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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花间酒 ...
破晓,黑暗潮水般退去,天幕挣出一尺金芒,与此同时,莫攀山峰之上忽地腾然烧起汹汹红焰,好像一只宽厚的大掌,托举着一轮红日徐徐东升。
且听,天亮的声音。
轰的一声闷响,城门大开——城外苍山映水,雄鹰振翅而飞,城内烟柳画桥,鸟语萧萧,可谓处处有声……沉沉雾霭扑向出城的布衣旅人:一老一少挑扁担,一男一女手牵手,垂髫小儿戏成群,俯天望,胜似马良神笔之下一幅的人间百态图,栩栩如生。
莫攀山涧一朵扶桑花迎风飘落,顺风顺水,与男女老少擦肩而过,借了无数人无数车,安然入城,钻进了一条深远的矮巷。
这条巷子,通往无法城最大的反刺杀机构——百草堂。
堂里堂外设下重防,一般的人绝然找不到这里,有道是落花有意,竟闻风而来。看它城中百姓安居乐业,可是在三年以前,这样的祥和之景还只是梦中泡影。从前,城池君主听命于白都天子,君主无能,臣子更无能,直到百草堂的出现,力挽狂澜,直灭白都三万精兵,斩奸臣,七易君主……这些功绩,全都要归功于那个创建了百草堂的人。
“我不是说了么,”男子声音如同古久的井水,疏淡无波,“有些杀客生性嗜血,对于他们来说,人命如草芥,每每杀死一人,心中的快感便强烈一分。这类杀客往往武功高强,不畏死亡……而愤怒是其唯一弱点,在双方实力悬殊的情况下,激怒他们也是唯一的制服之法。”。
此时,迎着朝阳娓娓道来的白衣先生名叫花间酒,他是百草堂主唐初亲登万丈之高的莫攀山山巅,五花大绑“请”来的讲师。只听说,唐堂主为此成功克服了百年不治的恐高之症。
花婪,字间酒,号莫攀散人。
无论是在庙堂之高,还是江湖武林中,花间酒都是个亦正亦邪的人物。
他一手创百草堂之伟业,训练出一支佛挡杀佛的强悍精兵,像猫吃老鼠,把白都的军队打得落花流水。战事平息后,一句话,便废掉了旧君改立新君——是的,在这位不打寻常仗的堂主眼里,换皇帝就如换鞋子一样简单,换鞋子还需要和小贩交涉,换个皇帝甚至不需要和臣子商量。就这样,来来回回换了七次,其中当然也有一些老骨头为旧主打抱不平,以死相逼,他听闻后,深表遗憾,并贴心地送上一瓶亲炼的鹤顶红。
“诸君自以为忠心耿耿,可是在我这里,就像扑火飞蛾的垂死挣扎——可笑无比,讽刺无比。”
讲武台旁竹林的缝隙间,摇曳着一道突兀的褐色人影。唐初长身玉立,默然凝望着众反杀中间的白衣雅士,回想起了这句既傲慢又气人的话,脸上浮现出促狭的笑。他好像明白了那些老骨头的难处,整日面对一个骄傲自大又直截了当的家伙,不当场气死实属了得。
花间酒眉梢一动,发现了听壁角的唐某人。
“让我来为诸君演示一番。”花间酒拾起一柄长剑,随手拧出一朵漂亮的腕花,不等喝彩,长剑化作飞虹贯入莎莎竹林,大喝道,“激怒之!”
唐初浑然不知被当成了活靶,若非他反应灵敏,可能会是正中靶心的那种。唐初一个激灵,好像一只火烧尾巴的灰兔,霍地跳出竹林,花间酒见目标失去遮蔽,眼神微眯,长剑便裂碎成九段,生了腿一般朝唐初追杀而去。
众反杀鲜少看见唐堂主狼狈的模样,皆目瞪口呆,手悬停在空中,既想鼓掌又不敢鼓掌。
点到为止。
花间酒从容收剑,瞥了一眼神色恨恨的唐初,不以为然地率先拍响巴掌:“看到不如你的人在演示,需要一脚把他踹飞,可是看到比你强的人演示时,你应当鼓掌,大声的鼓掌。毕竟,强者也是人,也需要鼓励,更何况我并非一般的强,是极强。”
反杀们微微一愣,掌声稀稀拉拉响起,几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去足够大声之外,可以看得出他们求生欲望的强烈,唐堂主不好惹,花讲师更他妈的不好惹。
“朽木不可雕也。”花间酒落下一声悠长叹息。
茂林修竹,春色满园。
花间酒驱散了众人后,走到了唐初的身边,看到他指骨上轻微的擦痕,轻声嗤笑:“回眸剑都挡不住,做哪门子堂主?我曾以为你算得上孺子可教,呵,是我高看了你,竟和他们一样朽木难雕。”
“花婪你……”唐初年轻的面容掠过一丝赧色,旋即淡淡的微笑,“躲在山旮旯里三年多,也没有什么变化嘛!一样的气死人不偿命,可是花间酒……你不再是我的师父了。”
“哦?”花间酒笑道,“当今世道,杀人都可以安然无事,气死个人就想诓我偿命,凭你那润了几斤醋的舌头么。我今天心情不错,再白教你一条道理:这个世界上,能指点你的人不只是师父,比你强的人都有资格来指点你,刚好,我比你强一丢丢。”
唐初翻白眼:“说不过你。”
“何止,你哪里强的过我。”花间酒赢得了小小的胜利,说道,“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出来罢,唐堂主,这一次的任务又是哪个倒霉蛋?”
“确是任务所需,我也不瞒你了。”唐初即刻正色,小心翼翼道,“这件事很是难办,我思来想去,只有交给你最合适。知道求己寺吧,君主平日祭祀的重地,最近出了点异常——寺的方丈,被杀客盯上了,留下狂言,说三日之后要来取他的狗命。”
“狂小子罢了,有何难?”
“难办之处在于,这位狂小子落下了一首词”唐初从牙缝里挤出字来,“惊鸿出,百草枯,白都天子应何如。天上月,地上灯,天灯一点满江红。”
花间酒打了个哈欠,不假思索:“有点墨水的狂小子罢了。”
“……”唐初提醒道,“我不辞辛苦把您老人家请下山来,是希望你指点江山力挽狂澜。我相信,百草堂有了你,定然会重回昔日荣光,你当初把百草堂托付于我,现在我想把它还回去。”
花间酒看着唐初,阳光在他硬朗的脸上落下斑驳,唇如刀刻,一如很多年前的那样——喋喋不休。有时候他真的怀疑,是不是自己领错了门,这缺心眼孩子明明更适合舌战群儒或是修编史书。
“唐堂主好像忘记了,我不辞辛苦随你下山,是希望治愈你的恐高症,好大一个堂主,连轻功都不敢施展,说出去不是丢我的人么。”
花间酒发笑,他一边说,一边漫步走远,语气恬淡自如,白衣上的竹纹不染纤尘。
宏图霸业,他花间酒早就不要了。
江湖是非,素来与他无关。
花间酒只想像咸鱼一样活着,闲时教教徒弟,心情好就和徒弟说说他无限风光的想当年。至于匡扶天下之类的伟大理想……爱谁谁,老子不干。
.
“师父,唐堂主做了什么,你就答应了他来求己寺啊。”
紫衣少女娇颜如花,相反之,旁边的花间酒白衣清冷。
师徒俩走在大街上,引得无数目光。
当初,花间酒答应来查探寺庙杀客一事后,唐初问他要不要找一个得力的帮手。花间酒思索一二,在一群壮猛的汉子中选中了正巧来添茶的小丫头紫苏——他越发佩服自己的决定,在紫苏这个臭丫头的衬托下,他就像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低调奢华。
“他把你的卖身契给了我,还说可以为所欲为。”花间酒懒洋洋道。
少女娇嗔道:“师父莫戏我,紫苏又不是青楼里的丫鬟,卖身契什么的太俗啦,堂主现在给我们签的都是生死契。入堂仪式上喝下穿肠露,一生一世是百草堂的人。”
花间酒怔了怔,没有说话。
紫苏坚持道:“师父到底如何难为唐堂主了啊,咱们出来时他来送行,那个脸色……啧啧,出奇的好看!”
“也没什么。”花间酒淡笑,“不过就是把他绑在风筝上,绕堂溜达了三圈。”
紫苏闻言爆笑,可想而知,小脑瓜里已经呈现出画面了。
“妙啊!”少女眼冒精光,倒苦水道,“其实我们都知道堂主大人他恐高,有一次他……”
紫苏不愧是唐初的人,喋喋不休的毛病果然有根可溯,卿本佳人,奈何多舌,花间酒叹了口气。
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尽头山色葱茏,一轮暖日隐在水色的蓝天后,好像白衣先生微微眯起的眼睛。
惊鸿出,百草枯,白都天子应何如。
天上月,地上灯,天灯一点满江红。
他息影的三年中,杀客都变得有文化了么。
思量间,一柄弯刀陡然闯进花间酒的视线,金属紧贴肌肤划过一丝冰凉,来人似乎抱着一刀致命的心态而来,刀势猛烈,嘶拉一声割破了心口薄薄的布料,眼见胜利在望,那人露出了得意的微笑。就在这关键的时刻,只见白衣青年波澜不惊,在刀尖离心口一寸之际,身形如鬼魅般倒退稍许,如同避过一阵风般轻而易举避开了对方势如破竹的一击。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那人见招式落空,竟没再继续下去,而是收刀抱拳,“杀客顾玉,无字。”见花间酒疑惑,又道,“一个舞刀弄枪的山野莽夫,整天不知道是杀人还是在杀猪,有名有姓就是好大的福气了,哪里配拥有表字。一样的道理,有人想杀你,我见酬金多,最近又正好缺钱,于是就来了。我并不知道你是谁,我们做杀客的,雇主让杀谁就杀谁,只要不是老子和亲妈还有亲叔,我都肯杀,所以你不用问我为什么要杀你。”
花间酒忍笑说道:“少年郎,我好像并未问你……”
顾玉满不在乎道:“问没问有用么,反正我是你的手下黄酱,那句话是什么来着,要翻要炒悉听尊……尊……尊……”花间酒正要出言提醒,顾玉脱口而出,“悉听尊骗!”说罢觉得有些不对,低声咕哝,“骗?我干嘛让他骗我。”
紫苏偷声说:“师父,咱莫不是碰上傻子了吧。”
“胡说,真正的杀客是认清自己大字不识的真相后依然热爱咬文嚼字,我看这位顾兄……杀伐果断,进退得当,能说会道,还非常有原则,”花间酒微微沉吟,“总之,前途无量。”
“……”她莫不是跟了一位傻子师父吧。
正所谓“傻蛋见白痴,两眼泪汪汪”,顾玉听到花间酒谜之自信的断言后,忽然扔下弯刀,双膝一曲跪在地上嚎啕大哭道:“小马驹常有,伯乐不常有,古人诚不欺我也!”
紫苏颤了颤:“师父,他这是咋了?”
“无妨……估摸着是激动得傻了。”花间酒托着下巴,点点头,“不错,对我胃口。”
呵呵,师父您老人家胃口真大。
紫苏来前,常在百草堂妇女茶话会上听到一些有关这位花讲师的闲言碎语,知道他一向不拘于形,好率性而为,便心想,他大概同百草堂里的冰块脸们不一样,当是个幽默风趣之人,因此对求己寺一行充满了期待。
实话实说,花间酒确实令紫苏十分惊喜,譬如半路捡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傻子当旅伴,譬如夜间在秦楼楚馆过宿还拉着她一起,美名其曰“及时行乐”譬如……紫苏又明白了一个道理: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在她第九十九次旁敲侧击后,花间酒终于说道:“紫苏,这求己寺长腿了么?”
“没……没啊。”
“那求己寺的方丈算美人么?”
紫苏瞥了一眼身边浓妆艳抹的女人,弱弱道:“……方丈眉目慈爱和善,和美人二字并不沾边。可,可是两日已过,明天就是杀客取方丈命的日子了!”
花间酒摇了摇盅内玉液,深深一嗅,说道:“既然寺庙不会跑,庙中的方丈又不是美人,我又何必早早前去伴那青灯古佛吃那清茶淡饭。依我所见,肚子里墨水多的杀客都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显然,咱们这回要面对的……也是一样。”
“是什么?”
“言出必行。”花间酒一饮而尽,“这类杀客职业素质一流,可是嘛!不会偷袭不会下毒不会把妹……连这些下九流的招数都不会,手里的刀再快,也只能杀杀猪。他说三日之后取那方丈项上人头,定当准时——人不风流枉少年,我们不如趁此在逍遥楼好好逍遥一番,毕竟,川资路费全由唐初负责,可遇不可求。”
看到紫苏大惑不解的模样,花间酒叹了口气,“知道我为什么在百位勇士中独独选中端茶倒水的你来随我一起么?”他掠过紫苏期待的眼神,像拍打战友那般,认真地拍了拍紫苏的肩膀,诚恳道,“我不喜欢聪明人,而你足够蠢。”
紫苏如遭雷击,默默回到花间酒为她特意准备的华丽厢房里,愣了足足半日。
偶然,顾玉见她失魂落魄,十分关心道:“紫苏姐,你是遇见鬼了么?”
紫苏瞪了他一眼道:“你才遇见鬼了,我是遇见你了!”然后就气呼呼的出去了,独留顾玉慨然长叹:“人生若只如初遇,何事秋风悲华山,难道……紫苏姐竟对我一见钟情?”
顾玉顾小爷果然前途无量。
很快,他就学会了如何在女人堆里如鱼得水,以及如何把词不达意变得理所当然。有一半,都是伯乐花的功劳——花间酒看人的眼光可以说是毒辣,比如随便走过一身穿罗裙的姑娘,他惊鸿一瞥,便能准确地说出身高三围,哪怕姑娘腰裹大棉袄脚底垫砖头,也毫厘无差。这样的男人,是女人眼里的流氓,男人眼里的天堂。顾玉像崇拜亲叔叔一样,崇拜着“无所不知”的花间酒。
紫苏听说后,深深看了顾玉一眼:“如果你叔叔知道你这么想,一定会哭得很悲伤。”
“哦?”少年那张谈不上惊艳但也足够俊朗的脸竟认真思索了片刻,破天荒道,“人各有志,何求同归,说不定我叔叔他偏生羡慕伯乐兄这般‘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情致呢。”
紫苏诧异,低头掰着手指数了数:“见鬼,他居然说对了三个成语。”
顾玉有片刻的无语,旋即掠过了她,漫步在逍遥楼前的鸳鸯桥之上。
此时刚入夜,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点缀着碧蓝色深远的天空,天上人间,逍遥楼莺歌不绝,杨柳腰芙蓉面,貌若天仙一览无余……女人唱啊笑啊浪啊,流波媚眼辗转在每一个逛楼男人腰间的钱袋上,鼓鼓囊囊有之,干瘪枯涩亦有之。男人笑啊骂啊快活啊,衣冠楚楚,而眼睛里却透着野兽的光。
顾玉停住了脚步。
于这一片妖魔中觅那袭素雅白衣,一点都不难。
花间酒靠在桥头,肩上还留着女人落下的丝巾,嫖客酒鬼,妓女龟奴,妖魔一一从他的身边擦过,而黑夜里唯一的那一束光依然洒在他的脸上,是寂然的月白。鸳鸯桥另一端伫立的顾玉不由怔了怔神,旋即垂下头,看着自己脚下歪歪斜斜的影子,笑了笑,刚想转头回去,忽地被那“别人眼里的好风景”唤住。
“阿顾,来都来了,不一起坐坐?”
花间酒的嗓音虽轻,却让顾玉隔着一座桥的距离清晰入耳。
既来之则安之,顾玉竟没客气,挨着花间酒坐在了桥头,桥下溪水波光粼粼,月亮好像一瓣明黄色的荷花花瓣,漂浮在水面。两个大老爷们就在这诗情画意的美景下……干坐着。
“伯乐兄,别忘了,我是杀客。”顾玉忍不住问道,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么?”
花间酒扑哧乐了,伸出巴掌,胡乱揉了一通顾玉毛毛躁躁的头,揉的顾玉火冒三丈,这才大笑道:“傻小子,既唤我伯乐兄了,还问这干嘛——遍地是阿顾,难得花间酒,常言道‘士为知己者死’,伯乐兄为你死一死又何妨呢。”
顾玉摸了摸揉乱的头发,轻声道:“好像死在你的心里多么轻巧似的。”
花间酒沉默片刻,饮下一口烈酒,笑眯眯说道:“年纪轻轻就把死看得那么重,死了以后呢,还能掀开棺材板活过来么,还是说……你想的从来不是死,而是生前身后之名,第一杀客之名。”
他起身,居高临下,拍了拍少年僵住的肩膀,怅然长叹。
“人各有志,何求同归,我上次听见这句话的时候,是十五年前了。”
“我……”
顾玉回过神来时,已是芳踪难寻。
花间酒混迹在人群中,壶里的酒液冰凉,灌进喉咙,呼唤起了心底的刺痛。他纵横江湖十载,什么样的心思猜不出,什么样的人看不透。
一个月前,唐初独自一人亲上莫攀,三年不见,褪去了青涩,不再像之前那样一见面就大声喊师父,而是谈判的语气冷静说:“如果小艾活过来,你是不是就愿意下山了?”
呵呵,人生在世,就一定有放不下的东西。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小艾小艾,你因我而死,而这桩命债,我竟不知该如何偿还。
花间酒遥望月夕,眼眶禁不住微微发涩。
他透过少年轻狂的眼,看见了从前的自己。
过往匆匆,却并非无痕。花间酒生在妓女腹中,长于花街柳巷,八岁那年因连杀十九人入狱,刚好在那一年,区区小指就能令整个江湖为之一动的魔刹——十三冤,被白都锦衣首领历时三年零三天逮捕入狱。小小年纪的花间酒,在暗无天日的大狱中,认了个大魔头当师父。
两年后刑满释放,他依依不舍地攥着大魔头枯槁的双手,拧着脸说:“臭老头,我们一起走。”
“人各有志,何求同归。”十三冤如是说。
小艾是被十三冤无辜牵累女子,面丑心善。出狱时十三冤对花间酒说:“小兔崽子,老头子老了,铁定要被那王八羔子关到阎王爷那里去,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这一辈子辜负了一个女人……哎,扯远了,”习惯性地扯远,又“嗖”的一下扯回来,“照顾好艾姐儿,有能耐就养着,没能耐……就把艾姐儿娶了,找个山清水秀的地儿,男耕女织,美美的过一辈子。”
那时候的花间酒一口答应着,他以为学了一身好本事,出门就不会遭人欺负了,可到了最后,他一身好本事全都喂了那些贪婪的狗!连保小艾无恙都做不到!
泪无声无息的滑落,花间酒深深吸了一口气……别无选择地走了下去。
(1)人各有志,何求同归:本书引用此句,皆出于《咏史诗》
阅读指南:
○攻受年龄差九岁
○全文已完结
○结局he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01 花间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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