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实现大一统的朝代,但是蒙古人的奴隶制度决定了他们的统治是残酷的,占领北宋,后占领南宋,蒙古人把疆域内的所有人分成了四等:
第一等蒙古人为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之为“自家骨肉”。不要小看这个“自家骨肉”,和其他人比起来,蒙古人的法律自成体系,比如,如果蒙古人杀了汉人,只需要交价值一头毛驴的钱就可以了,反过来是要偿命的。
第二等为色目人。多西域人,部分契丹人被划入色目人。这也是有一定地位的,仅仅比蒙古人次一等。
第三等汉人(又称汉儿),概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早为蒙古征服的云南人,及最晚为蒙古征服的四川汉族。高丽人也属于这一等。
第四等南人(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最后为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元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和河南行省南部)各族。
汉人﹑南人绝大部分都是原宋朝的汉族。
所以有时我认为,投胎还是很重要的,你要是出生在元朝,要是不小心投胎在四等人身上,不亚于现在投胎在非洲的战乱国家,基本的生存都没有保障,随时随地都有什么危险,真的很惨。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感谢祖国的强大,没有战争的年代就是最好的年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