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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法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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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扯扯一番,其余三人才想起什么,在柯林斯无语的目光中给他就近整了套行头。
一开始菲打算整个和他们三人一样的魔法长袍,可一来柯林斯并不会魔法、一会儿去冒险者协会申请身份的时候万一检测员心血来潮想让他证明一下就难办了,最后思来想去,柯林斯挑了套刀客的装束,又抽了条黑色的围巾,将自己的下半张脸严丝合缝地遮挡起来。
随即他望了望自己的腰间,提议是否要去弄一把像样的武器——他的剑术还算不错,不然也没有底气去讽刺那个教会的金毛狗。
大金主菲自然是不会有什么意见,只是为了节约些许时间,他们约定了一番,在诺亚一大通明示暗示下,最终决定由菲带着柯林斯去矮人匠铺挑选一把称手的武器,而诺亚和黎曼则去看一看别的东西,特指:法杖。
法杖的作用一直详细地写在了最最初级的教科书中,和绘制法阵用的墨水一样,它只会起到辅助的作用,并不是说失去了法杖就无法施展魔法;同理,即使是用水绘制的法阵一样可以使用,但效果便不尽人意了。
法杖与法阵师出同源,工作原理极为相似,通过雕刻嵌刻在杖身上的魔法通路,经过一系列魔晶石以及元素晶石的加成,在杖尖处压缩魔力、凝聚释放。换言之,使用法杖与不使用的法师完全是两个级别的水准,就像之前的菲被埃斯佩尔缴走了法杖,法杖的缺失本身就是对法师实力的限制。
而此刻,诺亚便像一个花钱大手大脚的贵公子,恨铁不成钢地看着自己勤俭持家的妻子:“我说,这种地方没必要省钱吧?”
黎曼据理力争,现在他总算能扶到眼镜了:“我只是认为没必要将我们来之不易的钱财花费在没必要的东西上,对现在的我而言,法杖太大材小用了。”
“所以才要买一根好的,以后也能用上啊!”诺亚没有丝毫动容,“我都有了!菲都有了!你不许没有!”
“……”攀比心理不要用在别人身上啊!
“何况,”诺亚试探着去用出必杀技,“你想想,当时就是你孤注一掷地大范围释放破坏性极其霸道的雷系魔法,我才得以从埃斯佩尔手下逃脱,要是下一次再遇到危险,如果你有一根增幅效果很强的法杖,至少我们可以一起走!”
黎曼可耻地被戳中了痛点,当然他想的不是诺亚所形容的那样,而是万一下次遇到更强的敌人,他的孤注一掷能起到更大的作用——无论过程怎样,结果既定,他只好听之任之地跟在心情前所未有地明快的诺亚身后。
法杖的样式与功能各有千秋。约莫一小臂长、短而细小的法杖更隐蔽,便于携带,但能凝聚的魔力大小也有限,想要释放大范围的战场魔法或者是禁咒是绝对不可能的,一般受到魔法学徒与魔法师的青睐,像是魔导士和大魔导师便极少使用了;而像诺亚携带的近乎等身高的法杖则在魔力输出方面见长,缺点就是只要你带着这个,明眼人都能一眼看出你是什么法师,就像诺亚那根藤蔓缠绕着红色魔晶石的杖子,稍微懂行的都知道这位小姑娘是个双系法师;而两者折中,便是菲的那根法杖,半人高的长度,粗细也正适中,悬挂在腰间便跟长刀或者长剑差不多的长度,在保证了一定隐蔽性的同时,也保留了大部分的魔力输出能力。
诺亚简单介绍了一下三者的区别:“你想选哪种?……不许说便宜的那种!”
“……”黎曼被呛了一声,无奈道:“我没打算那么说……第二种或者第三种吧,毕竟我们的初衷是要提高战斗力。”
诺亚点头道:“那我们就得去特殊的地方淘点好货!”
大多数的法杖都是人类的店铺在卖,因为绝大多数的异族、也就是非人种族很少会前往人类的学校学习——乔伊斯和尼迪亚本身就是例外中的例外。但同样也有少部分的少数种族保留着学习魔法的习惯,例如龙族,例如精灵。
“精灵的店铺?”黎曼依稀记得以前学校中和他哔哔叭叭这些西幻设定的友人,课余时间也看过指X王这种经典神作,对这个种族多少还算有些了解,可在他的认知里,那些“自然保护主义者”大多数都是避世生活的,在这里居然有所不同?
“是啊,他们是为数不多在魔法上比人类还要精进的种族。这样说也不准确,他们并不是靠努力达到如此境界的,而是靠天赋。”诺亚诠释着,“百分之百的精灵魔法天赋的下限都比人类要高,而且绝大部分都是学习的与自然相关的木系魔法或者土系魔法。”
“唯一的问题……就是精灵同样是有信仰的生物,而且和教会走得很近。”
交谈间,他们便已经来到了精灵的店铺下方。
比起之前看见的那些小商贩,这里无论是占地面积还是规模都是天壤之别。明明是偏向市中心的地方,本应是建筑拥挤、层层叠叠排布着的景象,可眼前这棵遮天蔽日的巨树打破了常规。
足有十几层楼高的参天树木上,数不清的木质平台森罗棋布;星星点点的人影在遥远的树杈上晃动,像是随性而散漫的无边落叶。巨树的树根处人流穿行,隐约能看见不少教会人士穿插在其中。普通的布衣平民,魔法师,冒险者,尖耳朵、浅色头发的精灵,毛乎乎蓬松松的羽族,矮个子、大胡子的矮人,盘坐在魔法制造的水泡中、辗转游动的人鱼——眼前的景象无一不在证明,这里才是真正的贸易中心。
“原来如此,政教合一么?”黎曼隐约记得文科里有这样一个词汇来形容,“看起来在马鲁姆,只要和教会打好关系,发展起来并不是难事。”
“一直是这样嘛,马鲁姆本身也是教会之都。再往城主府那边走一段,街上的建筑便全都是教会式样的奢华——我是指那种乳白色的光滑石质墙壁、白金色的浊玻璃的建筑样式。要不是这里教会势力比较强大,我们也不会在这里捡到柯林斯那家伙。”
两人带着兜帽的模样在这里还是有些显眼。或许是因为教会掌控着这里,进入这片商城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反正上了通缉令的是柯林斯又不是他们,就算认出他们俩,有黎曼这位“二皇子殿下”在,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于是两人大大方方摘下了兜帽,一前一后,熟视无睹地路过了门前值岗的骑士们。
果然畅通无阻,也不知道那些人认出他们没有,两人稍稍松了口气。
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是——
他们的目光游离到这中空树干的正中央,那是一柱参天的旋转楼梯,那是由藤蔓与原木堆砌而成,杂乱得有一种浑然天成感,除去那些天生会飞行的种族、又或者是高阶的风系魔法师,剩下的都在一步一步攀爬着看起来永无止境的楼梯。
一楼的中央,楼梯入口的旁侧,拥堵着一大群游客,诺亚踮起脚还不够,跳了几下,才堪堪看清淹没在人流里的大商城地图。
他扯了扯黎曼,一手捂着胸前的小蝴蝶领结,挤进了人流;身后跟着的黎曼无奈,只好沿路为她注意着裙摆、以防被身旁人身上的饰物勾到。
小巧的小姑娘很快挤到了最前排,钻出个小脑袋迅速地把地图过了一遍,心满意足地记下。两人再次挤出人群,诺亚沾沾自喜地同黎曼复述着,任由看不下去的黎曼为自己整理乱掉的衣服:“我全都记下来了!合适的法杖大概在十七层才能买到!”
因为能有魄力爬到十七层的大多都是又懒蛋但懂得用魔法把自己抬上去的魔法师。
黎曼点头,“那我们……”
“你不会想硬爬上去吧?”诺亚警惕起来,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写满了不可置信,“十七层诶!”
两人对视良久,诺亚这才想起面前这书呆子样的家伙之前追了在教会当过骑士的柯林斯几十条街,柯林斯在小时候可是号称耐力好得跟龙一样的人物,而面前这位能把那样的柯林斯撵得上气不接下气!
诺亚仿佛从黎曼的眼中读出了由衷的困惑:十七楼很高吗?
“……爬就爬!”诺亚气鼓鼓道,这一瞬间他突然回想起自己本质上是个男人的事实,雄性自尊心不合时宜地冒了出来,竞争意识前所未有地达到了顶峰,“区区十七楼而已,谁怕谁!”
黎曼:“?”为什么突然这么激动……不过就算她不这样说,这楼也是迟早要爬上去的——他们可没有飞天遁地的魔法实力。
诺亚心虚地踏上了本是令他望而却步的台阶,硬着头皮往楼顶莽,可高估了自己的体力、没有注意调整呼吸的后果自然是,仅仅到了第十层他就歇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