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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一百五十三)~(一百五十六) ...

  •   (一百五十三)

      我不知道别的情侣在初次进行了“深入交流”后……好吧,我们昨天晚上的只是“较深入交流”。咳,总之,就我听说以及我阅文无数的理解看来,反应都不尽相同。

      像我这样比两人之间的初次还初次的菜鸟,普遍都有个问题:尴尬。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我在拍打了提姆后,就翻过身去卷着被子逃避起来了。

      很好,菜鸟成功退化成缩头乌龟了。
      然而,身后那只小红鸟不打算放过我,一股温热隔着被子传了过来,同一时间,一只手臂搭上了我的身体,压在厚厚的棉被上,将我圈住。

      “生气了?”
      他的气息打落在我耳上,害我没忍住缩了缩肩膀——我怀疑他是故意的,因为他声音还都带着笑意。

      他、在、笑、我!
      不行,我可以怂,但我不能被小看!

      本来身体就有些疲累,手臂肌肉相当酸痛,被他的手压着,我感觉自己像块被捆着准备下卤汤的日式叉烧,只能笨拙地转过身去。

      我跟面对面地对望着,迎上他揶揄的目光,深吸一口气,故作淡定地说:“我怎么会生气,我只是不赞同你说的话。我是指,我不觉得有锻练体力的必要。”

      “嗯哼?”

      “因为……我没什么感觉。”我哼了一声,继续说:“也没有特别累。”

      我承认我这话多少是在硬撑,但我就是不想被小看,也不想留下我在这种事情上很弱的印象。

      看他昨天的熟练程度,就知道他不是第一次,而我介意的也不是他是不是第一次,而是……愚蠢地起了比较心态,但我知道根本没什么好比的。

      算了,就当是我自己该死地爱面子。

      我努力地收敛起情绪,不想提姆发现我这种小心思,而结果好像也如我所愿。只见他对我近乎“挑衅”的话语有些诧异,随即又一笑,那张弯出好看弧度的嘴张了开来,问道:“格蕾,你是在暗示我还得再努力一点吗?”

      为什么会理解成这样?
      我微张着嘴,想要反驳又说不出话,表情瞬间惊恐起来。

      提姆也被逗笑了,搂着我肩膀一抖一抖的,那从喉咙溢出来的闷哼让我想起了昨晚……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会忍不住去想的!幸好我昨晚说在这边而不是我自己的房间,不然……我恐怕就不是下煮锅的日式叉烧,而是油发中扭来扭去最后还焦了的鱼肚。

      我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捏他的脸,恶狠狠地问他:“有什么好笑的?”

      “咳,只是……”他侧着身把头枕在自己另一只手臂上,那凸起的肌肉线条让我急速移开视线,“你的表情跟昨晚一模一样。”

      “什么表情?”我昨晚有像这样过吗?

      他的手在我背上拍了拍,提前安抚我一下,才说:“像只受到惊吓的仓鼠。”

      我脑海中立马出现那张仓鼠震惊到模糊的表情图。
      接着,忍不住又拍打了他一下。

      “我没有!”
      说我是兔子就算了,为什么又变成仓鼠了?不对,为什么老把我当小动物?

      明明他也只是一只小红鸟而已,不对,不过是一只铁蛋而已。我决定给这只从醒来开始就不管好嘴巴的大铁蛋一教训——我咬了上去。

      我得意洋洋地问道:“被仓鼠咬到的感觉怎样?”

      跟我预想的反应不同,他的舌尖舔了舔唇上的齿印,这小动作一时间让我心脏晨运起跑了。

      “嗯……”他摆出稍作沉思的模样,没多久,便回道:“我没什么感觉,所以……再来一遍?”

      “没什么感觉就算了。”
      我将被子都推到他身上,将他半张脸埋在棉被里,飞快地滚到床边坐起身来。正当我想套上拖鞋溜走,手腕却被牢牢抓住,往后一拽。

      因为失去了平衡,我的手挣扎着往左右乱抓,却摸到温暖又结实的腹部,还抓了一把。

      我手下的腹肌登时变得硬实。
      我倒在提姆的怀里,跟隔着被子时不同,只有一层薄棉的T恤显示无法把那份体温和触感隔开来,我清晰地感受到他胸膛的曲线。

      我咽了咽口水,抬起头来,只看得见他的下颚线。
      “我不是故意的。”我举起另一只没被攥住的手以示清白。

      他低下头来,挑了挑眉,又凑了上来。
      “但我是。”

      不是吧,我仰着头、他低下头的这种姿势都能亲?

      “等一下,这样对我的脖子不太友好……”
      我夹杂着喘息的抗议很快就凑效了,但不是成功劝止,而是中断了一下后被整个人抱起换了个姿势继续。

      可恶,他就不困吗?这只铁蛋的体力简直好得让人生气。

      (一百五十四)

      早晨与爱人的一吻是很浪漫的——如果这“一”吻没有那么久的话。

      在我三打小红鸟后,他才终于放过了我发红的嘴唇,但又跟报复似的轻咬了回来。

      “你怎么这么记仇?”我不得不拉开一些距离,还用枕头阻隔在我们中间,才敢向他发问。

      提姆一脸无辜地摊了摊手,回道:“我以为你早就知道?”

      我不敢直视他的上身,又不想显得自己过份心虚,视线只好不断在他身上和旁边左右横跳,又一边坚持道:“没有,我不知道,你也肯定不是。”

      他浅笑了一下,但笑容绝对说不上温柔,还有些似曾相识的坏心眼。

      “有的,我是,你知道的。”他顿了顿,又说:“或者说,我会让你知道的。”

      几乎是在他话音刚落的瞬间,早有不祥预感的我就跳下了床,抄起那套昨天被我放在椅子上的睡衣,转身就冲出门外、跑回自己的房间了。

      溜了溜了。

      虽然交往的时间不长,但就凭我们认识的这些年,我知道提姆其实是一个好胜心挺强的人,尤其在他擅长的那些领域。

      而他这个人就没什么不擅长的……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

      即使一开始不太熟悉,他也会慢慢上手,甚至学得比原本会那个项目的人出色。他就是那种不会让你知道的努力家,当然,这也归功于他聪明的头脑。

      就像我以前跟他玩粤语接龙还能赢他,但现在已经不敢跟他玩了——因为不能编出词语来骗他。

      回到房间后,我先是换回自己衣服了,再看着手里宽大的红色T恤纠结了三秒,就决定将它收到衣柜去了。

      我不是想私藏起来,但总得洗干净再还回去,对吧?对的。

      我毫无罪恶感地把这事扔在脑后就起梳洗了,洗脸时才想起我的眼镜还没取回来。

      这意味着我得再一次回到提姆的房间。

      太尴尬了,毕竟我刚刚从他眼前落荒而逃,但眼镜还是得拿回来的,不然我连手机屏幕都看不清。

      我悄悄打开门探头出去,提姆好像没在客厅。我又轻手轻脚地走到他房门前,敲了敲门,喊了一声“提米?”,却没人回应。

      这一刻我蓦地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只要我进去进得更快,他就发现不了我了,对吧?退一步来说,他发现了又能怎样?

      我突然就有了底气,拧开了门把——他果然没锁。

      我用食指戳开了门,首先躲到墙边,如果提姆在他一定会察觉,但里面没有声音,这就证明他不在了。保险起见,我从门缝中间窥看一下,确保没人在。

      就这样跟空气斗智斗勇完,我才走进去,听声音他应该在房内的洗手间,很好,我得赶紧找到我的眼镜。

      为什么我是来拿回自己的东西的,却莫名有种做贼的感觉?唉。

      我的眼镜在哪里来着?仔细回想一下,昨晚应该是提姆帮我取下眼镜的——在那个脸红耳热得镜片都起雾的时候。

      他到底把眼镜放到哪里了?床头柜上没有,是抽屉里?我缓慢地拉开木柜的抽屉,瞧见里面的东西时,当场愣住了。

      是的,我的眼镜在里面,但同一时间,角落里也有那小盒据说“没准备”的作案工具。

      我的脑袋疯狂运转、加速思考,努力想出提姆昨晚那样说的理由。

      他眼花?昨晚房间是很暗,但我认为他视力如果这么差,平日就不会套上紧身衣去夜巡了吧?
      他不想?看后面的反应也不是啊?
      他不行?……这怎么可能!

      咔嗒,门开了的声音。
      “格蕾?”他的声音。

      很好,这下我自己都知道我有多“惊恐仓鼠”了。

      (一百五十五)

      然而仓鼠来不及再次逃跑,就被小红鸟叼住了。

      提姆看到打开了的抽屉,立刻就反应过来了——我是这样理解他的表情的。因此我先发制人地说:“你要解释一下吗?”

      其实我不想听,我只想溜回房间,但我觉得这样说尴尬的就不是我了。

      “如果你想听原因,那我会说的。”他语气有些无奈:“但你可以先别往门口看了吗?”

      可恶。
      “我没有。”

      他挑了挑眉,没有接这句话,反而回答起之前的问题:“或许你没有发现,但正如我之前所说,你显得很害怕。”

      “所以你说我像只受惊的仓鼠……是那个时候?”

      “对。”

      “但我都说没问题了……”我看了看他,迟疑地问:“我真的有这么害怕?”

      “像只僵住了的仓鼠。”他耸了耸肩,故作轻松地说,“我从你的肢体语言判断出那不是继续下去的好时机,所以……之后的事情你也知道了。”

      所以为什么是仓鼠?
      我瞪着他问:“那之后你为什么又答应了?”

      他轻咳一声,回道:“格蕾,那是你主动邀请我。”

      我故意说:“仓鼠那么胆小,万一只是虚张声势呢?”

      我要用魔法打败魔法!

      “那也没用了。”他几步走近,半膝跪到床上,拉过我的手牵了起来。他不知被什么逗笑到,喉咙溢出几声低沉的笑,又说:“既然仓鼠自己跑回笼里了,那别人把门关上也很合理吧,你说对吗?”

      我觉得他是在暗示什么,下意识地想收回手——没抽动。

      我沉思片刻,反驳道:“我觉得不对。”

      “嗯哼?”

      “就算你把门关起来,仓鼠也是会想着逃狱的。”我一本正经地说,“因为这里是哥谭。”

      看看阿卡姆那帮专业人才就知道。

      (一百五十六)

      最后提姆没让我来一出“向阿卡姆致敬”的戏码,今天是星期一,这个大忙人本来就没多少时间能待在这里。临离开前,他告诉我这几天应该都不会留宿了,今晚也未必过来了。

      “要注意安全,睡觉前记得把手机的警告程序打开。”

      被西装革履的提姆如此郑重地提醒,让我莫名觉得自己是被大人叮嘱的小孩子。

      于是,小孩子反问他:“那你有记得锁好自己房间的门吗?”

      我之前说跟他说了,他不在的时候最好把他留宿用的房间门锁上,这样对我和他都好一点。一来,我们始终不是在同居(我还是坚决否认这点),所以他的房间最好还是锁起来,让我感觉那是跟我的私人空间隔绝开来的;二来,防贼;三来,谁知道我哪天脑袋一抽,会不会就受到诱惑似的进去偷看呢?

      提姆·大人·德雷克登时被我的问题弄得无奈地笑了。

      “虽然我不认为有这样的必要……但是,有的。”他用指尖理了理我的头发,从头顶滑落到耳边,顺势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捏了一把我的脸,“说真的,我搞不懂你为什么在意这个,一般不是不锁更好吗?”

      我佯装不在意地回道:“这个‘一般’的依据是?”
      给他一个眼神示意这是道需要慎重回答的问题。

      他也秒懂了我的意思,却意外地一脸从容,还微笑道:“我是指,如果有像今天的情况,你也可以偷偷进去拿回你的东西,而我可以假装不知道。”

      “为什么我之后又会有东西在你房……”我反应过来,顿时喊道:“提姆!”

      最后提姆看起来相当愉悦地上班去了。
      而我,明明一开始占了上风,最后却还是有种输掉了的感觉,可恶!

      (一百五十七)

      尽管比起白天上班、夜晚巡逻、平日还得挤出时间去泰坦塔的提姆,我的生活明显规律得多,也有不少闲暇,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我是个即将开学的留学生。

      学生狗哪有时间一直在玩,有一些参考书目我在开学前已经在啃了,毕竟阅读和消化非母语的理论书所需时间差不多是平常看小说的三倍。

      再加上我也不能一直问家里拿生活费,除了学费,很多时候我的日常花费都得靠我接一些翻译工作或者画稿来帮补。我想过去打工的,但留学生在这方面的政策比较严格。更何况这里是哥谭,打工不但要时间,说不定还要命。

      按芭芭拉的说法,我不如帮她或她的朋友做一些文件整理和翻译的工作还比较安全。我考虑过后也答应了,但跟她约好一定是她或她的朋友处理不来、真的有需要才能找我。

      不是我自大,我总有种感觉,芭芭拉和提姆对我一直过份照顾,从一开始就是。也许从他们的角度来看,与其我冒险去找兼职赚钱,不如找机会给我打钱。

      说实话,这种感觉不太好受,哪怕我会天天跟朋友口嗨说“姐姐养我,饿饿”,我也真没到要靠他们……施舍的地步?

      好听一点是爱财但得取之有道,现实一点则是我不想我们的关系涉及太多金钱问题……算了,今天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我现在得去哥谭大学一趟。

      虽然还有几个星期才开学,但从两天前起已经可以拿著录取通知和身份证明资料去大学事务处办手续了。先拿个学生证的话,有些书我还可以去图书馆借来看,不过大多我还是喜欢买电子书在Kindle上面边看边笔记就是了。

      鉴于我最近的运气又跑到非洲去了,我还是早点出门,以免又堵车或者遇上什么意外吧。

      终究是被生活磨平了梭角,虽然我本身就够圆了。
      不过仔细想想,多走几步也挺减肥的,想想昨晚自己身上的肉肉……呜。

      我预想中的最坏情况是:出门乘车堵个一小时,再在路上碰上事故,只好下车走过去,在事务处中午休息前抵达。

      出乎我所料的是,前往的路上畅通无阻,还比预定的时间更早到达。今天也没几个人来办手续,也可能是因为临近中午人不多,也不用怎么排队就搞定了。

      把文件和资料都放好在斜背包后,我就走出了大学校园,脚步飞快,因为我饿了。我记得哥谭大学附近有一家价钱不算贵的咖啡店,我喜欢那家店的小柠檬挞,饼身硬脆,馅酸酸甜甜的不太腻,而且吃完刚刚好就饱了。

      约五分钟后,我迷路了。

      我印象中店明明是在这个方向的,难道是刚刚拐错路口了?我拿出手机点开地图APP,希望万能的谷歌能给我一个答案。然而,我手机的定位不知道怎么了,都摇手机摇得快扔出去了,还是定不准位置,把我定回哥谭大学门外的大街去了。

      “Hello,你遇上麻烦了吗?”一把活泼的女声从后方传来,近得就跟凑在我耳边说话似的,让我吓了一跳。

      我转身退了两步,才打量起对方。这是一个红发女人,穿着红蓝色的运动套装,还戴着一个蓝牙耳机——我想是刚慢跑完?她一双蓝眼在日光下像闪着碎光,感觉是个明亮开朗的人。

      我跟她对视了几眼,感觉不到恶意,她可能只是看我遇到麻烦,所以友善地上来问一句?

      “我想问你知道这家咖啡店吗?”我把带店名的照片展示给她看看,她稍作思考后,很快就给我指了个方向。

      “就在前面啊,不过今天好像没开店。”她摊了摊手,叹了口气道:“店门口被砸了好——大的洞呢,好像是出了意外。”

      哦,哥谭日常。
      再见了我的柠檬挞,也不知什么时候会重开。

      “谢谢你。”我在心里抹泪,同时扯起嘴角,跟她礼貌地道谢。

      “不客气。”她轻快地笑着,“前面好像有几家店都有这种情况,看,还有警车在。”

      我回头仔细一看,还好像真的看到了GCPD警车的车尾。

      “谢谢提醒,看来我还是别走那边好了。”我又有些僵硬地微笑了下,努力进入社交模式,“那再见了。”

      她跟我挥了挥手,“拜拜,小兔子。”

      这个称呼让我脚步一顿,有些警惕起来。
      “呃,兔子?”

      “你衣服上的不是兔子吗?”她的表情有些疑惑,歪了歪头,又指了指我衣服上的兔头刺绣,笑道:“真可爱。”

      我都忘了自己今天穿什么了,反应过度,真丢人。我尴尬地深吸一口气,试图为自己勉回一下形象,也夸起对方的衣服来:“你的衣服也很可爱,那个图案……呃,是蝙蝠吗?”

      难道哥谭人都对蝙蝠有什么执念吗?还是说,这是个蝙蝠侠的粉丝?但为什么黑色胖嘟嘟的蝙蝠中间还有个红色的小爱心,是她自己画的吗?

      “对啊!”她从口袋里掏出跟那个图案一张一模一样的贴纸,兴奋地说:“蝙蝠超可爱的,不是吗?送你一张吧!”

      她的过份热情对社恐来就很致命,我很想当场转身就跑,但我忍住了。再者,哥谭、陌生人、陌生人送来的东西,这几个元素加起来真让人感到不安。

      可是,在对方闪闪发亮的眼神下,我还是收下了,但我不敢直接用手接触,就举起包包,问她能不能帮我贴在上面。

      她贴上去了,也没有奇怪的事情发生。

      告别了古怪但有好像是好心人的小姐姐后,我想了想,还是拍了张照片发给芭芭拉问:[哥谭人均蝙蝠粉吗?]

      她看来在忙,没空回我,我就先把手机收起来了。

      我对柠檬甜品还是念念不忘,就转身走向另一条街道,来一趟寻找美食之旅了。途中我还有些不安地瞥了眼那张贴纸,如果是有追踪器什么的……我还是别那么快回家比较好吧?

      都怪提姆,害我都有追踪器PTSD了。

      万万没想到,我之后没因为这贴纸出事,反而因为对食物的执着而遇上事故。

      店内,我看了看碎了一地的落地玻璃,又望向挡在我正前方的高大男人。我抬起头,对上他黑框眼镜下的蓝眼——我今天怎么跟蓝眼的人这么有缘?不对,不是想这个的时候。

      我努力握着微微发抖的手,问道:“先生,你还好吗?”

      面前的男人脱下了西装外套,向我温和地一笑,说:“没事的,你不要担心,恰巧我的外套质量还不错。”

      我看着那跟刺猬似的、满布着玻璃碎片的外套,都不敢想像这位先生的背是什么情况了。我深吸一口气,坚定地劝道:“要不你还是去医院看看吧?好像有人报警了。”

      “不,我还有工……”

      “如果是受了伤也很难继续工作的,当然,呃,我不是在强迫你去医院,我只是……建议。”我咽了咽口水,鼓起勇气地说:“有些伤不及时治的话,等发现时就太晚了。或者如果可以的话,请你工作下班后赶快去看,以免有些很细小玻璃碎片没在身上了。”

      他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最后只是露出一个苦笑,说:“……好吧,谢谢你。”

      我是不是太多管闲事呢?但是,如果不是他在我面前,吃了一脸玻璃的应该是我啊。

      今天的社恐度爆表了,救命。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一百五十三)~(一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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