的一只胳膊,左手叉住李大的腰,“嗨”的一声,就把李大举向空中,准备扔到河里。
李大在惊骇之中什么也顾不得想了,便用自由的左手抓住吴志伟的右手腕,意欲侧过身来,好用嘴咬住吴志伟的手。激愤之中,李大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劲,使劲一捏,只听得“咔嚓”一响,吴志伟一声惨叫,登时晕倒在河滩了。
李大跌落在乱石滩上,还死死抓住吴志伟的右手腕不放,由于二人跌倒的时间差异,吴志伟的那只手被李大活生生地扯了下来。
李大扔掉握在手里的那只血淋淋的手掌,站起身来,正要去安抚妻子,吴志伟的两个打手见老大栽倒地上,就气势汹汹地奔了过来。李大此时的畏惧已荡然无存,真正理解了“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的真谛,就坦然地迎上扑来的两个打手。
持刀的打手们遵照从师傅那里学来的招式、套路连连猛刺,不懂武术的李大只有躲闪跳跃,而不知如何反击。很奇怪,李大觉得自己身轻如燕,蹦得高,跳得远,闪得快,只累得两个打手气喘吁吁。但李大到底是个极平常的农夫,怎么是两个训练有素的功夫人的对手?不到三分钟,李大的衣服就被划得稀烂,袖子脱落,皮带割断,最后连内裤也被划破了。李大愤怒极了,他眼里冒火,鼓足了劲,朝他们大吼一声“狗日的到底要怎样?”
怪事发生了,一股不易察觉的青烟过后,两个打手不见了踪影!李大也没工夫想那么多,回头抓起昏厥在地的吴志伟只轻轻一甩,也竟在半空中消失了。这场面吓坏了旁观的王秋云,恶棍们的消失,被杀得身披破布片的丈夫,这真是白日里的恶梦啊!王秋云被吓得软瘫在地。
李大也被敌人的突然消失而惊吓不已,他无暇去考虑个中的诸多问题,扶起王秋云,拉着她回家了。
回到家里,王秋云怕生生地检查了李大的全身,竟然没有发现一处刀伤。他们四眼相对,半天说不出话来。
“大,你真是刀枪不入吗?”
“不会吧,怎么会呢”
李大心里犯嘀咕了,电视剧里的大侠武功再好,也不会衣服刺破而毫发无伤的。为了释疑,李大顺手拿起剪刀就往手上扎,刀尖刺破皮肤往里钻,就是没有流血没有痛。王秋云生怕丈夫受伤,一把夺了剪刀扔在桌上,拉起他的手凑近眼前仔细查看,什么疤痕也没有,激动之下,她抱住李大的腰感情道“你是神仙吗”。
疑惑无法破解,他们又想到那三条人命,王秋云说“这可怎么好,警察会不会找上门来?”
“那我去自首好了”
女人拉着他说“我不让你去,没有人看见啊,况且他们尸首也找不到”
一说到尸体,李大马上想起了那只被捏断了的手还在河滩上,李大慌了,转身奔了出去“得赶快把它藏起来”。
情急之下,李大行走如飞,就连《水浒》里的神行太保也会被远远抛在后面,5公里路程,他眨眼就到了。
他很快就找到了吴志伟的那只手,手腕已被捏碎,手指上还戴有一枚很大的金戒指。乡村的河滩路,路窄河滩宽,谁会自讨苦吃不走窄路而去踩乱石滩呢?李大也没细看,抓起那只爬满苍蝇的断手就甩,准准地扔到了大河的中央,连水花都没有看见,因为河面太宽了。
李大回到家中,无法摆脱“三条人命”的恐惧,“我怎么就杀死了他们呢,我并没有杀他们呀,他们怎么就不见了呢?”“自首?我并没有犯法啊!”。王秋云开导他“你有什么罪?是他们追杀我们的,如果你自首了,还真说你有罪呢,你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你以为到处都是清官吗?他们如果要你交出尸体,我看你怎么办!”。事已至此,怕也无用,还是安然处之为好,可是,活生生的三个人眨眼就不见了,这个负罪感是怎么也甩不掉的。于是,夫妻俩一致决定,从今以后他们一定要生活得很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