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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一百九十七)~(一百九十九) ...

  •   (一百九十七)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呢?

      明明是我拿了第一名,第一次在实质比赛上用手段赢了提姆,明明是我该得到奖励,两件快乐的事合在一起,明明该是双倍的快乐……但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被提姆反制住,还不得不羞红了脸地喊他一句“Darling”?

      更令人生气的是,这卑鄙的外乡铁蛋(好吧,我知道,其实对于哥谭来说我才是外乡人,但这不重要)并没有就此放过我。

      他还得寸进尺,装出一副没听清楚的模样,还演技十足地加上三分好奇七分疑惑——这是我编的——把耳朵凑了过来。

      他怎么可能听不清?他可是不需要超级听力,也能把我每次的低声细语听见的人!

      我气鼓鼓地表明立场:“我不会再说一遍了!”

      “好吧。”提姆叹了口气,脸上充满遗憾——假得连我都看得出来那种,“我不该强迫你的。”

      听到他的话,我顿时松了口气……不对,得警惕起来,他是个很会以退为进的人。

      我警惕地等了一会儿,跟他大眼瞪小瞪,却没有等到后续。

      我抿了抿嘴,没忍住问道:“你没有其他想说的了吗?”

      提姆一脸茫然,这次的神色有些真实,让我分辨不出来他是不是在伪装。看着他这表情,我不禁自我怀疑起来……我是不是说了什么奇怪的话?

      “如果还有什么要说的,那就是抱……”

      “不是!不是这个!”我立刻捂住了他的嘴,不让他把道歉说出口。

      其实,我很清楚,在美国的文化里,随口一个“甜心”、“宝贝”或“亲爱的”,应该都是很正常的事吧,甚至在家人之间也会这样互称。

      可我就是,不太习惯。

      是的,不对劲的反而是我。
      每次都是这样,上一次格……迪克让我随意称呼他也好,这次也好,我总是这样,总是把平常的事搞砸。

      不得不说,这让我感到很沮丧。

      我缓缓松开手,低下头说:“这不是需要道歉的事……好吧,是我该道歉,是我反应太大了。”

      “正如你所说,这不是需要道歉的事。”我的手被牵了起来,头顶上是他安抚的声线,“而且,我的确有点把你捉弄过头了。”

      “什么捉弄?”我一秒抬起头来,想起他强硬地把我圈起来的强壮手臂,还有那些步步进逼的话语,眼神霎时间犀利起来,“你是故意的?你根本没想要听我那样说,只是为了捉弄我?”

      提姆挑了挑眉,否定道:“那当然不是,谁会不喜欢从爱的人口中听到这个词?”

      我不是想消气的,可是他说我是他爱的人(beloved one)耶。

      啊呜,我的心脏又不争气地赛跑起来了。
      假如起点设在大都会,它都能在一天内跑回来哥谭。

      什么?你问为什么要跑一整天?
      按照我的体力来计算,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那你说……”
      我的话被他打断了,或者说,是我希望他打断的,因为我想要得到一个解释。

      “我是指,我坚持让你说出来这点,有些太勉强你了。虽然我知道你会害羞的,但你那样子也很可爱,所以我没忍住。”
      提姆在我额上亲了亲,像摁下了按钮、关上闸门,不让我心头涌上一丁点恼怒。但门内还是涌出了几分羞赧,愈来愈多,把我整个人淹没了。

      “另外就是……”

      我一秒清醒,警觉地瞧向他。
      如果我头上长着两只兔耳朵,这时候肯定都竖起了,狠狠地拍打在他下巴上了。

      “虽然我不该勉强你,”提姆眨了眨眼,促狭地一笑,“但很抱歉,你能再说一遍吗?”

      好家伙,原来在这里等着我!

      我明明该生气的,嘴唇却诚实过头地想弯起来,我只能无情镇压,试着把它摁了下去,抿起了嘴,阻止自己露出一张“嘴角疯狂上扬”的表情。

      ……等一下。
      “你刚刚说,谁都想从爱的人口中听到这个词。”我揪着他的T恤的袖角,左右晃晃,可怜兮兮地恳求道:“那我也可以从你口中听到吗,亲爱的提米?”

      呵,他会以退为进?
      我也会以牙还牙!

      (一百九十八)

      每当我以为我成功挑战了提姆的时候,他又会用行动告诉我:不,你没有。

      我承认,现在这情况,有一半责任是源自我的疏忽。
      我就不该在这么暖昧的氛围下说出这句话。

      在我心目中,提姆从不是一个会畏惧挑战的人。他17岁那年就继承了韦恩集团,在商业危机中把这庞大的产业守护住了,同一时间还能开设跨国机构霓虹骑士中心,参与社会公益。

      当然,这些都是我后来翻阅报章时所发现的。

      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在书海中苦兮兮漫游的高中生,光是留意本地新闻、听过韦恩们的大名已经很了不起了。

      而在那之前、在他人还在享受童年和青春期的时候,提姆就努力学了一身武艺,以及那些常人不一定能用到哪里去的技能,作为面具和制服下能保全他人和自己的筹码。

      他保护的人甚至不限于这座城市。

      正如初见时我对他的印象:帅气。
      这指的不只是外表,深入认识了他之后,更是他的经历、他的性格、他的理想……可以说,他的一切都帅得闪闪发光。

      然而,当挑战者变成了我,面前还是那个勇往无前的提姆时——很明显,被打倒的“困难”也理所当然变成了我。

      虽说在我眼中,他应该没觉得很难,半点也没有。

      当时,我正被他圈在怀里,向他发起“挑战”时还沾沾自喜,丝毫没发现危机即将到来。

      直到,他双唇像不经意地擦过了我的耳垂。

      紧接而来的是那声低沉微哑的“Darling”,还有温热的触感,以及近乎微不可察的湿意。

      我整个人登时变成了一个感叹号。
      注意,这不是比喻,是外貌形容。

      盘腿坐在床上的我受到这一记“猛击”,腰登时挺得老直,像个拉宽版的感叹号,僵硬地往旁边倒下去——啧,没成功,被腰上的那只手捞回来了。

      提姆垂首瞧向我,无奈道:“是你说想听的。”

      我维持着半躺在他臂弯的姿势,控诉道:“我没让你‘这样’说。要是我心脏再脆弱一点,这里已经发生了一场谋杀案了。”

      而他就是犯人,该让蝙蝠侠抓了他!

      提姆微微弯唇,笑道:“怎么会?这可是能在哥谭活下来的强壮心脏。”

      “这颗心脏或许能在哥谭活下来,但在你面前不能。”我灵机一触,久违地来了段沙雕情话问答,“你知道为什么吗?”

      向来相当配合的捧哏这次也很识趣:“为什么?”

      “因为我的心脏不防水。”我双手在胸前握成拳,一脸认真地说,“而我正沉溺在你眼里的大海中。”

      捧哏很不专业地笑场了。
      哼,我要解雇他,让他变回我的男朋友。

      提姆挑了挑眉,突然问道:“你就没有想过另一种可能性吗?”

      我不解地反问:“什么?”

      “你得到了我的心。”他说这话时嘴角噙着一抹笑意,蓝眸里一片柔和,真的犹如一片辽阔的海洋,让我无法移开了视线,只能任由自己沉到海底。

      “——放心,是防水的。”

      我登时浮了上来。

      听得出来,他努力憋住了笑。

      (一百九十九)

      我们没有继续讨论心脏防不防水的话题。

      我想,在哥谭会在意这件事的,恐怕只有像猪面教授这样“热爱研究人体”的恐怖罪犯吧。

      不过,提姆接上了我的沙雕情话这事,实在出乎我意料之外,仿佛海水翻腾,一下子把我从海底抽飞到岸上。

      这里指的是物理意义上的。
      本来像条咸鱼一样躺着的我,因为这句话吃惊得他怀里来了一个“咸鱼翻身”——不对,是往前一下挺直身来。

      我突如其来的举动也吓了提姆一跳,但他的表现比我平淡得多,只是微微瞪大了眼;他的反应力也比我强多了,及时轻轻侧开了头,以免我的额头跟他的下巴来了场巨痛的“亲密接触”。

      我双手扶在他的肩膀上,下意识道歉道:“噢,对不起。”

      提姆好整以暇地一笑,“你是为了什么道歉?”

      我卡顿了一下,对啊,我在为了什么道歉?
      我犹豫地说:“呃……为我差点撞上你?”

      “那你也太小看我了。我十三岁的时候已经能靠着一根绳索在大厦间来去自如了。”
      他像只张开翅膀的小鸟,对于高飞翱翔早就驾轻就熟,笑容与动作里都充满我所欠缺的自信。

      我想了想,问道:“还能跟着蝙蝠侠暴打……制伏罪犯?”

      他听到前一个动词时挑了下眉,却没反驳:“嗯哼。”

      “还能带着少年泰坦的队友们在三藩市暴打……对付那个杀手丧钟?”

      他开始面露疑惑,“嗯哼。”

      “还能在大冬天穿着制服蹲罪犯?”

      他沉默地凝视着我一会儿,“……嗯。”

      我趁机问道:“十七岁时还能在香港的大厦之间来去自如?”

      他有些诧异地轻蹙眉头,“你为什么知道这点?”

      啧。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敏锐。

      “知道这件事很奇怪吗?”我摆出不解的表情,摊了摊手反问道,“你那时候的照片都登在广告牌上了,有那——么大呢。”

      我用双手比划了一下,贴心地没再提那件公鸭事件。

      “要我提醒你一下吗?你说的是‘在香港的大厦之间来去自如’。”提姆果然没有那么好糊弄。

      我合理反驳:“你是红罗宾,那我知道红罗宾出现过在香港是那么令人震惊的事吗?”

      “你知道我十七岁那年已经是红罗宾,还去过香港。”提姆语气笃定,“我之前就想问了,格蕾,你以前是不是见过我?”

      啊。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明明我是想试探一下他而已……我既怕他真的想起来,又莫名有些期待。

      “我想算是见过?”我尽力地维持表面上的镇定,“你是不是不知道那边的信息传递有多快?‘戴着面具的男人’——你跟你的同伴在那边刚出现没两分钟,这样的标题就出现在讨论区上了,曾经还有过一些模糊的照片出现在好几个帖子上。”

      “只是这样?”他还是察觉出一些蹊跷了。

      我用食指戳了戳他的脸颊,愤愤道:“你现在是用什么身分在问我?视乎情况,我可能会给你不同的答案。”

      提姆一怔,“例如?”

      “假如你是用‘提姆’的身分在问,我会按自己的意愿多少给我男朋友解惑。”我哼了一声,“但如果是一个哥谭义警在问,我想,我有权保持沉默。”

      他应该懂我的意思了,没错,我觉得他有点太咄咄逼人了——虽然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那我得说,肯定是前者。”提姆抱住了我,求饶似的把脸埋到我肩上,“我只是很好奇。还记得吗?之前你说过,你很早之前就知道我是红罗宾了,我一直有在想这件事。”

      我用食指拨了拨他颈边的短发,语气还是有些生硬地说:“那你有什么发现了吗?”

      “有一些头绪。”他微微抬起头,那双蓝眸跟他脸上的苦笑都在考验我的意志,“但我再发问确认下去,你可能会不高兴?”

      “我只是……不太喜欢你那种口吻,一点点。”我坦诚道,“那会让我觉得我只是个怀疑对象,就像是……你跟我交往只是想调查我?”

      嗯?这样一想……刹那间,我脑中已想像出一整部大戏,最后是提姆喊停的:“不管你在想什么,我都得说,不是那样的。”

      “幸好你用的是真实身分,提姆。”我真诚地感到庆幸,“不然我都要觉得,我想的是真的了。”

      他叹了口气,“哪怕我否认了?”

      我点了点头,“哪怕你否认了。”

      提姆露出有些苦恼的表情,我相信,要不是他的手还在的背后,他一定会像平常那样用食指挠挠脸颊,或是干脆抓一下头发。

      看到他这副样子,我没忍住笑了一声。
      结果就被他捏了下脸上的肉肉。

      “好吧。”他又没忍住吁了口气,“那我可以问一下,你想像的是怎样的情况吗?”

      “如果是那样的话,最坏的情况,我可能会提分……”在我要说“分手”的时候,我能看到他神色有些僵硬,大概是他不太喜欢这个词?

      于是我换了一种说辞:“就是,最坏的那种。我可以容忍一些各自的小秘密,前提是,我们的关于不是建立在瞒骗上。”

      至少,假身分真的哒咩!

      说起这些后,我感觉气氛好像有些僵硬,一时间纠结起来,我是不是不该说这些?但这是他问的啊?

      提姆很快恢复淡定,并明智地略过这个话题:“继续之前的话题。你说,你不喜欢我那种口吻。”

      他用额头贴了上来,慢慢磨蹭着,像在安抚小动物,也带着一些讨好,“如果我换一种方式来问,你会告诉我答案吗?

      我眯起眼回蹭过去,用同样轻柔的声线回答:“不会。”

      想什么呢?那当然不会啊。

      提姆难得地一脸愕然,也不知是惊讶于我拒绝得果断,还是他的小技俩不管用了。
      哼,叫他整天诱惑我,我都有抗性了好吗?

      我真的有——呜,别那样盯着我了。

      我稍稍移开视线,用三根手指把他的头轻推至对我来说的“安全范围”,一本正经地说:“我刚刚问话的方式也许同样不太好,我不会再问下去了,你也不要打算在我这里套出什么来。还记得吗?你答应过我,你要自己推理的。”

      我并没能说服提姆,他耸了耸肩,无辜地说道:“但我也没说过不会从当事人身上找出线索。事实上,在推理的过程里,这是相当重要的一环。”

      不听不听,铁蛋念经。
      我捂着耳朵,坚持道:“我拒绝配合调查。”

      可惜,我的抵抗不到三秒就被化解了。
      我双手被紧紧抓住,只能用双眼瞪向提姆,试图反抗,“你这是在威胁证人吗?”

      “没有。”他敛起笑容,略为严肃地说道,“我只是在向你展示一般我们是怎么对待不配合调查的人。”

      我震惊地问道:“虽然我对蝙蝠系义警的暴力手段早有耳闻……但也不至于一不配合就得挨上两拳对吧?你们这边的市民都不用上健身房了是吧,人均沙包陪练吗?”

      提姆没抵受住我的奇妙形容,那张刚紧绷没多久的脸当场破功,低笑出声。

      “好吧,我投降。”他半举着双手,“我也没遇过像你这样的‘证人’。”

      “我这种证人可珍贵了,说不定被逮住,也还能说个冷笑话逗逗义警呢。”

      想想还有些小骄傲。

      提姆忽然问道:“对蝙蝠侠也能?”

      我那骄傲的小尾巴瞬间缩了回去。

      可恶,人艰不拆啊。
note作者有话说
第59章 (一百九十七)~(一百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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