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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他的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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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之前她的男朋友不是贴身保护的吗?今天居然落得一个人,怎么啦,骑士哥哥不来保护小公主了?”这个搞行为艺术的家伙说完嘿嘿地笑了起来,神情一派猥琐。
“吵架了吧,女画家现在空虚寂寞冷,急需安慰,来,谁过去撩几句,猜拳。”
就在他俩划拳的几秒里,陶莎旁边的座位已经被一个男人占据,那个脸无血色的狼剪。
“完了,没我们份了。陶莎的头号男粉丝已上线,你看,人家把美女哄得乐开了花。”小说家饮酒一口,滋啧一番。
“粉丝?他绝对不是陶莎的粉丝。这个家伙,人赠外号‘小狼’,可是实打实的画家,你是没看过他的作品,其狂野,连我肚皮下方的纹身都要甘拜下风。而且,你们是没听说过——”
“什么?”一群圆圆的头颅聚在一起,其中两个已经迷失了发迹线。
“陶莎今年的系列画展位,本来是小狼的,但是陶莎和他男朋友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把人家小狼踢出局了,陶莎这展了大半年的画,小狼就喝了大半年的稀饭,你看,都把那张小脸饿成什么鬼样了。”
“不会吧,那他现在哄着陶莎,不会想复仇吧?感觉陶莎对他毫无防备的样子,好像没认出小狼啊。”
“估计她就不认识小狼,据说商业运作和管理都是他男朋友在做,陶莎只是负责输出那些莫名其妙的画作——以及又纯又撩的美色,你有没有看过她最近的宣传报道,哇,那些配图拍得跟宝岛女明星似的,谁看完都不会相信她是在认真卖画。”
“难怪呢,我总觉得她坐在那里没啥动静,就有一股骚动的浪潮冲我滚滚——”
我实在忍不住了,腾地站起身来,顾不上他们异样的眼光,便从座位上离开,走到另一个卡座。这群人一开始在我眼中疯癫至纯的形象,如今就像吐在马桶里的痰一样,只配一个按钮冲进屎堆里。
也许是因为他们说的话让我隐隐担忧,看到她和小狼一同离开,我也跟着走出酒吧。
“叮当”一声,我又踢到一个金属物品,我走过去,弯腰捡起,是个手心大小的圆形银制相框,我轻轻推开,现出里层的照片——是一张手绘的断臂维纳斯——惊悚的是,维纳斯断臂截面上涂上了红色的颜料,脖子上也有一道道红色的画痕,而维纳斯的脸上,竟嵌着陶莎的五官,和维纳斯圆润的脸型巧妙地融合为一体。
这不是陶莎的,而是小狼的钥匙扣!
我的心脏已经快跳出嗓子眼了,立马将钥匙扣塞进裤兜,急步跟上他们。
我跟着他们穿过那条必经的巷子,躲在巷口,果然,小狼围困住陶莎了。
“你想干嘛,放开我。”陶莎挣着自己被抓住的手。
“放开了你,你也逃不了。”
“那可不一定,”陶莎又从包里掏出那把刀子,“你走开。”
小狼一把抢过她的刀子,“哟,还是把进口美工刀,随身携带——你总是这抄抄,那描描的,还真把自己当画家了?”
陶莎没有吱声,定定地看着小狼。
“这玉颈,细皮嫩肉的,让我不禁想在上面画一朵鲜红色的玫瑰。我要感谢你抢我的画展位,害我以后都爬不起来了,因此我才有心情接近你。”小狼将刀子贴着陶莎的脖子,来回地蹭着,“可是,今晚我真的爱上你了,在你死之前,我答应在你身上雕上世界上最美的花,你也适当配合,让我——”
突然,陶莎一只手猛地将刀子抢过去,小狼急忙一推,刀子已经错手插入陶莎的胸间。
小狼先是往后退了一步,紧接着又大笑起来,“这样更好,不用我动手,只可惜死得有点难看,还不如我画的好。”
看着陶莎延着墙滑落倒地,小狼拍了拍手,转身离去。
我僵在原地,脚挪不开,只能呆呆看着她瘫在暗黑的角落里,一股鲜红的液体从她的胸前涓涓流下,在地上蔓延开来,朝着我的方向流过来。
原来,在我没有接触陶莎的那些夜晚,看似她跟着小狼有说有笑地离去,一幅甜蜜的样子,实则她还是惨死在路上。
我报了警后,带着沉重的心情,东张西望、战战兢兢地回到了酒店。那晚我又安然无事。
只要我不跟她接触,我就不会死。但是她却无论如何会在这一晚死去。难道这是她的命数?
想到此,第二天晚上,我再看到她走进酒吧时,心里开始翻江捣海。
也许这就是她人生的最后一晚。
好几杯烈酒下肚,我抛掉了脑子里不能接近她的规则,朝吧台走了过去。
没想到,这一次,我跟她搭上话了。
她没有再像以前对我一样爱理不理,还说我的穿着和发型,跟她喜欢的一个歌手很像。
我说是吗,平时我可都是西装革履的。
她说要是她看到那样的我,肯定不会搭理,因为她前男友就是那样嘴脸虚伪得让人作呕的商人,整天胶个小开头,穿得跟卖保险的似的。
我这才知晓她先前嫌弃我的原由。
那晚,我既紧张,又兴奋,不自觉地喝得越来越多,也说了很多胡话,直至不醒人事。
等我醒过来时,头痛欲裂,我从床上爬起来,打开手机确认时间,2019年4月4日23:30,这一天还没过去呢。值班服务员告诉我,刚才我醉得不醒人事,是计程车司机送我回来的。我方想起自己刚才在酒吧跟她聊天喝酒的场景,又环顾四周,确定不会有人突然冒出来暴打我一顿,我才堪堪睡去。
这次经历告诉我,就算我跟她接触了,只要我不跟踪她到那个巷子,那我应该就不会死。
于是我开始重整计划,我离开了那群搞艺术的朋友,开始每天晚上都在酒吧里跟她搭讪聊天。
每一次我初来到她身边时,都会发现她淡淡的表情下深藏的落寞,而我却没有以前那么急切地想接近她了。因为我还有很多个晚上可以用来了解她。没想到,这样无所求的我反而打开了她的心扉,她开始跟我说起心事和烦恼。
她说她刚和相恋两年的男友分手。她到今天才确定:他从不曾真正欣赏她,他只是一直在利用她。
她说刚开始恋爱时,她以为找到了真命天子,他就是世界上最能理解自己的人。他们俩都是画家,他们惺惺相惜,每天都不厌其烦地解读着对方的肉与灵。
但是,他们来到这座城市后,他便转行成为商人,并不余遗力地帮她宣传作品。
他说,在当今时代,酒香就怕巷子深,为了她的才华和杰作能够为世人所知,他必须亲自帮她杀开一条路。至于画画什么的,他这么多年来也没画出名堂,还不如成为她成功背后的那个男人,专注于让她发光发热。
于是他开始奔走在各种应酬和宣传的场合,给她打造美女画家的人设,帮她争取到各种展位。
她一开始感激地接受了这一切。只是,每次在客厅画架上看到那一把蒙尘的美工刀,她都故意移开视线。那是他们刚在一起时,她从国外定制的牌子货,他打开这份礼物时兴奋得像一股龙卷风原地打转,那样幼稚的他已经一去不返了。
他不仅成熟了,而且也逼迫陶莎向现实低头。她的画不是没有利润,但是描绘艺术家的灵感,总不及讨好市场来钱快。他一次次地劝说陶莎画下市场最受欢迎的主题,渐渐地,陶莎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一名临摹工人。
他一边不停地兜售着陶莎的美女人设,一边为她模仿抄袭的传闻洗地。随着存款数字一个零一个零地增加,他们的分歧和争吵也越来越频繁,他们朝着不同的方向忙碌着,爱情也一点点流失在想拥抱对方却只能孤身守夜的日子里。
直到他在今天的系列画展中,看到陶莎竟然将两年前的旧作全部搬上了展览,而他要的那些画却不知去向。
他歇斯底里地训斥着陶莎——
“你敢这样胡闹,就别指望会有下一场画展了!”
“你以为这些破烂玩意儿能卖出去吗?要卖钱,你就要画我指定的东西!”
“那些人是为你的皮相买单,你还真的以为他们懂你画的是什么吗?没有我帮你造名声,你还能当成画家吗?”
她说她不要当什么画家了,更不需要他继续为她造势——经过他手宣传,那些粉丝便得已像窥探女明星的私事一样,贪婪地打探她所谓的风流韵事。那些报导,有人输出,就有人埋单,他们不过是为了一窥刹那得到的刺激,真真假假人们根本不想费心辨认。
于是,她对着他的冷眼,说她不干了,分手吧。
他没有任何挽留。原来,厌烦早在在不知觉间,由双方共同滋培而生。
回到住处收拾好行李时,出门前,她的目光落在那把美工刀上,它从来不曾被使用,所以从来不曾失去锋利的刀刃。她将美工刀放入挎包里,仿佛也因此收回了两年来的感情。
她来到机场,准备回上海。可是当时任性离开的城市,好像并不欢迎她突如其来的回归。一场暴风雨误了航班,她只能先住在酒店里,放下行李后,她最后一次来到这个酒吧。
说罢,她给我看了她手机里的画,她说这是她想画的那种画,可是这样的画却一文不值。但她宁愿去画室里当个美术老师,也不愿意再去当临摹工人了。
我看着那张画,色彩是五光流彩的惊艳,笔触又像孩童般天真幼稚而不加掩饰。它跟陶莎一样,让我忍不住一看再看,想要去深入解读它,却又担心这样一来会破坏了它的神秘和完整。
渐渐的,随着我对她的了解越来越深入,我得到了灵感,开始在聊天时留意她的喜好,并暗暗记下来。然后在下一次见面时,给她一个惊喜。
有一晚,当她再次提起我跟那位歌手很像时,我灵机一现,走到酒吧舞台上,为她献唱一曲,挑的是她最喜欢的《someone like you》。
那一次,她向我投来的目光,我前所未见。
我下台后,她说我真的很像那位叫任嚣的歌手,并讲起她所了解的任嚣的全部,我只是微笑地听着。
她追看他每一场直播,还用自己赚来的臭钱给他重重打赏,她说任嚣曾经在评论中感谢这位大粉为他的房租做出的重大贡献。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喜欢他?也许是因为我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他和我一样,在松弛的表面下,内里心血沸腾,却流淌着不该有的苦楚。他好像只有在唱歌时,才会真正快乐。但是他一年前却退出歌坛了。”
的确,我的血液已经滚得快揭锅了,但我表面上还是安静地啜着酒。
“他不唱歌了,还会开心吗?我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如果我能遇到他,我想告诉他:人生苦短,及时享乐最重要。看看我,放下过去,放下包袱,现在不就很开心?”
是吗?我应该放下过去吗?
我要怎么忘记梦里快乐的童年都是跟妈妈和林老师捆绑在一起?
我又要怎么忘记爸爸那一晚老泪纵横的脸,和他所有的不原谅?
虽然我并不能马上从过去中解脱,但我很感激陶莎,和她聊天,激发了我对生命的灵感,我好像从一具行尸走肉中还魂了。
但是,聊得多了,我渐渐在她的聊天中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