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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失去指甲的越奚萎靡了好些天,期间不论裴旻怎么逗他都提不上劲儿,除了吃周娘给他精心熬住的鱼糊糊之外。

      说来也是奇怪,越奚以前并不喜欢吃鱼,即便宫里御厨的手艺再怎么精湛,他始终觉得剔不掉那股鱼腥味,久而久之,御膳房给静安殿准备的膳食里,便不会有鱼了。

      如今变成了猫,他倒是又喜欢上了自己曾经觉得一辈子都不会碰的东西。

      飞快吸溜完自己的午膳,越奚熟练地往前一推碗,示意裴旻自己已经吃好了。

      接着,裴旻会再递来一根撕成细长条的咸鱼干给越奚磨牙用,旁边还准备着羊奶,若见他的小猫牙齿实在咬不动,裴旻就会重新撕一条新的泡在奶中,等变软后再喂给越奚。

      裴府下人不多,厨房只周娘一个人打理,管家杨叔操持着府里大大小小的事物,最常见的裴小六是裴旻的书童,不过那书童似乎对裴旻怕得紧,从来不敢仰起头看裴旻。其余那些负责院落洒扫整理和浆洗的仆役,越奚更是见得少了,但也不是完全打不上照面,偶然间从他们的闲谈里得知,现在是宁安帝三十三年了。

      六皇子跌落丛云岭,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三年能发生许多事。比如裴旻早已不是越奚记忆里的户部尚书,他已经是整个大宁的左相,权势比起当初更胜一筹,在朝中同大哥还有五哥呈三足鼎立之势;比如静妃痛失爱子,一病不起,没能走完那个冬天便消香玉陨;比如宁安帝下令彻查六皇子坠崖一事,半年多的时间里,越厉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过那天他们被人追杀……

      裴旻看着原本咬着咸鱼干的小爪突然耷拉下了耳朵,整只猫散发着颓丧难过之意,没多想,直接将它捞进怀中抱着,一边顺着毛,一边挠着小爪的下巴,动作轻柔,带着十足的耐心。

      他们吃饭都是在前厅,不过主仆不同桌,梨花木制的大圆桌上便只有裴旻带着越奚,一人一猫,倒是十分宽敞。裴旻总是吃不到多少便会先放下筷子,专心伺候自己的猫吃饭,等小爪吃完后,才会接着再吃些,杨叔等主子吃完后,便会让几个小仆来撤下桌上的东西。

      不过今日小爪突如其来的消沉让裴旻也没有心思再用饭,只想带着小爪先回去休息,便同杨叔道:“待会儿小侯爷来了,杨叔领他直接来书房寻我。”

      “小侯爷这时来?”杨叔感到诧异,“可相爷不是——”

      “风还未起,不是多大的事。”裴旻一下一下轻轻捏着小爪的后颈,意在安抚,没有忽略掉怀中小猫突然竖起来的耳朵,心里稍微放心,道,“告假一月,须得他替我看着朝里。”

      杨叔了然,又问:“那可要准备些小侯爷爱吃的茶点?”

      “那倒不必。”裴旻说,“他待不了多久,也不是外人,不用劳烦周娘费这些心。”

      说完,裴旻揣着猫,回书房去了。

      越奚听到小侯爷三字儿后,顿时精神了起来。

      大宁开国时立了不少异姓王侯,但爵位不世袭,世子们想要坐稳自家的位置,无论如何都得去拼一身功绩下来,但这天赋并不是人人都有的。传到宁安帝这儿,早些的开国王侯们已经寥寥无几,裴旻口中的那位小侯爷家里便是其中之一。

      那人叫陈执,定海侯世子,太医院院首余太医爱徒楚泽渝心悦的郎君。

      俩人从小就被家里长辈订了姻亲,一山一岚,一武一文,十足般配,越奚记得自己出事前夕,楚泽渝到静安殿给母妃看完诊后同自己说过,等陈执从北原回来,他们就要成亲了。

      如今三年过去,两人之间应当是成了亲才对,再照着山君和岚君共度花雨的那个疯狂劲儿看,越奚觉得他们说不定已经生了好几个小包子了。

      不过这都不重要,越奚心想,他得想法子通过陈执联系上楚泽渝,然后再通过楚泽渝混进宫里。

      裴旻权势滔天,其实他才是越奚想法回宫最好的合作人选。但他现在只是一只猫,且他认为以自己对裴旻的了解,和裴旻合作无异于与虎谋皮,更重要的是,越奚敢打赌,一旦裴旻晓得自己的猫内里竟然是一个人后,只会暗中将自己当做猫妖处理掉。

      他就是这样的人。

      被抱着的路上,越奚一直盯着自己粉嫩的肉垫想着事,不由自主地伸出舌头在肉垫上舔了舔,刚才在饭桌上沾了油,这会儿正好把爪子洗干净。

      舔了几口爪子后越奚突然僵住,受惊一般甩开小爪子,软软地咪了一声。

      猫的本能太可怕了,越奚用爪子搓了一下脸,他根本控制不了。

      看来得想办法变回原来的模样。

      “哟。”

      陈执大步流星走进书房,身上还穿着朝服,英气俊朗的五官上春风洋溢,瞧着心情不错。

      裴旻将小爪放在书桌上准备好的软垫里,亲自倒了茶递给在对面坐下的陈执:“今天怎么下朝这么晚?出什么事了?”

      “越厉从江南道递了折子过来,粮的事已经安排妥了,陛下拉着百官商议嘉奖的事,吵了半天也没个结果,就比平时晚了些。然后我去了一趟太医院,用了午膳才过来的,你这厮抠门的紧,断不会让周娘替我备饭。”陈执接过茶也不怕烫,一口喝掉了大半,放下茶杯后才发现桌上多了一个雪团子,眼底一亮,伸手过去,“真俊,你什么时候养的猫?”

      越奚看着朝自己伸过来的大掌就想躲,但是裴旻先他一步拍开了陈执:“别碰。”

      “这么宝贝?”陈执也不执着,不让摸就不让摸吧,看两眼便也够了。

      越奚虽然当了几天猫,可还是不习惯被人当做宠物那样瞧稀奇,这会让他浑身不自在。为了躲开陈执的目光,他从软垫上站起来,迈着小短腿跳下软垫、几步小跑跃进裴旻怀里,顺便扒拉了几下裴旻的衣裳,端端正正坐在他的腿上,尾巴忍不住地左右来回甩动,和衣服摩擦出沙沙的声音。

      裴旻也没想到小爪会直接往自己这里来,要知道这几天不论他如何示好,小爪主动给他的最大的亲昵也就是拿肉垫在他手上挨一下了,这种主动坐到自己怀里的举动,他原本以为还要过上个把月。

      一时没有忍住,裴旻在陈执目光看不见的地方,从后伸手揉了揉越奚的毛肚皮。

      越奚一怔,万万没想到裴旻会碰到自己那里……虽然如今在别人眼里是只猫,且裴旻应当也不晓得碰到了那处,可架不住猫的内里是一个快要及冠的年轻岚君,越奚简直臊得不行,毛毛浅浅炸了起来,下意识抬起爪子就要去拍那只在自己身上胡来的手。

      可抬起来的瞬间,越奚想起那日在裴旻身上划出的浅痕,心里一下软起来,挥打的动作变成了轻推,推开了裴旻的手后又再他腿上踩了踩,转了两圈觉得平静后才又坐了下来。

      “取名了么?”陈执对这一人一猫在桌下发生的事浑然不觉,手拖着下巴靠在桌上,心里啧啧称奇,这三年里他还是头一次见到裴旻对一个东西这么有耐心,“要不我也去养只猫吧,阿泽应当喜欢,正好也能陪陪他。”

      听到“阿泽”二字,越奚有些兴奋地按着裴旻的大腿,偏裴旻忽然将自己抱起来放在怀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揉着小猫的背,瞧着并不如何专心。

      裴旻没有回答陈执的问题,小爪抱起来后,他不动声色地叠了一下双腿,从手边书册里抽出一封信扔到了陈执面前:“我叫你来可不是话家常的。”

      信封上有一抹红,像是血,陈执也不再吊儿郎当,换上严肃神色,将其中的信拿了出来。

      内容不长,陈执很快便看完了,完后将信揉成一团,道:“三年前那日,当真有遂丹人参与?”

      裴旻抿了一口茶:“大概吧。”

      陈执又问:“谁送来的消息?”

      裴旻没说话,放下茶杯,朝他比了个“五”。

      “嘶。”陈执将手里的纸团扔向裴旻,准准砸在了越奚头上,“安王这是在向你示好?”

      裴旻轻哼了一声:“若真是示好,他让人送来的可就不止这点儿了,模棱两可不说,只有一丝猜测,须得探了才晓得。”

      说完,他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端坐着的猫。

      那纸团砸来后,顺着头顶落到他的面前,越奚一时没忍住,抓到手里不住把玩,纸团被他抓得嚓嚓响,前阵子被剪掉的指甲新长出来了一截儿,刺刺拉拉的声音诡异又和谐地混进了两人的谈话里。

      他听得认真,也扒拉得认真,丝毫没有注意到裴旻从桌上的小漆盒子里,拿出了剪刀。

      “要剪掉?”陈执以为他准备剪了那信,便从怀里拿了火折子出来递过去,道,“还是烧了安全些,我这儿有火。”

      裴旻抬头看了他一眼,晓得他会错意,但那信确实要毁掉,陈执也没完全会错意,便先放下剪刀,低头准备将纸团从小爪手中拿出来,但小爪护得紧,裴旻捏着纸团稍微用了些力才顺利拿出来,还带得小爪往前扑了一下,爪子勾住了他的衣袖,勾下来些许丝线。

      “喏。”裴旻一只手拖住还想去勾那纸团的猫,眼神示意陈执道,“拿去烧了吧。”

      陈执:“……”

      接着,裴旻挨个儿捉起小爪的四只爪子,拿着剪刀熟练剪掉了新长的指甲,又看了一眼自己被勾坏的衣袖,想到方才陈执的话,又道:“养猫废衣裳,你要是不介意被勾坏一橱的金丝锦绣,倒是可以给泽渝养一只玩。”

      “那还是算了。”陈执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温情浓郁,“不如让我勾着玩儿。”

      裴旻不搭话,只是看着他,越奚也被他的话吸引了注意力,陈执被这一人一猫看得莫名,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咬牙道:“别说金丝锦绣,就是千金云锦我也买得起!”

      烧了信,两人又聊了一些朝中杂事,并未再提信中事的后续了。

      这可急坏了越奚,但他再着急也只能原地打转,软绵绵咪咪几声,这除了能引来裴旻更多的顺毛之外,再无旁的用处。

      陈执问:“它怎么了?一直叫的,是饿了么?”

      “方才才吃了晌午,饿不了这么快。”裴旻将小爪举到跟前,那琉璃似的眼珠直直看着自己,还冲自己娇气地叫唤,四肢小爪子朝他的方向杂乱挥舞,像是舍不得离开他这么远。

      “所以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给它取了个什么名字?”陈执喝掉杯中剩下的茶水,心里啧啧不已,这猫是生得雪白可爱、惹人心疼,但也没有到这般地步吧。

      他可从来没觉得裴旻也会是耽于小宠玩乐的人。

      裴旻沉默了一会儿才道:“小爪。”

      “小什么?”陈执手一抖,差点儿没把刚喝下的茶水喷出来,“你……这是何必?”

      裴旻没说话,反而是将自己的脸埋进小爪的毛肚皮里,闭上眼睛,状似贪婪地深深吸了一口气。

      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栀子香味。

      越奚被裴旻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使劲儿推着裴旻的脸,但奈何自己力气不够,挣扎了半晌,只得认命让这人埋肚皮。

      温热的呼吸扫过毛皮,说实话,怪痒的。

      “……你准备几时回朝?”陈执有些没眼看,主动换了个话题。

      “今年大雪,栀子花期晚了些。”裴旻从毛肚皮里抬起头来,道,“这几日应当就会起风,不出岔子,五月底就能回朝了。”

      越奚这会儿还没意识到两人在说什么,更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直到当天夜里熄灯后,他才想起来起风是什么意思。

      屋内燃起了浓郁逼人的栀子熏香,比越奚清醒过来的那天厉害许多倍,门窗紧闭,溜不进一线风,院子里也没有留人伺候着,屏风后头的床放下了床幔,一人一猫被藏在了里头。

      越奚瑟缩在床脚一动也不敢动,愣愣的看着眼前自顾安慰的山君。

      低沉的喘息将越奚整只猫都包裹了起来,却没有信香的味道。

      山君的花雨和岚君是不同的。岚君的花雨一来便是狂风暴雨,但山君花雨开头是起风,风起十日,便是狂澜。

      越奚卧在那里,他没办法在这样的时候睡着,总忍不住要去看裴旻,去听裴旻的声音,心里不断升起怪异感,让他焦躁不安。

      好不容易熬到风停下,外头已经是朝阳初生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注:1.山君(A)一年发一次情,一次一个月左右,分两个阶段,前面十天叫做起风,这个阶段不会有信息素散发出来,所以这个时候的山君一般都会找一个环境合适的地方把自己关起来,一直呆到发情期结束,十天过后就是统称的下花雨,会有信息素散发出来。
    2.因为岚君(O)不会有起风阶段,所以如果不想那么早成亲的岚君会在十五岁那年开始一直服用药物抑制自己的花雨期。别问为什么是十五岁,问了就是方便好记。
    以上都是我瞎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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