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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惊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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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墨师父、主子,咱们到了!”阿斌喊道。
揽月楼是如今这大邺城里最大的酒楼,生意红火,一座难求。大衍重商,作为国都的大邺城,十分繁华,是实打实的商业中心,不仅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也有来自西域诸国的胡商,还有不少南洋商人。这里上等的酒楼,都是往高了盖,怎么气派怎么来,不管酒菜如何,怎么也要先从外观上透漏:我们大衍,有钱。
寻常的酒楼撑死也就是四层,而这揽月楼是大邺城中唯一的一座五层楼,巍峨高耸,几乎入云的建筑颇有一副仙境气派,也不亏了揽月楼这个名字。
进了酒楼,映入眼帘的是对着正门的一座白玉雕琢的飞天舞女,足足有三个七尺男子那么高。雕像栩栩如生,衣袂飘飘,多看几眼好像那天女就真要飞去。
包厢订在三楼,虽然酒楼生意红火,但上菜的速度倒也不算太慢,不过一柱香的时间菜便全都上齐了。
不愧是邺城排名第一的酒楼,不仅建造气派,菜品也是花样繁多,色香味俱全,阿丑觉得比王府厨娘做的菜还要好吃。
几箸下肚,离墨拿起桌上的酒壶,倒了一杯酒递到阿丑面前,“来,阿丑,尝尝这楼里有名的醉清风,这会儿呀可正是品尝这桃花酒的时候。”
阿丑拿起酒杯尝了一口,醉清风入喉,清甜凛冽,比起一般的桃花酒,少了几分酌烈,有一股清凉直入如胸腔。
“嗯,的确是阿丑尝过的最好喝的桃花酒。”
师父爱喝酒,而桃花酒是师父最常喝的。第一次喝酒是在一年多前,那次不小心将师父倒在茶杯里的酒当成了水,一股脑地灌了下去。回头便看见师父那惊掉的下巴,“我的紫露啊!可就只剩下这么一杯了啊!”
别说,酒这东西,还挺好喝的。从那以后,阿丑虽然因为身体原因,被师父拦着不让喝酒,却也没少偷偷的喝。
萧泽云坐在对面,脸上依旧是一副淡然。
阿斌只顾着埋头吃菜,嘴里正叼着一只大鸡腿,抬头便看见离墨正手肘支着下巴,挑眉望着萧泽云。
吧嗒--鸡腿掉了。
“你们说,小云儿平常总是这一副平淡的样子,若是以后成了亲,对着自家娘子会是什么样子?要是也这样,那不得把人憋死?”
听到成亲,萧泽云左手里的酒杯被捏紧了一下。
阿丑看着萧泽云,也学离墨用手撑着下巴,“不知道,不过人的性格是经过长久的经历形成的,大概以后也差不多吧。”
阿斌:“唉,那就着实委屈未来的女主子了。”
吃过饭,已过申时,本来还想着到郊外游玩,怕赶不及,就只在城区逛了逛。入夜,街上的人比起白天更多了起来。
整个邺城灯火通明,街上已经点起了一盏一盏花神灯,点缀于高低错落的楼宇之间,远看就好似夜幕之中的繁星。
大衍不似前朝,对女子的束缚没那么多,从姑娘,新妇,到老妪,总能在大街上见到不少。每逢佳节,也常能见到年轻的少男少女牵着手走在热闹的街道上。尤其是今日的花神节,更是青年男女约会的好时节,这会街上几乎都是年轻的男女,穿梭于五彩的花灯之间,这景象实在是养眼。
阿丑与阿斌在前面走着,一人一只手拿着一包梨花糖,另一只手则提着一只小巧的花灯。阿丑嚼着梨花糖,听着阿斌侃侃谈论着邺城风貌,以及近来又有哪些京城公子贵女的八卦轶闻,诸如富埒王侯的木材大商杨家的千金跟着一个穷秀才跑了,本来青年才俊大有可为的王将军为了娶一个青楼女子而设计杀害原配等等。梨花糖微甜清口,不一会就下去一大半。
离墨和萧泽云慢慢地跟在后面。
“最近遇到了什么事了?”“可是那老头逼婚了?”
“嗯。”
“不喜欢?”
“……”
离墨拍了拍萧泽云得肩,“傻小子,你若是不喜欢,直接说出来就行了。”
不喜欢,说出来吗?
生于皇家,萧泽云自小便明白,这至高的地位不是白来的。皇室的子女有几个能随心所欲地活着,深宫中各种繁杂的规矩自不必说,婚姻这样的人生大事都是平衡朝堂的筹码,就连皇帝本人有时也免不了与一些大家族联姻。有些事就算不喜欢也得做……
“让开!快让开!”
街上不远处突然冒出一匹疾驰的快马,马上之人拉扯缰绳试图控制,但没有用。眼看就快撞上前面的一名女子,阿丑双脚离地,瞬间飞了过去,拦腰将那女子带起,再落回刚才的位置,不过一眨眼的功夫。
那马则继续向前奔去。
阿丑松开了那女子,见她惊魂未定,又上前扶住。缓过片刻后,女子向阿丑行了个礼,“多谢这位小公子相救。”
“小公子?哈哈哈阿丑--”阿斌话还没说完就让离墨用手肘怼了回去。
那女子又看向其他几位,稍稍行了礼,转头对着阿丑继续说话,“不知小公子怎么称呼?”
“噢,刚刚救你的这个是我徒弟阿丑,这位也是我的徒弟,叫阿云,这个憨头憨脑的是阿斌……”
“我哪里憨头憨脑了?离墨师父就知道欺负我。”
“我叫徐晚,今日多谢几位相助……”
听到这个名字,萧泽云不禁眉头皱了一下……
经过一番交谈得知,这名女子是某家的千金,今日花神节,与自家婢女一同出来游玩,不巧与婢女走散,正四处寻找,便碰上了刚才那事。
不多会儿,徐晚的婢女找了过来,于是双方拜别之后,便各自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