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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轻的炼金术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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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要逃跑了。
比较善良的债主在房东的花园里支起帐篷。不善良的直接住在他房间里,支使他做饭跑腿洗衣服。
不活了!
噼里啪啦摆下一桌盘子,围坐的另外三个年轻人露出一脸陶醉,金色卷发的一个抬头笑:“你真会做菜,以前怎么不知道?”
“放心吃最后一顿吧。”他装作很淡漠地坐下,垂下灰眼睛看自己面前的盘子。
第一道香芹汤,前菜是火腿煎蛋和豆蔻酸酱,主菜是糖煮李子卤小牛肉,最后甜食是糖滋甜虾配白葡萄酒。
一顿午饭只听到刀叉杯盘和咀嚼的声音。
糖酱里加了“晨红”,所谓一种橡树精华。
忽然发现右手边的棕色短发在看他,大概很有一会了,自己一直没注意。
“想什么?”他问。
“虾里放了什么?”
“还以为没人吃出来呢。”他笑。
“嘿!都是同行——”
话是没错,不仅同行,还认识了都将近五六年,虽然不说当时年少,不过也是十七八岁一起走过来的朋友,竟然上门追债。
“你准备逃到哪里去?还有院子里那帮怎么办?”金发也加入进来。
“出去混几年再说,找找我家老头。”——正是他父亲卷钱逃跑了,不然炼不出黄金也不至于扫地出门,眼前的酒肉朋友就是明证。
他们简直是倒过来把黄金往水银里炼。
棕色短发是世袭男爵,城郊漫山杂木间有座破败的小城堡,四个人搞了个实验室。小壁炉里烧火,前面地板铺张发白的虎皮地毯,地毯上趴男爵的老狗一只,逃不过当垫子搁脚。一向是一个睡觉,一个看新闻,一个忙给城里的金发寡妇写情信,剩下的一个看炉子。铁架子上面钳锅烧得乌黑,有时早上起来糊里糊涂捞来就煮牛奶了。
他们其实擅长炼花草植物。这是炼金术的传统的延伸——发现物质的核心,术语叫作万物的“印记”。黄金是矿物的心,但是矿物甚至高于动物,过程艰难而冗长,目前毫无智慧可言的他们只好停留到植物的层面。
而好日子眼见就到头了,因为阴险的老头卡尔纳克,栽种茶花调戏鹦鹉的同时号称自己知道宗法的秘密,满城挨个借了“生意本”之后抛下儿子发财去了。
“捉到了把他打回二十岁!”一直没说过话的红发青年拍盘而起。
“你那么激动干吗……”路易怪叫,不过反正餐具都是男爵的。
“说实在,”金发道,“他哪里是你老爸,看那个白头发,还喜欢扮长寿,根本就是爷爷!”
“不知道,他就喜欢弄成活得太长了——那种样子,大概也是种爱好。”路易拖开椅子站起来,开始收盘子,“我要走了。”
“东西呢。”男爵问,他永远是物质顾问。
“都理好了。”
就两个旧的藤条箱子。
站在港口看深秋延伸入海长长的木架栈桥,很有身世之感。
道别的话是非常具戏剧性的“不要想我”——号称爱神的红发在情书里不变的神来之笔——然而坐在桌边眼皮也不抬一下的三个人回报以三声饱嗝。
灰蓝海上的天空是宝石的蓝色,白云间飞过白色的海鸥,在头顶盘旋,临走纷纷落下鸟粪。——显然,倒霉根本不需要时机。
拎着沉重的箱子四处转转,至少不再当不动的目标,也给海鸟一点增加难度的乐趣,尽管它们还是不变的百发百中。
这个地方虽然又浪漫又苍凉,但逃不过无良广告——不过这正是他的期望。
旗秆子上贴着巡回马戏团的招聘广告,需要扮演骑海龟的海妖的演员,末了却画了只红头巾盖住眼睛的大象。
这么刮三的工作却连酬劳也不写写清楚,怪不得没人去揭。他扔下两只箱子,人立即轻得可以飞起来,犹豫了……其实也就眨眼间,伸手撕下广告——总之离开这地方先。
马戏团的船倒是三根桅杆的大帆船。码头风大,吹得白布帆阔拉拉发出巨大响声,盖掉船上闹烘烘的各种叫嚷声。
帆也支起来了,看样子开船在即。
他抱着箱子小跑冲到船前。那里站了个大肚子八字胡子的中年男人——简直是团长的标准长相。
“请问还招不招演员?”他抖出手里的广告凑近给团长看。
“唔……”团长从下到上把他看了几遍。
“可以。”他终于开口了,“不过马上要开船了,你来不来得及?”
“行李全在这里。”他指指面前的箱子。
“那先上船。”
……松了口气,虽然感觉把自己贱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