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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座溜了 ...

  •   “啊,蚁噬……”

      众人惊讶的神情顿时化为惊恐万分。

      “既然来了,这么着急着走干嘛?”

      诡异的笑声响起。盘根错节的藤蔓如暴雨般从天而降,朝队伍中央发动了更加猛烈的攻击。

      虫蚁虽小,却能噬肉消骨。蚁噬,这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为前任魔尊商南所设,而后魔道十六部沿用近百年。直到本座登上魔尊之位才被彻底废除。

      本座虽然是魔尊,但还是有正常的审美的。毕竟每回出场带着这么些玩意儿,未免太倒人胃口。

      这边越恒领着一行人与之缠斗,刚开始还占上风,怎奈那藤蔓仿若海潮般斩不尽杀不绝,铺天盖地的蚁群宛如屏障般密不透风。众人体力不支,渐渐显出了劣势,勉强打个平手。

      眼看敌不过,有人放了求救的信号。数枚凌霄弹齐齐爆开,映得这一方夜空亮如白昼。凌霄弹,那是仙门世家间专门用来求援的联络方式。

      越恒一剑斩断妖藤,“不知何处得罪前辈?”

      那道声音不辨喜怒,“你老子没跟你说过吗?”

      他默了一瞬,剑光凌厉依旧。男人又道,

      “冤有头债有主,遇到我,你不亏。”

      通天蚁,喜食灵力,不畏水火,剧毒无比,而且多是团伙作案,很是难缠。寻常修士若是碰见,全身而退的几率几乎为零。

      唯一庆幸的就是,它不会主动攻击没有修为的普通人。

      不过一出手就是这么大手笔。估计方圆百里的蚂蚁窝都空了吧!

      调整好气息,我悄悄躲在暗处,隐匿身形。不是本座万分自信,实在是眼下他们都自身难保了,哪还能分开神来管旁人。

      保险起见,还是桥归桥路归路,各走各的吧。我继续观察战况。不到一炷香时间,众地上横七横八躺了一地尸体,随从负伤惨重。越恒以血为媒,破阵而出,长剑向前却被人轻飘飘地接住了。

      “无知小儿,自不量力。”那黑影来的极快,转瞬之间便已扼住他命脉,状似感慨道,“资质还算不错。可惜……今日你碰到了老夫。”

      “快去帮忙啊。”

      谁?谁在同本座说话?看见眼前的人,我简直惊呆了。

      “你放心,我设了结界,没人能听见我们说话。”

      “你怎么成这样了?”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判官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大魔头,你再不去,他就要死啦!”

      “可是本座要是冲出去,我就得死啦。”

      “你死不死无所谓……”

      “嗯?”

      “咳……咳……我的意思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本座义正言辞地拒绝,“我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不是救苦救难的佛祖。而且这具身体这么弱,我也救不了他啊!”

      “说吧,到底怎样你才肯答应?”

      跟明白人说话就是敞亮。我直接进入主题,“助本座修炼。”

      “成交。”

      答应的这么痛快?我正打算继续讨价还价的时候,耳边就听见有人桀桀笑道,

      “原来……还有条漏网之鱼啊!”

      我去,无良判官,要不要这么没良心啊。这就把结界撤了,溜之大吉?

      “额,如果我说只是恰巧路过,你会相信吗?”

      那人喉咙口溢出古怪又难听至极的笑声,像垂垂老矣的野狗急促地喘息着。他背对着我,一身长袍隐藏在深沉夜色中。黑色的披风遮住面容,夜色中,谁也不晓得面前这人究竟是何来历。

      倏忽,五指并拢,指间收紧,手下的骨头被一寸寸捏碎嘎吱作响,越恒神色痛苦,艰难隐忍,语气平静道,“不要牵连无辜。”

      我狂点头。

      没错,没错,本座就是无辜的。

      静默一瞬,那道森冷的目光在我脸上逡巡,又看了看半死不活的越恒,故作惊讶道,“这小子死到临头还想着你,你却不是来救他的呀?”

      “算……是吧。”

      怎么说的本座好像很没良心一样。虽然说我是被迫无奈,但终归也是有颗向善的心来着。

      他“哦”了一声,“没想到你这丫头看上去其貌不扬,倒还有情有义。”

      “呃……谢谢夸奖。”

      不过,这种夸奖还是越少越好。

      他一用力,越恒面上又添了几分痛苦,“老夫今夜心情好,就发回善心。所以……你愿意替他去死吗?”

      愿意?愿意个屁。要不是那家伙死乞白赖地求着本座救人,我才不会送上门找死呢。再说了,不都发善心了,怎么还要杀人,就不能把我们都放了吗?

      “还有没有别的选择啊?”我硬着头皮开口。

      他仿佛认了真,“说吧,你们俩谁先去死?”

      本座是答应救人,可没想过要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啊。

      “那个,你不同意的话,能不能当我没说?”

      被唤作砚书的那名忠仆立刻朝我怒目而视。本座瞬间明白他的意思,于是指着他欣然道,“高人您要是实在手痒,就先把这家伙杀了吧。”

      砚书要被气吐血。

      我面上笑嘻嘻打着哈哈道,“其实我这个人,没什么别的优点,就是挺惜命的。”

      “后悔了?真是可惜,晚了。”他继续道,“你放心,我会让你死得痛快点,一点痛苦都不会有。”

      我没说话,离断气不远的越恒眼睫颤了颤,呼吸微弱道,“我……同意。”

      给老子滚蛋,你同意个什么劲。

      “小姑娘,看来你这夫君,当真薄情地很。”

      他一抬手,越恒便像破布娃娃般被随意地丢了出去。身影一动,顷刻之间,便要来到我的面前。
      就是这一刻。

      我甩出准备已久的三道御雷符,念咒催动。虽然这具身体不能积聚灵力,但很多事情并不是只有靠灵气才能完成。

      比如说樵夫打柴,可以用利斧,也可以用柴刀。

      又比如说施符,可以用灵力,当然也可以用鬼息。

      平日里极少有练手的机会,本座都有些生疏了,以至于失了准头。那人身手极其敏捷,受了一击后,察觉出不对,就想要躲闪开。原本奄奄一息的越恒突然暴起,凌空一掌拍下。他哇地吐出了老大一口血。

      越恒的面色已经好看许多。看来方才他那副模样还是掺了不少水分的。在我拖延时间,他便已经做好了蓄力一击的打算。

      那人先是受了雷霆一击,又遭重创。

      唉,可惜了本座的御雷符了。

      我正暗自叹息着,忽觉眼前一阵风过。粗糙的五指落在我的脖颈,像散发着寒意的毒蛇,冰冷缠绕。

      “大意了,原来是缓兵之计啊。”

      本座想哭。

      胸腔里的空气逐渐减少,宛如离了江水的鱼,我急促剧烈地喘息着。眼前阵阵发黑,双脚下意识乱蹬。

      看来这回是在劫难逃了。

      正在这时,一道剑芒破空而来。血雾散开,原先群魔乱舞的妖藤被齐齐斩断,潮水般仓皇退去。等到救援的众人纷纷面带喜色,齐齐抬头望过去,惊讶道,“云逸长老!”

      素衣轻衫,不染纤尘.

      又是一道剑芒挥出,所过处寸草不留。嚣张至极的通天蚁群落了地上密密麻麻一大片。扼住我脖颈的那只手被齐肩斩断。血如泉涌。那黑影惨叫一声,化作轻烟消失在众人眼前。

      另一道身影也紧随其后。

      短暂的寂静过后,在场众人都忍不住松了口气。这场突如其来的生死危机让他们精疲力竭。同伴已经死去,剩下活着的人也伤痕累累。这及时到来的救援总算是给这惊心动魄的一夜划上了完美的句号。

      我设想过无数次,如果再见到云逸,会是怎样一种场景,甚至还仔细研究了下让仇人痛苦的一百零八种死法。割喉,凌迟,梳洗,炮烙,火焚……

      我也经常做梦,梦见他一身青衣,清朗如昔,恨得本座牙根痒痒,径直冲上去连捅数十刀,刀刀要害。

      我从没想过,再见他时,他依旧高高在上,我却渺若尘埃。

      我忍着恨意,咽下了喉咙口的鲜血,慢慢从地上爬起来。

      瞧,这凡人的身躯就是不中用,还没摔两下,就吐血了。

      夜色已深。一场恶战,所有人都精力耗尽,原地打坐休息。我的状况也委实说不上好。

      我本是已死之人,借用他人肉身暂居于世,已属逆天而行。鬼息虽能助我暂时脱困,却也会大大缩短我还阳的期限。是以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轻易使用。

      这么一折腾,不知道又得少活多少天。我苦笑着歪倒在一个土坡旁,平复体内躁动的气息。

      “你没事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越恒来到我旁边坐下。本座见他就来气,不仅仅是因为他的那句“我同意”,更是因为今日三番两次受他连累,吃了好些苦头。

      我冷哼一声,“还没死呢。”

      他大概也明白,低声说了句,“抱歉。”

      你知道就好。

      “你到底是什么人?”我睁开眼望向这名少年。

      寻常人家子弟不会有这么厉害的仇人,不会有万金难求的凌霄弹,更不会引得玄天宗惊才绝艳的长老云逸前来相救。

      “我是飞龙堡堡主长子,恒越。”他忽地垂了头,大半张脸隐在暗处,叫人看不清神情,“我原打算日后跟你说的。谁成想竟这般不凑巧。”

      我瞬间了然。

      飞龙堡,祖辈只是一名铁匠所创立。几百年来默默无名。原本在仙门世家中都排不上号的小门派,因着一连出了三代鼎鼎有名的继承人,才得以门派振兴,成功跻身一流世家。

      如今的堡主恒向南少年成名,为人正直,不到二十年就突破金丹,达到元婴修为。

      只是……仇人多了点。

      是的,没错。恒向南此人于修炼一道,无可指摘。但在做人这方面,似乎并不擅长。

      想杀他的仇家简直如过江之鲫般络绎不绝,偏偏他本人还不自知,丝毫不知收敛。

      摊上这么个爹,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了。

      本座顿时对这故人之子表示了万分同情。

      “我之前说的话,只是为了转移那人的注意力,没有别的意思,你别误会。还有……多谢。”

      原来是同本座道谢的。我再次感叹,恒向南那么个二愣子怎么会教出这么知礼节懂进退的好儿子?

      不对。

      好像哪里不对劲。

      让我来捋捋。

      本座同恒向南是拜把子。恒越是恒向南的儿子。那就相当于是本座的儿子。

      恒越要娶我?

      大逆不道啊!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溜了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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