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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演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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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麦斯先生还很年轻。当然他现在也不老,那圆圆的娃娃脸还有大大的、水汪汪的黑眼睛让他显的很小,就像是高中生一样。他的个子不高,所以喜欢穿着有很高鞋跟的鞋;他的头发总是保养的很好,每天都用有香味的护发素仔细地护理自己的头发,让他们柔软又飘逸;他总是穿着一身黑色西服,红色领带,擦的闪闪亮亮的皮鞋到处走来走去,表演着他的魔术。
对,麦斯先生是位魔术师。
麦斯先生出生在魔术世家,很久以前他的祖先是靠着魔术发家致富的,据说还曾经为当时的皇室表演过很多稀奇的小把戏。所以麦斯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在长辈的熏陶下,还是个小孩子的他就会表演些很高难度的东西,这总是能为他博得满堂喝彩。后来渐渐长大了,学会的东西越来越多,麦斯也越来越频繁地参加聚会或者宴会,总是会即兴做个表演暖一个场。麦斯的脾气很好人缘也很好,大家都喜欢和他做朋友,麦斯也很喜欢接待他们来自己家里做客。
“虽然还做不到每个忙都帮的上的那种程度,”麦斯总是说,“不过我会尽力的。”然后他就给客人一个微笑,这也足以让每一位请他帮忙的人放下心来了。
长大了以后麦斯也会出入一些酒吧,那里的姑娘有一部分能轻而易举地认出他来,在她们眼里,麦斯足够绅士足够有风度。
这时候麦斯就会张开手臂迎接扑向他怀里的女孩子,顺便从侍者的盘子里拿起一只装满香槟的高脚杯,一屁股陷在软软的沙发里,就这样和姑娘和酒精度过这一整夜。
酒吧总是有表演的。多半是那些没有什么名气的小歌手,偶尔也有些比较红火的乐队上台演唱,不过那个时候麦斯都不来这里的,因为他知道姑娘对乐队的热爱要比对魔术高得多。他呷了一小口酒。麦斯注意到灯光暗了下去,舞台的下面一片叽叽喳喳的议论声。过了一会儿就有新的表演者从后面走上来了。
麦斯就是在这个时候注意到罗塔的。
当时他并不知道表演的人的名字。那个男人有一头乱乱的棕色长发,因为太久没有打理而变得卷卷的,甚至有些油腻腻的,就像街头的小混混一样。他穿着看起来很老旧的皮衣皮裤,它们紧紧地绷在他的腿上,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撕裂。他揉揉乱糟糟的头发,这个时候麦斯注意到他左手拿着麦克风,而右手竟然拿着一瓶威士忌。
怎么搞的,麦斯想,上台还这么不正式,居然拿着酒瓶?
台上的男人抬手,喝了一大口酒,然后把瓶子随意地丢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淡棕色的液体也随之流到了舞台上。酒吧并没有给他很灿烂很耀眼的灯光,但是麦斯却觉得这个男人此时就在发光。男人身后的乐队迅速地就位,鼓手敲起鼓锤,嘴里喊着:“一,二,三,四!”而喊到四的时候,吉他和贝司一起加入进来,他们要开始演出了。
于是就在这昏暗的灯光下,麦斯第一次认真地看了一场真真正正的摇滚演出。台上的男人握着麦克风低声吟唱的样子颇有一番迷幻摇滚的感觉,而后面的配乐也适时地恰到好处,主唱时而大声嘶吼时而轻声低吟,这种搭配真是棒极了。在这个喧闹的小酒吧里,在这个每个人都忙着谈情说爱,低头买醉的小酒吧里,只有麦斯一个人从头到尾地看完了乐队全部的演出。他就那么端着酒杯静静地坐着,一句话也不说。
直到演出结束,他还是能在耳边依稀听到主唱沙哑的嗓音,似乎还是能看到主唱那蒙着雾气的明亮蓝眼睛,那双摄人心魂的漂亮眼睛,似乎真的快把他的魂全部勾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