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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   黎尘两腮咬得太紧,酸得厉害,甫一松牙关,口腔就被尘晨扫荡了。
      尘晨含着他的上嘴唇并牙齿,舌尖不停的顶他的上颚,他合不拢嘴止不住的流涎,滴到帆布鞋上,脚面都有些潮了。
      时间仿佛变慢了许多,黎尘唇角的痛都不再那般明晰。
      他昏昏沉沉,不知今夕何夕。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尘晨又移向他的下嘴唇。
      黎尘被吮得颜面尽失,狼狈至极,只能循着本能“呜呜”哼。
      他此刻眼睛已能视物,可仍旧退无可退,眼前的年轻人与记忆中的青年渐渐重叠。
      他浑浑噩噩,不知丢失的五年意义何在。
      他托着已然酣眠的小虎斑猫,握着手机的手腕又被这个恶劣的人反扣在腰部,后脖子被掐住带着一小戳头发向后扯。
      后脑壳生疼,唤回了黎尘的些许神思。
      如果这就是亲嘴,他恐怕无福消受此事,特么的就是互相喂口水吗?要达成这目的,下次直接一起吃顿火锅更体面。
      “够了……”
      黎尘忍无可忍,侧开了脸,可突然中断的动作没能立即阻断舌头的勾缠,强行分开的舌尖拖出一长条缱绻的细丝,他还来不及尴尬就又慌乱的蹭到尘晨的下巴上。
      “……”尘晨被这男人整得五迷三道的,哑着嗓道,“黎岛,你不会接吻吗?”
      麻批的,这叫接吻?老子又不是你这土狗!现在年轻人这么重口,直接吃嘴巴?
      “你认错人了。”
      其实都遇上了,认不认就是迟早的事,可他就是不想认,他心里不得劲。
      “那你是谁?”
      尘晨看着他滚动的喉结,见他还嘴硬,恨不能一口咬破这脆弱的脖颈,一了百了。
      “黎尘。”
      “换名字都这么不走心吗?”
      尘晨恨恨地拽住了手心的头发,贴紧了他,逼得黎尘不得不再次仰起头。他微眯着眼,以缓解头顶的白炽路灯正对着的不适。
      “好听就行……不过刚那男孩由着你,你不上,你跟着我算怎么回事?”
      黎尘别了别手腕,尘晨扣着的手纹丝不动,黎尘第一次羡慕起名校的伙食,这得是吃了什么营养的东西,修身材还长力气,他松了劲,在灯柱上搓了搓,手腕又麻又疼,刚把自己给别疼了,眼看就快被捏断了,他不得不懊恼的提醒。
      “你特么轻点。”
      他被尘晨硌着不自在,口不择言。
      “轻点?”尘晨轻嗤了声,“你是在钓我?”
      需要吗?不是这人跟着来的?
      尘晨眼里的浴火烧得蓝眸都趋近紫色了,黎尘又不是才涉世,但他不想不清不楚的就坦诚相见,更别提这人是尘晨,他们之间本就理不顺。
      见到爱人想要很正常,但是他和尘晨根本就不是那关系,并且尘晨看起来玩得很开,大约喜欢自主选择床伴。他俩虽说在一起生活了十来年,毕竟只睡过一会,远称不上腻。他想尘晨应该是不爱他的,只是他长得还能看,并且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拿尘晨当儿子养,偶尔上一上还能有点禁忌感。
      尘晨见他一眼不错的望向他眸海深处,继续道:“你以后跟我吧。”
      跟他?我一大龄剩男,跟个大学生?是要干嘛?
      黎尘对尘晨闻着腥就要发情的公狗行为,有那么点心寒。他虽然下定决心,不想跟尘晨纠缠,但是……他不能否认尘晨那一次药,就把他给要弯了,他走后独居的日子里,不仅见女人毫无兴趣,看男女打架的艺术片都没感觉了。
      “你不承认就算了,管你是谁,反正我要定你了。”
      黎尘真觉得孩子不学好,二不二啊这调调。
      他身上一阵鸡皮疙瘩,这做派太愣了。
      看到酒店外墙的大吊钟指向一点二十,黎尘不欲与尘晨在这存在感十足的五头路灯下玩成人游戏,他拼力甩开了尘晨,抬手格挡住还企图压制住自己的年轻人,轻点上他的锁骨道:“滚远点,我不想见到你。”
      “快五年了吧……不想见也见到了。”盛气凌人的大狼崽说完这句,突然又缩缩鼻子,委屈巴巴的,两只耳朵都耷拉着,沮丧地问:“为什么?”
      “你说为什么?”
      这什么情况,变脸堪比南城的天气,刚刚是我按住他啃的?黎尘失忆了几秒钟。
      “我不知道。”
      尘晨是真不知道,他不知道黎岛为什么要离开,他当年的爱瞎子都能看出来,唯黎岛感受不到,张曼看不清。
      “……”
      两人就这么呆望着,眼神复杂却彼此都读不懂,
      黎尘率先移开视线,抱着睡得哼哼的小虎斑猫转身缓缓的走向了酒店,他能感受到后背笔直的视线堪比X光,透过他的心肝脾肺肾,但他不能回头,否则前功尽弃,甚至会反噬。
      逃了这么些年,他习惯了。
      尘晨在背后悠悠道:“事后你并不恶心,所以根本无法面对,是吧。”
      眼见黎尘脚步乱频了,从来慢条斯理的踩着慢三拍子的步调,瞬间移出了“凌波微步”精髓,不一会橘黄的衣衫蹁跹着消失在酒店旋转门间。
      “还这么爱穿亮色……”
      尘晨堂而皇之的跟着,踱进了大厅,坐上长条沙发的正中间,靠着软乎的腰垫松了松后背。
      他翘起个二郎腿,左手食指曲起轻敲着膝盖,刚追出来时随手用水抓成的背头掉下一缕勾在双眉间,要是有个狗腿的剪上一根雪茄双手奉上,就活脱一个刚谋权篡位的□□新晋大佬。
      厉逸一进门,就看见这个装神闭着眼似是睡着了,他“啪”的坐下,沙发一边陷下去一大截。
      “……”
      这么软放大厅不合适吧,厉逸对他这一团就把沙发坐出个坑的现象全归咎于沙发了。
      “要减肥了,厉逸同志。”
      “尘晨同学,你在这装着大佬参禅吗?”
      “有那么点意思了吧。”尘晨说着嘴角流出一丝笑来。
      “你没病吧,这么晚了,你是要在这开房?”
      “当然……”
      “啊?”
      “……不”
      “你特么说话一气儿说完,我的卡不能开房,我爸现在就查我这个。”
      “噢?”
      尘晨听着睁开了眼,要笑不笑的觑着厉逸。
      这装逼,厉逸对尘晨自带气场不得不服,他知道他情况才说他装,不知道的都以为他是比厉逸家还有钱的大富豪,不过再怎么唬人,厉逸也是不会随便说他爸为什么要管他开房的事,太丢脸了。
      “我等下就回学校,你帮我去前台查下他住哪间房,住几天?”
      “你自己去问撒,这小事。”
      “厉逸,这酒店你家的,不是我家的,快去问,改天请你喝茶,和教授一起。”
      “……”
      虽然无语,厉逸还是去了,人是他先注意到,非拉着尘晨去看的,谁知道这货又能热情几天,更主要的是他不想和教授喝茶。
      大清早,黎尘被一股子腥臊味熏得实在不想睁开眼了……
      这猫还是懂规矩的,找了个角落拉尿,就在黎尘甩到窗边的鞋旁边。
      黎尘看着窝在他鞋里的小猫,举起两只粉爪,卡出个毛脑袋,他想,今天是先炖肉还是先买鞋?
      他就这一双鞋,不是口水就是尿的,其他行李都还在北桦车上,北桦个急色的忘了这回事,他呢今早发现没鞋换,才想起来。
      他趿着拖鞋就下楼了,其实可以让酒店帮忙买了拿上来,但是他还想为小猫选个猫笼带着去找他主人,昨天发了个定位的启事,已经有人认领了。
      于是十五分钟后,一个穿着酒店凉拖的白皙高挑的大眼男子,肩上驮着一只小猫,出现在了富丽堂皇,满室飘香的自助餐厅,老神在在的吃起了早餐。
      不同于有些餐厅开发出的陪人进餐服务,一只大娃娃塞对面椅子上,黎尘塞了只活物到椅子上。
      他取了温牛奶喂它喝,很不寻常了,这比普通人陪着一起吃饭要抢眼太多。
      酒店相当人性化,有服务生过来帮猫咪系上了小围嘴。
      尘晨打开发过来的几张照片,黎岛半蹲着,与小猫同高,一点点的喂小猫吃喝。
      他看着黎岛的瘦腰肥臀愣了会神,那时候自己太大了,没被喂过……奶,似乎有点遗憾。
      “尘晨哥,能分神听小刘说几句吗?”
      刘教授对尘晨一大早将手机恨不得当眼镜挂鼻梁上的行为颇有微词,不轻不重的敲着桌子。
      “教授,您说。”
      尘晨静了音,锁好屏幕,覆着放在桌面上。
      “哼……”
      刘老师跟黎岛年纪相当,保送到这学校,一路读完博士,后留校任教又一路升至教授,治学相当严谨,最看不惯学生吊儿郎当,不认真学习。可偏偏他带的这批研究生,全都这气质,尤其是厉逸。
      厉逸之所以说尘晨装,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尘晨在教授面前很收敛,他一个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完全不知道“能屈能伸”这成语是真的有用。
      厉逸被刘教授留了几回堂,批退过几次作业后,有点怵他,现在听到他喊他名字都紧张,赶作业时,神经衰弱得有时晚上都睡不着。
      尘晨并不想耽误进度,他比刘教授还想早点干完今天的活,他得去找黎岛。于是在他超高效率忙完后,就留了个厉逸在刘教授那胆战心惊。
      但他还不能怪尘晨,人是他引荐的,地址是他给打听出来的,总不能现在不让尘晨那一心走肾的人不去了,君子向来成人之美,只可惜美了尘晨,他还笼罩在刘教授的死亡凝视下,照他这进度,宵夜说不定都得跟教授一起吃了,他并不想啊。
      当然刘教授更不想,家里小男朋友正系着花围裙做着饭,真不愿跟头蠢驴在这浪费时间。
      黎尘这边的剧本围读无聊得很,本来他不需要跟组,但这是他自己的第一个本子,北桦还是建议他来见一见,他之前是跟组编剧,做过近两年。
      他效率极高,听清楚要求了,马上就能下笔,别人写东西讲灵感,他写东西讲思路,跟辩论一样,他把东西一拆解,上几条通俗的理由,来几点书里的理论,最后上价值煮一锅鸡汤,一套整完,刹都刹不住。
      他从南城出来,随便找了个地方窝着写小说,写到第三年时,终于接了第一份改剧本的工作,后来又做了跟组编剧。
      他一开始以为写个一两年小说,怎么着也能写出本石破天惊的巨作,还唯恐尘晨那小子发现,担心百科里弄个他的真名出来,特意偷跑回去给改了个更容易被注意到的名字,也不管以后万一真有了百科,还有曾用名这一说。
      谁知两年过去了,不仅尘晨没发现他,他就根本没红,收藏两位数以内,微博粉丝也两位数,平台上看文的偶尔有人留言,大多是骂他的,微博粉丝善良点,没人骂他,就根本没与他互动过,比僵尸还僵。
      他在改了几个剧本后,得到了个“瀑布黎”的花名,谁要讲进度,找他准没错了,但是,他有个很大的毛病,改剧本时动不动就把些重要角色改死了,实在要照顾广大观众的玻璃心,不能死的,他也要把人整得奄奄一息,离死不远,为这事原作者都跟他吵过架。但是他有个魔力,经他手改过结局的,一开始觉得惨,细品起来,又会认为这些人物命定如此。
      他从开始在网上“创作”,就跟北桦对上线了,北桦是他文下骂他最狠的人,一来二去两人互吐芬芳两三年,才发现竟然是对方这狗逼,紧跟着两人一拍即合,沆瀣一气,坑上了无辜的电视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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