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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盲 过去了,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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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能享受这个世界的色彩却不去珍惜,能拥抱那美好极致的光却不去领悟。
我是欧岚,多少人口中烂透了的女人,我懒惰,我占有欲强,我最大的兴趣爱好是沾花惹草。但就是这么一个垃圾,从男人群里摸滚打爬着长大,却看上了一个看上去干净到极致盲人。
不是生离死别,轰轰烈烈的爱恋,相反,我们甚至没有恋过。现在我五十多岁,回想起来其实也不一定是爱情,也许还有同类惺惺相惜的孤独。
我是在自己酒吧的门口认识的他。本来只是为了抽烟,出来透气,却看到这个盲人,他的眼睛被黑布蒙着,人瘫坐在轮椅上,与这里的灯红酒绿格格不入。看上去很懒,但又有一点难得的生气,可能是被灯光照的吧。在那么一瞬间,我感受到久违的暖流泛过四肢百骸,我叼着烟偏头吐出口中的雾,转回身时盲人很显然已经发现了我的存在,不要紧。我心想,上前将他的轮椅推下了酒吧门口的台阶,蹲下了身端详着眼前的男人。
盲,但是说不出的有韵味。没有小年轻那种朝气蓬勃的感觉,多的是成熟和对自我的精致。他没有胡茬,如果黑布扯下,想必会有一双内敛却依旧熠熠生辉的眼。能看出这个盲人经历过生活的许多残酷,但那锋利的棱角似乎并未被磨平。我低低发笑:“小帅哥,这可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盲人很干净的样子,他的声音带着一些沙哑,可能是刚刚被酒吧里的烟味呛着了。他开口:“很抱歉。但我想借用一下你的手机。”
大户人家的用词,我碾了烟,缓缓推动他的轮椅:“你快走吧,我们老板还在催我进去上班呢,从这边直走就可以出去了,巷口外有公共电话的。你走吧,走吧。”
盲人带着几分疑惑的张望,我含笑看他不晓分毫。有缘再见?有缘再见。
有缘再见。
我招呼着糜烂的人群,说要提早关门。正常得很,我一向随心,这酒吧张扬而惹事,小妹们都是些贫苦的人,来这赚点生计。不过也可笑,我这种连自己都养不活都人还想着帮她们一点,可能是因为怕女孩们走我这条路败坏了自己吧。我在台座上,让调酒师给我调了杯很少女心的爱恋,这是我之前还很年少时设计的,度数不高的果酒。我浅浅压了口,舌尖被那蜜桃味的甜美包裹,很舒适,带着果酒特有的清甜。
我想我和他应是极有缘的,在第三天上午,红灯的路口,我又见到了他。
盲人这次不是孤身一人,旁边有一个男人跟着他,看上去是五十多了,不知道是他哪个亲戚。身旁还卧着只金毛,徒添柔和。
我很自然的上前,还是蹲下,搭住他的轮子:“小帅哥,又见面了?”
他愣了愣,温和的笑起来,三十对岁的成熟便一下子融合了几分生气,像狡黠的狐狸突然变成了小白兔,违和感不重,但却很奇怪。我哼了声,考虑了一下时间,愉悦道:“要不要和我一起去享用今日份的晚餐?”
盲人只是摸了摸金毛的头,莞尔的道:“你盯上我了?”
没等我回话,他冲一旁的男人说道:“叔,你先回去吧,我自己可以。”
言谈间是轻快和愉悦是我意想不到的。在餐厅,我看着他,盲人在简述他的经历,向一个陌生人。
我在一开始时便制止过他,而他只是无所谓的说反正不是什么秘密,于是作罢。他的声音没被烟尘浸染,是清明的,带着沉稳。
他首先给我讲了个童话,我想这个童话很多人都听过,是《青蛙王子》。
低沉带着点缓慢的嗓音让我有几分沉醉。他说,青蛙王子和公主在一起,公主不再刁蛮任性,他们拥有美好的生活。
他明明什么都看不见,但却一直噙着笑。我低头伸手去摸金毛,金毛是他的导盲犬吧,很乖,带有大型犬特有的魅力。但可能是我太脏吧,它并没有来蹭我,直到我手伸过去摸得它舒服了,尾巴才开心的稍稍摆动。
男人用手轻轻摸了摸桌子,餐厅的桌子上有纸巾,他用纸巾擦拭了自己的手指与桌面,才继续开口:“后来,公主被王子娇惯,变得温软娇气。王子总会很疲倦,他即将继位,看透了世间的复杂人心,时而阴暗的想将那个他宠幸过的那个娇蛮女人亲手掐死,因为她太过吵闹。又往往会很快清醒,并为此懊恼不已。”
“他想,如果她愿意为他生下孩子的话,他便不再计较了。”男人吐出的语调还是缓慢的,带着几分悠然,“公主为他生了儿子。王子感到不满足,公主也越发的对王子不满,两个人只要共居一室,几乎天天吵架,吵后,王子会懊恼,公主会流泪,但他们不会表述自己的心意,直到后来王子竟然即将死亡。”
“青蛙的寿命始终比不上人类。王子心想,他却从来没想过自己会遗传父亲青蛙的基因。”他始终没有说他的名字。这个版本的后续我倒是第一次听说,觉得新奇不已,连端上来都炒米粉都还没有动筷。“王子决定离开公主,因为长寿的公主不该和他这个短命的怪物在一起。”
他没有再笑,用筷子搅了搅自己的汤,男人轻轻叹息:“但国王怎么可能让公主和王子分开,王子病重时整个身子都会萎缩,公主早不是当初那个胆小娇纵的少女,但还是很害怕的看着他。王子让她走开,王子变得暴戾,公主的娇软渐渐被磨灭了,最后……很可叹的,王子还是去世了,而公主成了个怯弱的没有棱角的妇人,国王不再宠爱这位曾经任性的小公主,因为她的母亲太老了,所以皇后也换了人。于是,新皇后挖了她的眼,让她滚出皇宫。公主就此消声匿迹。”
“并不是每一段幸福的感情都能有幸福的结尾,这是我自己瞎编的。”男人哼笑,神色看上去挺轻松的,但我却依旧觉得违和。过了会,没听到后续的我便沉默的低头吃起了米粉,同时男人并没有再说其它的故事,他低头喝汤。等到我吃完时,处理好一切的对方也是沉默的,彼此间十分压抑的沉默。
“但是,”我思索许久,还是开口,“虽然我没什么文采,但你这个故事有一个致命的缺陷,为什么故事中公主要被挖眼,你并没有解释。”
我盯着他,看他推动轮椅向马路上滑,连他那一瞬间手指的颤抖都没有躲过,接着提出我的疑问:“而且,公主是女人,你却是个男的。”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代入自己了吗?”他似乎不在意的,但是刚刚被润色的嘴唇却又苍白了,带着一分干涩,嘴角上扬了下:“而且,是自己编的,自然就有bug。”
真的是bug吗?
我没有接着提问,送走他后回家,我一直回想这个故事。我思维不灵敏,也没有多高的学历,但是总觉得奇怪的地方太多,也可能是他故事没编完整吧。我想得心烦意乱,翻身狠狠闭眼,忽然一个念头一闪而过,却没被我抓到什么踪迹。
直到半梦半醒间我才想到,其实他不是公主,而是王子吧,那个爱得卑微的王子。
但是,为什么他会盲呢?
这个问题注定没有答案,而过后好几十年,我都没有再见过他,也不知道是迁徙了还是怎么样,这个让我心动过的人就这么失了行踪,我还是遗憾过的,只是没那么明显而已。
时隔多年,现在我已经快五十了,酒吧还是开着,却被我转给了一个叫做沈郭悦的男孩,人不错,和他交易的要求是给那些可怜的女孩一个出路。
今天我又去点了杯爱恋,果酒又被添了点素材,刚入口是甜味泛滥的,后来又有了苦涩,可入口回甘,却还是香甜的尾感。
文盲的我顿悟,原来这就是爱恋,爱恋让人眼盲心不盲,公主没有选错王子,王子也没有放弃公主,只是两情相悦也不一定是好结局罢了。
是叫做OE还是BE,谁又说得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