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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二明天就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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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要开学了,心月最后一次帮母亲守在书店里。中午的太阳很大,晒得小城有些喘不过气来,在这样的天气里,人像狗一样被烤得直吐舌头,没有谁有心思来借书看。卫校也还没有开学,整个暑假,书店的生意都很冷清。
冷清也好,起码可以有时间安稳读上半天的小说,而不至于被从情节中生硬地拉扯出来。
书店里那些武侠和言情的小说,心月是没有兴趣去看的。她是很喜欢读书,可对这些却有一种本能的排斥,曾试着勉强地读完了两本琼瑶和一本古龙之后,就再也没有兴趣读下去了,写得太索然无味,一眼就可以看穿所有的故事情节,就像一年中,隔一段时间,小城都会来一个耍猴戏的杂耍班子,每个杂耍班子的节目都大同小异,无外乎敲着锣、逗一逗猴子翻几个跟头,扮几个鬼脸。但小城的人每次都看得津津有味。
她读的都是那些没人借的书,张爱玲、杜拉斯、卡夫卡或是马尔克斯,这些书散放在一堆被翻得破旧的武侠和言情作品中,显得有些突兀和不伦不类。
不知道当初母亲为什么会选这样的一些没有顾客的书,也许是留给她自己看的吧,可心月从来没有见过母亲读书,她的兴趣,现在似乎只在麻将上面,就连对心月的学习成绩都很少过问。
几年后,进了大学中文系的心月,听头发花白的老教授愤慨地说文学就像青楼的女子,上等的在卖艺,下等的在卖身,而你们要做高雅的嫖客!引来一阵的哄堂大笑,她便随手写下两行诗:
母亲、开了一家书店
一群十五六岁的稚嫩嫖客、走进来
用五角钱就买走了一夜的快感。
柜台上的电话响起,是丹丹打来的。问了一下彼此最近的情况,说明天早上九点在她家楼下等她,然后就挂了。
丹丹可以说是心月在班上的唯一的一个朋友。至于她们怎么成为好朋友的,心月也不知道。心月平时在班上总是很安静,很少和同学们说话,若上课时没有老师提问,她基本上一天也不会开口说上几句话,以至于丹丹笑她像空气一样。
高二开学,文理分科的时候,心月选择了文科,然后搬到了丹丹的班里,坐在丹丹的前排。大概两个星期后,每次下晚自修放学骑车回家,丹丹就叫上心月一起走,虽然,她家和心月的家并不顺路,要多绕上十分钟的路程。心月也知道丹丹在学校的名声不太好,但也没有在意。
就这样,她们渐渐成为了好朋友,高二冬天的时候,下了晚自修的心月发现自己的自行车被偷了,学校经常会被偷自行车,保卫科的人也管不了这些。但第二天,丹丹就通过关系,把她丢了的自行车给找了回来。
丹丹有些胖,大嗓门、短发,接近一米七的身高,十七岁的身材已经发育得像三十七岁一样,一条牛仔裤可以穿半年,很少穿裙子。敢和男生打架,经常帮受到男生欺负的女生出头,认识不少外面的小混混,一个电话就可以召集到三五十号人。
那时候香港的古惑仔电影在小城的录像厅里很流行,丹丹于是又了一个外号叫“十三妹”。她成绩虽然不好,但从来也没有发愁过,并不像班上的同学那样把考大学视为人生的唯一目标。因为她的人生目标早已经就被安排好了,高中毕业后,就到市里,跟着父母学做生意。
丹丹和奶奶一起住在小城,她的父母每个月从市里回来一次,给她留下一些钱。据说丹丹的父母在市里的生意做的很大,至于具体做什么,心月不知道,就像她也不知道丹丹为什么要约她一起回家一样,在她们俩之间,这种默契似乎在开始就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