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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转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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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似乎永远都是凝重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压抑得让人有种窒息感,似乎下一秒就会看到绛紫色的血的样子,又多了几分恐惧和不安。一个屋子里,游走着不同的气氛,时而乐,时而伤,时而忧,像是不同的世界因为某种因素混乱在了一起,失去了正确的思想舆论。
屋子里安静下来后,宋悉没有走,反被易夏和原里扔进我的房间。现在我依然对他有危险感,一直只是坐在我床上,没有说话,气氛好微妙,我不知道该干嘛,搓着衣角不晓得该说什么好。
却轻轻地听见他铃儿般的笑声,我问他笑什么,他很认真地说:“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吗?”
我安静了。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
当我的文文在网上受到好评后,《M.novel》闻着味儿就来了,当我要去报道时,却很傻地发现我并不知道编辑部在哪里,被想象所包围的我盲目地在街头寻找,好不容易抓住一个人问,他大量了我一会儿说:“直走,然后拐弯就是,左拐。”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去,瞬间有种幻觉,好是熟悉的感觉,是什么?好像心灵在吼叫什么?它说什么?我的眼前模糊了很久很久。
小小的公园里,湖面像是从来没有杂质一样,镜一样的平静。湖边的杨柳好像永远都像是春日的样子,丝毫没有夏日的温热好浮躁。这里是情侣们理想的约会地点。
小小的,却很温暖的手掌蒙在我的眼睛上,背后的人用言语指示着我方向,我笑着,我发誓这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刻,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我的后胸靠在他的后背上,能嗅到他的体香。
或许是我那时候太小,只有12岁,盲目地相信他,相信他能给我幸福,才会有这种感觉。后来想想,好像是我的错。
他靠在我耳朵旁边,说话的时候吹着我的耳廓,暖暖的。我小小地脸红一下,忍不住问他:“恒,要带我去哪里啊?”
“到了就知道了,我想你一定喜欢的。不要睁开眼睛哦。直走,然后拐弯,你就可以看到我给你的幸福了!来,睁开眼睛。”
他放开了手,而我依然闭着眼睛,我不知道他会给我什么惊喜,但我已经嗅到了幸福的味道了。当光线慢慢地从睫毛缝里照进来时,物象映在视网膜上,我看见了我面前的东西,我呆住了,再三地揉眼睛,他握着我的手:“别揉了,眼睛又没进沙子,会痛的。来,我吹吹。”
他的动作很轻。我蹦跳着过去,在草丛上的那个东西……我笑着看他。他知道我喜欢狗狗的毛绒玩具的。而我眼前的正是那个我想要的毛绒狗狗。
他揉揉我的刘海,他喜欢这样子。很明显,他看得出我很开心。
如果要问为什么偏偏要养只宠物狗在这豪华的公寓,我想这就是答案吧。Dable(宠物狗的名字,于悦取的)真的长得很像这只狗狗,也许是为了怀旧吧。这个故事于悦和易夏也知晓,一起这么久有多少秘密是她们所不知道的?对于我,几乎是赤裸裸地站在她们面前了。
“直走,然后拐弯,你就可以看到我给你的幸福。”
此刻,我真的是很幸福。但是,幸福的代价是很大的,年幼的我不懂这些,我只看到眼前的,仅仅享受暂时拥有的幸福和快乐。两只手都是暖暖的,左手,是他握着我的温暖,右手,是毛绒狗狗的温暖。我是幸福的,同时也是不幸的,太早享受幸福,使我太早成熟,太早失去幼稚和天真。我感谢过上帝给了我这些,然后有憎恨上帝夺去了我的童年。
我还记得当时我抱着毛绒狗狗对他说:“恒,我们会一直幸福下去的对吧?”
“恩,我会送你一床的狗狗。”
呵呵,现在想起来,当时太傻太傻了,上帝只会作弄那些没长大的小孩子吧。
“直走,然后拐弯。”对我来说是一个很敏感的句子,以至于以后我给别人引路时只会说:“先直走,然后转左(右)边。”
我愣了半响看着给我引路的少年,霎时间他给我的感觉是那么危险。我不敢按他的命令行事,拐弯之后一定是幸福吗?幸福过后一定没留下伤痛吗?我不知道,但我宁愿不要去冒险,我总感觉我在害怕什么。
少年奇怪地看着我,就像我奇怪地看着他。好像我对他的感觉不是陌生,而是恐惧,并且是面对这么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多可笑,我感觉我伤口上的毒已经侵入我的心脏了,它已经开始左右我的生活了,而我却无法摆脱它,像染上了毒瘾一样的可怕。我发誓,我再也不会让伤口再深了。
少年看我没反应,似乎他也忙着什么,于是他很快离开了我的视线,映入我视网膜的只有繁华的大街和来来往往的人,好像每个人都是冷血的,只为自己的事情而匆匆走过。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听见了什么,那句话一直回荡的耳边,没有停止,至少在当时是这样。
我傻傻走到立交桥,一时间忘了往那边拐,于是我选择了右边。也许是逃避什么,某些很敏感的词语。但走了一段后被迎面而来的一个人叫住了,是男生的声音,略带着磁性。我一时反应不过来是谁,因为上海不是我的家乡,在这里我认识的男生不是很多,更不可能遇上他——恒。真该死,怎么会想起他呢?我和他也快有5年没联系了吧,他在哪里我都不晓,怎么会想起他呢?当时我想我真的是疯了。
“喂,小姐,你怎么到这来了?我不是告诉你左拐吗?”是刚才给我引路的少年,他迎面叫住了我,看我心不在焉的样子似乎觉得很可笑。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我居然同意他带我到《M.novel》编辑部。不敢相信我还会和一个男人独自走在大街上,我还以为以后不会再有了,而且是个陌生的男子。恒,他是第一个。至于我的父亲,他在我年幼的时候就因车祸去世了,我对他的印象几乎模糊。
真正认识他应该是在咖啡厅吧。原里挎着他的肩膀走进咖啡厅,很是热情地对我们说:“嘿,这是我的兄弟,宋悉。宋悉,回来也不和我打声招呼,好让我带领众美女们去机场接你啊,多光荣啊!如果你不嫌弃我把这3位称为美女的话,下次我带领她们成立拉拉队去机场为你送行。”
下一秒,战争的导火线被点燃了。
宋悉,他叫宋悉,他的名字里没有“恒”字,我应该开心,而不是失望。但是他是第一个让我感觉危险的人,我不想靠近他,并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如果要说他有什么错的话,只能说他说了那句“直走,然后拐弯”,或许这个理由听起来不像理由,但是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知道他很优秀,很正直,而且,用于悦的话来说是很坚强,很朴实,朴实到可爱。这样说是言重了,但他至少比恒好。我不想再提他了,但无意间总是想起他,而且是无意间把他们两个做了对比。
想起这些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对我来说是危险的开始,谁让他点燃了这跟导火线,不是我的错。但是我不明白这些对他来说算什么,好像想起这些他很开心,我想他应该是在笑我笨。
我的房间里,没有开灯,仅靠从外面投进来的光线就足够看清房间里的一切了。整个房子都是黑黑的,所以我也不想开灯了。暗一点会更好吧。至少他不会看见我想起往事时悲伤的样子,不知道是为什么,我不想看到他伤感和担心的脸,但我不想接受他,我明明白白知道他对我的感情。
“这只是你的幻觉,请不要相信它。”我曾这么回答他。于悦说我是残酷而冷漠的感情杀手,我对此不发表任何评论,我只不过不希望有太多的人陷进去,况且,我不是最好的,最适合他的。或许可以说我自私,只为自己着想,只为不让自己受伤。
宋悉很平静地看着某个角落,他也是很喜欢安静的人,不希望有任何喧闹,于悦说他静得像天使,我只能用别人的话来描述他,因为我不想在他身上发表任何评论。他看上去比我安静,然后他转动眼珠子看着我,眼神像春日的湖水,太美,又太柔了。
我没有看他,只是轻轻得回答他:“记得。”
我不懂这对他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很是认真地回答他。他没有在意我对他的感情,即使独自和我坐在我的房间里,他还是表现得坦然自得。
瞬间他的眼神变得深邃,如湖面般平静,却如何也触不到地,看不透他在想什么。他用很轻的声音说,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见:“样儿,在高中的时候你说你很忙,所有的精力必须倾注在学习上,因为你要努力和易夏她们考同一所学校。我很尊重你的观点,但是现在一切都平静了,大学生活是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你可以大胆得给自己放假。我不懂你在等什么,我不相信你会嫌弃我的,对吗?还是我太烦了吗?为什么一直没有给我答案?”
我不知所措,我也不懂该怎么回答他。他给我危险的感觉,但是我又不想言出恶语伤了他,好像他是天神一般,有种不可侵犯的气质,不是王者,是很淳朴的气质。
此刻,我像在天堂和地狱的茬口,无论走那边都是死路,进退不得。没想到口齿伶俐的我也会有说不出话的时候。或许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犹豫,但是他很平静地等我的答案,没有一丝的焦虑,说实在我很佩服他,但是我不想现在就给他答案,不想自己封自己的后路。
“还是我不是你理想中的男生?我想我可以改变你。”他很自信地看着我。
你会给我带来危险,你知道吗?我不希望我的生活就这么被打破!我想一直这么走下去!当然,这些话我不能对他说,只能在自己心里呐喊。我已经很难受了。
在房间里寂静了有一刻钟后,我胸口突然涌上一股猩甜!原本我不想在他面前表现出来,但是他的洞察力实在令我佩服,我的每一个小动作都会被他看破,心里的每一个波动都会被他看穿。所以,他是个危险的人。我的生活是自由的,习惯自己照料自己,多一个人反而不自在。
他俯身,侧头看我,我背光,我的阴影罩在他脸上,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他依然一如既往的平静,似乎没有什么事能让他心里的那个如镜的湖面有一丝的涟漪。
我没有反抗的力量,任宋悉把我横抱到床上。胃极端地抽痛,我想可以用撕心裂肺来形容了。下意识地,我抱着小腹,蜷缩,虽然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痛,但没有哪一次不让我流汗的,有时痛得甚至失去理智。这是从小落下的病,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日渐加重。
宋悉知道我的药在哪里,他拉了张被子盖在我身上。我一言不发他也明白我需要什么。毕竟我们认识有3年了。他拉开我书柜下面的地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白色的药瓶子,给我倒了杯热水,动作娴熟地不像是客人。在下一分钟,一杯开水和两片白色的药片放在我面前。
我皱眉,我不喜欢药,我宁愿等到它自然不疼了,虽然这个过程会很难熬,但我不喜欢吃药。
“样儿,吃了药会好受点,张口。”他的声音很柔和,同时,药片放到了我唇边。我双手死死地抓住被子,额头已经渗汗。模糊间,在他的哄骗下,我吃了我认为人生中最恶心,最讨厌的食物。
他看到我慢慢轻松下来,嘴角方才露出一丝欣慰的浅笑。他把我看地很重,我明白。刹那间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凶手,我杀了他。他是那么爱我,但是我还在犹豫着要不要答应他。是的,我很傻很傻,因为我一直认为,越是幸福,到头来伤得越重,有谁敢打赌言出的“天长地久”就不会成为“曾经拥有”?答应了就是一个承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实现这个诺言。我只能是亏欠他。
等我舒服了点后,我看着吓出一身冷汗的宋悉,好像是痛在他的身上。我搓着被角,是觉得有点对不起他吧,我支支吾吾:“宋悉……我还要赶文,那你先回去吧……太晚了。”
他明白我的意思,他不可能像原里那样住在这里。他习惯性地揉揉我的刘海,看我脸色好点了,他才放心地说:“那你要好好休息,不可以熬太晚,听清楚没?”
他的样子好像是我的保姆,我傻笑地点点头。
宋悉离开我的房间,出去时把门带上了。他站在我房门前,客厅里一片寂静,黑漆漆的阴影,像是一只邪恶之手用黑色的袋子把这个小小的地方包裹了,好像它犯了什么过错。
宋悉最终还是叹了口气,他不明白他有什么错,有什么可怕的,令她如此地逃避他。靠在房门上,他需要休息一下,他明明白白地知道,今晚他不可能住在这里的。现在,他好是羡慕原里。他傻笑了一下,笑自己傻傻的样子,更笑自己不懂抓住她。
“她还是老样子啊。”
宋悉略带惊讶地看着来人,黑暗中他看到了一张精致得像SD的脸,就算是在黑暗中,也不失淘气。他哑然失笑,大家都很明白呢。而他像一直被蒙在鼓里,一点也不了解她,他感觉他和她好像是两个世界的人,是不是因为这她一直躲避自己?他不知道,他被她操纵了。
宋悉看着于悦,她的脸上依然有种淘气和调皮,但她的一言一语都很正经,和她的面孔很不符。于悦看着他,不是她很了解他,而是她很了解她。于悦沉默了好一会儿,喃喃自语:“可怜的样儿,是她该真正放弃的时候了。”
“是该放弃的时候了……”宋悉一字一字地揣摩着于悦喃喃自语的那句话,但是他还是没听懂她说什么。放弃?放弃什么?萧样在等待什么吗?瞬间,他感觉他对萧样的了解更少了,好像是重新认识她,一个蒙着面的神秘少女,好像在她身上发生过很多事情。
空调的冷气笼罩了整个屋子,晨雾般的冷,却没有晨雾的朦胧。外面,是喧闹的,外面来来往往的人们好像永远都不知道休息,不知道劳累,衬着屋子里的安静,静得像墓地,笼罩着恐怖,阴森森的风常年吹着,这是人们都墓地普遍的看法。而屋子里现在正是这种情况,弥漫着不得不让人毛骨悚然的气氛。
于悦的眼神被黑暗所吞噬,看不出的冷艳,只能从她身上散发的气息猜测她的心情。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宋悉忍不住问,他想明白这一切是为什么,他不想当被蒙在鼓里的那个人,像傻子一样什么都不懂,做了那么久的朋友,难道还有什么秘密瞒着他吗?
城市美丽霓虹灯的光芒照在于悦的背上,她的脸背光,宋悉看不清楚她的脸。慢慢地,于悦转过脸,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她脸上的阴森消失了,恢复了以往的淘气,略带玩世不恭恶作剧的浅笑浮现在她脸上,看她的表情,像是刚才什么也没发生,像是刚才只是他的幻觉。宋悉知道,于悦不打算告诉他那个什么“放弃”,他不知道怎么再开口问她。
娇小的身影转身坐在真皮沙发上,习惯性地翘起二郎腿,随手拿起桌子上的白开水仰头喝了两口。慢慢地,她方才说话:“被样儿踹出来了,对吧?”她打趣到,“加油吧兄弟,我们都站在你那边,其他的什么都不要想,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不过吃喝嫖赌这类事不要拉上我就成了。”她在开玩笑,她也知道,就算要做这种事也是原里,宋悉不会和他同流合污。
他苦笑,身影消失在楼寓大门后面。
当早晨的第一束阳光照进屋子里的时候,屋子里的人才意识到已经天亮了,但半个小时后客厅里才出现人影。外面已经开始喧闹,人们已经开始工作,好像永远有做不完的工,大街上不免有白领以下的工作族发牢骚,或许下一秒大街上的某个物品会成为他们的发泄品。
而上海的重要路段也迎来了上班高峰期,有的领导们在车子里喝着咖啡欣赏着外景(即使这些景物他们已经看了千遍万遍),而有的白领一边催促司机加速一边补装。各种各样的人拥挤在这座城市里,显得十分的拥挤,杂乱无章。大街上汽车“刷刷”地驶过,无情地掠过身边的景物,把它们抛到脑后,同车子里的人一样,都只为自己着想。
就是这样的一座城市,每天都在上演着几乎相同的无数个故事,无论地点怎么变,时间怎么变,故事里都只是两个人——男生和女生。这无聊的故事都使人听腻了,不再理会了,结果有多少“催人泪下”的故事被埋葬在了街角。
相反,屋子里平静地没有任何的波澜,里面的人和谐地相处着,偶尔吵架,甚至拿起刀子,也不会有人重复同样的唠叨和牢骚,一切在新的一天到来的时候跟着变成新的,没有雷同带来的厌烦。
折叠式的方桌放在客厅拉门阳台上,围着桌子坐着3个人,空气里飘着贡菊花茶的清香,一小碟饼干放在花茶的旁边。没有人在意楼下喧哗的大街和时不时吵架的老太婆们,她们享受着她们的早点。
我在方桌一边坐下,留下一边空着向着大街。盛着花茶的精致木制杯子放在嘴边,我轻轻嗅一下,才把花茶抿如口。在我的对面传来稀稀唆唆的声音,当我抬起头时,声音戛然而止,两张阴邪的脸给我赔笑,我不知道她们又要搞什么,总是当她们行动时我才知道,我也不想多问,低头喝自己泡的花茶,瞌睡虫在花茶清香的作用下被赶跑。
“于悦!老实交代昨天晚上你和宋悉在客厅里说了什么?神神秘秘,我看到了!”易夏故意大声地训斥于悦,音调比平时高了八度。
于悦很无辜的样子,见我没有看她,悄悄向易夏挤挤眼,用微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没有啊,大姐,宋悉只是问我样儿这几天的情况,他问我样儿的胃病还经常发作吗。夏夏,你也知道宋悉安的是什么心,我有心也没那个门啊。”
我知道她们是说给我听的,一起这么久她们这点小把戏我还看不出来吗?于悦不会这么和气地和易夏解释,辩解不成的时候大不了两个人肢体解决,而处理后事的总是我(例如给她们揉乌青之类的)。我没有理会她们,看她们的戏能演多久。
易夏换了一种眼神,鄙夷地说:“是吗?我告诉你,你少来啊,我们样儿还没发话呢,哪里轮到你了?”
我明白她的意思,也看懂了她们演这出戏的目的,如果让她们两个去当演员,没上台就会被导演踹下去,这点演技也来骗我,去幼稚园骗小孩都没人信。她们两个怎么不为自己挖坟墓呢?
我放下茶杯,起身,不去理会她们两个,冷言说道:“我去睡觉了,昨晚一夜没睡,杯子你们洗吧。”我不想用这种语气和她们说话,不知道怎么了,不自觉就变了温度,心里很不满她们在我面前提起答应宋悉这件事。
我是轻松的,当上班族在被太阳照得可以煎蛋的地面上赶时间是,我在放着空调的屋子里睡觉,但那往往是在我通宵赶文的时候才会这么做。加之我今天早上没课,可以安心睡一觉。这就是作为一个写手最大的好处吧。只要这样我就已经满足了。
在我离开露天的大阳台,身影消失在我的房门后,阳台打斗的声音隔着空气传到我的房间,我只是用枕头抱着脑袋钻进被窝里。
“于悦,你看,你出的什么叟主意啊,我不管,这杯子你负责,样儿已经很累了,不可以让她起来时拖着疲倦的身子洗杯子,是一个被窝的就互相照顾照顾,我去上课了!”
“你别走!这件事你也有参与。狗娘生的,bitch养的!不要推脱责任!”
“你说什么?再说一次!妈逼的,不就几个杯子吗?你自己没手没脚啊?脑子里全是草吗?自己动脑解决。”
“站住!简单自己洗去,脑子被卫生纸糊满的家伙,是谁搞砸了的?”
“想吵架还是想打架,老娘我今天奉陪到底!”
在被子里,还是可以听见她们比腐肉还臭,比乞丐还脏,比硬化的肝还烂的对骂,已经习惯了。满脑子里显现的不是她们在外面干架的场景,而是一张温和的脸。
迟早有一天都要面对的对吧?我还没有答案,连思路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