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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   二、

      睡觉前,记下日记,有一段是这样写的:那男孩的眼睛像极了唐珂,炯炯有神充满活力,让我惊慌不已,仿佛间看到初识的他,白色运动衫飞驰于球场……。
      第二天,头痛,李高放自己一天假,赖在床上,回忆却排山倒海而来。
      “高,高,放假我们去海德堡。”
      “好,好!”
      “高,高,毕业我们去荷兰。”
      “好,好!”
      “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
      “好,好”
      ……
      那么多的事,都还没有做过,计划了那么久,却没有想到结果是分开旅行。
      再去店里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像经历了一次大劫,李高整个人萎靡不振,大大的黑眼圈挂在脸上,看起来像个瘾君子,周围邻居投来怜悯眼光,这个沉默的英俊男人,像是一本书,摆在那里待人翻阅。
      李高拿钥匙开门,隔壁书店的王小姐捧来西瓜:“李先生,吃西瓜吧,我妈买太多,一个人也吃不完,大家一起吃!”
      李高微笑着接过:“谢谢。”
      王小姐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李高请她到店里坐,周围邻居他都记不住名字,只知道左边开书店的是王小姐,常送水果来,右边刺绣店的林小姐,常送鳮汤,她们对他都很好,可是她们的好意,常常让他难以负荷,比如现在:“李先生,怎么三天没开店,家里有事?”
      李高一边打扫一边绞尽脑汁:“生病了。”
      “生病啦,有没有看医生?我让我妈炖点汤给你补一补?”
      “不用,不用。”李高连连摇手,只希望周围的人都把他当成透明,任他自生自灭。
      可周围的两位小姐却不甘心,这样一个英俊大方的男人就在眼前,近水楼台,当然要把握机会。
      王小姐没有要走的意思,李高不管,径自打扫卫生,三天没来,柜台上积有薄薄的一层灰,抹布一去,留下一道痕迹,李高埋头苦干,王小姐自觉没趣,姗姗离开。
      清洁完毕,李高坐在摇椅上,轻轻地摇晃,头顶上的天花板不停地旋转,隐约中回到了伦敦的公寓,雪白的墙壁,紧紧的拥抱,两个纠缠在一起的人影,那时候,李高的双手抓住了幸福,笑得灿烂过太阳。
      缓缓回神,那天的男孩立于眼前,李高一惊,那男孩笑起来,伸出右手:“你好,我叫陈明硕。”
      李高伸出左手:“你好,呃,我叫李高。”手被紧紧握住,李高心想:又是一个热情的人。
      陈明硕说明来意:想要买那只碗。李高委婉拒绝,陈明硕不放弃,死缠烂打,李高被缠得没办法,好脾气用光,手上茶杯一放:“陈先生……”
      “不用客气,叫我明硕就是。”陈明硕摊摊手,耸耸肩。
      “称呼不是重点,重要的是,这只碗说什么也不会卖的。”李高底气不足,却还是明确了自己的意思。
      “商品摆在商店当然就是用来卖的,李高,你这话说不通。”
      “摆在店里的东西卖不卖随店主喜好,这是我的店,说不卖就不卖。”
      “你这是蛮不讲理。”
      “唉,陈先生……”李高叹气。
      “请叫我明硕。”陈明硕纠正。
      “呃,明硕,现在蛮不讲理的人好像是你。”李高不知道怎么应付脸皮特别厚的人。
      陈明硕赖在店里不走,李高没有办法,当他是空气,不再理会,只是那双眼睛,常常扰得他心慌意乱。
      陈明硕却是喜动不喜静的人,哪里坐得住,不一会儿,便将店里的东西贬了个透:“这只花瓶,造型怪异,比例不对。”
      李高不语。
      “这只银碗,花纹零乱,不是上品。”
      李高当做没有听见。
      “啧啧,这个手镯,简直惨不忍睹。”
      李高当他是苍蝇。
      “哇,居然连这种玩意儿也卖。”
      李高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见门口挂的一把弓箭。
      陈明硕已经走上前去准备取下那把弓箭,李高再也不能无视于他,起身阻止:“陈明硕,不准动它。”
      陈明硕举起的手停在半空,转身看着李高,依然苍白消瘦,穿着体恤牛仔裤,却颇有仙风道骨的味道,心里暗叹:不愧是开古董店的,这么有气质。
      “陈明硕先生,本店不欢迎你,请你马上离开。” 难得李高说话强硬,态度恶劣。
      陈明硕却不以为意,嬉皮笑脸,再次纠正:“请叫我明硕。”
      李高无力,这么难缠的客人头一次遇到,也不知道该怎么把话接下去,转身进到里屋,倒杯茶出来,递给陈明硕:“明硕,说了这么久,你也累了,坐下来喝杯茶吧。”
      这次轮到陈明硕说不出话了,接过茶杯,乖乖就坐。
      喝过茶,陈明硕说声:“谢谢”起身就走,到了门口,又回头对李高一笑:“今天到此为止,明天我会继续。”
      李高立刻双手捧头,这人怎么阴魂不散。
      陈明硕看见李高的懊恼样,哈哈大笑,站在门口,打量这间小店。没有花里胡哨的装饰,黑色牌匾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古董店”三个字,与周围的店面相应成趣。
      走在大街上陈明硕低头思忖:如果那只碗真是李高爷爷的,那李高爷爷岂不就是奶奶恋恋不忘半个多世纪的情人,边走又边摇头,觉得不太可能,踏破铁鞋无觅处,却在这里有了突破,想了一想,拉开车门,不管怎么说,一定要把碗拿到手,这样至少在奶奶有生之年,可以一偿心愿。
      陈明硕一走,丝绸店的林小姐便上门而来,拿着保温杯,往柜台上一放:“李高,这是我妈炖的鳮汤,有空你把它喝了吧。”
      李高一个头变两个大,太阳穴突突直跳:“林小姐,谢谢你的好意,以后不用麻烦了。”
      “不麻烦,反正我妈在家也没事儿。”林小姐双手趴在柜台上,脚尖一下一下点着地面。
      “呃,真是谢谢你。”
      “李高,刚才那人是谁呀,怎么在你店里呆了这么久才走?”
      瞧瞧,女人的好奇心……真让人不好言语。
      “呃……一个顾客。”李高无耐。
      “哦,哦,那一定是个大顾客了,”林小姐一副了然于心的模样。
      李高不好再说,转身收拾茶杯,林小姐识趣,自动离开,走到大门,又转回来,扯着嗓门吼:“记得把鳮汤喝了。”声音大得整条街都听得到。
      黑暗中传来李高的无奈的声音“知道了。”
      林小姐满意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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