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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半面人 墓碑上照片 ...

  •   传闻在青平市西北角老城区的十三街,有一个如鬼似魅的“怪人”,怪就怪在她总是行色匆匆,更怪在她只有半张脸,当地的人们背地里都偷偷叫她——“半面人”。
      这半面人虽然面容诡异,但身形却颇好,只不过她的腿部好像有些问题,以至于让原本傲人的身姿变得更为怪异。
      她白日里鲜少出门,即便偶尔出来被人遇见,也总是以轻纱覆面,紧紧裹住头部,还时不时地用双手轻拢,仿佛唯恐让脸颊露出来一分一毫。
      “小宝别看了,赶紧走!”年轻妈妈催促着自己的孩子正从她的身边走过。
      半面人走路一瘸一拐,也很少抬起头来,不免有些磕磕绊绊,大人们看见她大多会赶紧拉着身边的小孩子们避开,仿佛躲避瘟疫一般。
      没有人真正见过她究竟长着一张怎样可怖的脸,她却早已成了家长们吓唬孩子时那个口中会发出桀桀怪笑的妖怪,是会吃人的!
      也难怪,前两年不就有一个好端端的姑娘,在她手上送了性命?
      让人疑惑不解的是,明明是一桩惊天命案,她却很快被莫名其妙地被无罪释放,从那以后,背后的指指点点更加多了起来,而本就不发一语的“半面人”也变得彻底沉默。
      面纱偶尔被风吹起,她来不及伸手遮掩,露出的左半边脸颊明显经历过大火的舔舐,皮肤严重变形,一道道疤痕深深浅浅,让人望之生畏,像一块被揉皱了的抹布。
      从伤痕的颜色来看,那场给她带来这个印记的灾难,应该有些年月了,但疤痕虽然已经不再赤红,却依旧狰狞得如同一条条盘在一起的肉色蜈蚣。
      与左半面的恐怖狰狞大相径庭的是,她的右边面孔却是完好,从她的这一侧看去,虽然已经留下些许岁月的痕迹,但依然能看出眉眼精致,在那场大火之前,半面人应该也曾是个面容姣好的女子。
      这个神秘的“半面人”在十三街出没已经有很多年了,除了不得已出来买东西时发出的咿咿呀呀,几乎没人听到她说过话,据说是十几年前的那场大火呛坏了声带,之后又不知被什么事情耽误了医治,便从此失了声。
      因为长期以来的独来独往,甚至这十几年来,都很少有人知道她的真实名字。
      随着年月渐逝,十三街的居民都慢慢地都搬离了这片早已被遗忘的老旧城区,知道“半面人”的人就更是越来越少了。
      而当年的惨案也渐渐被岁月尘封,不再被人提起,但有个人却永远不会忘记,那就是曾经也住在十三街的那个出了名的“不良少年”雷痞子。
      雷痞子一家从十三街搬出来也有两年了,说是一家,其实如今只剩他独自一人,从小到大相依为命的妹妹雷双双,转眼也已经离开两年多了,曾经的音容笑貌却依然时时在他脑中浮现。
      从那之后,雷痞子只觉得这条让他长大成人、曾经热热闹闹的十三街,如今只剩落寞与孤寂,仿佛长得走不到尽头。
      因为两年前那档子事之后,每次见到那个永远看似与世无争畏畏缩缩的“半面人”,雷痞子都恨不得一把把她掐死,却奈何拿她没有任何没办法,索性眼不见心不烦,便也搬离了这居住了二十多年的地方。
      这天,雷痞子早早的收拾收拾烧烤摊准备回家了,明天就是清明了,算起来也有段日子没去看妹妹,不是不想去,实在是不敢去。
      雷痞子兄妹虽从小孤苦无依,但也曾有过一段幸福温暖的时光,虽然家境贫困,但是一家人乐观淡泊,在十三街的棚户区,日子虽然清贫,却也过得快乐。
      可是老天似乎总喜欢做一些或者雪中送炭、或者雪上加霜的事儿,偏偏他们遇到的是后者。
      在妹妹三岁时,他们的父母不幸丧生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意外。
      那时雷痞子不过也才十二岁,刚刚小学毕业,也还没得个“痞子”的绰号。
      雷痞子原是叫雷彬彬,父母本是对他有着“文质彬彬”的殷切期望。
      父母过世后,留给兄妹俩的只有这破败的屋子和为数不多的存款,从此靠着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的舅舅一家偶尔的接济,还有这点残余的家业,让雷痞子好歹坚持到了初中毕业,之后便辍了学,到处拾破烂、打零工,供养着妹妹一直读到大学毕业。
      由于过早的走上社会,雷痞子抽烟喝酒无师自通,加上跟一些“道上”的小兄弟混的比较熟,久而久之便得了个“痞子”的绰号。
      说是痞子,其实倒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打家劫舍的坏事儿,只不过在十三街老街坊们的眼中,他跟那些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社会青年”并无二致。
      清明这天一大早,一向不修边幅的雷痞子把自己收拾得利利索索,换了身新衣服,甚至还整理了发型、一丝不苟的打了发蜡,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去相亲,前提是把他手中那一束素雅的小雏菊和马蹄莲换成红玫瑰的话。
      天刚擦亮,本来就阴雨蒙蒙的天显得更加晦暗不明,雷痞子本以为到的够早,却没想到还是被那小子“捷足先登”了。
      还没走到跟前,便远远的望见了雷双双墓前放着的一束白玫瑰,像是早上才刚摘下,把它带来的人似乎也才离开不久,花瓣上坠着的水珠在晨光熹微中熠熠闪光。
      “白玫瑰啊白玫瑰,真是讽刺啊,你还有脸来!”
      明明纯洁无比的花儿,此刻在雷痞子看来却格外刺眼,雷痞子瞪着双眼似乎要喷出火来。
      不用想也知道是谁!
      庄十三你个孙子,你个优柔寡断的懦夫,还有脸来看双双,还有脸拿她生前最爱的白玫瑰!如果不是你,如果不是你庄十三当初犹犹豫豫,我的双双何至于此……
      雷痞子一脚把玫瑰踢得老远,追过去跺了几跺,似乎还是不解气。
      回过头来,目不转睛地望向妹妹的墓碑,忽然又收敛了脾气,想个不知所措的孩子,瞬时,泪水模糊了双眼。
      妹妹在的时候,自己好歹有个奔头,兄妹俩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看着妹妹大学毕业,出落得亭亭玉立,也找到了体面的工作,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从小捧在手心的妹妹可以得到幸福。
      眼瞅着就要苦尽甘来……
      “凭什么,凭什么双双她这么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要经历这种遭遇!”雷痞子闷声低吼,满腔的愤懑化作脸上颈上暴起的青筋。
      究竟是造了什么孽!
      正恍惚间,远处的墓碑旁边似乎有个弯腰驼背、畏首畏尾的身影一闪而过,偷偷摸摸地看着雷痞子的方向,在这清晨的墓园之中,仿佛一个害怕见光的游魂野鬼。
      雷痞子余光瞥到,等他透过视线,那个身影便急忙躲到了墓碑后面,不敢见人一般。
      “大清明的在墓园闹鬼的?好歹是白天,平时吓人吓得还不够,还想来吓我不成?”
      雷痞子转瞬想到了这个畏畏缩缩的身影究竟是谁。
      “哼,我还道是谁清明节来看双双,还以为他庄十三良心发现,原来是你这个罪魁祸首, ”雷痞子心里不忿地想。
      “原来你这心里还有些未泯的良知,也知道自己造下不可饶恕的孽障!那又有什么用!不管你再怎样忏悔、赎罪,哪怕用你这残破的身子去抵命,也换不回我的双双!”
      墓碑上照片中的女子正值美好芳华,灿若星辰的双眸似乎依然闪着灵动的光,嘴角带笑地看着他一般。
      雷痞子目光也渐渐柔和,不管在社会上经历过怎样的事情,与人怎样争狠斗殴,雷痞子对这个妹妹却总是凶不起来的。
      他温柔的对着照片说:“双双,哥哥来看你了,看我这身衣服怎么样?我的眼光不错吧,新买的呢。你放心吧,我没有亏待委屈了自己,我过得……挺好的,真的挺好的。”
      雷痞子笑容渐渐暗淡,一语未出泪先落。
      “你呢?你在那边还好吗?你啊,就是命太苦,依你的相貌品性说是个大家小姐怕是都没人不信,却偏偏做了我的妹妹,不过也还好有你,可是你为什么又那么狠心……”
      雷痞子站起身来,缓了缓,继续跟妹妹低声絮叨着:
      “是哥哥没能耐,还没来得及给你好日子过过。今儿早上,我还以为是庄十三这个混蛋来了,其实我知道,你一定不会怨恨庄十三,也一定会为他争辩说不关他的事。
      可是我没办法,我真的没办法。这么久了,我心里还是很难揭过这个坎儿,其实我心里也明白,这事儿不能怪他,可如果不是他当初犹犹豫豫不肯击毙那个疯婆子,你又何至于……”说到最后,呢喃已变成轻啜。
      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吧。
      雷痞子站的累了就坐下靠在妹妹的墓碑上,轻仰着头看着天空,却又似什么都没有在看。
      而躲在暗处的那个身影再没出来,就那么等着,耗着,直到他离开,才轻轻来到雷双双目前,伸出布满疤痕的双手轻轻抚摸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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