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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番外1 沈柏初的过去 ...

  •   那时沈柏初还不叫沈柏初,他不是她,她只是她。

      白初是随母亲姓的,那是个优雅的女人,一双纤纤玉手,弹得一手极好的钢琴。名校毕业,家世显赫,有个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原本她的生活该是顺风顺水。

      可在她离家上大学时,她爱上了一个男人,才知世间情为何物。她放弃了一同长大的竹马,从此一步错,步步错。

      她怀上了那个男人的孩子。白家容不下这种污点,为了她也为了白家的名声,腹中的孩子都不允许留下。

      可白妧摸着腹中的孩子,仿佛能听到那一点点的心脏跳动,她不忍失去她的骨肉,毅然离家,选择留下孩子。

      她找到沈鹤瑾,可对方压根不想见她。

      沈家才是真正的名门望族,扎根京城,百年门第,上市公司涵盖领域之广,又怎是区区一个白家能高攀的上的。

      况且——沈鹤瑾并没有多喜欢她。

      沈鹤瑾从来都不缺女人,或许是白妧干净,入了他眼一段时间,仅仅如此。让他娶白妧,他倒还真是看不上,白家势弱,给他事业带不来任何帮助。

      白妧没有回白家,她愧对父母,无颜面对。她选择换一个城市生活。她也曾在深夜迷茫,究竟要不要留下这个孩子。可随着月份越来越大,感受到腹中的胎动,她心软了。

      这是她的孩子,只是她的孩子。

      临产期那几天,白妧总在期待自己腹中的小生命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她喜欢美丽的事物,希望是一个女孩,这样就可以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了。

      可惜事与愿违,生下来的是个男孩,白阮为他取名白初。

      白初生得极为精致,把沈鹤瑾和白妧的优点都遗传到了,大眼睛忽闪忽闪,软得白妧心底一塌糊涂。

      白妧喜欢给白初穿好看裙子,扎好看的辫子,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在清安的时候,街里街坊都知道白初这个极为可爱的孩子。穿着小裙子,扎着马尾辫,对待街里街坊也是很有礼貌,见了人就软声软气的叫叔叔好阿姨好。

      谁见了都夸白妧生得好。

      白妧拿着国内top5的毕业证,却为了能更好的照顾白初,选择当了名工作时间相对自由的钢琴老师。她不再是白家小姐,学着做饭、做家务,从十指不沾阳春水,成了一个生活技能满分的单亲妈妈。

      白初从小在钢琴的熏陶下长大,她喜欢音乐,喜欢跳舞时旋转身体时的感觉,那失重又自由。

      她享受舞台,热爱舞台。

      白初留了一头长发,喜欢穿裙子,像所有的少女一样,能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

      她有一点收集癖,不同花色的格子裙排满了她一边衣柜,洛丽塔、复古简约……各款各式,什么样的裙子她都有。

      她虽然没有见过父亲、外公外婆,可她从不埋怨。她的成长是快乐的,母亲的精心呵护、细心栽培,成就了白初。

      白初十三岁那年,第一次见到了自己所谓的生父。

      那是一个没有阳光的傍晚。

      她放学回家,远远的就看见家楼下,白妧在和一个男人争吵,那是她第一次见母亲这么生气。她不认识那个男人。

      男人西装革履,发胶竖起头发,整个人看起来一丝不苟。

      那男人看见白初,先是一愣,然后冲白妧喊道,“白妧!你就是把我儿子养成这副样子?”

      白初一愣,下一秒白妧就挡在了她面前,推开那男人,“滚!我家不欢迎你!你给我滚!”

      白初再傻也能猜出了这男人的身份,她目光一寒,死死的盯着男人:“离我妈远点,没人欢迎你。”

      男人神色清冽,好笑道:“身上流着我沈家的血,就该肩负着沈家的责任。”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白妧的优雅在这一刻崩塌了,她尖着嗓子,“你是个什么东西!自己遭报应了,生不出了,想起我了?你不配,滚啊——”

      男人看了看手上那块江诗丹顿,似乎是不耐烦在这周旋,只是淡声道了句还会再见,上了在旁边一直候着的迈凯伦绝尘而去。

      徒留白妧抱着白初哭泣,对她说对不起,妈妈没有保护好你。

      白初后来才知道,自己那个所谓生父,风流成瘾,后来和另一个集团商业联姻,婚后却一直没有孩子。

      原以为是妻子的原因,一查才知道早在结婚前,就被自己欠下的风流债下了药,绝了生育可能。

      沈鹤瑾的妻子是个厉害的,知道这件事立马便离了婚。

      沈氏最大股份掌握在沈鹤瑾的手里,可他无后。旁系蠢蠢欲动,这时沈鹤瑾才想起了白妧,被自己抛弃的女人。

      他查到白妧生了儿子,可在见到自己儿子时,却发现自己儿子留着长发,穿着裙子,不禁嘲讽。他需要一个儿子,一个男性继承人,而不是一个女装癖的儿子。

      白妧不愿意让儿子回沈家,沈鹤瑾惯用商人的手段,以白家的项目,威胁白妧。白妧两难,那段时间白初看着自己母亲消瘦,心中不忍,最后还是自己开了口回沈家。

      白初不肯剪头发穿男装,沈鹤瑾嫌他丢人,就送到了英国的精神病院。

      她确诊得了性别认同障碍。

      私人医院的的治疗并不科学,她日复一日的吃药,承担电击治疗,教育洗脑。

      她忘了很多事,唯独记得母亲和关秋雁。

      她被关在了幽暗的禁闭室里。禁闭室只有洗手间和一张床,一盏昏黄的小夜灯,她蜷缩在角落,不知道时间。

      每当这时她就会想起国内的日子,想起每天回家母亲为自己做好的饭菜;想起母亲在家弹琴自己伴舞时的场景;想起和好友一起逛街的日子;还有……还有她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恨意在她心里肆意蔓延,她恨那所谓的生父给自己带来灾难,她恨医院里的人给自己电击,关禁闭,她恨整个世界,恨自己为什么出生?为什么活着?

      一个错误为什么要活在这个世界?明明才十三四岁,本是青春最好的年华,可她倦了,对这个世界都没了期待。

      最初她还会哭,可她后来她已如行尸走肉。

      她的精神状态每况愈下,一到深夜就是梦魇相伴。她在深渊里挣扎,多次自残,却逃离不出囚笼。

      最痛苦的时候,她藏起了吃饭的叉子,在洗手间里用力往自己的胸口上划,她想着就这么离开了,也挺好的。

      可是每次都被医生及时发现。

      医生把病房里尖锐的东西都收起来了,吃饭的餐具换成了易碎的塑料。

      她痛苦的没办法的时候,就用手去抠刚结痂的伤口,结痂下的粉肉还没长好,她边用用指甲去抠,直到指尖血淋淋,才好受一些。

      后来连这份慰藉都没有了,除了吃饭洗澡上洗手间,非必要活动,她的手脚都被绑在了病床上,动弹不得。

      她想解脱,想要自由,本是雄鹰,却偏偏被折翼,圈在这白色的病房里。她得了厌食症,就连喝口水都会恶心得干呕,营养液跟不上营养,她变得消瘦、憔悴。

      她想,不如这辈子就这么算了吧。但是沈鹤瑾不会放过她,他需要的是一个有能力的男性继承人。

      那男人终于去了一次精神病院,他威胁白初,“你知道你母亲多重视白家,你的外公外婆一把年纪了还管着公司,那几千万的小公司在我眼里比碾死蚂蚁还要简单。你死了可以,白家的一切也不会存在了。”

      她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了,她是白初,却不止是白初,她终于意识到了,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做回白初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有代价的。

      她放弃了自己。

      明明来英国不过三个月,可是他的身上已再无当初的模样。

      那个笑容甜美,喜欢穿着百褶裙的少女消失在了白色病床上,醒来的少年浑身长满了荆棘,冰冷的凤眸平添妩媚,如那五月娇艳欲滴、带着刺的玫瑰。

      他剪掉齐腰长发,堪堪只到脖子,穿上了裤子,藏起了舞鞋。

      他给自己起了名,叫沈柏初。冠上木,冬去春来,万物新生始春季,算跟过去道别,也算是……给自己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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