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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逢秋3 ...

  •   起风了。
      常晓春坐在教室的最后排,窗户在她一转头就能贴近的地方。窗外的树枝一次又一次重重地点头,似乎在对风做痛苦的承诺。
      她想起了家乡城外的芦苇地,绿草的清香在七月里经由城市的上空飘过。她坐在哥哥肩膀上,抬头看成群的鸽子在暮色中,在混合着夏日香气的天空里飞翔。她从没有怀疑自己会失去那片天空。
      人们往往因对现实的不满而怀旧,要从旧日的回忆中寻找点什么。常晓春在找的,是内心的平静,犹如一只沉睡的小狗。
      不是猫,是狗。猫贪婪且任性,睡觉也不忘频频打呼,以彰显它拥有别人所拥有不了的满足。而狗是安静的,它一旦熟睡,唯一会发出的声响除了呼吸,便是梦呓。它的满足只需要自己知道足够。
      常晓春的心中住着的这一只,由于长期失眠而焦躁难耐。可怜的小畜生,它被折磨了许久,痛苦得不断用锋利的爪子磨她的心壁。常晓春半梦半醒间常常听到嚓嚓嚓嚓的声音,让她胆寒。
      在白天听到这个声音,还是首次。
      她稀里糊涂答应了齐享的要求,当天晚上回去,心里的畜生比任何时候都来得狂躁不安。
      不想去,她不想去他家。没有哪个良心尚存的犯人愿意回到他的犯罪现场去参观,也没有哪个劫后余生的幸存者想去寻找当初砸烂他腿的石块。
      她告诉自己忍一忍就过去,以后就不必受他目光的侵扰。可随着放学的时间临近,心里的畜生越发想要跳出来。急促的下课铃声吓得她几乎一跃而起。韩维笑她猴急的模样。她跳过和韩维下课必定打闹一番的程序,拎起书包匆匆奔向体育馆。
      不出所料,难得一天没有晚自习,张浩早早出现在了篮球馆,身子飒爽表演空中飞人。
      “张浩。”
      响起的不是常晓春的声音。
      张浩的脸转向看台,刘萌萌拿着水递给他,帮他擦汗。
      常晓春怔怔。
      张浩仰头喝水瞥见门口站着的她,和刘萌萌一起向走过来,说:“下课了?等我打完这局,我们去吃饭。”
      “你老叫人家去吃饭,说不定晓春有其他什么事呢。”刘萌萌说,“是不是啊,晓春?”
      “我……”
      常晓春看看张浩,他也在等她的答案,一个他从不问她的多余的答案。他望着她的目光越来越远,远到在他和她之间划出一个小裂缝。裂缝渐渐变宽,由她眯起笑的眼睛,变成了刘萌萌丰润鲜红的嘴唇。
      “是,我是来跟你们说一声,我约了人吃饭,先走了。”
      奔跑在体育馆空旷的走廊,常晓春脑中涌出许许多多张浩的脸。他笑着:“晓春,不管什么事都跟我说。”他生气:“你不能喜欢他。”他愤怒:“上楼要记得开灯。”
      “晓春!”
      他在叫她,有些急。
      她停下。
      “晓春,明天我约了兄弟们吃饭,把你萌萌姐介绍给他们。你一定要来。五点,在合欢。”
      常晓春转过头,笑起来看不清瞳仁。她说:“好啊,明天也要你请客。”
      莽莽撞撞的身影一路从体育馆前跑出学校大门。在常晓春撞到第三个人身上时,张浩忍不住笑出来。恰好被追出来的刘萌萌看到:“怎么没见过你什么时候对我也笑得这么甜。”
      张浩收住咧开的嘴角,敲刘萌萌的头说:“老子的笑能用‘甜’来形容吗?”
      “老娘爱怎么形容就怎么形容。”刘萌萌抬起腿,毫不客气地踢回去。
      张浩揉揉被踢痛的腿,叫道:“你轻点儿。到底是自个儿妹妹好,晓春从来不还手。”
      “去你的晓春。”刘萌萌又去补两脚。
      “你发什么神经。”张浩躲开,“晓春招你了?”
      刘萌萌冷笑一声。
      窗外风已经停了。
      云层飘走的天空,澄澈非常。
      常晓春骑着摩托到十字路口时,齐享等在那里。
      他站在车前笑说:“你还真敢开出来。”
      “怎么,你想没收我的车?”常晓春没好气。
      “出了学校,不归我管。不过要麻烦你带我一程,我车的气门芯不知道被哪个家伙拔了。”
      “活该。”
      “当然是活该了,活该白给我一个坐你车的机会。”
      齐享说着跨上后座。
      “脸还真厚。”常晓春嘀咕,往前挪了挪说,“你别碍着我。”
      齐享懒懒地撑着后备箱:“不‘爱’你?这可不是我能控制得了的。”
      常晓春发动车子,没有听出其中玄机。
      她平时刻意避开齐享家所在的位置,太想忘记反而记得很清楚,不用齐享说,她顺畅地开进齐享家所在的小区。
      城市疯狂发展的触手无所不及。曾经称得上高档的小区面目全非。好多房子改成了商业店面。富人搬离,贫民占据。一个城市的阶层由此一波一波翻新,上涌,逃离。
      出国潮汹涌之时,齐享却选择留下,留在迟暮美人厨房里的浓呛烟火之中。
      常晓春停下车,无法相信眼前的景象。
      只有齐享家的楼房保留着昔日的轮廓。紧邻他的家的两边的房子通通改作了饭馆。
      “进来吧。”
      齐享把常晓春的车推进门前的空地。那里是曾经栽种梅花树的地方。齐享就在那里迎来的他的春天。
      一进门,常晓春没有感觉到记忆中的阴冷湿气。家具、门廊、地板,纤尘不染,陈旧得坦然。
      “只有你一个人住吗?”常晓春问。
      “对。”齐享的声音从客厅另一边传来。他手中握着正在注水的半满水杯,眼睛一转不转地看着常晓春背影。
      “这么大屋子光打扫就很吃力吧。”
      “我不在的时候,会有人过来帮我弄。”
      “哦。”常晓春喝着齐享递过来的水,对他勾勾嘴角,要笑不笑。
      “你呢?你怎么会来这里?”齐享一直都很想知道与常晓春分别后,她的境况。
      “姑姑死了,把房子留给我,我就搬来了。”
      “是吗。”齐享声音沉沉。
      “带我去我原来住的房间看看吧。”
      不等齐享同意,常晓春起身往楼梯口走去。一切依旧熟悉。
      她住过的房间丝毫未变。她甚至在床脚处看到她贪玩拨开的一块裸露的海绵。
      “这间屋子没动过。”齐享靠着门框看唏嘘不已的常晓春。“要不要来我的房间看看?”
      常晓春祭奠完自己的曾经,跟齐享去了三楼禁地。
      上楼途中,常晓春问:“你为什么一个人住这里,怎么不和你妈妈一起出国?”
      “我……”齐享犹豫了一下说,“我想多陪陪我爸爸,趁现在还有时间。”
      这个原由他没有对常晓春以外的任何人说过。
      常晓春点头,感同身受的悲伤减免了她对他的一丝厌恶,此消彼长的是怜悯与认同。
      三楼很快就到。常晓春跨上最后一级台阶,向下望了望,不知道为什么她记忆里的这段楼梯比现实中长出几倍。
      “快来,我给你看好东西。”齐享自然拉住常晓春的手腕。
      常晓春陷在对楼梯的思考中,没有留意到他暧昧的举动。
      “不就是你小时候画的画吗,有什么特别的。”
      快速看一遍齐享指给她的挂在走廊墙壁上画,常晓春无聊地转开目光。
      “你没看出来吗?”
      “只是颜色鲜艳一点罢了。”
      “再仔细看看。”
      “嗯……是用了特别的颜料吗?这么多年一点都没褪色。”
      “你说对了,其实这些画没有用任何颜料,我用铅笔画了素描框架,中间的空白,全都是用蝴蝶的翅膀填满。”
      “什么?蝴蝶的翅膀?”
      “对,所有颜色都是从蝴蝶的翅膀上取下来的。”
      “天哪,你杀了多少蝴蝶!”
      “蝴蝶命短,与其让它们裹进龌龊的尘土,不如善加利用,留下它们唯一有价值的美丽。”
      齐享救世主一样虚伪的悲悯,看得常晓春一万个不爽,撇撇嘴说:“难怪你会瞎眼。”
      她看出齐享是要反驳的,但不知何故又忍了下来,改成一个无所谓的笑说:“我带你去看另一样东西,看了之后,你会更加确定你的结论。”
      他带她去看的,是满屋子的蝴蝶标本。它们或挂在墙壁上,或收在透明罩中,舒展的翅膀栩栩如生。常晓春怀疑它们只是短暂停留,一抬脚的震动便会把它们吓走。
      “这些都是你做的?”她连声音都放轻。
      “有一小半是我做的,其他都是从外面搜集回来。”
      常晓春没有关心齐享的回答,她的眼睛完全不知道要先看哪里,每一处都异彩斑斓。她开始认同齐享的话了,如此绚烂美丽的生物,怎忍心让它们被碾碎在土中?
      她的目光追逐蝴蝶,齐享的目光追逐着置身蝴蝶群中的她。
      他站在她身后,气都不敢用力喘。
      他想,她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有多漂亮。当然,别人也是不会知道的。这样的认知让他重重地欣喜。
      因为她的光彩,那些蝴蝶重新在他眼中活过来。此刻,蝴蝶的魂灵们,都围绕在她身旁,在她周身洒下细碎的光影。世界的荣光在光影之中再次恩赐于他干涩的瞳孔,穿过了他麻木的虹膜。
      手指在兴奋颤抖,他险些就要失控。
      早就该把她带来了。
      “这是什么蝴蝶?基因变异吗?”
      常晓春指房间中央案台角落处的玻璃盒子。盒子不起眼,但透过盒子边缘用来连接的细小金线可以看出价值不菲。真正让常晓春感兴趣的是盒内的标本。
      有两只蝴蝶——如果可以用“两只”这个量词的话——翅膀均是莹润的蓝色,在夕阳反照下,呈现出宝石般的光芒。奇异的是,两只蝴蝶的尾部连接在一起。远远看去,是枝茎脆弱的花萼上盛开了四瓣花朵,是蓝色的四叶苜蓿草。
      “这叫‘雌雄嵌合体’蝴蝶,”齐享解释道,“左边雌右边雄。非常稀有。”
      “雌雄嵌合体?那不就是说,它们……”
      和韩维混久了,常晓春想到不纯洁的内容差点脱口而出。
      “你想的没错。它们在交配的时候,体力不支,死了。应了那句话:抵死缠绵。”
      “咳咳,当爸妈的,真伟大。”常晓春巧妙转移焦点,“你家又是蝴蝶又是花的,还真有情调。”
      常晓春更多的是觉得诡异。花与蝴蝶,怎么看都是只会出现在旖旎艳情的古代妖物志说上,一个青春年少的男孩家中充斥着这些东西,让人不禁产生诸多联想。
      齐享轻笑,忽然想到什么,说:“你知道吗,虽然蝴蝶终身流连于各色花朵之间,它本身其实是没有颜色分辨能力的。它是色盲。完全的色盲。”
      “蝴蝶是色盲?”
      常晓春不敢相信,她感到自己需要重新认识这个世界。
      如果以“蝴蝶是色盲”这条知识为分界点,虽然有些唯心,她承认自己更加喜欢不明真相之前的那个时候,其实已经可以叫做“那个时代”了。
      “你干嘛要告诉我呢。”她埋怨。
      齐享转过头,眼睛与她对上,瞳孔紧紧吸附住她模糊的倒影。
      多年后,她看美剧,不管《NCIS》、《CSI》还是《CM》,总有好几集里的罪犯是原本最没有理由成为罪犯的人,他们或胆小或正直,或懦弱或伟大,你绝不会想到他们会拿着手术刀,不止一次在自己的地下室里把一支支防腐剂打进受害人的身体。
      常晓春在闪闪发亮的电脑前,盯着一起编造的与她毫无关联的谋杀,竟全身升腾起一股罪恶。
      她确定了,三年前的周末,在他斜阳夕照的书房里,他用让她至今耿耿难忘的眼神看着她的时候,就是他的罪恶划过他心头的时候。
      他说:“常晓春,你知不知道你很漂亮。比这里任何一个蝴蝶标本都要漂亮。让我忍不住想把你裱起来,拿在手上,放在口袋里,每天看着。只属于我一个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逢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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