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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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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花噼啪,君影跟丹昭说到自己拿了油伞在树下接被摇落的桂花如雨时,禁不住抬起了一直垂着的眼,不知何时,这位君王已经沉睡过去,而她自顾自地回忆起了往事。
燕岭并非一座山,而是五座山岭,绵延至燕江。生得最秀美的那座山岭的一个向阳小山头,有南山寨。此山原非唤作南山,却因为这寨子,而被往来路人和山脚居民称作南山。她和她的阿姊南烛,便在这山头长大。
两个弱女子如何在草寇强梁之处存活,于她们实在算不得个问题,因为她的阿姊,便是这南山寨的大当家,也是上一任山寨头子的徒弟兼干女儿。
要说上任山寨头子,实在是个心胸开阔的人物,他在捡了一个骨骼清奇的婴孩认作女儿后,又开开心心地从她那苦命母亲手里接过她这个别人家的女儿。
她的母亲将她取作君影,凝望她的眉眼常含凄清,一辈子都在怀念那个负了她的男子。他们去世之后,照顾她的重任便转移到那个养女,也就是她的阿姊南烛肩上。
南烛成功养大了她,顺带将山寨带领得如火如荼,作为寨中唯一一个不需体力劳作,甚至还有一个丫鬟并一个小厮伺候的女子,她过得悠哉游哉,将自己的心思慢慢地移到了文上,先是自封军师,时常琢磨些阴谋诡计。
可惜燕岭其他山峰多野兽,少人烟,并没有其它山寨可以攻打,而官兵自从被便宜父亲击杀了县令之后,便再也没有昂扬那不多的斗志。
她半途废止,转而琢磨琴棋书画,好不容易小有所成了,却惨淡发现自己竟在大字不识一个的山寨众人中找不出个知音欣赏。就连南烛,也不过赞叹一句,“嗳,这画挺好看,小影,多画几张,大家伙儿过年糊在窗上,喜庆。”
于是乎,贺瑾之的出现,与她而言,真是上天开眼,赏她一个知音。
那日她在城中心满意足逛了一圈,小厮捧了满怀的字画纸笔并不值钱的新鲜玩意儿同她归寨子。她在路上正盘算着如何将这些玩意儿均匀分发给一众巴巴等她回去的皮猴子,眼底蓦地晃过一点亮光。
一声惊呼响起,小丫鬟惊吓地看着地上被猛兽咬伤,蓝衫血染的男子,而她则惊喜地看着男子发冠上的两粒明珠——她从小最爱这些发亮的东西,这可是七宝斋中难得一见的南珠,虽然小了点,但也已是她只能垂涎的宝贝了。
亏得她眼力好,她支开丫鬟,将共小拇指大小的两小粒珠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扣下来,美滋滋地藏好,末了扫了一眼那拆下后朴素得过分的发冠,还有那似乎身无长物的昏迷男子,自觉对他不住,喊来小丫鬟要将他带回山中去。
救命之恩涌泉相报,我就不需你涌泉了,这两颗珠子暂且作你的救命费吧。
南烛看着她将背上比她还高的一大块卸下时目瞪口呆,“君小影,长出息了,不捡小兔子小喜鹊了,改捡人了?”她气喘吁吁,本想支使两个仆从,熟料他们胆子小得很,慑于南烛淫威,都不敢往山里带人。
南烛绕着男子看了一圈,琢磨了下,“君小影,你最近念的风啊花啊,原来是想着抢一个如花相公啊。”她见南烛的意思居然是要把他留下,忙道:“这人受了伤,我们将他治好便送他走。”
南烛挤眉弄眼,在她百般解释下终于放下这心思。
她虽严明寨中不通外人,但君小影这娇生惯养的性子、几步就喘的身子,从山脚一路将他驮到寨中,着实算一桩了不得的事,必是对这男子非同一般,她也就随她的愿,又怎知她是为怀里未揣踏实的宝珠累死累活。
现在想来,贺瑾之初来山寨之时,寨中其实并没有任何人注意到这张分外好看的面皮——毕竟在拿命吃饭的人眼中,脖子上顶的,不都是头吗。
一开始守着他的妇人待他还算客气,在他询问过是谁背他上来,南烛笑眯眯回答他是君小影,他回答“多谢这位小兄弟”后,便换了个一身汗味的大汉。
他颇受苦头,虽则都波澜不惊地度过了,或许贺瑾之在第一次意识清明地见到她前,都一直觉得莫名其妙。
贺瑾之是个妙人,这是她在见识过他写字之后的感叹,也原谅了他对她展示的种种字画赝品的淡淡嘲笑——寨中开支有度,笔笔用在刀刃上,她哪来太多闲钱。
她缠贺瑾之越发勤了,但贺瑾之对她不知是迁怒怎的,总是分外寡言,唯有那个嘲笑算得上是真心实意。
她不以为然,直到她见到贺瑾之看到南烛的眼神,那种淡淡的欣赏,让她觉得他在看一幅满意的字,而自己像什么呢,她望着墙上字画拍了下大腿,就像幅赝品。
南烛此人,大开大合。她时常会感慨,南烛实在是个奇女子——上能武枪,下能杀猪,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大开大合总令做饭之时釜灶碗瓢牺牲得轰轰烈烈。她本也无意让灶台遭殃,但贺瑾之这种态度实在膈应她得牙痒痒,虽然她不同他计较,但次数多了,愤愤思忖,迟早得叫他为他那自以为是的清高付出代价!
等她悄悄摸进厨房,没见到本该在此的贺瑾之,只见到了忙得晕头转向的南烛。南烛剑眉一挑,急急道:“小影这水是浇得还是浇不得?”
她来不及阻止,只听得轰然一响,等两人灰头土脸爬出来,她被烟熏得狠的眼睛雾腾腾地瞪着贺瑾之。贺瑾之提着柴归来,迎上她倏忽展颜,他就那么看着她,如石投湖,漾起浅笑。她一瞬间想,这样的笑容,竟然比那南珠还漂亮。
可惜他再没对她笑过。而她日日做贼心虚地偷摸跟随他,终于在半月后他伤快要养好之时,失魂落魄地将自己锁在屋中,下定决心要在他提出离开之前,表明心意、纠缠到底。
燕岭的山岭个个仿佛集天地精华,生得毓秀。她约贺瑾之在半山腰看花。时值初夏,枝头脚边涌出的花朵烂漫地铺满山路。
贺瑾之注视灌木丛中的乌饭树道:“南烛姑娘的名字亦取自这山花,倒是贴切。”她心里暗想,乌饭又名南烛,长于贫瘠合了阿姊的不拘一格,又可做饭酿酒,正是阿姊多才善武。
或是即将离开的缘故,贺瑾之对她缓了脸色闲述,“君姑娘的名字叫君影,也是个有出处的。”她眼眸亮了下,有些受宠若惊,“是啊,此草如影,常伴如君子的兰草旁侧。”她向他说道她母亲口中的美丽铃兰,却恨恨发现这花除了好看没什么用处。
难得的温情中,她自顾自地说道:“贺瑾之,要不你留在这儿吧。我们山寨众人其实和普通村民没什么差别,不过偶尔抢一抢过路的豪强,除一两个贪官,你看我们不也挺老实本分嘛。”“这是以武犯禁。”贺瑾之摇了摇头,神情难得的严肃:“贺某虽受寨民照拂,但劝君姑娘早日离开此山寨。”
“我明白,你要进京,是要走仕途的人,自然与我们说不到一路。”她垂下了眼,低头扯着山花,忽而眼珠掠过一层流光,“我跟你走吧,贺瑾之。”她兴冲冲说:“既然你不留下来,我陪你走。”
贺瑾之面上一愣,眼中流露出清冷神色。“贺某受不住君姑娘如此情意。”她不肯罢休,他终于沉声道:“纵然贺某喜爱的是这繁盛的乌饭树而非娇弱的铃兰草,君姑娘也执意如此吗?”
山花被她一下扯落,她闷闷道:“我阿姊不喜欢你这样的。”她沉默片刻,将手里的花朵扔下,转身跑开,许久,在贺瑾之惊疑的神色中,将一株淡紫色的药草抛向他,贺瑾之下意识地接过。
她嘴角含了笑意,仿佛从未听他说过什么伤人的话,“贺瑾之,你瞧,这是外面千金难求的普陀草,只要你肯带我走,我可以送你。”
她知道他现在囊中羞涩,果见他神色复杂。贺瑾之没有用力,被她拉扯得跌跌撞撞,跟着七拐八绕地躲进一片深深浅浅的紫色海洋。
她话息温热,在他耳边轻声诱哄道:“贺瑾之,我幼时身子亏损,全靠这片普陀草日日煎服,方能安然长大。这片药草娇贵,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长在南山这温暖湿润的肥沃土壤,受着众人晨时暮时的侍弄,不同时期遮蔽见光的处理,方能得到药效最佳的植株。我的阿姊为我精心将它扩植出许多,轻意不与人,如今为防外人觊觎,不准寨中人再拿出卖了,有价无市,但只要你要,我可以将他们都送给你。”
贺瑾之神色变了几遍,“我的阿姊疼我,你只要带着我,哄哄我——我很好哄的,你就可以得到这些。但你若是惹怒了我,莫说她对你没什么情谊,便是有,也一定叫你好看,你什么都得不到。”她满目期许望着他。
但眼前总是谦谦公子姿态的男子未有动容,只退后了一步,“我对君姑娘无欲无求,如此胡话,还望你不要再提。”
她骤然发怒,腾地站起,喝道:“贺瑾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
药草田旁的巡逻壮汉闻声,不一会儿围了过来,贺瑾之看着她得意洋洋的眼神,叹了口气,“君姑娘将这样的事告诉我,我如今纵然想走,南烛姑娘怕也不会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