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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端林院的岗前培训 三人在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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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在二楼雅间吃了饭,又在一楼听了会曲儿,华宜左顾右盼,也没有看到那男子,应是已经走了。看着天要黑了,三人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很快便要去端林院进修了,陈氏已经提前两天开始伤心得不能自己了,女儿自小不曾出过远门,仿佛女儿是要去冲锋陷阵,极大可能是要回不来的。陆曼曼很无奈,毕竟二十九的真实年龄早已独立,更何况,初中、高中、大学不都是一周乃至好几个月不回家吗?
“母亲,女儿不过一个月便可回来,再者,母亲若是想念得紧,也可来看望的。”陆曼曼对母亲的“伤心欲绝”已经无从下手了,这句话已经说了不知道多少回了,安慰得没有台词了。
“嗯。出门在外,不同家里,曼儿小心些才好。”陈氏点了点头,说完又是大珠小珠落玉盘。
因着有些换洗的衣物,三哥陆临风便送陆曼曼去端林院,端林院位于皇宫的东南角,甚是安静,少有人经过,是一个进修的好去处。
正在回宫路上的华宜从被风扬起帘子的小窗户中忽然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她马上掀开帘子已找不到那抹身影,再下车寻找亦是无功而返,虽然只是模糊的身影,但华宜很坚定地认为那是在茶馆的男子。
但再坚定亦无用,终究没有遇到。
华宜等了会儿还是失望而归。
不等华宜走出几步,陆临风从一家首饰铺出来,就在华宜不死心地又回头望一眼的时候,华宜觉得自己比被雷劈了还要难受,因为她分明看到了男子手中拿着的是女子才用的镶玉石碧花簪。
是啊,这家首饰铺刚才并未进去,因为华宜满心以为他并未成亲,如此英姿的男子又怎会没有娶妻,独自去挑选首饰送给妻子,这应是极其宠爱的吧。
华宜的心很堵很痛,她用手揉了揉胸,又重重地拍了拍,似乎是将这被锁住的心拍碎了才好。
跟在马车边的影儿听到“咚咚咚”的拍打声,微掀起帘子看了看格格,正看到华宜正用尽全力在拍击,满脸泪水。“格格,格格,这是怎么了,你不要吓奴婢啊!”影儿从未见主子这么痛苦,很是担心。
“没事,回宫。”华宜顿了顿,吸了吸鼻涕,觉得就是把心拍碎了也是一地的痛。就让自己一个人窝在角落里疗伤吧。
不知闺中密友正在承受情商的陆曼曼正在重温大学生活,而很多时候就会有那么一个人坏了美丽的心情。
这个人便是白遥逸。
说起白家,并非都城的官家,而是贤城的商家,贤城是前朝的都城,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古都。
白家祖上是吃文化饭的,后家道中落,到白遥逸的太爷爷时只是落魄书生,早已没有之前的风光,但亏得脑子灵活,迫于生计开始做些小买卖,经过几代人的积累,这买卖也越做越大,但大家心里仍然有文人的风骨,骨子里依旧认为从政比从商更有骨气,无奈子孙在从政上鲜有成就,而白遥逸此时从天而降,从小便是才女,可谓是背负重望,得万千宠爱于一身,白逸瑶的成就便是整个家族的成就,是光耀门楣的大事,再宠爱也是不过分的。此次参加科举,亦是信心满满的,未料到会被陆曼曼抢尽了风头。
若陆曼曼是个男子,倒也作罢,作为唯一的女子是有骄傲的资本的。可偏偏陆曼曼是个女子,不仅比她漂亮耀眼,还比她更受重视。白遥逸受不得原本属于自己的主角光环被他人拿走,所以尤其讨厌陆曼曼。
毕竟几代经商,也是积累了颇丰的财富,对旁人稍使些钱财送些物件,对方便作为跟班一样死心塌地。于是,陆曼曼便被孤立了,孤立也就孤立吧,本就疲于应付,整好落得自在。
所以,陆曼曼像被人格分裂一样有两个截然不同的口碑,女孩子心中是个高调、矫情、大小姐脾气,而在男孩子眼中是低调、直爽、媚而不妖。
曼曼从来不是一个顾及他人言语的人,听得多了又被男生关注得多,胆子大的还有暗地里送了些物件,都被陆曼曼原封不动地物归原主了,几个来回也弄得烦了,向夫子申请坐在第一排,单是给个后脑勺让大家各自去谈论着去吧。要说之前曼曼是被动接受孤立,现在是主动要求,她很强大,强大到不惧他人言语,她又很脆弱,竖起尖刺不让任何人靠近,也便没有伤害。
独来独往的陆曼曼让很多人都觉得她似乎并不属于这里,只是如丁香般的过客,随时都可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能到端林院的都不是蠢笨的人,几个富家子弟早看出白遥逸和陆曼曼不对头,想着捉弄一下那姓白的,说不定能让陆曼曼刮目相看,抱得美人归。
这么想着,便这么做了。
其中一人负责找狗,另外几人负责引开和白遥逸一起的人。
白遥逸并非天不怕地不怕,她怕的东西有很多,其中就有狗,更何况眼前这只呲着牙立起来能到腰部的狼狗。
她吓得一动不动,从她忍不住抖动的嘴唇能看出她还活着。那狼狗知道她是个活物,但看着像个石头一样动也不动,不禁自我怀疑,狼狗在她身边转着圈儿不断嗅着。
白遥逸看着狼狗这么靠近,她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自己了,嗓子也不是自己的嗓子,腿也不是自己的腿了。
当她恐惧到极致时,突然一边尖叫,一边拼劲全力地跑。
当看到前面小溪边的人时,白遥逸来不及看清是谁,只看到小巧的身影似乎是些女子,马上歇斯底里地喊:“救我,救命啊!”
要问陆曼曼最喜欢什么,那便是水,她觉得水最有格局,包容万物,看着潺潺流水很能让人宁静。
此时正看着溪水出神的陆曼曼听到这一声呼救,入眼的是一条大狼狗追着几近崩溃的白遥逸,是的,她已经清楚认出这是白遥逸,但是陆曼曼没有多想,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抓起石块砸向狗,另有几个女子早已尖叫着跑开了。
白遥逸跑近才能稍冷静地认出了陆曼曼,突然顿了顿。
“愣着干什么,不要命了!”陆曼曼扔过去刚从在旁边捡来的一根竹竿,自己又捡起石块扔过去。
那狼狗扑向白遥逸,却被竹竿伤了鼻子,于是有些后怕地看了看白遥逸又看了看陆曼曼,突然扑向陆曼曼,陆曼曼反应不急,只得用手挡住。跟在后面放狗的男子哪料到会伤到本想拍马屁的陆曼曼,赶紧让狗主人牵着走了。
被狗咬住手臂的陆曼曼已经疼得站不住了,血染红了衣裳,却染不红她发白的嘴唇。
“对不起,对不起!”说不感动是假的,白遥逸脱口而出的不是谢谢,而是对不起。她太愧疚了,愧疚之前对陆曼曼的种种,愧疚她竟救了自己。
太医不出一刻钟便过来了,原以为就是一些富家小姐的小碰小擦,流一点点血就鬼哭狼嚎,生怕别人不知道受了“多重”的伤,待这时看到伤口,一会儿感叹,一会儿惋惜,一会儿唏嘘不已。
那可是一条大狼狗啊,张开血盆大口可以咬下脖颈儿,这手腕上留着尖牙咬合下形成的窟窿,不断涌出来的鲜血显示出当时的咬合是多么用力。
太医感叹的是这么深的伤口也怪不得会晕倒了,惋惜的是多么俊俏的女娃因着这伤口怕是许不得好人家了,唏嘘的是都是小姐,这位是有些能耐的,不禁更加细心地医治和包扎。
陆曼曼在当天晚上便发起高烧,迷迷糊糊却没有醒来,守在床边的白瑶逸反复换着冷毛巾,比照顾自己还要尽心尽力。
她太后悔了,如果是他人,她用钱财打发了便是,但是她是陆曼曼啊,是一个相看两厌的人啊,她觉得,别人都可以救她,不论多少金银珠宝她也还得清,单陆曼曼不可以救她,她救了一个自己联合他人欺负的人,这个债她该怎么还,这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这是得用命来还啊。白瑶逸听到床上的人儿哼了一声,皱了皱眉头又昏睡过去了,定是很痛的,泪水又溢出了眼眶,这是与她八杆子打不到的人在替她受苦受难啊。
白瑶逸歇了几天课程,哪儿都没去,单是肿着眼睛守着病人,那时医术并不发达,高烧是会致死的,白瑶逸经常一眨不眨地盯着一动不动的人,生怕人就这样没了,在第无数次把手伸到鼻子下探探气息时,陆曼曼艰难地睁开了眼睛,看到眼前的同窗红着眼小心翼翼地确定她还活着,扬起嘴角轻笑了下,正想说话呢,发觉嗓子干涩得冒烟,痛感也随之而来,痛得忍不住嗯哼了一声。
白瑶逸赶紧去倒了杯水舀进去,一边舀,一边激动地哭了出来:“曼曼,我对不起你,是我对不起你。”
陆曼曼轻微地摇了摇头,更准确地说是摇了摇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