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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修仙:齐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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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室的冷梅熏香,古香古色的纯木制豪居,琉璃灯盏摆在桌架子上,盏中已置换过红烛。
齐筝做过一个梦,在干净整洁的房间里,坐在桌子前握着笔写字,看书,梦醒之后,就什么都消失了,脏乱破旧的老房子,狭小的空间内飘着一股酸臭的味道。
父母是农民,兄弟都是普通人,干着工资尚可的苦力活,齐筝倒也跟着兄长去学堂识了一点字,看过四书五经,没有沦落到文盲的地步。
平日里齐筝会拿些自己刻的小石子拿到镇子里去卖,偶尔能遇到价值不错的草药,能存上一点钱。
本该是这样一遍又一遍重复的日子,某天却听到好友惊喜的看着那群黄白校服的锦衣男子,说着离他们十分遥远的话题——修仙。
修仙,意味着强大,意味着长生不老,但真正做到强大的又有几个人。
“那就是金公子吗,他们好生气派啊……”王林眼神亮晶晶的看向那群人,目露羡慕渴望之情。
修仙世家金家门主的儿子金子轩天资聪颖,面容隽秀白皙,面容稚嫩,不过十一、二岁,目光炯炯,眉稍间尽显倨傲。
着实让人羡慕不已。
八岁的齐筝站在街道旁,那擦肩而过的身影似乎被光笼罩,而她站在暗处,仿佛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稍稍碰撞后离的越来越远,回归到原来的地方。
“齐筝,我也想修仙,你呢?”王林看向她,对齐筝的答案很是期待。
“我就算了。没钱没势,还不一定有天赋,仙家没那么好进去,若是当个普通弟子就算了,只怕什么都学不到被当做苦力。”齐筝算是看透了,“你要去的话自己决定吧,我不想去。”
一盆冷水泼的王林心哇凉,有些气对方打破了他的幻想,一边也觉得齐筝说的有几分道理。
他是一个很迟钝的人,也因此没有同龄人愿意和他玩,齐筝是第一个不嫌弃他的人,遇到齐筝后,王林也是第一次知道一个人居然可以那么安静,宛如一棵树,生气的时候像是恶鬼,喷射出一团团火焰。
而且,他还知道,齐筝不是个普通人,因为普通人不可能有将铁块捏扁搓圆的力气,虽然他没得什么天赋,但是只要跟紧齐筝,他总能沾沾光吧。
只是……齐筝一点也不喜欢他。
因为王林是牛皮糖,撕不掉的那种。齐筝烦这种莫名其妙攀关系的人,她脾气不好,时常发火,发完火后又会后悔。
在发现自己有着不同寻常的力量后,齐筝常常会冒出一些不妙的想法,比如身上的力量背后影藏了巨大的秘密(比如被试药),又或者是失去天赋后的救命稻草,也可能是一时身体爆发。
“齐筝你别走啊!我们再逛逛!”
“拒绝。”
从镇子里回家要走两个多个时辰,先走出镇子,走十里路就能看到山,沿着山脚走,绕过几座大山。
穿过田野人家,王林家在齐筝家还要山一点的房子里。
村子里有个疯女人,到处宣扬她的儿子是修仙天才,实际她儿子生下来就是死婴,听老人闲聊时说疯女人的丈夫被强盗杀了,又死了儿子,这才疯了。
齐筝见过疯女人几次,瘦骨嶙峋,消瘦不成人样,眼睛凸起,面颊凹陷,头发丝脏乱生了虱子。她那时觉得挺不可思议的,帮着对方打了水洗澡洗头,捉虱子,女人的皮肤苍白泛黄,薄薄的皮肉贴着骨头,经络细细长长几条分布。
“你儿子死了。”她紧盯着疯女人的眼睛看,那张脸居然有一些精致的好看,皮肤也是细腻较为白皙。
不知怎的,齐筝抿着唇看着疯女人瞪大的眼睛而弯了眉眼,控制不住情绪的微笑,眼中饱含一些看不清的冷意。
“果然,你没疯。”
她笃定道。
齐筝对一些东西尤为敏感,起初她也以为对方心里脆弱,但是换个角度仔细思考一番,疯女人如此行为是出于什么目的。
流泪不一定就是伤心,笑容也不代表就绝对是开心,装疯卖傻也是套壳。
“虽然大家都说你疯了,但是你只是想掩饰自己的伤心对不对?”
她是如此的尖锐刺耳,一剑封喉,残忍的剥削开疯女人的心。
“儿子死了很伤心吗?比父母死的时候还伤心吗?”人一旦长大,就会为骨肉着想,连抚养自己多年的父母也比不过呢。或许,也是没法比较。
“你知道吗,偶尔我会觉得你们特别虚伪。”
当然啦,说出这话的我会更加虚伪,这个世上,能看透道理的那个人才是这个世上最假的人。
善良的人连伤害人都是伤人于无形中。
“人们心中的大爱恐怕他们自己都觉得可笑,可是人总要拿什么东西蒙蔽眼睛,比如……
「绝对的正义」
即使杀人也是为了正义的正义,只有是正义就是对的,只有是邪恶就一定是错的。”
白纸上的黑点很显眼,仿佛被放大了数百倍大小。
“人总是更容易原谅自己,可同样的事放在别人身上却是莫大的罪。”
可是不管怎么样,都比那种将所有罪都推给自己的人活得好吧。
“丈夫死了不是你的错,孩子的死也不是你的错,只是你们……缘分尚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