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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明-政治制度 一些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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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朝会。元旦、节日大朝行礼。余者常朝。常朝分早朝,是定例,接受四方奏事,另外看皇帝的勤劳程度,也有午朝、晚朝。如朱棣就喜欢搞晚朝,弘治期间设午朝。
2、历代明君,大多开经筵。大经筵渐渐演变成一种仪式,小经筵则正经讲经,无外乎一些帝王之道。弘治年间,孝宗多少有励精图治的意思,表现之一就是开小经筵。
3、过度祭祀,称为“淫祀”,往往和皇帝过于泛滥的追求仙道有关,当然也会因为皇帝特殊的政治需求,比如日月当空的武则天崇信弥勒佛,比如朱棣崇信道教,四下寻找张三丰(其实是为了找朱允炆啊!永乐二十二年,找了二十二年朱允炆的胡潆——这字错了——终于回到北平,和朱棣秘密谈论了大半夜,此后朱棣基本放弃寻找朱允炆,而同一年,朱棣薨。可见,得位不正,始终是朱棣心头大恨,而且终其一生无法释怀。)
4、明制,苏、杭等府有织染局,有督造官、中官监视等职员。
5、弘治朝,有修明之举。太祖、成祖定制各项律法制度,也有设置超越法律的机构(比如诏狱、东厂)。但凡朝代日久,皇帝不修德,律法制度则松弛,奸狡官吏则往往舍弃律法,擅自设用条例,这也是朝代变迁渐渐走向衰亡的一大表现。而弘治之明,在于兼听善明,有删除繁复条例之举,则功在养民。
6、弘治朝政治还算清明,官吏人用回复清明,阉人也大多贤良(太监也有大仁大义的)。但废黜中盐法开实在是不智之举。
7、张后,据说是孝宗唯一的老婆,并非贤后,无法辅佐孝宗,孝宗因此落下些许污点。最主要的表现是张氏外戚作恶颇多,还有败坏盐政之恶名。话说,中盐之法以前,盐政基本是国家的事情,商家即使参与其中也绝非主导。而弘治朝废除中盐法之后,盐政由商人主导,变得与国家机器沆瀣一气,自此开东南三百年盐政之大弊端。
8、古人说女人干政是“牝鸡司晨”,其实看了那么多皇帝的荒唐,就觉得,狗屁道理。谁都有不靠谱的时候,用不着把女人单独拎出来说事儿。千百年来,遗臭万年的,何止是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