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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亮了,我却还没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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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婧冉敲了敲办公室的门,磨砂玻璃后面静悄悄,竟没有一丝响动。她略略有些迟疑,最后还是用手轻轻将门推开一道缝,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小声叫道:“沈经理,沈经理?”
沈善息正用一只手支着下巴在办公桌上小憩,闭着眼,两排又长又翘的黑睫绒绒地镶在眼眶上。听见叫声,她微微晃了晃头,疲惫地睁开眼,呢喃道:“怎么了?”
林婧冉这才推开门走了进去,对着沈善息道:“沈经理,姜董要资料。”
林婧冉是江总特助,深知这位太子爷非常难缠,需要的资料往往立时就要到手,因此手下人即便是三更半夜也不敢放松警惕,生怕太子爷一个电话就要十几年前的艰涩资料。
这不,沈经理一定又是忙到很晚,所以才这样疲惫。
林婧冉从沈善息手中接过资料,看见她眼圈发黑,淡淡的脂粉已是盖不住那一丝疲惫,好心道:“需不需要叫人送咖啡来?”
沈善息摆了摆手,道:“林特助还是去忙吧,姜董急着要资料,这可耽误不得。我自己将就着喝一杯速溶就可以了。”说罢勉强笑了笑。
林婧冉看得有些愣了。沈善息的笑容似乎会融化冰雪一样,带着难以抵挡的和煦力量,如沐春风。即使现下的她疲惫不堪,却仍旧透着那种绒绒的感觉,好似冬日里最清澈的太阳。
她一直都是疑惑的,这样精致优雅的女人,看起来精明强干,据说还是伯克利毕业,为什么会这样甘心本分地坐着一个近乎于平庸的位置。可是他们这样的公司,业界翘楚,里面藏龙卧虎的大有人在,大有水深不可测之势,像沈善息这样低调守己的也不在少数。
沈善息看着林婧冉走出自己的办公室,轻轻按了按太阳穴,支起身子走到立柜旁,习惯性掏出一盒雀巢速溶,冲了一杯咖啡。
不是不好喝,只是她原来从不喝这样的速溶咖啡,也没有机会接触。原先的她,总是喜欢用虹吸壶慢慢熬煮醇香孤傲的蓝山,闻着那种幽雅的香气,心下轻松盎然。
只是这些年摸爬滚打,那样轻松惬意的生活,好似最娇嫩的花朵,花期一过,就难再觅了。
她记起原来在家时,自己最爱坐在那个巨大的鲜花编织成的秋千上,翩跹飞翔。那是一种风穿过胸膛的感觉,伴着清凉温柔的抚摸。
也许,就可以这样飞翔,飘荡,一千年,一万年。
喝完咖啡,她正在洗杯子,就听见手机响了起来——是严斯楷。
她接起来,就听到那边关切的声音:“到公司了么?”
“嗯。”她轻轻应声:“有些累。”
“要不下午就请假吧,反正是周末,忙么?”严斯楷语气里有些心疼,忙提议道。
“不忙,那也好,中午你来接我好了。”沈善息说着,看着卫生间镜中的自己,眼圈发黑,带着深深的倦意,从那双黝黑的眸子里溢了出来,仿佛可以填满整个世界。
她忘了严斯楷还说了什么,只是看着自己的脸,很久很久没有回过神来。尖削的瓜子脸,还是那样白,盈盈如玉,却已经沾染了太多的烟火气。彩妆下是一张饱经世事冷暖的木然面孔,唯有那一双眼睛还可以见得几分从前的灵巧和锋利。
眼睛?她忽然想起原来谁还夸过自己,说她的眼睛让人看了,连战争都可以化解。
是么?
她倒是从来都没有发现原来自己的眼睛,是那样可以使人平静下来。那时她就觉得不可能。
现在更不可能了。俗世熏染,只怕日子久了,连珍珠都会变成鱼目,更何况是自己。
正想着,就听见敲门声。
她急忙从卫生间内走了出来,见林婧冉有些歉意地看着她,轻轻道:“不好意思,半个小时里打扰您两次。不过姜董要见您。”
沈善息微微有些反应不过来,林婧冉看着她,再次歉意一笑,道:“姜董急催,您要快。”
说罢,林特助便轻盈地走出了办公室。她将手覆在脸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快步跟了上去。
电梯上得很快,沈善息看着数字像是幻影一样,一下子就变换了那样多。
她跟着林婧冉走出了电梯,朝着董事长办公室走去。大理石的地面被擦得明亮如玻璃,衬着她白皙的脸更加清亮。可是她知道,这个烟火气十足的自己,早已不是从前的清水芙蓉了。
进了门,远远就看见姜崇赫背对着自己,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鸟瞰着脚下的芸芸众生。滚滚红尘,众生蝼蚁,能站在这样的高度俯视,而他这样年轻。
她不禁感叹起他的年轻有为,可是转念一想,怎么可能不是这样,他是姜崇赫。
听见高跟鞋细碎的声音,姜崇赫转过身,看着沈善息。他的眼睛挺大,长长的睫毛浓密地覆在上面,形成两道阴影,让人看不清他的神色。
沈善息公事公办地道:“姜董。”
姜崇赫看着她,指了指桌上的资料,道:“沈经理,这份和‘江启’的合作资料,你好像搞错了页码。”
沈善息有些吃惊,走到办公桌前,拿起那份她亲自整理的资料,细细地翻了一番,道:“不好意思,我这就去重做。”
姜崇赫没有说话,只是带着玩味和笑意看着沈善息。
沈善息不敢动,静静地低着头,站在那里。她知道,他是有话要对她说。不然,这样微不足道的纰漏,何至于亲自让助理把人叫上来。
安静了很久,大概连姜崇赫也觉得为难她没有意思,终于开口:“善息啊,见到他了?”
沈善息好像是听错了一样,疑惑地皱了皱眉。可是看着姜崇赫近乎冰冷的带着戏谑的眼神,她又不敢再装傻,只是淡淡地说:“见到了。”
见她这么诚实,姜崇赫也是没有想到。原以为她会和她打太极,再不济也会过几招,却没有想到她这么快就缴械投降。
“其实我们都没想到,严斯楷说的那个女朋友,竟然是你。当然,我更没想到,他居然会带你去那里。”姜崇赫说着,斜倚在办公桌上,不羁慵懒的表情就像是旧时上海滩的纨绔子弟,带着几分调笑和妩媚。
是的,妩媚。
这些年,人事变迁,该变的不该变的,都几乎要面目全非,但似乎只有他的妩媚不曾变过。冰冷的尖锐的执拗的暴躁的却还是妩媚的姜崇赫,沈善息怎么会忘记。
“严斯楷是我男朋友,这有什么想不到的。”她看着姜崇赫,那眼神一亮出来,她就知道他不是来找她的麻烦。
“他六岁就到了美国,难怪不知道你。不知道他要是知道了,会有什么反应?”姜崇赫似玩笑般地说着,看着沈善息,“或者让夏烨知道你在我这里做事,会有什么反应?”
“你不会这么无聊吧?”沈善息突然笑了,笑得就像是原来说的那样,仿佛可以化解战争的温暖。
姜崇赫一向受不了她笑,因为看起来太过善良。他摆摆手,再也装不下去深奥悬疑的样子,作认输状,道:“算了算了,善息,你别说,这么多年,我还真就只受不了你一人儿。你说,这是不是一物降一物啊?”
沈善息笑得更舒张了,道:“姜崇赫,你一直都威胁不了我。”
“得儿,我保持沉默总行了吧?”姜崇赫笑了笑,“一直到昨天晚上,我才知道,什么叫做‘命运’。”
沈善息愣了一下。
命运?这个词,早在六年前,她就体会过了。六年的时间,命运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她再次遇到他。
“善息,你还是忘不了他,对吧?”姜崇赫忽然问。
她笑了一下,抬起头看着姜崇赫,道:“为什么这么问?”
姜崇赫像是嘲笑一个孩子,看着沈善息,道:“如果你看过昨天晚上你看见他的眼神,你也会这么问。”
“那么明显?”她调笑着。
“那你怎么还戴着那枚Tiffany的尾戒?”姜崇赫笑着,像是胜利了一样,道:“千禧之夜,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是谁把它戴在了你的手上。”
“是啊,现在的我,带一枚周生生的钻戒已经足够打发了,Tiffany我哪里受得起呐。”沈善息嘲讽地看着自己左手小指上熠熠生辉的精美细钻尾戒,那样的美丽无暇,仿佛奇珍异宝,“昔日身处玉宇琼楼,现在被抛到十里红尘。崇赫,你哪里明白?”
那些屈辱,那些冷血,连亲人都可以将她一脚踹开,这世间还有什么不能背叛她的?
夏烨算什么,还算什么?
他离开她,再正常不过了。
可是为什么,看见他的那一瞬间,她突然觉得心安。就像是忐忑了很久的疲惫不堪的心终于找到停泊的港湾。
可是,那不再是她的港湾。
——从见到他臂弯里的另一只手开始。
姜崇赫不再说话。也许是无话可说了吧?这样执拗的女子,也唯有这样的执拗和那个昔日女王一样的她如出一辙。
到如今,她身上还剩什么?
骄傲,明媚,坚持,不屈不挠……这些,都随风而逝了。
他清楚,铮铮铁骨也可以被世俗削成佝偻,更何况是未经世事的她?只是太过残忍了,从云端到地狱,光是想想也让人胆寒。
可偏偏是她。
“可是善息,你还没醒。”姜崇赫沉沉地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还没醒。”
沈善息站在那里,两只手紧紧地攥成拳头,仿佛是用尽了全力。真疼,她皱了皱眉,这样的疼,她却还是不愿意清醒。
姜崇赫说的没错,她还没醒。
天亮了,那些光早就射了过来,将一切都照亮了,真实与谎言,所有的一切都被拉出来晾得干干净净,可是她还没醒。
“你还在那枚Tiffany的梦里。”姜崇赫说着,“但你必须接受现实。”
就像今天早上,她看见新闻头条——夏烨挽着身边的女子,笑容从容淡定,透着浅浅的幸福。幸福,是啊,这个词,她以为她离开了他,他就不会再拥有。就像曾经约定的,她离开了他,她一样不会幸福。
即将订婚么?夏金联姻,这样天雷阵阵的头条,任何一家传媒都不会放过。金童玉女,仿佛注定了要在一起,仿佛从一开始就注定了。
她只能埋着头,混在人群中,成为默默的路人甲乙丙丁。
不是么?她已经不再是沈家大小姐,不再是那个呼风唤雨颐指气使的——他的皇后了……
真是狗血啊!这么恶俗的桥段,居然落在她身上。她几乎要笑出眼泪来了,怎么这么巧?可是,这些年,发生在她身上的哪个桥段不狗血?想想,她也觉得命运翻云覆雨,这个比喻太好,太尖锐,太真实。
“我知道啊,我一直都知道。那样美的梦,没有几个人有勇气醒来。”她说着,抬起手,看着那枚尾戒,“已经没那个勇气了。”
勇气。
这些年,渐渐从生涩幼稚变得长袖善舞,失去最多的,就是勇气了。忽然记起一句话,还是前些年打消时间看书看来的:“那个时候年轻,什么都没有,可是有勇气。”
现在长大了,世俗了,什么都有了,但没了勇气。
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是这个意思。可是她现在还是一无所有,至少和以前相比。
她记得少时看的《陶庵梦忆序》,她和张岱一样,他们都是醒不来的人。
“崇赫,我知道,我欠你的,可你不必这样,逼着我马上就还。我觉得我快要还不起了。”
中午严斯楷来接沈善息,彼时她已经重新化了妆,光鲜亮丽地从公司走了出来,带着一分招摇。是的,招摇,可她不是招摇的人,这样高调,连严斯楷也微微有些吃惊。
可是他并没有多余的情绪,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想吃什么?”他带着温暖的笑意看着善息。
善息轻轻摇了摇头,道:“怎么见了我就会想到要吃什么东西?”说的时候她笑了起来。
严斯楷很明显地看痴了,那种眼神善息觉得很熟悉,仿佛很多年前另外一个人也曾这样专注地看着她,那样的目光,深得可以埋下最高的山峰。她喜欢他这样看着她,目光幽幽的,却只有她,小小的,在中心的位置,仿佛会发光。
她呆呆地凑上去,轻轻吻住他的嘴唇。他身上有股很好闻的味道,淡淡的好像是茶叶的味道,又好像是烟草,透着一点点沧桑,却又柔和得像是个大男孩温软的笑容。
她忽然有些害怕,害怕什么呢?对了,害怕失去他,失去严斯楷。
回国后,她交了很多朋友,都是平凡而简单的人,完全与曾经的圈子脱节。这样很好,至少她是喜欢的,不用去触及原来的伤口。但严斯楷却完全不是这类人,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她就知道,他是她的曾经。
可还是陷进去了,完全不受控制的。
那样金碧辉煌的世界,仿佛是站在云端,伸出手就可以触摸天堂。是啊,要什么有什么,想到什么都可以实现,这样的生活是要付出代价的。她付出的是自己的后半生,那么那些人呢?姜崇赫,夏烨,金尔毓……他们要付出什么呢?
所有的热情仿佛瞬间熄火,严斯楷感觉到她的意兴阑珊,也渐渐停了下来。她还微带着喘息,有些羞涩地看着严斯楷,轻轻地垂下头,道:“去吃浙江菜吧。”
她是标准的北方人,父母皆出自京城官宦世家,从来与南方的灵秀山水没有关系,却偏偏提议去吃南方菜,自己都不自觉好笑。
严斯楷见她笑意盈盈,哪里还有心思想别的,心甘情愿当车夫。虽然是车夫,但他回国这些年却把这城里的好馆子了解了七七八八。浙江馆子虽然不少,做得好的却屈指可数,最著名的大约要算是会员制的“江南”了。
这家馆子名字起的很雅致,却因为前些年的流行歌曲,一下子显了俗。不过这并不影响它的常客时时光顾。听严斯楷说,这馆子的大股东是他一个发小儿,因此弟兄几个经常在这里小聚。
善息微笑点头,选了一个“绿如蓝”的包厢,道:“这《江南好》总共有三首,偏偏我小时候懒性子,只背了最简单那一首,最熟悉的就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严斯楷笑她文艺,她没有法子,只是道:“我奶奶原先管我最紧,只可惜她后来去了,就再没人监督我背这个,背那个。到现在,我都记不住《离骚》,说来真是惭愧。”
严斯楷听得笑意连连,轻轻伸手抚摸着她的额发,道:“怎么这么孩子气,还留着刘海儿,像个中学生。”
沈善息愣了一下,随即道:“额头上有小时候摔出的疤,当然要遮一下。”说着向严斯楷做了个鬼脸。
两人一时笑一时闹,有种不可思议的甜蜜。
是不可思议,连沈善息也始料未及。这里原是很安静的地方,深色的木色调,雕梁画栋,显出江南水乡的清高与温软。他们这样玩闹,生生将这份安逸宁静打破,却不突兀。
她被他揉得妆容有些松动,她出去补妆,刚从化妆间出来,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长长的回廊,两边是雕梁画栋,伴着流水潺潺,带来丝丝凉意。
他在长廊的尽头,灯火摇曳,犹带着一侧的繁盛花影,映在轮廓分明的脸上,分外迷离。
她看着他,有一瞬不知所措,下意识掩饰起左手的尾戒。可转念一想,这么远,他大概看不清她手上戴了什么。再说,要是看见了,昨天晚上也该看得清清楚楚。
她永远不会忘记,她站在严斯楷旁边,强迫自己浅笑盈盈看着他,然后听他温柔地向众人介绍他的新欢:“这是我的未婚妻,金尔毓。”
哼……未婚妻。
还有什么好说的?她这才体会到什么叫做“相顾无言”。仿佛一生的寂寞都在此处迸发了出来,她看着他,默默不语。而他隔着蓬山万重般看过来,太远了,竟然不知道神色。
罢了罢了,她若无其事地转过身去,再次走进包间。
此时,桌上突然多出一份甜点。甜腻的奶油味已经缓缓飘了过来,她眯起眼睛狠狠地吸了一口,仿佛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天亮了,善息,该醒了。
他是你的曾经,你不得不抛弃的曾经,你再也得不到的曾经。
她想起一首歌,唱歌的人唱的那样漫不经心,却不小心流露出内心的沧桑与凄凉——
“你是记忆里最美的春天,是难以回去的昨天。”
“喜欢么?”严斯楷微笑着看着善息。
吃中餐却突然上了西式的甜品,善息隐约猜到她想做什么。
有一瞬,她想起了夏烨。
那个千禧之夜,他和她在海边,他抱着她,给了他所谓的一生只有一次的承诺。
那一年,她二十岁,距离那个天崩地裂的日子只有不到两年。那个时候的他们都不知道,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她拿起勺子,轻轻地剜了一口眼前的甜品。
——善息,该醒了。时间早就到了,一再的拖延,是为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