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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救人 今日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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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城里热闹异常,城中官道被官兵清了道,小商小贩都挤到巷子里去了,还是在热火朝天的吆喝。百姓们都挤在官道两旁,伸长脖子四处张望。
林瑾不爱凑这热闹,但还是被这热闹的氛围感染了。打算去目睹一下这位燕大将军的英姿。
林瑾用肩膀捅了捅越彬。
“凑凑热闹去?”
越彬耸了耸肩。“去呗。”
林瑾在姑娘中个子算是矮小,在人群中被挡的严严实实,而越彬身形高大挺拔。林瑾又捅了捅越彬,用下巴努了努面前的人墙,越彬无奈的挤到前面去,从前面的人中偷偷挤出一条小道,将林瑾塞了进去。林瑾一走进人群中,她头上的腐烂臭味立刻让周围的百姓骂骂咧咧的退避三分,越彬站在林瑾身后依然习惯了这味道。林瑾抬头用得意的眼神看了一眼越彬,越彬白了她一眼。
突然人群沸腾了。
“大将军!大将军!”
“大将军威武!”
“燕大将军来了!”
林瑾随着人群的叫喊声望去。只见一位身着铠甲身形壮硕的中年人骑着通体雪白的马驹走在队伍正前方。他的铠甲有些陈旧,还带着一些暗红色的陈旧血痕,但擦拭地发光。须发斑白,留着一脸杂乱的大胡子,双目神色却极为狠厉。身侧的大刀没有配鞘,闪着寒光有些骇人。
林瑾能闻见整个队伍里弥漫着淡淡的陈旧血腥气,和京城喜庆祥和的氛围极为格格不入。
林瑾眼神天生的差,但嗅觉却异于常人的好,只要是认识的味道林瑾就一定能够嗅到。在医馆平日里接触成百上千种草药,都能用嗅觉去识别。再加上自己头上总是烘着臭味,让林瑾对其他的味道更加敏感。
“大将军身后就是他的两位公子?”
“燕二少在对我笑!”
“那燕大少爷这会儿看着倒是人模人样的嘞!”
“就是就是!”
林瑾听身旁的人低声讨论,顺着目光看向了大将军身后。只看见两位少年,一位身着华贵青衣满脸笑容和煦春风,一位身着黑衣满脸不耐神色不虞。神色明朗的少年骑着和大将军一色的马驹,身形也相似。那位神色冷峻的少年坐在一匹黑色的马驹上。身形修长,和壮硕的大将军完全不是一个画风。神色不虞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林瑾是第一次见这位传闻中的燕大少,令她疑惑的是跟着燕大将军在西夷征战的燕二少身上并没有多少血气,反而是这燕大少,血气都快比燕将军重了。
一个天生痴傻的人哪里沾的血气。林瑾还在想着,突然觉得腰间被人狠狠撞了一下。一摸,荷包不见了。回头一望,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儿正拼命在人群中向外挤。
林瑾慌忙回头看向越彬,抬手指向那乞儿。
“我的荷包被他拿走了!”
越彬低头看着林瑾。
“钱多不多?”
“全部身家。”
“出门带全部身家可真有你的。”
越彬扔下一句话就挤着人群向外跑去。
林瑾拧着眉头想了想,自己在这边等着也不是事,上去万一打起来还能帮忙。咬咬牙跟在越彬的身后也向外跑去。
林瑾挤出人群,迈着小短腿追,但那小乞儿和越彬早就跑的老远。她跑到没人的路边喘着气,大口大口呼吸新鲜空气。刚刚挤在人群中实在是在难受了。
林瑾慢慢朝着刚刚越彬跑走的方向小跑。内心祈祷越彬千万要追到那小偷,要不然自己出了趟街啥都没有做就啥都没有了。
突然听到不知哪里传来微弱的呼救声。
她顺着声音小跑到一个曲折的小巷子里,拐角的地方倒着一个人。
林瑾连忙上前去查看,只见那人是一个男子,五官立体深邃,身形也很高大,不像是京城人,长到倒是有些像番市里见到的番邦人。只是这男子穿着看着像的京城读书人,一副书生打扮看着哪哪儿都有些怪异。不过这会儿脸都扭曲的不行了。这男子眼睛疼的睁不开,满脸都是豆大的汗滴,有气无力地呻吟着。
见有人来,便更大声的唤。
“疼啊,救命......”
林瑾上前检查了一下,他的左手手臂骨折,左脚踝部脱臼,脸上和身上也是有青青紫紫的痕迹。这男子穿着很普通,但身上有一股很富贵的檀香味。
四周无人,林瑾在医馆里学过一些正骨。林瑾心里惦记着自己的荷包,急着去追又没办法丢下这男子。无法,只好抬头对男子说。
“忍着。”
抬手就用力将男子的脚骨用力一掰,男子还没反应过来,只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啊!----”
林瑾突然庆幸四周无人。她趁着男子疼的快晕厥过去浑身无力,麻利地撕下男子外衫的下摆,将他的脚踝缠地紧紧的。又将他的手臂缠住,四周没有固定的东西,只好让他自己用手扶着。
正忙,林瑾听到远处好像越彬在唤她。
原来越彬追到乞儿之后,拿回了荷包,检查了钱财,回去找林瑾时,人群都已经散了。他只好沿路喊着林瑾找她。
“这里!”林瑾大声回应。身旁男子还在有气无力地叫唤着。
越彬跑到小巷子里,就看见林瑾蹲着给一个陌生男子绑胳膊。
“愣着干嘛!快过来帮忙啊!”
越彬摸了摸脑袋,答应了一声上前帮忙了。
林瑾和越彬费了好大的劲将男子运回医馆。林瑾身高太矮,基本是越彬一个人将那男子背回来的。回到医馆时,那男子已经疼的大气都出不了一口了。
“叫你们出去带点东西,没让你们带个人回来啊。”胡掌柜帮那陌生男子把手臂用竹棍固定,林瑾在一旁捣药。
休息半响,那男子才缓和过来。
“恩公恩德,小生在此谢过。”那陌生男子刚接骨,叫唤地七惨八凄。这会儿又恢复了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
“好说好说。”
不得不说这男子的异域长相确实令人侧目,简直和方才的惨样判若两人。林瑾偷偷瞄了好几次。特别是这男子瞳孔比一般人更浅,琥珀一般的颜色,这让灰瞳的林瑾格外在意。只是这男子身形魁梧,却一副书生打扮,异番人的外貌,说话却与京城之人无异,一丝口音都无,甚至文质彬彬的,实在令人侧目。
“家住何处啊?你这也走不了路,我让店里的送你回去吧。”胡掌柜给男子包扎好,问道。
“多谢掌柜,不必麻烦了。小可自行回去即可。”说着便要起身,但脚上无力又跌回去了。胡掌柜扶住他,检查了一下包扎伤口有没有裂开。
林瑾将药膏包好递给那男子,看着那男子为难的样子,开口说道:“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这脚刚伤成这样,下地都难。实在不行给你门口雇个轿子,借你副拐杖,省的摔了。”
这男子的伤一看就是被人故意打伤,他身上的檀香味虽然淡,但却是林瑾从未闻过的香味,一闻便知绝非凡品,加上这男子不愿让人知晓他的住所,林瑾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异番人的事,人救了就行了,倒也不必牵扯过多
等到那男子一瘸一拐的出了医馆,林瑾才敢问在门柜前算账的胡掌柜。
“您觉得此人是什么身份?这身打扮这口京城官话,怕不是从小就在京城长大的吧,他那伤你觉得.......”
胡掌柜抬手打了一下林瑾的头,林瑾吃痛叫了一声。
“有说闲话的功夫还不如做账呢,你今日的帐还没做呢。”
林瑾戚戚然的用手摸了摸头,想到那成山的账本,整个人都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