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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玫瑰信徒 天生的影帝 ...

  •   司承礼是天生的影帝,这一点,林书禹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知道。

      关于那年的事,如同划花的光盘,信号不良,断断续续,除了滚烫闷热的温度和火上浇油的蝉鸣,就只剩下那双似笑非笑,幽深漂亮的眼。

      十五岁被生父认回之后,领养人并没有跟他断绝关系。当时的年纪,林书禹对司家没有具体的概念,只知道很有钱,是动动小指就能买下福利院那种。

      林书禹在司家生活了八年,八年的时间,见到收养人的次数屈指可数。领养人是个面容俊逸的男人,他并不喜欢他,也不屑于掩饰眼底的厌恶——他是个外来者,抢夺司家财产的外来者。

      司家没有子嗣,而作为老人的独生子,也就是林书禹的领养人患有无精症丧失了生育能力,注定没有子嗣。

      林书禹是作为继承人被收养的。

      他的爷爷,那个操控一切的和蔼老人,很喜欢他。

      他们之间有过约定,所以林书禹不得不每个月回一趟司家。

      每个月最后一个周末的上午,林书禹准时赴约。每一次赴约,爷爷都会送他小礼物,有时候是两块新口味的糖果,有时候是一朵新鲜采摘的花……都是一些一文不值,又被他保存很久的东西。

      那天不是很巧,林书禹听到了领养人和爷爷的声音,他在门口犹豫了片刻,去了小花园。

      司家宅邸很大,也很空荡,像巨大华丽的牢笼,在这个牢笼里,林书禹见到了司承礼。

      他站在巨大的白玫瑰丛面前,阳光从高处的窗柩穿过,白皙指骨分明的手指轻轻捏着娇嫩柔软的花蕊,侧着脸,昂贵定制的白衬衫在粼粼波光下被风吹起,像西方神话中的神祇,整个人被镀上一层圣光。

      林书禹不喜欢玫瑰的味道,浓烈张扬,刺鼻呛人,但是那一刻,他从蔑视者成为了玫瑰的信徒。

      司承礼面无表情看着他,幽深冷白的瞳仁看不出任何情绪。

      “林书禹?”他叫他的名字。

      恰逢一阵风,天气燥热,鬓角还挂着汗,然而林书禹却像是被活生生摁进深不见底的刺骨冰川,这种被压抑的窒息感令毛孔以惊人速度扩张,视线仿佛被对方牢牢抓住,脖子上无形的利刃逼迫他不得逃开。

      林书禹下意识微微张开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他的模样取悦了司承礼,那双波澜不惊的眼很快涌上一系列肉眼可察的情绪:戏谑,嘲讽和不加掩饰的厌恶。

      这些林书禹都太熟悉了。

      林书禹下意识后退,仅仅是这一小步,晶莹剔透的漂亮花瓶应声而碎,蓝色液体倾泻而出。

      “哥,你还好吗?”司承礼歪着头看他,语气关切熟络,眼底毫无温度。

      而林书禹却因为他一个‘哥’而大脑发紧,他这时候注意到,司承礼身旁的玫瑰丛里多了几朵蓝玫瑰。漂亮白皙的右手捏着一根画笔,手背爬满蓝色液体,像某种无脊椎动物留下的痕迹把人的感官四分五裂——他在给玫瑰染色,诡谲张扬的笔触,何止荒诞。

      “我……抱歉。”

      林书禹下意识弯起身子收拾碎片,大脑乱糟糟一团。

      突然,眼前一黑,林书禹视线跟着旋转,身子重重跌落在地上,掌心一疼。紧接着,领养人强压怒火的声音从他背后传了过来:“你在干什么!”

      林书禹一愣,他摊开手,掌心淌着温热黏腻的液体,密密麻麻的晶体碎片在阳光下闪着光,有些已经陷进血肉,整只手都是麻的,甚至感觉不到疼。

      领养人的视线在他身上短暂停留,便着急忙慌朝身边的司承礼走了过来。

      林书禹转过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司承礼胸前白衬衫被大片的蓝色浸染,从他的耳后到锁骨,越过大动脉,一道狰狞鲜红的划痕赫然占据视野,伤口不深,但因为位置和面积显得触目惊心。

      “你怎么样?”林书禹下意识出声。

      司承礼却目光艰难地望向领养人,楚楚可怜,前一秒地狱撒旦,后一秒纯真无辜,他什么都没说,但是领养人的怒骂已经劈头盖脸压了下来。

      司承礼的母亲是领养人的姐姐,生他的时候大出血过世了。在五个月大的时候司承礼出了意外,年幼的他被人贩子几经转手,送到了他的养父手里。他的养父,抽烟酗酒,涉黄涉赌,社会败类,好几次都险些要了他的命。

      当他伤痕累累回到司家的时候,却发现本该属于自己的一切早被一个陌生人鸠占鹊巢,心安理得纳为己有。换做是林书禹,大概也不会对自己有好脸色。

      林书禹能理解司承礼对他的厌恶,他不理解的,是明明反感却还要装作喜欢粘着他,像一块嚼烂的泡泡糖。他总是不厌其烦在人前向林书禹投递依恋或好感,把自己伪装成单纯可怜的弟弟,好像林书禹就是他的天。

      后来林书禹明白他这么做的目的——替罪羔羊。司承礼有个只有林书禹知道的怪癖,他热衷于肢解令他感兴趣的一切,通常这种行为会被认为心理变态或者心理扭曲。而作为有‘前科’的精神病林书禹,干出这些事又会如此合情合理。

      他们是一类人,又是不同的极端。

      多亏林书禹的存在,司承礼为自己量身打造的人设栩栩如生。

      迟絮,精神科临床医生,诊所的人都知道,这位迟医生最近心情格外好,他的一位患者在长达十年的沉睡之后奇迹般苏醒了。他发现他的患者在苏醒后生活习惯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有时候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开店?”迟絮不可置信。虽然现在和林书禹算不上医患关系,但是作为朋友,两人相处的还算不错。他的单位距离林书禹住所很近。

      “嗯。”林书禹端起咖啡,轻轻抿了一口,有点笨拙,还有点稚气,像个孩子。

      迟絮用余光注视着一切,心想老天真是挺残忍的。十年前第一次见到林书禹的时候这个人阴郁寡言,不像个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十年后的今天,林书禹而立之年的年纪,他居然从他身上感受到了朝气和对生活的热爱与希冀。

      迟絮的视线转回林书禹脸上,他最近状态恢复得很好,和十年前的模板几乎没什么区别,甚至,比十年前还要耀眼。

      “自己当老板是一件很费精力的事,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你考虑好了吗?”

      其实可以不用那么麻烦,如果有司承礼的话。

      林书禹目光闪了闪,司承礼司承礼,有大腿不抱好像不怎么划算。

      迟絮目光与林书禹对上,突然想到了他的伴侣,思忖片刻,还是问出口:“……你的爱人呢?”

      林书禹往咖啡中加了块方糖,轻轻搅弄:“嗯……他的工作很忙,暂时没有时间管我。”

      实际上是根本不想管。

      “天啊,”迟絮小小惊叹一声,“你们还在一起!”

      十年的时间,不是十秒,也不是十分钟。

      “是啊。”林书禹托着下巴,他的头发很长,几乎到及腰的长度,看得出来被精心打理过。

      在迟絮认知中留长发的男人要么身材魁梧露个大脑门,要么身材柔弱,娘里娘气,但是林书禹是个例外。迟絮脑袋里莫名冒出一句“皎皎君子,泽世明珠”来。

      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时周遭昏暗沉闷,窗外是小雨落下淅淅沥沥的声音。林书禹迷迷瞪瞪撑起身子,像是被无形的力道驱使,他抬眼,看到了书桌旁的人。

      林书禹从醒来后大脑浑浑噩噩,思维凝固,神智恍惚,他这是第一次清晰地看到了司承礼的样子。

      他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的白衬衫款式随意却材质考究,面部轮廓因为镜框的存在而显得有些柔和。他身上没有半点商人雷厉风行的铜臭气,相反,如果林书禹不认识他,大概会认为他是一位大学教授。

      林书禹半撑着身子回不过神,被子顺从重力滑落到腰间,长发如瀑倾泻而下,半遮半掩他清瘦苍白的皮肤,像一截光洁无暇的羊脂玉,扎眼,勾人。

      “醒了?”司承礼抬起头,目光很深,短暂停留之后转移到屏幕上。

      气氛有点尴尬,林书禹想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转念一想,这么问只会显得自己更愚蠢。

      于是他闭口不言,随意地将头发束起,头发很长,两只手都要上场,于是他不得不咬着发圈,弓着身子整理头发。

      美人总是自带柔光滤镜和女娲的偏爱,林书禹有一副漂亮的蝴蝶骨,像茧中脆弱易碎的蝶,再往下是单薄瘦弱的躯干,因为长期卧病在床,他身上基本没什么肌肉,皮肉相贴,描摹出肋骨的轮廓。

      林书禹没有穿睡衣的习惯,他也没有暴露狂倾向,但是衣服老老实实躺在司承礼身下的沙发扶手上,他必须要过去拿,于是他犹豫了。

      司承礼没有在工作,不知何时合上了电脑,撑着头好整以暇看着他。

      大多植物人恢复意识后无法正常工作或者生活,他们的大脑长期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时导致的缺氧缺血会给脑组织带来不可逆的伤害,从而留下无法痊愈的后遗症,后遗症的症状因人而异,语言功能障碍,视觉障碍,运动障碍甚至意识障碍都有可能。

      林书禹是被上帝眷顾的,出院以来身体各项机能恢复得还算不错,除了他的双腿和部分记忆。他并非只能依赖轮椅,实际上最近的复建训练很有效果,他可以通过辅助工具行走一段路程。当然,被允许的范围将在复建计划上完成,其余时间,他最好遵循医嘱,老老实实坐轮椅。

      林书禹并不是老老实实遵从医嘱的人,当然,他也很快为此付出了代价。

      林书禹的衣服就在他右臂之下,然而当事人作壁上观,没有大发慈悲伸出援手的意思。

      僵持五分钟后,林书禹一咬牙,掀开被子,拿起肘杖架在腋下,笨拙地向司承礼靠近。

      他的动作僵硬,慢,而且摇摇欲坠,几次三番都险些把自己绊倒,巨大的难堪和尴尬让他难以抬起头来。

      “衣服。”他小声说。

      司承礼嗤笑一声。

      林书禹的手随着握紧,抠在不锈钢仗身的手没有血色。

      “你准备在这儿待到什么时候?一个月?一年?还是十年。”

      司承礼注意到林书禹因为“十年”这个词刻意掩饰的颤抖的手,感觉有点好笑。

      “衣服。”林书禹垂着头,还是那句话。

      “你害什么羞?”

      是,他没必要害羞。当年不择手段爬床的时候比这更下贱的事都做了如今害什么羞,真他妈婊子立牌坊,开了眼了。

      林书禹深吸一口气,压下泛上来的干呕,说:“衣服,给我。”

      司承礼又轻轻笑了一声,他终于有所动作。正当林书禹以为他大发慈悲放过他的时候,只听‘咔嚓’一道声音,他错愕惊讶的眼神和赤裸的身子一块儿被记录留存。

      林书禹的脖子以上白了红红了白,呼吸肉眼可见剧烈起来,看向司承礼的视线像是一柄利剑,良久,他咬着牙哑声说:“衣服。”

      司承礼挑了下眉,他不习惯林书禹这样,如果是十年前,林书禹会像一只被惹毛的兔子一样又羞又臊,明明很窘迫还要强装出大人的样子大声警告他:我是你的哥哥你放尊重点。

      好像说这几句话就能驱散那些见不得光的悖德之情。

      司承礼的气息愈发近了,是类似于一种雨后清晨和木质芳香混合的味道,他靠近林书禹的每一帧都好像被刻意放慢,再放慢,直到林书禹能清晰看到他唇下方那颗细小的痣。

      司承礼的视线自上而下碾进林书禹眼底,他伸出手,指腹落到林书禹的锁骨,若即若离沿着他紧绷的肌肤脉络,像一柄冰冷的手术刀,试图挑起肌肉纤维钩织一方绮丽蛛网。

      司承礼镜片后双眼皮的宽度像是舒展适中,如璀璨星辰,和初见那天的亦白亦蓝的玫瑰,他笑了,如一汪春水泛起涟漪。

      林书禹无暇欣赏,只觉得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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