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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   四

      有什么东西在脑袋里多出来,我住在沧州城里,大多时候在医馆里行医,我的父母李氏夫妇,林家少爷,还有我救过的阿伦。

      这是我失而复得的记忆。

      暗木色的窗子外,雨散乱地下着,有时打在窗沿上,聚了一滴两滴,滑落,留下水的痕迹。外边的人在说话,说着什么听不清楚,也不想听。

      烛泪滴落,昏暗的屋里,昏黄色的烛光照着旁边的医书和茶壶茶杯,烛光偶的一闪。

      踱步走着,淡黄色的光照不到更远的距离。走进暗色的角落里,只看得到有烛光照到的地方。

      摸上红木桌上的再熟悉不过的医书,封底是普通的米色,用规整的字体写了伤寒论三个较大的字,旁边是它的著者。翻开边角已经卷皱的医书,有沉淀的书香味沾染在指上,字体娟秀齐整,似乎有墨的香味。

      红木颜色的陶瓷茶杯,圆鼓沉稳,茶壶上有一首诗,字体纤细之极。

      记忆已完全恢复。

      原来,李大夫就是我的娘亲,李相公就是我的爹。

      我的名字叫李心水。

      李大夫,不,我的娘亲给我看的医书也都是小时候读过的。

      原来我们不过住在一个淳朴的村子里,因娘亲的医术,爹的和气,一家人在村子里也过得很好。

      可是后来,村子爆发了瘟疫,还有周围的许多村落和城镇。

      娘亲救治了许多人,但是村长死了,隔壁的小豆也死了。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决定要学医的。我们一家人也是那个时候,来到很大也很多人的沧州城。

      第一次来到沧州城,一家人就到了承德医馆,这是即将开张的,连帮衬都请来了,就差一个大夫。

      沧州城和我以前住的村子很不一样。沧州城里有许多人,有人富贵,有人乞讨,见的最多的是在医馆里恹恹的病人和说长道短的嘴。

      以前在村子里的时候,谁都是好的,所以当他们死掉的时候觉得难过,可是,在沧州城里,不是谁都是好的。

      我学医两年,就开始试着给病人看病。他们有好的也有不好的。

      我不愿意给我不喜欢的人治病。这种时候,我都会把自己的脾气演示起来。

      娘亲很轻易就看出来我的想法。然后把我推到一边,由娘亲来开药方。

      有好长一段时间都是这样。

      我看着娘亲好脾气地给所有人望闻问切,给所有人开药方,给所有人嘱咐忌食的食物和其他。

      我觉得我似乎明白了一些。

      只是我还做不到像娘亲那样一视同仁。遇上不喜的,就故意多开些黄连,故意用最贵的药材。

      这些,大家却都看得很清楚。

      我看了一个又一个病人,好的坏的都有很多,有的时候甚至不能知道对方是怎么样的人,但是,我的脾气却一直没有变。

      阿伦。

      最开始的时候,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以后会变成那样。

      他于我,不过是个普通的病人,和其他人并没有任何区别。

      只不过,他来自江湖。

      而之后,阿伦也不再出现过,直到后来。

      林容是我偶然遇到的,他的名气那时候就很大了,喜欢惹是生非,用拳头解决所有事。

      用拳头是解决了事情,不过是别人解决了他。

      被打得很惨,不过不碍事。

      我不知道林容是怎么喜欢上我的。我只不过是治了他的伤,后来也只偶然遇到了两回。没有男人会喜欢上看到过自己窘况的女人的。

      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林容有一个很灵敏的鼻子。因此,他讨厌我身上的药味。

      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我苦笑不得。

      作为别人议论的话题,我却毫无所知。

      直到阿伦出现的时候。阿伦出现,是为了要我的命。那时,我正在采摘药草。

      我只练过养身健气的内家功夫,在阿伦面前,不过是轻易就能解决的存在。

      然而,阿伦带我逃走了。

      他说,他在还我的恩。

      阿伦告诉我,是林家老爷派他来的。

      然后阿伦说了很长一段话,“林宓明和你的娘有夙仇,林家算是正道人士,你娘当年是有名的妖女,善于使毒。林宓明的心上人就是你娘害死的。后来,你娘退隐。林宓明找了很久才找到你娘。那个时候正好碰上瘟疫。林容是你娘治好的。林宓明就打上了你娘医术和毒术的主意,威逼利诱,你娘就来到了沧州。”

      “可是,林容喜欢上了你。对林宓明来说,你是他的仇人的女儿,自然对你产生了仇恨。偏偏林容为了你和他大吵了一架。自然对你是更恨的了。”

      “林宓明让我来杀你不过是一时气急。但他能气一次,就能气两次。况且你没有自保能力。”

      我很想要回承德医馆去,但是我还是和阿伦一起走了。

      后来,我想,我的决定可能是错误的。

      我的生活并没有变得更安稳。虽然,还不算是太糟糕。

      阿伦将我带到了阅文阁。这是一个江湖组织,但做的事离江湖却很远。这就是我说的不算太糟糕的原因。

      阅文阁就像它的名字,和文搭到了一点关系。

      阅文阁用各种方法解读所有出现过的文字。

      这些文字通常会被卖给一些隐秘的江湖组织。

      我不清楚做这种生意有什么赚头,但事实是,阅文阁里的人都过得很富裕。

      我的失忆是因为做任务出了意外。

      阿伦。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这个人的。

      或许是因为,他是我在陌生环境里的唯一依靠。

      我对阿伦的感觉很复杂。

      他和我是不同的两个人。

      即使这两年我都在阅文阁里,但我清楚我习惯的是怎么样的生活,是和父母在一起的安稳的生活。而阿伦习惯的是打打杀杀的不安全的生活。

      我是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的。

      而且,我觉得,当初他带我逃命有那么一点点诱拐的嫌疑。

      阿伦也不过是很普通的男人,除了自制力比较好意外。但自制力好不代表他就没有欲望。而这也是我觉得疑惑的地方,知道阿伦和其他女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并没有任何难过吃醋的感觉产生。

      我喜欢他,不是以一个女人的角度。

      在记忆的最后,我们被汹涌的河水淹没了挣扎。

      我活了下来,阿伦却不知生死。

      凑巧的,是娘亲救下了我。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她对我特别好的原因。

      娘亲是善良的,所以她给了阿兰银两,替阿兰治病。但娘亲不是慈悲的,所以娘亲并没有把阿兰纳入自己的保护范围。

      娘亲救下了我,给了我一份安稳的生活,并且还教授我医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娘亲是聪颖的,我不清楚娘亲是否看穿了我的谎话。

      而爹,也应该早就看出来了。

      现在,阅文阁找到了我。他们想要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已。

      雨后的空气是特别的,很清新,也很迷人。

      凤姨说我不喜欢雨天,其实并不正确。

      我并不是不喜欢雨天,只是,待在阅文阁的时候我是无法真正地开心的。所以,看到下雨天的时候,才会觉得更加难过。

      这个地方,是我的家。

      即使离开了两年,也会回来的地方。

      我不是个容易适应环境的人,只有在家里,我才能觉得放松。

      我只是个普通人。和爹娘生活在一起,偶尔接触一些别的人。到了适合的年纪成亲,然后生子。不会太溺爱这个孩子,要他每天都锻炼身体,让他学一点医术的皮毛,干自己爱干的事情,然后和自己看的上眼的人成亲。绝对不能只生一个孩子。因为只有第一个孩子最难生。老了以后就早点死掉,省得受罪。

      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最好,再次是能够投趣,再次是能够相敬如宾,最次是互不讨厌。
      如果可以到医馆和娘亲一起行医,那就更完美了。

      蜡烛已经燃烧了一半。

      这间屋子是我所熟悉的。

      椅子的一条腿被我弄掉了漆,梳妆台里我放了陈旧的药方,两只崭新的毛笔,几只蜡烛,一些纸,还有一片干枯的柳叶。有一只茶杯被我弄掉了一个缺口。《伤寒论》中的一页有一滴油渍,因为当时我是边吃饭边看这本医书的。床边有一个地方我经常碰,所以颜色与别处不同。衣柜里由一个小箱子,锁着,里面放了竹叶编成的蚱蜢,我的若干女红作品,一只自己做的木簪子,一个香囊,一些不值钱的首饰以及一盒胭脂,还有我悄悄剪下的一束头发,头发有些发黄,那是我十岁以前剪下的。从那个角度往窗户外边看可以看到夜空。

      这些我都记得,就像是刻在脑子里一样清晰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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