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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逐大戏 you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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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是暗恋,不如将它描述成一个烂俗的故事。在这场漫长的追逐大戏中,她慢慢从一个当事人的角度切换为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她嘲笑自己的自作多情,嘲笑自己的刻意,嘲笑自己莫名其妙的小心思,嘲笑自己的爱情观,却在一次次自作多情的刻意中乐此不疲。
林蓦然就是那个罪魁祸首。一个转身,一个笑容,一个眼神,就此沦陷。原来作家们总爱把love和fall这个动词放在一起是有道理的。这个故事果然俗不可耐。
她喜欢他摸她的头,喜欢他从科学角度解释爱情的方式,喜欢他做数学题总爱跳步,喜欢他头上总不安分的几撮毛,喜欢他跑步时像鸵鸟的样子,喜欢他被自己欺负时脸红的样子。
怎么去形容呢?好像一个偷了糖躲在书桌下把五彩的水果糖含在嘴里看着大人们苦恼的小孩,幼稚到了极点。
可她讨厌他每一次作出令人容易误解的举动,讨厌连完成语文老师布置的作业都要抄网上的他,讨厌他让自己不知所措,像个逃窜的老鼠一样每天避着他。
在梦里是能推断出自己的潜意识的。一个人最不堪丑陋的想法,最不切实际的幻想,最难以启齿的秘密。在几个睡眠周期,几十个梦境里的片段中,她梦到许多关于他的画面,却都没有记得梦到过他回头的那一瞬间。
太久远了,久到她都不记得前因后果。好像九月份的一场突如其来的瓢泼大雨,令人猝不及防,让她浑身都湿透后却突然放晴。莫名其妙。而后她每每想到那场奇怪的大雨都有些恍惚,似乎从未发生过一样。
“如果时光能倒流回高一,你希望干嘛?”
“好好背单词,考托福,抓紧让SAT出分,考AP…”
“别扯这些,你就不希望你和林蓦然能重来吗?”
“有了期待,有了失望,有了争吵,有了悲剧。所以重启又能怎样呢?”
“无趣。”杨易白了她一眼。
小时候,洛寻喜欢读童话故事,甚至喜欢编造自己的童话故事。并不是因为结局总是美好的,而是因为它们让她相信等待是值得的。所有在暗地里默默开出的花儿总能见到阳光,从此风调雨顺,主人公总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可她发现,当人们总喜欢把自己当成童话里的公主王子时,他们的期待自然会很高。他们期待着真爱之吻,期待着属于自己的仙女教母,期待着那个能和自己一起看雪的野兽。即使迪士尼的故事变了,也期待着自己能成为令观众佩服的女主角,能斩妖除魔,能成为首领,到了最后依然应有尽有。可现实却是,等待着那场盛大舞会的自己依然不会被王子眷顾,水晶鞋不合脚就是不合脚;被针扎疼的不只是自己的手指,还有那颗小鹿乱撞的心;亲吻的青蛙并不是王子,甚至都不是一只适合自己的青蛙。
她喜欢他什么呢?和千千万万个女生一样,和她三年级看过的《Flipped》里的女主角一样,喜欢他深棕色的眼睛,喜欢他傻笑的样子。但部分的总和不等于整体。她喜欢他所代表的符号,喜欢他总能在黑暗的时候成为让她脱离深渊的稻草。她对他的喜欢是多么纯粹而污浊。一面希望他应有尽有,能在他的故事里得到圆满,一面暗自期待着除了自己,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和他白头偕老相濡以沫。
高一的她写《我如果爱你》这首诗会写“我如果爱你,我愿意把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送给你,看它倾洒在你的睫毛上,用最温柔的方式把你叫醒。”可现在的她写这首诗,则会写“我如果爱你,我定不会那样露骨地向你表露。我会在你来时的路旁种满玉兰花,会在阳台的砖头上写下‘you are scored on my heart’,会在课上绞尽脑汁想到能和你有关的细碎夹杂在故事中朗读出来,会在你目光所及之处都留下我的痕迹。我不要等花开,我不要盼你来,我要踏着月光向你走去。”
这是只属于她的回忆。这是只属于她的暗恋。这是只属于她的兵荒马乱。
她也不是有意朝缘分走去的。只是他朝缘分走来了而已。
她从未想过从那一刻之后能有什么交集。不过是一次回眸而已,不过是躲不过小说里的烂俗故事一样对他怦然心动了而已,不过是荷尔蒙作祟而已。可此刻她也为这惊人的巧合感到意外。
军训后的第一天,全班人抽签选座位。她不喜欢坐在靠前的位置,于是和人换了签,换到了最后一排。本没抱太大期望可以与他发生什么,似乎是带着一丝侥幸心理盼望着能与他挨得近一点,不料却刚好坐在他的右边。于是她便又盼着能恰好和他做同桌。七列六行的桌子,偏偏安排他们的这两列成为同桌。她没有刻意去做什么,不过是老天在作祟,偏偏给她这样的天时地利而已。又或许这并不是老天的仁慈,它给了洛寻缘分的错觉,一次又一次地满足了她的侥幸,便让她真的错以为会发生什么,应该发生点什么。她满心欢喜地期待这条道路通往的是极乐世界,却不想是无边黑暗,而他的影子却一直闪耀着,隐隐约约在路的前方,一次次照亮了她的前方。在她刻意安排的一次次交集中,她总以为自己占了上风,却不知是他恍惚的影子在前方照耀着她,教她做出一次次让旁观者发笑的举动来。
“那段时间大家都以为你俩就要在一起了,没想到现在都没啥交集了,可惜啊可惜。”
“明明只是巧合,还偏偏相信自己遇到了缘分。没什么可惜的。”
“反正我不信你俩就这么完了。”
“我们…不合适吧。”
才不是,给自己找什么借口。洛寻心里暗自咒骂。
若是让洛寻列出一个表格,一边是和他在一起的原因,一边是不和他在一起的原因,她一定能把不在一起的原因写的满满当当,而在一起的原因却只有一个“喜欢”。这算是讽刺吗?理智与感性的角逐?还是在这个她本就不该开始的故事中,她偏偏要去硬闯,闯不出个所以然之后还要千方百计寻找原因说自己的努力输给了现实。你看,不合适啊,所以结局如此。在这场追逐大戏中,她轰轰烈烈的开始,惨败退出,藕断丝连,百般折磨,只是为了给自己演场戏,累了不愿意再继续下去还要找些心理安慰。
她有什么资格去谈论平淡是真,有什么资格去说“随缘吧就这样了”。在这场战役中,她害怕了。一想到他会在身体的某一个地方疼痛着,她便退缩了。见好就收,是她能做出的最懒惰、最不负责任却又最心安理得的决定。
洛寻在课前演讲中讲过一个老太太在酒吧里住着拐杖教训年轻人的故事:“我就特别看不起你们这帮年轻人,二三十岁就叨叨说平平淡淡才是真。你们配吗?我上山下乡,知情当过,饥荒挨过,这你们没法体会。但我今儿平安喜乐,没事打几圈牌,早睡早起,你以为凭空得来的心静自然凉?老和尚终归要见山是山,但你们经历见山不是山了吗?不趁着年轻拔腿就走,去刀山火海,不入世就以为出世,以为自己是活佛涅槃来的?我的平平淡淡是苦出来的,你们的平平淡淡是懒惰,是害怕,是贪图安逸,是一条不敢见世面的土狗。人留不住就不会去追?还把责任推到我老太婆身上!”
她神采飞扬地讲着老太太眼里年轻人该有的爱情,好像自己就是那个老太太,下一秒拿起拐杖恨不得要敲醒在座的所有人去潇潇洒洒人间走一遭。结尾的时候,她突然感伤:“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我们或许只是对方记忆星空中划过的一瞬间,曾经也想过成为对方的全世界,但留下的只是那一瞬间的美好。在接下来的漫长黑夜中,如果有人能陪你度过,我会为你感到开心。可我还是希望,我能不仅仅路过你的世界,我想和你一起看到更多风景。”
台下的林蓦然不知何时脸红了起来,等她从讲台上下来的时候,红色已经蔓延到了他的耳根。她至今都不知道他为何脸红。因为她好像一个身披红袍敲锣打鼓宣告全世界她内心的秘密的战士吗?因为他听懂了她的言外之意?因为她把满心的欢喜那样露骨地向他展现出来?
已经不重要了。
这些都不重要了。
The first day I met Bryce Loski, I flipped.
It was those eyes, something in those dazzling eyes.
电脑的屏幕上,一个小女孩带着满心的欢喜看着里面的小男孩。
洛寻相信,若是将世界上所有的爱情故事汇总在一起,总是避免不了雷同。和许多怀春少女的秘密一样,她憧憬的怦然心动,在那天毫无征兆地到来了。
盛夏的下午,一个转身,一个眼神,一个笑容。或许过于庸俗,过于平凡,但那确实是她高中生活中的唯一曙光。
他像一头温柔的狮子。他骄傲而耀眼,就好像那天在阳光下站着的少年一样。若是放在电影里,此时的所有人都会被镜头淡化,蝉鸣会停下,燥热也会消退,唯有一个他站在洛寻面前就那么笑着。“人生若只如初见”这话不无道理,可就算关于他故事再跌宕起伏,她能牢牢记住的,就是那天他笑的样子。
他怎么会不知道呢。一个半小时的电影,Juli从来没有亲口对Bryce说过她喜欢他。她的喜欢,明目张胆。而洛寻的喜欢,小心翼翼,却漏洞百出。有些话,或许不必说出口。
毕业典礼当天,洛寻穿着一身白裙,很像唐鸢的一件衣服,她穿给林蓦然看的衣服。有次在上托福课的路上,洛寻路过百货商场,看到橱窗里挂着的这件便想也没想买下来偷偷藏在衣柜里了。三年了,她只穿过两次。
一次在他十七岁生日那天,洛寻坐在他家楼下的小亭子里,从七点待到了十点。她没敢见他。她记得,亭子里的蚊子很多,甚至连蚊子每个蚊子咬在腿上的哪里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可是他没有下楼。还好他没有下楼。
第二次在学校的成人礼,她只为了穿给他看,可他却没来。就算那是在寒冬,她还是只穿了那条裙子,披上了一件风衣,回家后果然高烧了三天。
真是幼稚,她常常这样嘲笑自己。好像非要给高中生活和这场只有自己陶醉其中的追逐游戏中画个句号一样,踩上平日里不敢拿出来穿的小白鞋,露出肌肉略微凸起的小腿,再把头发散下来。
她没有资格去向林蓦然质问什么,也没资格去讨要什么,更没有那个资格去把这三年零零散散的小心思全部摊牌然后要他还她对等的情感。她不应该想要些什么的,却一次次打着上帝的名号说是老天作孽教她一次次再向前迈出一步又一步,教她和林蓦然刻意相处的像欢喜冤家一样,教她暗自打探林蓦然的喜好还要在他面前装作那只是巧合,教她硬着头皮去听语速飞快的物理老师的课只是为了体验曾经令他头痛的物理课到底是什么样的。
可这些她都不敢说出口。
她喜欢他,这是公开的秘密。
可她喜欢他的点点滴滴,却是她一个人的秘密。
只是太苦了而已,像一杯喝不完的冰美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