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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通渠村两人 ...

  •   (说明一下,这是个平行宇宙的故事,不要代入真实历史。)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各位看官,你道这汉皇是谁,杨家女又是谁?这两位怎么就值得咱们在这里说道说道了?
      有看官说了,秦二掌柜,刚才范大掌柜已经报过幕了,你讲的不就是唐明皇和杨贵妃的故事嘛。这故事打二百年前就有了,你还卖什么关子?”
      位于鹿归国锦城西市的一坛居,是这城里最受贫民苦工喜爱的酒肆。
      一坛居的生意火爆,常常座无虚席,与台上正在说书的秦乐秦二掌柜有很大关系。
      秦乐本是江南人氏,说话风趣,弯弯绕绕不断,带着点柔软的吴音。
      加上他生得娃娃脸,体量相较于一般东北壮劳力而言娇小了一点,很容易让这些出卖血汗的汉子们生出怜惜的情愫。
      这种怜惜,既是汉子们对南朝风尚迥异的人的猎奇,又是一种对不能留在家乡照拂幼弟的遗憾之情的映射。
      不过,这些汉子们不知道的是,秦乐早已年近四十,只是可恨岁月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痕迹。
      此时秦乐正在讲他根据《长恨歌》而新编的话本,说是说这是个老掉牙的故事,实际上得分跟什么人论。
      对于文明昌盛,生活花样丰富的南朝梁国百姓而言,这个故事一点也不稀奇。但是对于东北这块蛮荒苦寒之地的老百姓来说,中原人讲述任何故事都有绝佳的吸引力。
      秦乐在台上说,台下一个十四五岁的小青年搭腔回应:“秦二掌柜不多卖卖关子拖时间,在座的各位拿什么来下酒啊。”
      此言一出,惹得众人大笑。
      确实,一坛居是酒肆,大掌柜范昇酿酒的手艺乃是锦城一绝。只不过苦于没有好的庖厨,下酒菜肴永远是酸菜、酱菜、炒豆、和杂粮粥,好一点的只有白切蒸肉。
      好在佐菜之物虽不称心,却量大便宜,一个铁钱就能换来一样小菜,一个铜钱能享用一餐带肉的拼盘,对于苦哈哈们而言,其实是难得的良心优选。
      秦乐被青年挖苦了也不恼,反而借着话题说了下去:“小哥说得好啊,美酒应当配佳肴,就好比美人应当配英雄。
      都说自古红颜多祸水。这女子拥有倾国之貌本是好事,可要是这美貌迷住了权贵,尤其是魅惑了天子圣人,那可另说了。”
      台上秦乐口若悬河地说着话本段子,台下店里唯一的伙计范统忙得不亦乐乎。
      刚才那搭话的青年点了一坛高粱酒,要了一份拼盘。范统将酒食呈上时,笑着问他:“尚云大哥,你给我带的琥珀糖可太好吃了,不仅晶莹剔透,而且饱含桂子香辣。可惜我爹一天只许我吃一颗。你这还有没有私藏的,拿出来让我解解馋呗。”
      被唤作尚云的青年笑道:“你爹那是为你好,听范叔说你早两天又换牙了,这时候吃多了糖可没好处。”
      范统孩子气地一皱眉,随即咧开嘴傻笑,露出一口新旧相替的牙来,欢快地跑开了。
      尚云年纪不大,喝酒却厉害。辣口的高粱酒一碗接一碗,直到把整整六斤全都下了肚,拼桌的壮汉们惊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
      用完了酒菜,尚云抛给范统一颗银豆子,嘱咐道:“天色不早了,我得走了。东西我早已交给范叔和秦叔,他们忙,那边我就不打招呼了。”
      范统见尚云脸上酒气浓郁,脚下有些虚浮,上去一把搀住劝道:“要不今晚住在这吧,你回金蛊岛这一路又要骑马又要乘船的,路程不近。我最近听客人说锦城周遭不太平。”
      尚云一推范统,道:“别拦我,城门就快关了,我两个兄弟还在海边等候。再说了,不就是闹胡子(土匪)吗,真要遇上了我倒要看看是谁倒霉。走了。”
      说罢,尚云一撩门帘,酿跄着上了马,扬鞭而去。
      尚云策马一阵,已然跑到了锦城南郊。
      南郊多松林,长得葱郁茂盛。由于人迹罕至,因此林中没有开辟路径。
      过了松林就是海边荒滩,那里有一条渡船等候尚云的到来。
      眼看着新月从海上升起,尚云却迟迟未到,两个等候的人不免有些着急。
      这两个人一个成年男子,生得形貌魁梧,两条臂膀结实有力,一看就知道是常年摆渡之人。另一个才十二岁年纪,模样标志可爱。虽是没长齐的孩子,眉宇间却透着英气。
      成年男子不时地抬头看看月色,已经舱内舱外踱了好几趟,终于忍不住开口向少年询问道:“炼奴,圣使确实跟你说了他喝完酒吃了晚饭就回来?”
      炼奴显然不是人名,只是熟人间一个习惯性的称呼。
      少年本是弃婴孤儿,尚云为他取名韩丹。
      因他襁褓中提到他本是南朝梁国京西人氏,从小被养在尚云身边为奴,多年来由尚云教导学习丹汞知识,故而尚云用地名(韩)为姓,用工作为名(丹)来称呼他。
      不过,由于他对于丹汞之术显露出极大的天分,曾有一段时间成天泡在丹房里不出门,因此尚云为了取笑他的痴,给他又取了个小名叫炼奴。
      自那以后,熟人叫他炼奴,不熟的才会叫他本名。
      炼奴两手手指交叉捏着,眉心微蹙,道:“杨大哥别急,这里离锦城有二十余里,今夜月光暗淡,加上要穿过密林,耽误一点时间也不足为奇。”
      话是这么说,其实他的心里也有些忐忑。
      尚云是天蛊教圣使,向来说一不二,与人约好了时辰几乎不会发生改变。
      此时距离原本尚云该登船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时辰,岸边却连一点他的影子也没见到。
      杨枫今年二十四,年纪比炼奴整整大了一轮,加上蓄了胡须,更显年长。可他表现得却比炼奴要毛躁得多。
      他又踱了几步,一跺脚,道:“不等了,我进城去找他。”
      炼奴拉住杨枫,道:“都这个时辰了,城门早就关了。再说,凭你一条腿,在这黑漆漆的松林里要摸到几时?林子里没有道路可循,与圣使错过了怎么办,迷路了又怎么办?”
      男子有些烦躁,道:“那咱就在这干等着?出发前教主提醒过,最近探子探知南朝有高手陆续进入鹿归,目的不详,需要谨慎对待。中原武林向来仇视圣教,你说这万一……”
      “别胡说!”少年不知不觉中攥紧了拳头,指节都掐得有些发白。
      他强自稳住情绪,说道:“这样吧,我与你一起去。为防止途中错过,我留一封书信在舱里,告知圣使我们进城去寻他,请他在舱中先歇息。”
      杨枫赞了声好主意,转身便抢先进舱中铺纸研墨——尚云喜好丹青书法,因此他的船里笔墨纸砚是常备之物。
      留下笔记,两人举着火把走进林中。
      约莫两炷香的功夫,炼奴敏感的鼻子闻到混杂着酒气的血腥之气,心中隐隐不安。
      他催着杨枫朝血腥处走去,靠的近了,听到了虚弱的马鼻响声。
      杨枫上前举起火把一照,大惊失色:“这不是圣使的坐骑吗,怎么倒在血泊之中?”
      炼奴此时也露了慌张神色,真不幸被他言中,圣使遭到了埋伏。
      两人举着火把四处张望寻觅。
      马身上有十几个地方中了暗器,炼奴心里一凉:这些暗器杂七杂八,并非一门一派之人所为。
      四周的松树干上也残留了各种兵器留下的凿痕,更加证实了炼奴的猜测。
      沿着打斗的痕迹一路追寻,地面上逐渐出现了斑斑血迹。
      越找越令人心慌,两人沿着血迹最终走到了一处悬崖绝壁,悬崖之外是苍茫大海。
      “圣使呢?”杨枫忍不住吼了出来。
      炼奴来到悬崖边上,在那里捡到一只靴子,顿时跪在地上,道:“这是圣使的,他恐怕已经……”
      杨枫愣住了,他向四周看了看,道:“不,不可能。圣使武功高强,等闲高手近不了身。再说了,他若遇袭,为何不往我们约定的地方跑,而要跑到相反的方向?”
      炼奴垂着眼,道:“你看不出来吗,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截杀。沿途走来,只见打斗痕迹,却不见有尸首。要么是对方太强没有死人,要么就是尸首被同伙搬走了。
      圣使一定是突然遭受强敌暗算,顾及对方高手众多,为了防止连累我们,故而刻意往反方向逃。”
      炼奴又拿着尚云的靴子说道:“这是武靴,轻易不会脱脚,此时却偏偏留在悬崖岸边。说明圣使要么是被人重重打到崖下,要么是走投无路之下急切跃下,所以留下一只靴子。”
      杨枫这下不得不信,高大的身躯瘫软地跪下,喃喃道:“圣使遇害,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此时海浪正急,拍打着悬崖岩壁,仿佛惊雷暴响,一下一下砸在六神无主的两人心头。

      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说的是各地因自然风候不同而使一地的百姓有不同的营生之道。
      大梁朝自开国以来至今已享国祚二百六十余年。
      梁朝太(这俩字不能连一块)祖呼延觉明是归化的匈奴后裔,于乱世中自马上得了天下,取了九州神器,定都留都(现在的开封),坐拥中原大好河山。
      他在位二十六年,勤政爱民,严明律法,改革其游牧民族的放牧旧俗,全面接受汉人的农耕习俗。
      他在皇族高阁之中推广汉学不遗余力,大有当年鲜卑北魏全盘汉化之风。
      在朝廷里,他重用汉臣,对于汉人中有才华的人,不惜高官厚禄相待,因此很快便收服了前朝士大夫的心。
      在对待读书人方面,这位异族皇帝更是前所未有的仁慈,不仅将原本三年一开的恩科改为一年一开,甚至规定只要学子考上了秀才身份,便可三族之内各家免徭役两丁,本家免除一切赋税。
      不仅如此,秀才可以见官不跪,甚至可以给朝廷上书言事。
      如此积极地笼络文人学子,令大梁“得国也正”,甚至皇族“血统也正”。
      是的,天下的文人学子为了解释呼延觉明英明施政的理由,费尽了心思为其验证祖上血脉的纯正性,最终得出结论:呼延觉明祖上乃是炎帝神农一脉,虽然混了匈奴血统,可是这血统来自母系。父系的炎黄血统自始至终也没断过。
      怕是为了迎合天下文人的“孝心”,呼延觉明在位最后一次改年号时,不顾皇族亲贵的一致反对,连自己的姓也改成了汉姓为“严”。自此,大梁正式成了血统纯正、法理充足的“汉家皇朝”。
      后来,又经历太宗,高宗,英总,仁宗合计五朝近百年的宽仁治理,大梁真可谓四夷宾服,万国来朝。
      其后,真宗,睿总,文宗,三朝又历经五十余年。期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商贸繁盛,文明昌盛。
      景帝,武帝在位时,西北戈壁甲兹国,草原漠北箕国,半岛高丽国,东海倭国,南疆越国,西南方林国,西山吐蕃等诸国联盟,不愿继续向大梁称臣纳贡,谋求反叛。
      当时周边列国只有鹿归国主对梁朝皇帝忠心耿耿,不但独立打退了高丽国和倭国的联兵进犯,守卫了大梁东北以及东海屏障,更是牵扯了箕国十万骑兵,使之不得南越长城长达六年之久。
      可以说,若是没有鹿归国的帮助,大梁很可能会亡于八面作战。
      虽然大梁倾尽全国之力,或通过用兵,或通过谈判,最终维持住了天(这俩字不能连一块)朝皇帝的威仪,但是国力大损,亟需休养生息。
      然而天不遂人愿。
      大战之后,豺狼当道,疫病流行。加之气候变得一年比一年冷,河北、京兆、山东等地的粮食产量大幅减少。
      天灾之下,藏着人祸。
      此时的梁国朝廷是士大夫的天下。这些朝廷的官员在战事平息之后迅速恢复到本来的面目。
      他们一面在朝廷上为武帝歌功颂德,将他与汉武帝,唐太宗并称,粉饰太平。
      另一面,他们私下里疯狂缔结门阀网络,垄断寒门学子科考晋升的门路。
      除此之外,他们大搞官商勾结,不断给“懂事”的豪商巨贾以各种经营特权,以换取终年不间断的“孝敬”。
      只是老百姓就惨了。
      武帝之后,又历经了端宗和怀宗两朝。
      怀宗寿短,只在皇位上坐了四年江山便撒手人寰。
      按照朝廷祖制,若是大行皇帝膝下嫡子年幼,不能理政,应该选择其同辈嫡亲兄弟中有才能的王爷继任大统。
      夏王严世忠(呼延世忠)比梁怀宗小了五岁,是怀宗的同胞亲弟。
      他当年不过十六岁,博闻强记,骑射技艺高超,在宗族中素有威望,本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然而严承统(本朝皇帝)的生母赵皇后(后史称禳太后)可不是省油的灯。
      她联合梁怀宗的亲信太监在宫里控制住了太后刘氏一党,又利用族兄,官拜大司马的赵义手中的兵权控制住了皇亲贵族严(呼延)家一脉。
      其父亲赵是当朝太师赵光,与文臣新儒党领袖,当朝右丞相邓南粟是八拜之交,结为一党。因此文臣那边也没有什么动静。
      短短时间,太后党、贵族党、文臣武将全都俯首帖耳,年仅一岁的小皇帝严承统便继位了。
      为了巩固权势,笼络人心,也为了缓和大位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朝廷矛盾,临朝听政的新任太后赵太后(也就是禳太后)借皇帝之名颁布圣旨:
      封刘太后为太皇太后,迁居南京应天府(不是现在的南京,大概在商丘附近,大家稍微了解一下就好)。
      夏王为总大臣王,总领皇族宗长,兼领兵部、工部、礼部尚书职(有官位,无实权的虚职),辅佐朝政。
      又封族兄为护国兵马大元帅(能领兵的实差),封右丞相之子邓瑜为户部尚书(管钱的实差),封邓南粟的门生丘泰为吏部尚书(管官员升降的实差),封新儒党青年魁首柳辛为刑部尚书(管律法的实差)。
      这一通封赏下来,赵太后一族的权势无与伦比。
      可怜太皇太后刘氏,不过四十出头,便在前往南京的路上“遭遇悍匪”而不幸罹难了。
      自此之后,又过十年,皇帝严承统十一岁时,在赵太后的授意下,皇帝改年号为武兴。
      武兴元年,兵马大元帅赵义向朝廷陈奏,鹿归王吴谋与箕国国王赫特里、甲兹国国王浑不速结为兄弟之国,意图谋反。大梁应整军备武,讨伐三国,成就汉唐时代一统四海的伟业。
      夏王严世忠极力反对,他理由十分充分:“此三国均为大梁的附庸国,战后多年来恪守本分,按时纳贡,备极恭顺,从无逾越之举。突然兴兵讨伐,是师出无名,会让高丽、越国等同样忠心的国家寒心。
      另外,吐蕃、方林国和倭国近些年来虽然表面恭顺,实际上骨子里并不屈服,总是找借口在边境劫掠。如果贸然兴兵北伐,恐怕这三国会坐不住,趁势起兵。
      从国内来看,依据户部去年的人口统计,大梁现有户籍三千六百八十二万,不足景帝时期的六成;粮税、捐赋等收入也仅有景帝时期的四成多,担负不起这场大战。
      再加上淮南、京东(大概在安徽、苏北、山东一带)地方流寇乱民不断,维持稳定已经很不容易了,实在不该再生外事。”
      他分析的很有道理,可是右丞相邓南粟却有办法逐条反驳:“北方三国表面恭顺,可是近些年来常常借口气候变迁而减少贡品,实际上就是刻意拖沓,怀揣不臣之心。
      三国会盟,居然事先没有得到我朝皇帝的恩准,是擅自聚兵,形同谋反,其心当诛。
      鹿归当年为四夷的表率,如今意图谋反,必为高丽、越国等国所不耻。如今我们应当催促这两国出兵,尤其是高丽,让他们从半岛背刺鹿归,使鹿归首尾不能相顾,必能一举成功。
      再说方林、吐蕃,地处偏僻荒蛮,自顾不暇,哪有余力起兵?倭国孤悬海外,不过是一群黑皮猴子占着几块礁石而已,仰赖与我朝贸易粮米织物过活,有什么胆色渡海来犯?
      至于所谓钱粮不足,更是胡扯。夏王以及诸位大人们看看自己的官府吧,都是精美的丝织品啊。请问景帝之时,咱们也能穿上这样好的织物吗?
      这充分说明了,在圣明天子,以及圣母皇太后的励精图治之下,我朝商贸繁盛,百姓咸有余粮可炊。否则普天下哪那么多人有闲工夫去养蚕织丝?”
      一同诡辩虽然漏洞百出,但是这对赵太后以及新儒党而言却并没有什么要紧。
      这次出兵的真实原因是,夏王这十年来积极收拢严姓宗族,结交江湖门派,广纳武林高手,企图将兵权逐渐收回兵部。
      新儒党以及赵后党的一切荣华富贵全仰赖皇帝年幼,把持了兵权。一旦兵权不牢,严氏贵族一党一定会趁势拥立皇帝亲政,这可不得了。
      不是赵后瞧不起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严承统是个缺心少肺的孩子,成天里只知玩乐,既读不进书又不肯吃苦习武,其愚蠢无能直追季汉的后主刘阿斗。
      赵太后稍加管束,严承统便赖在地上撒泼打诨,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臭毛病。因此就算将来亲政当皇帝的是自己的亲儿子,多半也是靠不住的。
      可惜小皇帝才十一岁,过分贪玩,以至于还不懂房中之事。再过两年,等他有了嫡子,自己有了嫡孙,非得想办法把他废掉,立嫡孙为帝。
      至于新儒党,是士大夫文人组成的清流党,他们的权势、富贵全都来自于皇权。眼下皇帝年幼可欺,正是主弱臣强的绝妙时期。岂能在这样的好时代坐看贵族势力崛起?
      与后党合作,百利而无一害,将来丹青史册还会如此书写:“新儒清流为巩固皇权,不惜得罪皇亲贵族,是横眉冷对权贵,真乃儒门高洁之士。”
      有了这些考量,这几年便是关键时期。
      只有战争,才能让兵权牢牢地抓在兵马大元帅的手里。
      只有兵马大元帅所代表的后党把控局势,新儒党才好依附结交,永享高官厚禄。
      北方三国互称兄弟之国,正好给了赵后党和新儒党绝佳的借口。
      于是乎,战争开始了。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武兴二年,,箕国国王死在战场,箕国内乱。
      箕国国体属于部落贵族制度,每当国王一死,就会上演极为惨烈的权势争夺大战。
      南边大梁的军队逼迫正紧,几个王公居然撤兵了,互相杀得血流成河,大伤元气。
      趁此良机,鹿归与甲兹以兄弟国内朝政不稳为由,纷纷趁机蚕食箕国领土。
      武兴三年开始,梁国境内起义不断,倭国趁机侵扰沿海州府,方林、吐蕃等国袭扰边境,掳掠财富人口。
      夏王在朝廷里斗不过后党与新儒党,只好依靠自己多年来树立的贤王威名,高举替天行道的大旗,聚拢了中原武林八大派,以绿林豪杰为先锋,勉强守护西南边疆,安抚国内的义军。
      至于梁朝的将士们,多是无田无房的流民,为了糊口才选择当兵。
      名义上大梁有强兵悍将百万之众,实际上军中多是老弱病残,贪生怕死之辈。
      军中将官眼见得鹿归、甲兹两国热心于瓜分箕国领土,根本无心南下,因此吃起空饷来更加肆无忌惮,最过分的时候兵役名册上的名字,与实际服役的活人相比,十不满四。
      就这,将官们仍然层层盘剥,贪婪不足,把余下四人仅有的粮饷也要刮去三成。
      也亏得是鹿归、甲兹两国遇上了两位守成贪逸的国王,否则但凡如后世一般出个铁木真、努尔哈赤这样有野心的,大梁国祚只怕顷刻就要颠覆。
      如此荒唐的交战,一直持续了四年。
      武兴四年腊月三十,信州人氏李进和他的妻儿一起在逃荒的流民营里迎来了除夕。
      李清是李进的儿子,此时才刚满一岁。
      由于缺少母乳,他的脑袋显得特别大,而身子显得特别小。
      原本应该灵动的一双大眼,在半年的逃荒岁月中,被折腾的空洞无神。
      李进的妻子田氏今早将最后一点首饰贱卖了,那本是她的嫁妆。
      她出嫁之时,田老汉卖了家里两头猪,换了两吊钱打的金器,如今只值一块野狗肉。
      过年啊,难道还要饿着肚子守岁吗?那还有什么盼头呢?
      看着妻子带着笑容熬好肉汤端给自己和孩子,李进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地涌了出来。
      仅在半年前,他们一家还有房有田,家里甚至还有一头耕牛。
      那时候,刚刚交足了夏税(中原的税一般是粟,其他作物农家自吃),地里打上来的麦子足有一千二百多斤,足够等到秋收时节第二茬丰收。按照这个收成,今年是个丰年。
      想不到,被人陷害。
      原来,李进父母早亡,自己原本靠着妻家的薄产可以安心读书,不必从事生产,只待考取功名,便可摆脱贫困的生活。
      可惜他连考六年,六年不中。
      他不是读不进书,相反,他的才名在乡间是很出名的。正是看他书念得好,田老汉因此不嫌弃他家徒四壁,把心肝闺女下嫁于他。只盼李进能够不负期望,考中个秀才。
      眼看着乡绅子弟一个个都有了功名在身,李进感叹道:这功名果真是考出来的吗?
      田老汉早几年下地干活时闪了腰,在家里躺了几天便病死了。
      失去了劳动力,李进无法可想,只能放弃功名,拿起农具。
      可他哪里会务农?家业大多时候只能依靠贤妻苦苦支持。
      书读不成,农活不会干,这样的日子没过两年,田老汉遗留的家产逐渐被消耗空了。
      好在李进有位发小在驻防军中当差,名叫刘兴,管着五千步兵的粮草辎重。
      刘兴从小就佩服李进会读书,曾经最喜欢跟在他身边听他讲些书中趣事。
      现如今眼看着世道昏暗,好兄弟无缘功名,他是又可惜,又可气。
      儿时玩伴,最重情义,刘兴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李进一家这样饿死。于是他利用职务之便,经常接济李进一家。
      比如李进家那头耕牛,就是刘兴想办法做了个假账,从军营牵到他家去的。
      李进干了几年活,又有了耕牛的帮助,今后的日子终于是有了盼头。
      可是,梁国与北方一再征战,县里面则不断抽丁。
      刘兴依靠一点关系为李进打了几次马虎眼,让他逃了过去,可是这便引起了乡绅子弟的怀疑:我家有功名在身,也不过免去两丁,其余子弟仍然免不得要上战场。李进不过白身,何以能连续数年不被征发?
      有了这层怀疑,好事之人便将此事报知了县里。
      一查之下,刘兴包庇李进的事便被捅了出来。刘兴散尽家财,保了自己一命,李进则被罚家产充公,人被判终身服瑶役。
      这无妄之灾一下子摧毁了李进的人生。
      李进连农活都干不好,岂能去参军?这不仅是相当于判了他的死刑,而且还是那种受尽折磨之后的死刑。
      眼看官府给的时限已到,李进做了个一辈子最大胆的决定:收拾一切值钱细软,带着妻儿连夜出逃。
      这一年,恰逢西北大荒之年,流民从甘陕一路东逃,李进便带着妻儿混入流民之中,躲避官府追捕。
      其实官府才不会追捕他,李家的田产家财全都没收了这就够了,至于人——天下流民多得是,谁去征他们的役了?
      李进为人老实本分,又读了书,因此在流民营这样的环境里感到极度痛苦,痛恨自己枉读圣贤书,却百无一用。
      尤其是妻子缠了足,原本是走不得那么多路的。
      可是一路上,妻子只是带着孩子默默坚持,从不抱怨。她还不断鼓舞丈夫,让他打气精神来,等到了京东富庶之地,再立家业。
      所谓逃荒的流民,本质上就是成千上万的乞讨大军。
      李进拉不下脸面乞讨,因此一路上只能不断用随身携带的财物去换取吃食。
      这样子,直到今时今日,见妻子用最后的首饰换了一块野狗肉来熬汤,李进感到生不如死。
      田氏将李清抱在怀里,仔细地将肉汤一点点喂给他吃。
      几口肉汤下肚,李清脸上恢复了一点血色,挣扎着探着脑袋,索求更多。
      李进喝了几口热汤,便将破碗放在了地上,推说自己不饿,让妻儿多吃些。说完他便很快地跑开了。
      田氏站立都不易,更别说去追逐丈夫,只得抱着儿子无奈叹气。
      李进在流民营里钻了一阵,来到营地中心的土地庙。
      流民队伍早就被一股败退的起义军裹挟了,这股起义军实际上成为了这里的管事之人。
      一个月前,起义军首领冯满差人找到了李进,言说冯满听流民说起李进是饱学之士,希望他能充当帐下幕僚。
      李进自幼读书,三纲五常牢记在心,一直以来将农民义军视为匪盗一类,特别排斥,因此拒绝了。
      半个月前,李进在嚼草根充饥时,冯满亲自来请他相助,并且许他充足的粮食。
      当时田氏不在身边,儿子李清饿得昏在一旁,李进自己也是眼冒金星。
      冯满耐着性子对其好话说尽,离开之前请李进为了妻儿性命再三斟酌,承诺只要他肯相助,便立即将田氏和李清接进山神庙里安顿,并且按义军的配额给他们母子发放粮食。
      李进咬咬牙,还没到绝境,他不愿违背心意。
      而此时,李进终于站在庙前,满脑子都是刚才妻子给儿子喂食的画面。
      见到李进前来,早有人进庙里禀报过。
      冯满亲自带着手下弟兄出迎,备极礼仪,抱拳说道:“先生终于想通了,快请入内用餐。”
      李进一动不动,闭着眼说道:“今日除夕,明天便是一元复始之日。请将军先赐我粮食,让我最后以平民百姓的身份与妻儿共度佳节。明天清晨,我自会带他们前来帐下报效。”
      冯满看了看身后的弟兄,保持了笑脸,爽快地下令:“去取一包粟,再加一只鸡,护送李先生回去。”
      李进睁开了眼,对冯满抱拳行礼:“多谢将军恩典。”
      目送李进离开之后,冯满手下不服:“将军,你为什么这么礼待这酸儒?读书人可没一个好东西!”
      这些农民军,都是在家乡饱受欺压的苦人,当初但凡有一口热粥可吃,他们也是绝不肯轻易造反的。
      冯满看着身边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们,语重心长地解释道:“咱们起兵是为了啥?是为了推翻这个吃人的朝廷,开创一个能让普天下苦人都能活下去的新朝。
      一开始有很多穷人加入咱们,咱们的势力越来越壮大。在官兵稀少的州府,咱们打了几个大胜仗,终于抢了粮食填饱了几天肚子。
      可是你看,一旦官兵缓过劲来反扑的时候,咱们就打不过他们了,这是为啥?
      咱们起兵三年多了,至今没有占下个能歇歇脚的基业来,只能流窜于州府之间,这是为啥?
      徐州城就在眼前,咱们攻打了几次,扔下多少兄弟的尸首,就是打不进去,这又是为啥?
      我知道,弟兄们都是打起仗来不要命的真汉子,可是就凭着这点血性,拿弟兄们的命去填徐州城的护城河,能让咱们填进去吗?
      说到底,是咱们全都是没念书不识字的大老粗,仅凭着蛮干支撑了这么些年,但我们还能撑多久?我们需要军师,就像刘皇叔需要诸葛亮一样,否则任凭关羽张飞如何天神下凡,也成不了事。
      我何尝不知这天下的读书人大多都是狼心狗肺之徒,不过也不能一杆子打死。
      这个李进,我打听过。他被人陷害破产,无奈之下携妻带子躲进了流民队伍。
      李进的妻子田氏是个裹脚妇人,陪着丈夫从家乡一路过来颠沛流离,受尽了苦难而从无怨言。她不仅心甘情愿将一身值钱之物换了粮食,而且从不藏私,有一点算一点,全都拿出来与李进分享。
      这一方面固然说田氏是个贤德妻子,另一方面是不是也说明了李进必有过人之处,这才让其宁可饿死也不改嫁?你们这些年亲眼目睹了多少夫妻分离的事,而这样的事从没见过吧?
      最重要的是,我听说高洁之士不为五斗米折腰。你们看李进,孩子就快饿死了,我许他粮食,请他相助,他依然不肯轻易答应。
      可是他终究身为人父,不可能忍心真的看着孩子死去。因此他才拖到现在。
      我想,若是他光棍一个,只怕饿死也不会来找我们。这样的人,我实在难以将其与别的读书人同眼看待。”
      冯满说的不错,他没看错人。
      李进自从当了他的军师之后,帮他构建组织,讲习道理,进献计策,在冯满和其手下头脑最热的时候助他们冷静下来。
      李进没少遭受白眼,除了冯满和冯满的几个亲近手下,起义军没有几个真心的尊敬他,私下里管他叫吃红肉拉白屎的“酸子”。
      这一切冯满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在李进的帮助下,起义军攻克了徐州、兖州,直到青州。
      眼看局势大好,义军终于可以割据一方之时,京东东路和京东西路地界(这俩地方加起来大致相当于是现在的东河南和山东)突然窜起一股江湖势力。
      这股江湖势力打着“替天行道”的大旗,不但屡次在军事上将义军击败,而且曾多次派人手执皇命前来招安。
      这两年里,农民军获得了不小战果,不少人当了官,娶了妻,生了孩。他们已经满足了,也有些疲乏了。
      特别是经过最近的连败,他们已经没有了当初起义时的热血,只希望守着老婆孩子热炕头,安安生生地渡过这一辈子。
      看着那些当年一个个挺起胸脯跟着自己聚义起兵的兄弟们一个个又委顿下去,冯满只有苦笑。
      他接受招安了。
      当冯满这般宣布之时,手下弟兄一个个高兴地痛哭流涕。只有李进站在大厅的门口,站得笔直,望着他。
      当夜,冯满拉着李进去喝御赐的酒,历数了李进这两年的功劳,对他再三致意。
      李进却一口也喝不下,只是在离开前拱了拱手,就好像当初他终于下定决心要来辅佐冯满时那样。
      后来,冯满在剿灭另一股农民起义军时战死了。
      李进离开冯满之后,带着亡妻的骨灰以及五岁的李清来到了胶州海边的乳州地界。
      乳州是登州府下辖的一个小州,这些年饱受倭国海寇的劫掠。
      因起义军盘踞在京东西路近两年,导致这里实际上成为了梁国朝廷无法管辖的地方,秩序全靠乡绅组织的“保乡团”维持。
      在保乡团的威吓之下,这些乡绅简直成了一个个坐拥数万顷良田的土皇帝,让外地人见了不免生出“魏晋门阀之风气犹存”的隔世之感。
      乳州便是有“大善人”之称的于老爷于云禄的地盘。
      李进身无长物,听说于老爷打算重建乳州南郊临海的一座荒村——通海村,正在征募乡亲民夫开凿沟渠,并且愿意将开荒后的村落用于安置外地来的流民。
      这是天大的好消息。
      李进前去应征,于老爷见他斯斯文文,不像是寻常农夫,因此格外高看了他一眼,命他做个管事的。
      经过一年的劳苦开荒,新的通海村——此时名为通渠村终于落成。
      于老爷大喜过望,他没想到在李进的带领下,靠着四五十户人,居然将一个原本靠鱼获为业的荒村变成了沟渠错落的种粮沃土。
      在开村大典的热情气氛之下,于老爷当着州官的面,将李进任命为通渠村的村长,并且替他改了于姓。从此以后,李进便称作于进,李清便称作于清。
      这次安顿以后,再没有了科举的痴梦,再不去理会什么起义大军,能安安稳稳当个农民,开垦种地,打谷交粮地过一辈子,也挺好的。
      如此,又过了三年。
      通渠村靠海,讽刺的是,村里没有人懂得怎么出海打渔,满村的壮劳力都是耕田的农夫。
      明天对全村人而言都是个大日子——大善人于老爷过寿,通渠村要为于老爷办佛会祈福。
      此时于清刚满七岁。村里目前就他一个孩子,因此缺少玩伴。
      他平时跟父亲学习认字,空闲下来就在村里撵狗,能把村里几只小土狗追得趴在地上跟死了一样。
      他生得秀气水灵,模样随已逝的母亲。
      于进曾经感慨,这农家人男生女相可不是什么好事,但愿这孩子长大以后能脱了女相,显得英武些。
      村里人都喜欢逗他玩,因他识字,戏称其为小先生。
      这几天父亲忙于筹备佛会,他不用习字,因此撒了欢。
      村里一共三条狗,一只黑的,一只黄的,一只花的,于清给它们分别取名叫黑豆、黄瓜、菜花。
      长期地追逐下,三只小狗都将于清当成自己的头子,任由他呼来喝去。
      于清带着他的三个小跟班来到海边,在有礁石的浅水处捡海蛎子吃。
      他喜欢吃新鲜的海蛎子,也喜欢扒了海蛎肉喂狗。
      黄瓜和菜花胆子大,渐渐地能在较浅的地方找到些小虾小贝,叼来给于清。
      于清就像在收贡品一样,满意地摸摸它们的脑袋,以示褒奖。
      黑豆怕水,每次于清带它们来海边玩,它都只敢趴在沙滩上晒太阳,任凭于清怎么逗他,怎么用海蛎子肉勾引,它都不为所动。
      明天有佛会,于清决定今天多捡些漂亮贝壳做成串,明天供奉在于员外庙里。
      父亲教他要知恩图报,他年纪小,道理却懂。正当他专心在沙滩上挑拣贝壳时,听见远处黑豆使劲叫。
      他呵斥了两声,黑豆还在使劲叫。
      菜花和黄瓜被叫声吸引,撒丫子跑了过去,跟着一起叫唤。
      于清感到很奇怪,这三只小狗平时很老实,不太喜欢随便乱叫,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将拣好的贝壳甩了甩水揣进了衣服里,跑过去看。
      一块大礁石后面,趴着个人。
      那人衣着奇怪,浑身浸湿,脸埋在松散的沙子里,下半身被海水冲刷着,背上被利器砍了几道口子,叫海水泡涨了,惨白可怖。
      于清吓了一跳,他虽也曾见过死人,可毕竟是孩子,过了几年无忧无虑的生活以后,四、五岁以前的苦日子早就忘了。
      他捡起一根树枝,跑来捅那人,那人还有知觉,呜咽了一声,又昏迷了。
      于清吓得将手中树枝一丢,发足往村里狂跑,想去找大人来救命。
      此时于进正在于员外庙里指挥乡亲搭戏台子,见到儿子跑得气喘吁吁,不无责备:“清儿,怎的如此无礼,在这里岂敢撒足狂奔?”
      于清跑的满头汗,指着海滩方向,气喘吁吁地说道:“爹,那里,海边,有人!”
      于进走到儿子面前,低头问道:“你慢些说,什么海边有人?”
      于清喘了几口气,咳嗽起来。
      他以前缺少吃的,营养欠缺,身子骨弱,在一次感染风寒之后没好干净,落下了病根。
      现在,他只要受了冷或者受了累就容易引发咳嗽,这令于进十分忧虑,怕这孩子不长寿。
      于清咳完,道:“爹,孩儿刚才在海边捡贝壳,看到大石头后边有一个人趴在沙子里,还没死。”
      于进听了,心里一咯噔,这两年村里很太平,过去的苦难就像一场噩梦一样,过了也就过了。
      一听说有人在海边濒死,他心里涌起一股不祥之感。
      他立刻叫了几个村民,让于清带路,要去看看发生什么事了。
      来到海边,果然发现一个青年男人半个身子都泡在水里,奄奄一息。
      于进是个好心人,没有犹豫,救人要紧,赶紧命村民将他翻过身来抬回村里,差遣身边的二牛去城里找大夫来救治。
      佛会的事不能耽误,将那人安置在新于家祠堂的供桌板上,交给村中寡妇韩翠娘照看以后,于进又去庙里筹备起来。
      这韩翠娘是当初跟着于进一起开荒的人之一,其丈夫早在武兴六年便死于饥饿。
      这些年韩翠娘一直为亡夫守孝,一年前守孝期满,按理可以再嫁。可是她并没有再嫁人。
      倒不是村里的男人对寡妇有什么偏见,不想娶她,毕竟除了于进以外,村里一个读书人也没有,因此不受礼教束缚。
      只是韩翠娘是个性格坚毅的女子,她自己不松口,别人也没有办法。
      她也考虑过再嫁,可是村里单身男人要么年纪太大,要么极少的青壮都有妻室,要么就是实在没有能看上眼的,因此再嫁的事她一直拖着。
      于清喜欢跟韩翠娘待在一起,因为她的右眉角有一颗肉痣,跟自己的生母很像。
      于清小小年纪便没了娘,幸好遇到了韩翠娘。自开荒以来,于进经常带着一帮男人没日没夜地干活,对于清疏于照顾。
      韩翠娘见到于清那干瘦的可怜样心里不是滋味,因此主动将照顾于清的活揽了过去。
      日子久了,于清心里甚至将韩翠娘当成母亲,喜欢在她面前撒娇耍赖。
      韩翠娘自己没有孩子,她很喜欢于清。
      于清长得好看,而且机灵懂事。
      有时候她会想,何不与于进结了良缘,就将于清当亲生孩子来养。今后若是可能,还会有自己的孩子。能如此组成家庭过上一生,也当满足了。
      可是当她鼓起勇气提出来时,被于进拒绝了。
      于进忘不了亡妻生前对自己的忠贞,忘不了她的死与自己的无能大有关系。
      因此当他看着翠娘因害羞而低敛的面容,竟然带着三分亡妻的相貌时,他推说暂时没有心思考虑续弦的事。
      韩翠娘理解他,见他心意坚定,也就不再提这事。
      祠堂里,于清围着那个青年伤者打转。
      那人的衣着跟自己见过的人都不一样,一件暗红色的袍子斜披在他左肩上,袍子下面是一件玄色的底衫,上面绣了许多虫、草的花纹。
      他一只脚上穿着皮面的鞋,鞋头已经被海水泡开了线,另一只脚上只剩下泡水的袜子。
      他头发披散着,瞧他的脸上,略显青涩。
      尽管脸上有淤青伤痕,又被海水浸泡发肿,却依然看得出他面目清俊。
      韩翠娘烧了热水给那青年灌下,又叫于清搭手,扯了麻布给他简单包扎伤口。
      做完了这些,她就搬了把椅子坐在门口晒太阳,等待大夫到来。
      于清抱着黑豆,蹲在韩翠娘脚边,抬头睁着大眼问她:“翠娘,这是个什么人啊,他会死么?”
      韩翠娘摸着他的小脑袋瓜,笑着说:“翠娘也不清楚,他打扮奇怪,不像是咱们梁国的人。
      他虽然年纪不大,看起来却很强壮结实,比村里的男人都要结实。等大夫来了给他瞧伤,应该死不了。”
      说完又感叹了一句:“真是造孽哦,这样年轻小伙,居然受了这般重伤,不知杀他的人与他有什么深仇大恨。”
      于清记得父亲说过,置人于死地者未必与被害者有什么深仇大恨,不过他没把这句话说出来。
      他时而逗弄一下小狗,时而好奇地凑到伤者身边去看。
      他看见那人脖颈上挂了条银链子,下端埋入衣襟,做工十分精巧。
      一时贪玩,于清就伸手在他胸口摸索起来,想看看这么精美的银链子上会挂着什么模样的坠子。
      那人的衣着与梁国人大不一样,束口很紧,桌板对于清而言又有些高了,因此他垫着脚用力去掏。
      摸索半天,终于碰着块冰凉的硬疙瘩。
      他一喜,将那疙瘩攥在手里,用力向外掏。
      掏的过于起劲,没防着一只大手用力将他的小胳膊死死按住。
      他还来不及反应,就见躺着那人睁圆了眼怒目相视,他气息衰弱,语气倒是坚定,一字一句往外吐着话:“不想死就撒手!”
      于清等他说完,这才吓得哭叫起来,边流眼泪边咳嗽,狼狈极了。
      韩翠娘正在享受清晨的暖阳,突然听见祠堂里于清的哭叫,一个激灵站起,跑进屋里查看。
      见到伤者苏醒过来,右手死死按着于清的胳膊,压在胸前,眼里充满了狠劲。
      她赶紧跑上前去掰那人胳膊。那人虽然有伤,力气却大的出奇,任凭韩翠娘如何使劲,也不挪动分毫。
      韩翠娘急了,霎时出了一脑门子汗。
      她是乡间妇道人家,哪里知道面前青年身怀武艺,用蛮劲不可能掰开他的手。她见用力不成,赶紧冲那人喊道:“你看清楚,这就是个孩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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