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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NO.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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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觉得时间可以过得这样快,即使沉溺于无止境的游戏中时我也未有时间流逝的惊恐。只是上了一些课,去了两次社团,而眨眼竟是又一个周末。
殷乐给我的期限也已到期,那一天,当寝室里只剩下我和他的时候,我将给他属于我的答复。
“你想好了吗?”他问我,语气是我从未想象过的温柔。
他离我的距离很近,只要一伸手就能抱住我。他看着我,在那深褐色的眼瞳中,是那个恍惚的我。
我在心里一直重复某一个坚定的信念,即使心已经猛烈跳动到让我有些觉得疼,可还是固执得否定一切。
“我不喜欢男人,也不可能喜欢你。你别再逼我了,也许我们还能做朋友。”避开他的眼神,那些许温柔、些许期盼都被屏蔽在心门外。
“所以你就一直在躲我?看见我就跑?”
“是的,如果你再这样,我们只能连朋友都做不成。”终于勇敢迎上他的目光,有些东西永远也躲避不了。只是在下一秒就后悔了,他的眼神复杂到让我崩溃。
“谁稀罕做你的朋友了,你以为你是谁,如果不是喜欢那就什么都不是。”他语气突然冰冷了许多。既然他明白,又何必逼我。
“我不是同性恋,我觉得这些很恶心,我接受不了,所以以后你也不要再来烦我了,我们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我继续说,仿佛是在刻意激怒他,我的语气坚定到不容任何质疑。
“让你觉得恶心?”他的表情终于变了。
“是的,所以你最好离我远远的,别再靠近我。”我想走。然而他却一把将我拉回又重重按在了胖子的床上,头撞到了床沿,我痛得一时都说不出话。
“那我在吻你抱你的时候,你怎么不觉得恶心了,现在你跟我说恶心。”他彻底生气了,我从来没有觉得他是一个有耐心的人。
“你到底装什么清纯,之前一万个愿意,现在又说不喜欢,你是在耍我吗?”他紧接着又说,抓住我的头发将全部的气息喷在我的脸上。
我别过头不知道该说什么,想要说的全已经表达,唯一还剩的估计只有心的坦白。
“说话啊,怎么不说话了?你分明就是很喜欢的,不是吗?”他用力抓住我的下巴,强迫我看着他。从他带有怒意的眼神里,我已经看不清他眼中的我是什么样子。
“放开我,我说得已经很清楚,你他妈就听不明白吗?我不喜欢你。”我火了,他一次次霸道的咄咄逼人我都忍了,可是现在我只想逃脱,我不能再面对他,我怕自己会禁不住流泪。
“我给了你这么多时间,就是让你告诉我你是在耍我吗?你真是够厉害的,小看你了。”他用暴力制服我的反抗,朝我的肚子上狠狠打了一拳,我想他没有用力掐住我的脖子已经算是不错了。
我痛得皱起眉,他好像这时候才意识到不对慌张地放开。抚着肚子勉强起来绕开他走出去,他没有追上来,或许我们之间真的可以再也没什么了。
在校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车里正在放范晓萱的《我要我们在一起》,堆积的眼泪终是滑下,我想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坚强的人。
风远远的吹着我的脸我的手我的发我的心我的眼睛
你远远的呆在那个城那个房那个灯那扇窗口
我静静的放着你给我的cd音乐当作背景
怎么唱都不再煽情
我记得你习惯闭着眼抱着我好象我是你的脸笑嘻嘻
我不知该如何对你笑对你哭张着嘴不理你像个机器
你的世界我的日子好象没有谁对谁发过脾气
过的太快来不及
唉呦……
你说你说我们要不要在一起
柔情的日子里生活的不费力气
傻傻看你只要和你在一起
唉呦……
我说我说我要我们在一起
柔情的日子里爱你不费力气
傻傻看你只要和你在一起
不象现在只能遥远的唱着你
我曾经有一个同桌叫于裴,我们应该还算关系很好,当然这种好一直到知道她喜欢我结束。我是从另一个女生那里知道她对我的暗恋,曾经抽屉里的那些巧克力都是她悄悄放的。
于裴很漂亮,嘴角有两个浅浅的酒窝,白皙的皮肤,还有那一头乌黑的长发,扎起的马尾像极了某部电影中的女主角。她总是冲我笑,清纯得犹如那时学校池塘里的荷花。
我没有拒绝她,也没有回应她,我们之间单纯的暧昧消失在毕业的那一天。王夕曾在那时对我说,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分手。然后他就踏上了心仪的旅程,在我未知的世界里远行。
如今在一个高中同学的生日会上我又看见了于裴,依旧是那长长的马尾,还有那清纯的笑容,嘴角的酒窝,甜甜的。
我坐在派对的角落里,手里拿着一杯果汁,我不敢喝酒,因为讨厌那种酒醉的滋味。于裴和另外两个女生坐在另一边,她们正在唱孙燕姿的天黑黑。
“嘿,好久不见,听说你去了A大,恭喜你啊。”有人走过来和我说话,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她就是当时告诉我于裴的秘密的人。
“谢了。”我伸手把放在旁边的衣服挪到另一边,腾出一个空位给她。
“看见于裴了吗?她到现在也还没有男朋友。”她说。我想她早就已经发现,其实我一直都在看于裴。
“其实我觉得你们两个挺般配的,她到现在还喜欢你。当初你们也没有说清楚,给彼此一个机会吧。”她看我不说话,又接着说。
我冲她笑了笑,依旧没说什么,最后她给了我于裴的电话。对于她的殷勤,我不知道该感激还是一笑而过。
于裴一直都在刻意躲避我,即使是当我们围在一起等待切蛋糕的时刻,她也只是站在我的对面安静得看着蛋糕。只是她脸上的笑容在微弱的烛火中荡漾开,成为了最温暖的存在。我想我终于可以说服自己,对于这个女孩,我有了心动的感觉。
我开始疯狂得追求于裴,恋爱中的傻子干过的事情我几乎都会干一遍。跑到她的学校,给她最美的鲜花。跑遍了大街小巷,就为了给她买最爱的那块蛋糕。为她弹起很久未弹的钢琴,在人潮拥挤的大商场,为她唱那首她最爱的《遇见》。
我想我终于是疯了,用疯了的心境去忘记某一个刻骨铭心的人,去掩盖内心真实的波动,去释放久未激起的激情。
胖子信誓旦旦说想要认识于裴,我当时觉得才刚刚开始的感情不想让它太早公诸于世。然而当殷乐在我的面前踹翻床底的一个热水瓶时,我还是毅然决然带着于裴出现在了学校里。
当时临近放假,我参加的那个卡拉OK社团在学校的演播厅办了一个活动。于裴和胖子坐在最前排,殷乐和吴梦青在不在现场我不知道。我只是终于站在键盘前,在全部人的掌声中,开始表达自己对于裴牵强的爱。
依旧是那首让我听了会流泪的《我要我们在一起》,还好这一次没有哭,坚强得唱到了最后一句,‘不象现在只能遥远的唱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