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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   CHAPTER 9
      没费什么努力,时辰就成了“红袂”的招牌,不需要任何的技巧和原因,他那张脸就是最好诱剂,他天生就是这里的“珠玉命”。他只能手和口的弱项却成了男人们最好奇的纯欲。时辰无可置否,他确越来越沉迷于这种感觉,被人所仰慕,所渴望,当他看见男人们因为争夺他当晚最后一次时油然而生的优越感,那是一种撕裂的快感,撕扯他附在心脏上的嫩肉,将他仅存的灵魂扯着七零八落,残破不堪,在他的底线与尊严被血肉模糊的撕烂后,他终于体会到了其中恣意且疯狂的快意,只可惜那具躯体已是行尸走肉。
      ————
      “红姐,我外面抽根烟去!”时辰边往外走边冲里面吼了一嗓子。他又坐在店门口旁边的矮石墩子上,一条腿支在上面,一条腿随意垂在地上,今天风大,他用手护着火苗,点了一会儿才着。
      不知不觉来这儿快一年了,走了几个姐姐,也新来了两个男人,被他压的没什么名气。眼下的疤也成了他的特色,让他染上了些微薄的狠劲。他记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好像是一个姐姐在他接完客后阴沉时候教得他,他学得草率但后来抽得多,就熟练多了。
      江红袂,红姐的名字是他偶然听来的,在一个客人和她的结账吵架时听得的,也怪不得店名也叫了红袂。他起初恨她恨得咬牙切齿,可又处处讨好着她,妄想着她能把自己放了。有段时间他越来越颓丧,烟抽的也多,抽得嗓子都哑,话说的少,可客人就越欲罢不能,江红袂把他叫到房间,只跟他讲了一句话:“你不过是橱窗里的布娃娃而己,人为刀俎,你只是鱼肉,何必挣扎。”他从来没摸清过江红袂的心思,这次也是。江红袂在对他讲完这句话后,时辰才开始领略到了其中欲望的快感,至少不会太煎熬了。他恨不得江红袂,他那干疮百孔的灵魂再也没有余力去恨了。
      幸好白夜很好,他每天只要抽到空就会在H大门口的咖啡厅里坐着,白夜下课了,就在咖啡厅隔壁的餐厅吃饭,他也能远远见着一眼。一切都还无伤大雅。
      时辰心里想着事儿,点了烟却忘抽,怔在刺眼日光下阴暗的角落里,他什么都无需做,只是定格的一刻,就有这近乎快要溢出来的故事感,想一幕停滞的老电影,黑白的色彩中夹带着颗粒感,,那是一种能够忽略屏幕,穿透缄默的绝望和萎靡,可在毁灭的色彩中还包裹着那几不可查的情欲。
      时辰被烟味熏得回了神,烟却已经被风吹灭了,只剩周围没散干净的淡淡香烟味,他注意到右侧有个男人在看他,他没停下动作,扔掉手上的烟,眼尾却分明已经染上了笑意,蛊惑而克制。他签完合同的第二天江红袂教他的就是眼神和神情,如何诱引起对方的欲望,如何无声的拒绝对方无理的要求,每个眼神都在他后来的每个难熬的夜里练习的炉火纯青,还融入了他个人的特色,江红袂说他天生就适合这里。
      那男人看了一会儿才走,时辰笃定他今晚会来。
      已近傍晚,又是一年秋天,光影斑驳,秋风萧瑟。时辰又抽出只烟,却怎么也点不着,他烟瘾又有点犯了,心里急得抓心挠肝,面上却不露声色。一番挣扎后,他无奈的把没着的烟叨在了嘴里,隔靴搔痒般的闻着味儿。
      一片阴影笼下来,把细碎的光影尽数遮住,没待时辰反应过来,一簇火焰在他的鼻尖前燃起来,火苗烧得他鼻尖都泛痒。火光凑近烟,阴影也覆得更近。烟点燃了,飘出一小股凄淡的烟雾,时辰透过飘渺的雾气看清了逆着光的脸,每个五宫,每根睫毛。
      “哥。”
      他从嗓子深处干涩的挤出一个音节,用尽全力的,微弱颤抖,却连带着拔出他心底最深厚饱满的情感。翻肠搅肚的思念最后全挤进了一个字。
      “好久不见。”那勾起一抹寡淡的笑,克制的揉了揉时辰愈发长的头发。
      白夜今天是接到了消息,说√X组织跟Z市的一家情色场所最近有着频繁的来往。白夜近年来一直在追查组织的行踪,他尝试着混入组织,这比找条子来得更快。这是他第一次得到如此准确的消息,这次他势在必得。像是一只桀骜不驯的野狼,在潜伏了一年多的猎物终于露出破绽后的势在必得。
      白夜赶到Z市时已是傍晚了,他却在那个名叫“红袂”的店铺门旁见到了时辰,那个用多少人笑容,多少次恋爱都没能陪葬进过去的人。他眯起眼,时辰的出现的确变成了这场游刃有余的猎捕最大的变数。
      他看到时辰正淡定的一次次点烟,可他最清楚时辰心里现在是什么景象,那副故作镇定的模样啊。他喉间发紧。
      他迎着风逆着光冲时辰走过去,明明在路上还想着把他揉进怀里的野性和欲望却在见到他发红的的眼眶时销声匿迹,那故意无视的怨恨被欲望压进了心底。他最后呢只是克制隐忍的揉了下他的头,在无用的挣扎后已经习惯了禁锢欲望。
      秋风飒飒,时辰和他都没说话,他靠在一旁的墙上,望着外面不知何时下起的细雨,氤氲的空气都变得潮湿,把两人影影绰绰的心思都蒙在着一隅之地,万籁寂岑,时辰就红着眼眶沉默的抽着烟。不同年少的两小无猜,春梦无痕,两人都成了寡言的卑劣痴心人。
      还是白夜没撑住,走过去把时辰叼着的烟抽过来夹在了自己手里,在时辰复杂的注视下吸了口烟,那张脸就又慌张埋回碎发下,白夜得逞般弯下腰把嘴里的烟吐在吃饭凌乱而勾人的脸上,把他脸上无用的碎发也顺着吹开了,衬得他更迷离。
      白夜站在他身侧,像年少时那样,揪起他一缕头发随意搓着,另一只手抽着从时辰嘴里拿出的烟,他总觉得烟上还混着一股子糖味,也不稀奇,时辰一直爱吃糖。
      “哥,别抽了,这烟不好——”时辰总算鼓起勇气说了句话,却又被白夜不合时宜的手机铃声打断,清脆的铃声混着味散的烟萦绕在半空。
      白夜漆黑的眼眸染上了一层微不可查的愠怒,却在看到来电时张口结舌,犹豫了一会儿挂了电话。
      “小孩子抽什么烟,少抽。这地儿也不是你该来的,快回去。”他边说边把烟塞回了时辰因欲言又止而微张的嘴里,略带急促的走进红袂。
      白夜走了许久,时辰就一直怔在原地,待脸上的潮红再也无法忽视时,直到那张勾魂摄魄的脸上违和的红晕从耳根漫到脸颊,他把脸埋进手里,凌乱的头发下是隐秘的红色,诱惑的躯体下是奄奄一息的他自己。
      那只烟他一直抽到夹不住,才舍不得的把它捻灭。他起身时感到松垮的针织外套右兜一坠,他摸了摸,摸出个打火机,哑光黑的,底部还刻着白夜的名字,好像是白夜刚刚从兜里那手机是掉出来的,他摩挲了一会儿底部微凹的字,又放回了兜里。
      他没敢回红袂,怕跟白夜撞个正着,他裹着略薄的外套,去了之前那家酒吧。
      回家可惜他已经没家了。
      五六点钟,正是饭点,网吧只零星坐了几个人,他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就靠着椅背,手里生疏的把玩着白夜的火机,就这么熬到了凌晨三四点钟,网吧人多起来,愈发嘈杂,他随意吃了口泡面,算着时间差不多了,本来点支烟缓缓往回走,却被突如其来的大雨淋了个正着,他不喜欢下雨,总能让他想起儿时那段多雨潮湿的日子,他钻进一条小巷,雨势顺风,小巷的高墙蔽住了多数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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