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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命 ...


  •   自渊国与犬戎大战得胜后,双方签订盟约:犬戎每年向渊国进贡。十年内不得侵扰边境,扰百姓安宁。签订过后,双方开始生养休息。边境至少得了十年安宁。
      可惜这十年虽表面相安无事,但暗处却汹流涌动,你来我往,你争我抢。互相安插探子刺探军情,朝廷机密。此外,其他国家,势力也在隔岸观火,并在伺机而动。
      渊国汐城……
      有缘客栈——

      辰时,平日里本该是客人们吃饭喝茶的时辰,平日里本该是热闹祥和,可这时客栈门前聚集了不少爱凑热闹的人群 。男女老少,掌柜小二,贩夫走卒,身后跟着仆人的富贵人家的少爷小姐,穿着青衫的书生,他们或围成一圈,或散在各个角落,或嘲讽,或同情,或津津有味的看着眼前一幕。不时伸手指指指点点,品头论足:“哎哟!造孽呀,这么小的孩子都卖掉,如今又不是天灾大旱,活不下去了,这两孩子的爹娘是疯了吧?”
      “据说是张风欠着如意坊的巨额赌债,这张风真不是人,好吃懒做,偷鸡摸狗,家里活都不干,还爱赌,把活都扔给他家娘子做。就记着天天去如意坊赌钱,不过么!赌坊,进去了,可不是十赌九输嘛!三个月前他家娘子病重都没钱看病吃药,只能拖着,不久就这样撒手人寰,留下两个孩子了。现在可好?把家都输没了,还去赌,现在没钱还赌债就把孩子卖给如意坊还赌债了。自己倒跑了。可怜这两孩子了,负债子偿。啧啧啧!”一个汉字不无可惜的说道。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另外一个不嫌事大的汉子说道,“人家爹都把他孩子卖了跑了,我们这些人在这操什么心。” 说罢摇头晃脑走了。
      在圈子中央,一个穿着发白布衣,约莫八岁的少女护着身后约莫五六岁的男孩,二人衣着朴素,长相却好,少女虽小,却用她那单薄的身体挡在弟弟面前,双眸愤怒的瞪着前面锦衣华服的男人。
      刚开始,路人见了还以为是欺男霸女之徒,毕竟一方为两个小孩,一方却是锦衣华服,身后带着身强体壮的仆从“富贵老爷”。不认识的不免想要劝阻。认识的却远远避开,当看热闹。
      “诸位,这是我如意坊与之事,劝各位莫要多管闲事,以免大祸临头!”仆从得到男人的示意后,对四周“看客”好言提醒。
      待仆从说完后,男人将目光移向站在他身前的姐弟俩,身高八尺,身材魁梧,强悍有力的华服男人。
      “小丫头,那老头都把你们两个卖身还赌债了,今后不管为奴为婢,都由管事发落,居然还那么不识好歹,想着逃走?来人,把这两个人给我带回去好好调教调教!”华服男人微眯双眼,狠狠的说道。身后的家丁听到主人的话,立刻走到两姐妹面前,抓住二人。少女使劲的挣扎着并哭喊着,“放开我…放开…我。”漆黑的双眼希冀的看向周围,似是想得到帮助,能有人能将他们救出去。可看热闹的人下意识的撇开眼,不敢与之对视。怕惹上麻烦。华服男人的身份在那摆着呢,再说男人身后势力深不可测,难以捉摸。能在汐城扎根,岂有简单一字?就如树大根深,蜉蝣撼树,自不量力。谁敢去帮那姐弟俩,除非是不想活命了。
      不缺好心人,更有善心的书生,小姐,少爷想去“救人”,都被婢女,小厮拉住了,“小姐,别去,救了他们就给老爷惹下大麻烦了,还是少管闲事吧!” “这汐城还有无王法?难道这衙门就不管这事了?”书生气不过,率直的话语便脱口而出。书生旁边的友人则紧紧拉住书生,往后退,你不要命了,你没钱没势的,强出头,不说你今后的前程,管了连命都不一定能保住,还有你的家人更会被你牵累。连官府都不管,斗不过他们的。““
      “嘿!胆子真大。小子,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这县老爷都当缩头乌龟躲着走,你——可别强出头,白白丢掉性命!一个汉字道,转身走了。“说完赶紧拉着书生走了。少女眼里的希冀变成绝望,于是她更加拼命的挣扎,希望自己能和弟弟挣脱未知的枷锁。
      无奈的是她的挣扎根本是飞蛾扑火,只是白费力气,徒劳罢了。仆从们粗鲁的将二人押到华服男人的面前,男人看到二人的容貌时,眼里闪过一道惊艳,然后得意的带人离开。周围的人也作鸟兽散去。
      一座精致的别院中,两个小孩子紧紧地靠在一起,眼里是一片迷茫,绝望。小男孩害怕的缩在小女孩的怀里,哭着说:“姐姐,倾离怕,我们走好不好?”眼里的泪水让他看起来可怜兮兮,天真的像只纯洁的小白兔。被称作姐姐的小女孩心里满是苦涩,天堂与地狱不过一线之间。之前种种,都比不过爹将两人卖身抵债,难道亲生的孩子也能这样狠下心。这一刻,她明白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就算是亲人,也敌不过那巨大的利益和自身安危。虽是长姐,再怎样也不过八岁,陷入绝境,怎能不怕?
      绯烟抽噎道无奈道:“离儿,我们走不了,爹已经将我们卖了,再也回不了家了,若不是他我们根本就不会变成这样。”眼里含着无尽的悲痛与恨意。小男孩似是听懂了姐姐的话,他懵懂的意识到他们被爹抛弃了。立刻说道:“他不是我们的爹爹,爹爹不会这样对我们的,他是坏人。”绯烟欣慰的笑了,“我们两个要靠自己活下去,知道吗?离儿。”“嗯,我要和姐姐一起活下去!”“嗯。”姐弟二人一起为活着的约定而立下誓言。
      但一场大火却让他们分隔多年……
      书房中,华服男人恭敬的站立行礼后,向坐在书案前的男子禀告:“大人,这次出行,不想正好竟遇到两个习武之才,是个习武的好苗子,属下观他们日后或许能为大人所用,故将他们带回。待他们练成杀手,日后或许能为大人出一份力。”
      坐于书案后的男子一身白衣,外罩雪色鲛纱,面如冠玉,目若朗星,略带邪气的脸上噙着一抹似是而非的笑。虽说是坐着,却让男人敬畏,不敢妄言,更不敢随意看向面前的主子的面容。
      身居高位,物尽其用一贯是他的作风。坐于书案后的男子正看着一封密信,闻言并未抬眸,道:“既然有用,那就先养着,记住,训成之中,切勿让他们感情用事。无用之人,没有存活于世的必要 。”冰冷无情的话语让男人浑身一颤,“是,属下遵命。”行礼后退出书房。
      出来后,男人心里松了口气,虽跟随主子多年,但每次主子面见主子,主子身上那股无形威严仍然压得他喘不过气。跟随主子之人多如过江,但处理掉的人何其多,能最后留在主子身边的有多少呢?有用则用,无用则弃。追随的主子从不是什么心慈手软之辈。幸好他这些年来战战兢兢地执行任务,虽偶有犯错,但绝不会行叛主之事,是以多年后才被提拔重用。如今才成为管事协助主子处理事务。他自认不是能力出众之人,却也不是什么无能庸碌之辈。否则,怎能安然留下?身为属下,服从与能力决定了他们的归属。
      男人也是吴忠,赶紧带人去见姐弟两人,绯烟,绯倾离见到他害怕的往后瑟缩在一起。吴忠见了也只是无视,直接对两人说道:“你们二人进了这府里,能否活命决定在于你们手中,若想活,那么就乖乖成为杀手,今后为主子效命。不想活命,现在便可送你们上路。你们——可决定好选哪个了?”
      姐弟二人对视,眼里含泪,颤抖,害怕,无助,绝望。手脚冰冷,心跳异常跳动。小孩子能有什么心思?这是他们第一次作选择——可现在摆在他们面前的两个抉择——要么死,要么生,别无其他。
      如今处境,谁也不能救他们,只能自救。
      只要是人,都想活命,谁愿意白白丢掉性命呢!活着总比死强。害怕之后,他们坚定而又决然的选了成为杀手,至少,还有条活路,不是嘛。
      “好,三天后,你们将会被送到血刹阁里,开始训练,记住,不要妄想逃跑,否则——你们将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吴忠眼里闪过一抹欣赏,但一闪而逝,谁也没看清。
      “既然你们已经选好,那么,过去的名字就该舍去,你名绯烟,你名绯倾离。今晚好好休息,今后可不会像今日那么轻松!”吴忠道完径自离去,只派人给两人洗漱,吃饭。
      自从被带到血刹阁后,姐弟俩一直被阁里管事精心培养。但却是被作为杀人利器的杀手,杀人利器,需精雕细琢,修习多种技能,练武,修习暗器等等,训练严苛,稍有懈怠,就被责罚。虽是不起眼的血刹阁,但明暗处皆有精兵精锐把守,牢不可破。想要逃跑,简直难以登天。他们无法反抗,甚至无法逃离。他们的命掌握在那个男人的手里,生杀予夺皆在他掌中。逃跑就会丢掉性命,现在没有什么能比自身性命重要。暗地里只能更加勤练武功,他们只能忍耐,至少在他们没强大到主宰自己命运时,绝不轻易暴露真正实力。
      五年后……
      绯烟,绯倾离习武进度已接近中等杀手,这些年执行任务中,二人身手干脆利落,下手毫不留情,心狠手辣,事后处理更是滴水不漏。他们已成为同辈中的佼佼者。这让管事很是满意,之前只是简单的执行杀人任务,日渐杀戮中,两人的心早已冷硬麻木,再也掀不起一丝波澜。
      绯烟接受了管事交给她的第一个任务--刺杀江湖中铸剑山庄少主凌逍。
      然而作为铸剑山庄的少主实力深不可测,为人滴水不漏,绯烟再如何也不过是习武几年的平凡之人,再有天赋,在时间之差上也无法弥补。又岂是她能刺杀得了的?结果不言而喻——绯烟带伤而归,管事早已预料到结果,这不过是一场“试探”,于是绯烟只被罚禁闭一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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