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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绫小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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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残阳落下,在外面玩够了的青鸟回来了。
听到从院子里传来的一声清啼,芙兰用被魔法压制好的樱花书签把书夹好,才下床去给它开门。
禁制开,青鸟立刻飞进房里盘旋,啾啾个不停,最后落在书上。芙兰跟它回到床边坐下问:“开心吗?”
“啾~”
“我也没想到他长这么大了,看起来还高出了我半个头。差点没认出来,是不是?”
“啾~”
“好了。他还活着,嗯……过去的事就过去了,别去打扰他。”也不知道想到什么,她忽然笑了下,随后就转了话题,看向它脚下踩着的书问:“你说这本书,我能在樱花落完前读完吗?”
没有人回答她。
青鸟偏了下头,似是在思考,但实际不过是去捋了下自己的羽毛,随后就飞起来,用爪子将书翻开,扑棱着翅膀,衔起那枚樱花书签头也不回的飞走了。
“哎,傻鸟。”芙兰连反应都来不及,就见它如残影般飞进了院子里,消失在樱花林中。
很明显,又把她的东西占为己有了。
“这只小胖鸟,该快的时候不快。”她郁闷,咕哝着回到床边坐下。
此时,学生宿舍楼。
六点一过,楼前的喷泉开了,水流喷出优美的弧线,交织成了各种好看的形状。
房间有些黑,窗前虽然映出了外面的灯火昏黄,却因为反光而看不清,绫小路便在指尖施加了点魔力,将桌上的烛灯点燃。
火起,烛亮,在顷刻间将四周照亮。
这是一间有些狭窄的单人间,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一间独立卫带着一个小厨房,家具完善。
很,“现代化”,“极简主义”。
据说是乌托邦设想家大卫的设计手笔。五十年前,学校在他诞辰两百周年时利用这栋学生宿舍楼将他的设计代表作完美翻修了出来,在邀请各界人士参观后,引发过社会轰动。那时,广泛讨论的话题是:魔法和科技,谁利谁弊?
传闻,三国皇室还特意为此举行过辩论大会,可惜,最后以“哪种方法能更快杀死魔物,哪种就更有利”这种模棱两可的结论作为答案而结束掉了。
数据板“叮叮叮”地响,不断发出提示声。绫小路收回神,拿起来看,见板面上写着“请开灯”的字样,不由看向烛火。
开灯?
现代化,科技,灯?
环顾四周,见玄关处和床边都有一个开关似的按钮,天花板上则有个乳白色玻璃状的半球体,他在思考下后,将离他最近的开关按钮按下了。
瞬间,灯亮,照出了满室的清辉简洁。
著名的乌托邦设想家大卫曾经说过,当里尔顿口中的那个民主公正的社会到来之后,人人有饭吃,人人有家住,人人可以行使权力。社会虽仍有贫富之分,却再无特权出现。因为,一旦出现,人们必将谴责。
用手挡住头顶比烛火更明亮的明亮,绫小路看向窗外,见夜色下,对面那栋高高矗立着的教师宿舍楼也是满栋明亮,被叫做“电梯”的东西安装在外,正载着几位魔法高阶的老教授上行,不由睁大了眼。
“希思黎啊,”额头上的血虽然顺着脸颊往下流,女人却不在意,在随意抹了把脸后想了下,对他状似轻松的笑道:“它是一所很神奇的学院哦。如果你能回去,可以去那里看看。”
情不自禁的,他想起了这句话。
收回神,自觉眼睛已经适应眼前的光亮,他把手放下,挥手将烛火熄灭。
接下来要做什么?去叫做“便利店”的店里买好全部的生活用品回来后,房间已经收拾好了。
再次环顾一周,他把目光放去了浴室。
浴室,有些小。之前他进去看过,数据板上也做过简单介绍:打开安装在墙上的开关,左边是热水,右边是冷水,手柄左右移动可以控制水温,等花洒出水后,就可以.....
站着洗澡。
很,“先进”。
绫小路想了下,决定拉上窗帘,脱掉衣服,拿着浴衣进去试试。
先试试打开冷水。在冷水喷洒到自己身上,刺得他肌肉紧绷后,他才将手柄缓慢移到热水处,任由水汽喷腾,将这个小小的浴室蒸成大雾一场。
这样的水雾令他惶然,情不自禁的又想起他当时在迷雾沼泽里迷失方向的事了。
那次的目的就是探索,摸清地形,以便后续判定能否在那里驻扎营地,为更远阔的探索做准备。可惜那场大雾迷惑心智,不知不觉的走神后,他跟丢了。
那时候,他不敢乱叫,怕引来野兽和魔物,搞不清方向,茫然四顾,全是心慌,一个人僵硬站在原地数着心跳计时,在时间越过越久,以为不会有人来救自己时,她却把他找到了。
“想死吗?给我闭嘴!”及时出现的女人伤痕累累,用手将他的口鼻捂住,如此厉声呵斥他时,他却感受到了女人掌心上传来的热度。
在逐渐崩溃的情绪里,那是他第一次觉得女人那双妖冶得如同红月般的眼睛是如此温暖。
才到这里一天,他就回忆起了很多与女人相关的事,有点奇怪。
简单沐浴后,绫小路关掉花洒,拿毛巾擦干身体,沉默将衣服穿上,在镜子前停下——
镜子上有一层雾。把水雾抹掉后,镜面能勉强照出他这张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脸——除了棱角有些分明外,真实的他面无表情,眼睛无神,并不帅气。
如果再不表现得正常点,估计就很难有女生喜欢上了。
今天见到的那个少女,除了眼睛和头发外,其余都太像她了。
头发还滴着水,在被他摇头甩去后,还是感觉湿漉漉的,他转身拿起另一条毛巾往头上搭,开始胡乱擦。
一边擦,一边走出浴室,想打开桌前的窗透口气。
却,意外迎来一只青鸟。
这只青鸟头顶呆毛,衔着一支樱花书签,神气活现的站在窗外,像是来炫耀的。
心里扑通一跳,他惊讶,在脑子里电光火石的想过许多后,还是决定遵从内心最原始的想法,立刻开窗让它进来。
果不其然,窗一开,青鸟就飞了进来,还为他带来一支樱花书签——
压制好的粉色樱花与极薄的细木片相接,上面用魔力刻着一段蝇头小楷,是:
世界以痛吻我,我报之以歌。
在看到这句话后,他赫然睁大眼,变得不敢呼吸了。
记忆恍恍惚惚,又回到了他十二岁那年。
那是他在圣所大森林里的第二个年头整,同期只剩下十八人。为了庆祝,女人特意把计划好的探索计划延后一天,在当天带他们去狩猎野兽,为晚宴做准备。
现在他有些忘了当时兴奋的他们狩猎到多少头野兽,只记得女人并没有让他们剥兽皮,而是让他们在旁看着,说“你们这个年纪并不适合做这种血腥的事”。
但她让他们洗兽皮了。她把那些带着热血的,完整的兽皮叠在一起,统统扔给他们,说:“拿去洗吧。谁洗干净了就给谁。”
所有人都在抢,就他没有。
与其说是不屑,倒不如说是依这个女人的个性,每个人最终都会分到一块,他为什么要去呢?
于是,理所应当的,自认已经看穿这个女人的本质,更或者说,只是为了能多占用一点女人的时间,那时,他选择了待在女人身边。
那时候的女人还是一头及耳短发,手不离刀,就算是洗手也会把那柄长刀放到身边,以便能在任何时候都能做出最快速的反应。
所以,当他接近女人后,迎来的是女人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夹杂着凛冽的刀风,横亘在他脖子前的白色利刃——
只要再往前一点,就能见血。
在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远处的山头还有白雪,旁边的湖里的水粼粼发光,被微风卷起阵阵涟漪,女人收刀对他道:“虽然悄无声息是件好事,但对待身边亲近的人,大可不必如此,知道吗?”
他奇异的发现女人那双本该妖冶如血般的红色眼眸淡下去了,变得像是黄昏里的橙色晚霞那般温暖动人。
那天,他们每人都得到了一张新兽皮。
那个夜晚,他们裹着用魔法烘干的兽皮,围坐在暖烘烘的火堆前烤肉。
女人给他们讲故事,讲一只被国王用金色鸟笼囚禁的漂亮夜莺向往自由,每日啼哭,最终化为荆棘鸟冲破牢笼的故事,她告诉他们人生而自由平等,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同时,她也念诗,“世界以痛吻我,我报之以歌”,说这句话是错的。挨骂了,就骂回去,挨打了,就打回去。若不开心,就大哭,若不自由,就离开……
最后,她说的是,“神明虽然创造了这个世界,并将自己耳畔的最后一朵花化为希望之树矗立在这个世界的中心,为我们带来生生不息的希望和源源不断的温暖,让很多人都信仰她,但我还是希望你们能成为自己心中的神。而不是让她成为你们心中的神。”
所以,这个也叫芙兰·李的少女到底是谁?
绫小路觉得有必要弄清了。
半夜,睡得迷迷糊糊,听得阳台一阵声响,芙兰开灯下床。
揉着眼拉开窗帘一看,是傻鸟回来了。
还叼回来了她的樱花书签。
她一阵叹气。
“你什么时候能不这么爱乱跑?”
开门让它进来,见它把书签放到地上,啾一声后又飞走,她愣住,随即又重重叹了口气。
放养就这点不好,现在管不了了。
将书签捡起,顺手夹在手指间旋转把玩,她准备回去睡觉。
却,在坐回床边,要把它放到桌面时顿住。
随即,惊讶。
樱花压得很好,但她那朵是盛开着的。这朵却是含苞待放的。
而且,薄木片上的蝇头小楷也变了,变成了:
我寻你千百度,从日出到迟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