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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熟悉的外来者(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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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曹百灵汇报,他们班即将迎来一稀有种帅哥。如果说班上有谁的八卦消息比江湖百晓生还灵通的话,这人非曹百灵莫属。从表面上看,曹百灵和安妮小姐就像阴阳两极,她喜欢一切少女心爆满的东西,爱穿裙子,说起话来温声细语的,于是便得了曹百灵的外号。曹百灵是班上公认最漂亮的女生,却也是个彻头彻尾的花痴,当初开学不到二十天,她便整理出了一长串的帅哥名单,并时不时游走于各个楼层,随时应对一次早有预谋的偶遇场景。
当然,那种活在电影里的桥段都不大可能穿越到现实中来,整个高中曹百灵都没有谈过一次恋爱,这一点也被纳入了他们班上的十大未解之谜。
转学生还没正式亮相,他的外号便让曹百灵给定下了,就叫明发少爷。据闻,明发是某本言情小说中男二的名字,他家世显赫,性情温和,更为重要的是,他被描写得超白超帅,一直被曹百灵视为心中的男神。
就在安妮小姐正好奇那人的庐山真面目时,一张熟悉的面孔打破了她所有的幻想——是那个该死的龟毛男!那个所谓的明发少爷曾是安妮小姐的同桌,也是唯一一个她不敢下脚踹的男同桌。
天知道那家伙的洁癖有多么严重,根据安妮小姐几个月的长期观察,他平均每天要买七瓶矿泉水,三瓶饮用(他从不喝教室里的桶装水),四瓶用以清洗手、头部,乃至衣服鞋子上完全不存在的污渍。不仅如此,他还要求安妮小姐每回下课至少洗一次手,并以其心头宝——安妮小姐亲手写的小说相挟。
按江湖百晓生的话说,这又是个麻烦人物。但她在说完这话的下一刻便奔向了明发少爷的大军。是的,这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一切都有个非常合理的解释——她是个颜控。明发少爷听起来确实不怎么样,但他白,(在安妮小姐看来,那种白与吸血鬼病态的白无异。)而且五官轮廓分明,(安妮小姐并不知道她是否是指那看起来有点诡异的鹰钩鼻,还是那据说象征着福薄的尖下巴。)而且他说话彬彬有礼的,(礼貌性地强迫你按他的想法去做。)也不算太糟糕了。
安妮小姐终于意识到,这又是一个被满脑子言情小说冲昏了头脑的女人。
明发少爷,深夜安妮小姐躺在寝室里翻来覆去时,不知道为什么又想起了这件事。其实这个名字还挺好听的。但这个想法很快被否认了,她怎么可以喜欢一个烂俗言情故事里的名字呢。说实话,安妮小姐也并不讨厌那个人,可是那么多女生都喜欢他,她不想自己也被冠上少女的标签。
可是安妮小姐又想起了书里的一句话,不流于平庸才是最大的平庸。她这样想着,便昏昏沉沉地睡去了。不管怎么样,她还是觉得自己现在所做的都不算太差,这就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