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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6章 伊人相逢 ...

  •   回到凡世后玹歌仍然过着喝酒,听书看戏的日子,走了一座又一座的城,换了一个又一个的地方,看过一段又一段爱恨情仇,听了一段又一段离奇又凄美的故事,却仍未找到孟婆说的答案。
      她想自己可能会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等下去吧!直到遇见离笙之前她一直这么想来着。
      离笙是慰庭湖上一艘红船中刚来的琴师,他弹的琴极好听,十指修长,只要轻轻搭在琴弦上,再微微一勾,就有一串又一串动听的曲子从他指间流出,原本喧嚣
      的慰庭湖一下子变得万籁俱寂,只余琴音,仿若天地间只那一人,遗世而独立,纵然他身处三千繁华尘世,却不沾染半分。
      可惜他偏偏眼睛看不见,一抹素锦附在眼上,遮了大半张脸,却也难掩他倾世的容貌。很多人叫他盲人琴师,有很多人为他唏嘘不已,他倒是一副无所谓的做派,只管弹他的琴。
      .也有很多慕名而来的官家太太小姐可不管他是不是盲人,那些隐晦的,大胆的情书是一封接一封的送来,再由别人念给他听。
      可离笙从未理会,也从不赴谁的约,那些对他芳心明许暗许的小姐太太们,日日在慰庭湖畔徘徊,就为了多看他一眼,多听他谈一首曲子。
      玹歌喜欢在他弹琴时坐在他身旁,看他十指弄弦,看他面目如画。他的曲子里总带有几分清冷与孤寂,就像九天之上的那轮孤月,千千万万年来都孑然一身,不染红尘。
      玹歌喜欢陪着他在夜深人静时走过那条长长的街道,他眼睛看不见,又没个人引路,自然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虽然脚步踉跄,却丝毫不影响他的英姿,玹歌一颗心总悬了又悬,生怕哪颗不长眼的石子就滚到他的脚下。
      玹歌还喜欢守在他家的房梁上,做个梁上君子,别的不偷,就偷偷多看他两眼。
      玹歌有时觉得自己好笑,在这世间飘荡了几百年,也算是个有些见识的鬼,现下却这般犯花痴,不过这花痴犯得甚是合玹歌的意,玹歌再没有比那时庆幸自己是缕游魂了,想想平日里被离歌拒绝了的女子,玹歌更加窃喜,偷窥得也更加心安理得。
      然偷窥的时日长了,玹歌竟生出几分妄想来,妄想留在这个叫离笙的琴师身边,妄想其能记得自己。
      人生在世,不过数载,比不得像玹歌这般连冥王也不收的孤魂野鬼,能在世间游荡数百年而不灭。
      玹歌记得戏文里总是会唱“有花堪折则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对玹歌而言,离笙就是那朵又大又漂亮的花,此生不折,来世何从。
      也许真的是在凡世游荡得太久了,沾染上凡世的气息,而这种气息一旦沾上,便附身入髓,难以自拔
      终有一日玹歌俯在红船中一名舞女身上,一派巧笑嫣然,纤腰细步的走到他身前,轻声唤他:“离笙”。
      玹歌以为离笙大抵会觉得是那个女子思慕与他,这般来靠近,不过是想让离笙对她有些不同寻常的记忆罢了,玹歌也能拖了这女子的身躯,能真切的唤一声他的名。
      他的琴声嘎然而在,而后眉目微蹙道:“这不是你,出来吧!”玹歌被他的话惊得退了半步,过了半晌才嗫嚅着唇道:“你…你”你了个半天也没你出个所以然来。
      离笙似是知道她要说什么,拢了拢袖子,神色淡然道:“你在我身边跟了这么久,我怎能感受不到,我虽眼盲,心却比常人灵敏百倍。”
      玹歌顿时不知该高兴还是该懊恼,高兴的是他能感受到自己,也不枉自己在他身边偷窥了数十日。懊恼的也是他感受得到自己,那她平日里偷看他他岂不是都知道,那他明知有鬼偷看,还换衣服换得那般从容自在,洗澡洗得一副魅惑众生的摸样,害得她一身衣袍尽数用来擦鼻血了。
      后来满腔的愤懑与羞愧都只换得一句“你不怕我?”常人知道有缕孤魂野鬼跟着他,怕是早吓得昏死过去。
      “为何要怕,”他浅浅的回我一句,全然不把玹歌是鬼当回事。
      好吧,玹歌不得不承认他与常人是有所不同,而且还是很大的不同。玹歌从那名女子身体里出来,像一团雾一样轻飘飘地立在他面前,看着他,从头看到脚,连头发丝都没放过,看了良久。

      而后对他说:“我是一缕游魂,冥府不收我,我便在冥府纠缠了两百年,虽然到头来冥王还是不许我投胎。但今日我要告诉你的是,你若想赶我走大抵是赶不走的,你不让我偷看我也可以不偷看,我可以正大光明的看,大抵你也是阻止不了我的。”
      玹歌其实以前就觉得自己脸皮厚,就比如赖在冥府两百多年,蹭吃蹭喝来看,但她从不晓得自己的脸皮可以厚道这种程度,大约是想先发制人,不要给离笙说不许她跟在身旁的机会。
      离笙大约也没想到玹歌可以厚着脸皮说出那样一番话来,一张脸本有些苍白,现下却因玹歌一席话硬生生憋出一抹霞红来,衬着附眼的素锦竟别有风味,看得玹歌有些痴了。
      玹歌总觉得男子不要长得太好看,就比如冥王祝辛就因为长得好看,白引来这么多桃花,连冥府那些扫地的上了年纪的阿婆也看着他两眼冒光,每每如此,玹歌就要对祝辛他编排一番,大抵说他造孽之类的话,可祝辛全然不顾别人对他怎么看,只一如既往,日复一日的风骚着,浪荡着。
      使得后来玹歌看戏时都不大喜欢那种长相文弱白净的书生,偏偏爱看一脸大胡子的武角。
      但如今见离笙这一副摸样,她竟也欢喜得紧,约莫离笙一脸的胡子她也是喜爱的,只是不太衬他那一身出尘的气质,这让玹歌又无端生出几分苦恼来。
      离笙自然看不见玹歌那一脸的表情,时而痴迷,时而厌恶,时而欢喜,时而苦恼。
      他只是继续抚琴,过了片刻又不大在意的说:“你要跟着便跟着吧,反正我什么也瞧不见”,一曲终了,他又像想起什么似的急忙补充道:“以后你别再人前同我说话,待夜深了回家后再说吧,毕竟旁人不像我这般不怕你,没准别人也当我是疯子。
      离笙的话玹歌听得真真切切,特别是他说的‘回家’二字,她在这凡世游荡的这许多年,从没有家,她一缕孤魂用得着什么家呢?后来在冥府的那一两百年,她虽也有自己的一间屋子,可冥府那么大,有那么多的鬼差鬼使住在一起,她只觉得那是一个住处,从未觉得那是家,而今日眼前这个普通的凡人,却叫她一缕孤魂回家。
      一时之间,玹歌心中百转千回,柔肠百折,这几百年来所有的孤独委屈在这一刻尽数化成对离笙的痴缠与感激,她抬手轻柔的覆在离笙附眼的素锦上,对离笙说:“离笙,这天上人间,三千凡世,唯有你一人将我看在眼里,感受到我的存在,我在凡世游荡了几百年,走过那么多地方,看过那么多人,唯有你而已。”
      她说:“离笙,让我做你的眼可好,我陪你看尽万千河山,我代你看柳暗花明。”
      时至今日,玹歌也未能忘记,当时的离笙偏了头,露出一个足以令星河日月黯然失色的笑容回了一个“好”,单单就一个字,就足以让玹歌此生不忘,此生不渝。
      那时的玹歌在世间游荡了几百年,看过很多期期艾艾的,描述男女之间爱情的戏文。那时的玹歌还怀揣着几分少女情怀,时常想若自己是一个正常的人,会不会遇见一个她倾心的人也倾心于她。而她觉得离笙就是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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