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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二十二章:关于梦想的前世今生(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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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小姐与许多人说过她喜欢写作。到底有多喜欢呢?大概是从九年前开始,她真正意义上接触到了第一本长篇小说,不同于课本上推荐的各式画风幼稚的童话,它有一个色彩艳丽的封面,和再烂俗不过的名字,被她的某个表姐遗忘在了外祖母的房间内。那是一部女频的玄幻文,现在看来也不过是一部披着玄幻外壳的玛丽苏小说,纸质很糟糕,只一眼就能分辨这是某个五元店里淘出的廉价商品。
但对于那时的她还是很新奇的,她把它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第一次衍生出了想写书的欲望。然而事情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等到她一腔热血地写了十多章后,把它拿给了幼年时的那些拥有一定阅读量的朋友,他们教给了她一个新的词汇。
——太烂俗了吧?
而且还幼稚。现在安妮小姐再回想起那个故事,只恨不得脑子里有一块橡皮擦,能够轻而易举地把那段黑历史通通抹净。但那时的她还没有这样的鉴赏能力,只觉得对方挫伤了她的积极性,一气之下把日记本撕了,遗骸留给了垃圾桶。
后来她心里一直憋着一股气,绞尽脑汁地想写出一个让他人心服口服的故事。第二次动笔就比先前谨慎多了,她开始有了人物设置和故事简介,但这次她想写的故事实在太多了,一口气便定了十多本的计划。最后等到毕业时,她也没写上几章,只把那几张写着寥寥几个字的废纸存在文件夹里,时间长了,也就彻底忘了有这么一回事。
可她和写作的孽缘并没有就此终结。念初中时,一款言情杂志忽然爆热,她跟随大众也私藏几本在家,看到一半,忽然发现书的尾页有一则约稿函。那上面的字再通俗不过了,但她却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把它反复看了好多遍,苦苦构思了半个月,写出一个七千字的短篇,近乎虔诚地投了出去。
结果其实是可以预测的,她失败了,那份狂热的期待沉入了被遗弃的几千份稿子中,彻底黯淡下来。那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尝到受挫的滋味,上课在桌子地下翻来覆去地对比杂志新刊上的每篇故事,怎么都不肯承认自己失败了。她安妮是谁,从小学拿年纪第一起她就知道,自己是一个哪怕不努力,也可以让别人望尘莫及的优秀代表。她没有意识到的是,那时身边的人才十岁左右的年纪,也没有人知道什么是努力。但后来就不一样了,有人努力着前仆后继地赶上了她,也有比她更优秀的去了她很多年后才能看到的地域。
而梦想和成功这种东西吧,努力和优秀二者缺一不可,但它们都只是必要条件,离那个美满结局还是差得远了。
不过这次经历也让安妮小姐走上了一条更值得奋斗的道路:文学创作,虽然最初的理由是:那些言情小说都太过于低俗了(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言论)。为了接触这种文体,安妮小姐一腔孤勇地买来了几刊极其冷门的文学杂志,在反复观览了几本后发现,虽然那里头的字她全都认识,但被这么凑在一起,就像有无数星星在脑子里炸开,非常耀目但却什么都看不见。
凭着一股子执着的劲,安妮小姐逐渐喜欢上了这类冷僻的书,短篇写了一篇又一篇,如流水般投到了另一个她未知的地域。这时候,更为现实的问题来了,她将来要怎样生存?她知道自己不可能一辈子都有那么多的空闲时间写下去,她得工作,朝九晚五。普通的作家,都是很艰难的,她自己可以不追求生活上的富足,但将来要赡养安父,她没有一意孤行的权利。
安妮一直相信一种说法:一个人一辈子只能做好一件事,虽然她曾经试图成为一个绝对完美的人。最初她意识到自己争强好胜的个性还是在很多年前,某一位老师将一份写着标准正楷字的作业在全班目前高高举起,没过多久,那个本子换成了她的。后来她渐渐长大了,知道一个人不可能永远优秀下去,而那份被高高举起的作业告诉她,至少努力是有价值的,她曾经因它被明确地肯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