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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不要的,你拿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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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市的公车永恒拥挤。无论什么时候,都有大堆大堆的人,从一个地方,赶往另外一个地方。我的脑子许是还没有醒透,又或许充斥着太多念头。一时间居然连续两次坐过站。七拐八拐,才挨到学校。
今天反正是报销了的。我索性钻回宿舍,倒回床上。
小贝吃完饭回来,往上铺放东西,冷不丁怪叫一声,说道:“作死呃。悄没声息的睁个眼睛在那。干嘛?”
我闻言闭上眼睛。
“怎么了。”她俯下身子,过来察看我。而后低声说,“脸色这么差。”
“我昨晚吐了一晚上血。”我说。
“嗤。”她坐下来,“和你说正经的呢。感冒了。”她探手过来摸我的额头。
她的手温热。大热天,倒是干燥的。自言自语道:“没有发烧呀。”
整个宿舍,乃至整个班级。只有小贝同我走的近一点。我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子。
小贝有次指着凑一处嘀咕的两女同学不屑的道:“瞧瞧这些阳春白雪,真是。都什么东西。”她的刺猬似的一条条竖起来寸头,印着‘让我死’字样的黑T恤,涂得血色欲滴的脚趾踩一双夹趾拖鞋招摇过市。隔十里路都知道闻得到她‘我很另类,请勿靠近’的气息。因而她也求仁得仁。扎堆活动的时候,见不到她。
我与她,基本也算物以类聚。
我捡了一件程度最轻的事情说与她听:“我与王仲琳,散伙了。”
她看了看我。有点意外,而后皱着脸低声说:“怎么搞的。你知不知道你弄丢的是南大的四条金草之一呃。”
四条金草。我笑起来。
仲琳自己倒不在意。然则女生们讨厌我,多少和他看上我有点关系。
一样是穷孩子,但仲琳与我不一样,他漂亮,为人磊落。他得到大多数人喜欢。
“别笑了。”她的脸皱得更厉害,“比哭还难看。”她看着对面上铺床头的一只企鹅公仔,接着说道:“只是王仲琳,实在算不错的。”
再不错。也不是我的了。
小贝拍拍我的脸,“允许自己玩伤心一个月。”她拿了东西。走出去。
她错了。我并不是那么伤心。我的心里更多的麻木。
伤心需得住到种满竹子的潇湘馆,一房十多二十丫鬟服侍着。写诗,吃燕窝。为桃花凋谢伤心。我等贱民,不如收拾收拾准备谋生更重要。
我爬起来。去饭堂喝一碗粥。到公共课室听大课。我缺课太多了,今年肯定有科要挂。但是既然有一点时间。课还是先听吧。
刚落座,眼前人影一闪,便见萧筝亭亭玉立的站在我跟前。她先俏生生的笑一笑,接着问道:“怎么?伤心了。面无人色的。”
我打开书本。不回答她。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她叹息着。“我妈妈说的没错,你呀,就是下贱。不曾辱没了你家的家风,可谓一脉相承。”
我抬眼看着她。她不难看,她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故此小姐架子十足,名牌更是武装到牙齿,也自有一帮追随者。但她只喜欢我的东西。
她等着我回击。未果。接着扬起一条眉毛,似笑非笑的道:“怎么。想打我?”
我眨一下眼皮,冷冷的说:“你拿去。”
她楞了一下,还没有反应过来。
我继续说,“那是我丢掉不用的。你拿去。”
她倒真是出尽百宝过。表面上看是为了仲琳。但我与她都知道是为了我。她恨我。
老师这时候进来。我们的战争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