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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百年与十年- 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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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居住的小木屋距离镇子并不太远,很快就走到了。我发现镇子上变化还挺大的,有很多我没见过的新建筑,也有很多不熟悉的面孔。
友人见我四处观望,便问我:“是不是觉得变化很大?”
“是的,”我点点头,“这些西方人是什么时候到我们这儿来的?”
“前几年的事了,现在镇子算是那些远行的生意人的歇脚地,逐渐也繁华起来了,”友人向我解释着,“也有不少人觉得咱们这里生活惬意,特意从大城市搬了过来。”
“变化太大了,”我有些茫然地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小镇。
“可不是,你离开都……”友人默默算了一下,“都得有十年了吧,可不是得有些大变化。”
十年了吗?
我记得我是上大学的时候离开的,真正算起来,确实得有那么久了,但我并没有感觉到,也许是因为和诺在一起的日子实在是快乐,多久都不算长。
友人让我先回家休息休息,他晚点时候再来找我说工作的事,于是这一下午,我便无所事事地坐在院子里喝茶。
我也很久没有回来过这间屋子了,临走前我把它托付给友人照管,好在友人很靠谱,屋子一尘不染的,原来的摆设也没有动过。
我想起,我就是在这个小小的二层屋子里跟诺表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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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诺之后,我的生活其实也没有特别大的改变,依旧是每天清早赶着上学,再学校里待上整整一天,然后回家写作业。
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不仅赶着上学,还赶着回家,因为家里有人在等我;而我的朋友门也经常说,我似乎比从前更阳光更快乐了。
一开始我并没有发觉自己对诺还有别的感情,虽然我很清楚地知道,我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跟他粘在一起:所以和别人讲起诺的时候,我总是说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时候小镇上并不繁华,也没什么娱乐活动,我和诺每天都待在家里,我写我的功课,他做他的翻译。
我之前说过帮诺找个工作,我还真的就帮他找到了:图书馆的人正拿那些外文书籍没办法,所以他们几乎没有犹豫地雇用了诺。
几乎的意思就是,他们并不愿意让诺在图书馆里上班。
我当时并没有觉得有什么,拍了拍诺的肩跟他说:“这挺好的啊,你不用费劲出门上班,在家工作多自在。”
诺见我笑得开心,也没多说什么:“你愿意让我接下这份工作?”
“当然了!”我想不出这份工作的不好之处。
“好,那我接下了。”
那年我十七岁,正在准备一场大考,所以我满脑子都是终于有人可以一起陪我坐在书桌边了。
我想不清是因为能有人陪,还是能跟诺再多待一些时间,但我就是越想越开心,开心到一把搂住了诺的脖子。
诺被我吓了一跳,反射性地一躲,我一下扑了个空——
于是我不幸地扭到了脚踝。
正处在学生生涯中一个重要阶段的我,只能每天拖着一条腿在学校里走来走去;不过只是在学校里,上学和放学的路上,诺都会来接我,在我刚受伤的那几天,他甚至一路都背着我。
回到家后,我便和诺一起坐在餐桌边,我手边堆着一摞一摞的复习材料,诺旁边也是一本接一本的书,我们常常能一起写到深夜;有几次我写完功课的时候困得迷迷糊糊,诺都会一声不吭地帮我收好书包,然后背我上楼睡觉。
乐极生悲真是不假,但否极泰来也不是胡乱说的,如果没发生这件事,我和诺也不会这么快熟悉起来,也就不会有我们之后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