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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晚上 假如你曾经 ...

  •   晚上十点,离到站还有半个小时,老高在群里发言:已经接上豆总。在太原南站西出口等你俩。
      我和二子嘲笑老高说,真是理工科脑袋,连出口都得说清了。不过,太原南站不就一个出口吗?
      我们带着对老高科工男的鄙视,到站下车,又随着人流出站,这才发现,原来太原高铁东西皆有出口。看来是我们犯二了,文科生的智商被理工男碾压了一番。
      顺着人流走到西出站口,我远远看见老高,在一群人中鹤立鸡群般挺拔而立。再寻,光着头的豆总,跟葛优似的站在他的旁边。他们俩朝我们俩欢快地招手。
      1999年寒假,我从长春取道太原,准备和太原的兄弟们会合,然后一起坐火车回家过年。本来学校说统一订学生票,到临走前两天,却说没票。那时我们到底年纪小,社会经验不足,平常依赖家长习惯了,从没想到学校订票也是买,自己买票也是买。所以当我们都没票,而寝室老大却自己到火车站买到一张坐票,我们都痛骂学校真他妈的,没那本事就别揽这活儿。春运时期,再加上学生潮、民工潮,火车上挤得水泄不通。三个座的坐四个人,两个座的坐三个人,中间的过道,也挤满人。本来我买了几个小板凳,然而根本没有地方放。于是我和几个老乡,就只能那么站着。其间,火车上卖瓜子、饮料、矿泉水的车,来来往往好几次,每一次都给站立着人造成无尽的烦恼。那时,大家连站都没地方站,谁还有心情买这些东西。不过,那售货员似乎很享受这种在人潮汹涌中来来往往的快乐,乐此不疲,一道上没闲着,夜里还来往了两次。刚有点睡意就被她吵醒,真想骂几句粗话,可是我们不敢,因为我们都还是纯真的,未被染污的学生,只能嘴里嘟囔几句而已。
      在那样拥挤的时候,火车上居然还有坐票可卖,穿着铁路制服的工作人员在拥挤的车厢内穿行,大声喊着有要坐票的没有。价钱吗?在原票价的基础上再加100块钱。100块钱,够我们那时半个月的生活费了。大抵大家都觉得贵,所以无人问津,一路上,工作人员来来往往,兜售坐票,也不知卖出去没有。
      火车上的坐票明明没有卖光,可是你去买时,回复你的是票已售罄;假如你有钱,而且钱足够多,你却可以买到送到眼前的坐票。假如我们愿意,从这一件小事,也可以窥到整个世界的荒诞。譬如说吧,一个国家,它牛X到可以造原子弹,可以登月,可以下海,可以在每个城市每个角落装满监视器,可是它却告诉它的人民,你们的医疗保险它负担不起,你们想要教育免费它负担不起,你们想要每个人都有房子住它负担不起。你知道它在说谎,可你没有办法,只能装作也认为它讲的是实情。因为你一旦拆穿它的谎言,它有一万种方法治你,让你生不如死。
      老百姓只想简简单单活着而已,管他清醒地活还是糊涂地活。
      就这样,在已经站无可站的车厢里站了二十一个钟头后,这趟像沙丁鱼罐头一样的列车终于抵达了太原。我的腿,走起路像踩在绵花上一样。一步一挨走出车站,远远就望见接站口那里,我的一众兄弟正在翘首期盼。站在最前边的,正是老高。他看见我后兴奋地挥手,待我出站第一个跟我拥抱在一起。一路的疲惫,在与兄弟们见面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现在我们再相见,已经不再选择拥抱了,当然异性除外。我们现在人至中年,学会了矜持,虽然不再拥抱,但知道骨子里的那份兄弟之情永远存在。
      我们先是拿豆总的光头打趣一番,说老高虽高,但在人堆里根本看不见,要不是豆总的光头发出耀眼的光芒,我们根本瞧不见他俩。天下损友基本如此,总要互相取乐一番,不如此,还做什么朋友。
      老高领着我们乘电梯下车库,上了车,老高开车,出了高铁范围,进入广阔天地,在这座他自毕业就生活其中,我们自毕业就屡次前往的省会城市穿梭。太原城这几年变化太大,已经显露出二线城市的底色,南中环路两旁高楼林立,南中环桥跨在汾河之上,灯光璀璨,分外炫目。这已经不再是那个破烂不堪的太原,已不是小不点口中所说的每出一次门都要落一头煤灰的太原。
      我多么想念你,走在我身边的样子。
      我补习那年的第一个冬天,小不点回来过年。大年初二,她来找我,我们相跟着到几个老师和同学家拜年,中午时她就在我家吃饭。这是我们隔了小半年,第一次整天在一起,觉得时光飞逝如电,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看看天色将晚,我只得送她回家。我们出门时,天上正下着小雪,飘飘洒洒,如絮似玉,妆点得世界一片圣洁。我们穿了厚厚的羽绒服,围着厂生活区择远路而行。她不想回家,我也舍不得让她走,然而实在太晚,我们绕了所有能绕的路,最后还是不得不往她家的方向走。在通向她家的必经之路上,有一道斜坡,经年雨水冲刷,道道坎坎,上下行人走得都加分外小心。还记得以前,一个夏天的傍晚,天上正下着小雨,我们不知怎么想的,想爬上后山去看厂区的全景。要去后山,这道斜坡也是必经之地,我们一起走过时,小不点不留神,脚一滑摔倒在地,半个身子沾满了泥水,我怕她不开心,也佯装摔倒在地,身上的泥水粘得比她还多,然后站起来对她开心地笑着:
      “这下,我们都湿了半壁江山,合在一起,就是一整个世界了。”
      小不点刚掸了掸身上沾的泥,用手背抹着脸宠,见我如此,不禁又哭又笑。我走过去拉住她,告诉她没关系,一会儿就干了。我们就这样拉着手,也不管身上的泥水,继续一路向山上的方向走。山色空濛,道路崎岖,二子携手,虹销雨霁。我们就这样,走到山上。站在山巅,俯瞰厂区,在一片迷蒙中越发迷离,一片灯火像隔着轻纱,恍如世间,又恍如隔世。那一天,我们是突然来了兴致,想到山上看一看山下的样子。我们的第一次约会也是这样。那一天大风突起,我在学校后门焦急等待她的到来。那时没有电话,没有手机,只有之前相互的约定。虽然等待令人焦急,但知道有一个希望存在那里,也有一种幸福的兴味。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那时的小不点梳着马尾辫,走路的时候一晃一晃,像钟摆摇来摇去。我总希望她散开头发,可是她一直拒绝着。那一天,吹着大风,她却披散着头发,从远方一点一点露出身影。我远远望着,感觉像看到一轮朝阳从地平线缓缓升起。她打着伞,抵挡着风的吹袭,但仍有偷偷溜出的风吹在她的发尖,于是,她的发梢微动,行动之间像一阵暖风吹进了我的心底。
      她走到我面前,我也不知该说什么,只是对着她笑,她扑过来,我拥抱着她。那时我们第一次拥抱,之前我们连手都没有拉过。我舍不得松开她,拥抱她的手更紧。她知道我不舍得放开她,也抱着我不说话。终于,还是笑了一下:“就那么舍不得吗?”
      “是呀,要抱一辈子的。”我依着她耳畔说完,咬了一下她的耳垂。
      “呸,臭流氓。”她推开我,一脸的娇羞。
      小不点后来说她的耳垂有些外翻,这是她母亲从她姥姥那里遗传来的。她说她小时候就老被人说耳垂不好看,所以一直不敢露出耳垂来。我左看右看也没看出有什么不好看的地方。就郑重告诉她:“你全身没有不好看的地方。”
      “流氓。”她白我一眼,嘴角却带着微笑。
      我和小不点的第一次约会,遇到一个大风天,但这丝毫没影响我们的兴致,反而激起我们要迎接更大风雨的斗志。我们决定要攀上学校后面那座小山。说是小山,也有几百米高,而且岔路纵横,没一定的体力,也是很难登上去的。
      爱情给人力量,足以披波斩浪,披荆斩棘。我们顺着小道,一点一点向上攀登。风从树间吹过,在耳畔呼啸而过,我们当作对我们的鼓励,何妨吟啸且徐行。
      一路上,我都是拉着她的手。她的手温暖小巧,被我粗大的掌心完全包裹。她每次挣脱,我都固执地重新又把她握住,她无法,只是笑着随我去。
      半山有一座废弃的庙宇,年久坍圮,庙外无名,里边供的塑像也失了半了身子,看不出是什么庙,哪位大神。但我们还是向他恭敬地深施三礼,感谢他在这大风之天借我们片刻停留的机会。神佛无语,默然接受我们的感谢。我们唱起一首赞歌,向他表示敬意。
      那几年,厂里每年元宵节都举办灯会,各个单位都要准备花灯,生肖、人物、神仙,各种造型。有一年,有一个单位准备了一尊观世间菩萨,并在菩萨前准备了一个跪垫,方便善男信女们的叩拜。我们那地方,厂四周还有许多乡村,每年灯会,四乡八邻的人都会涌来,其间还有八音会,热闹非常。所以在菩萨面前磕头的,人群众多,我们那时虽觉得他们愚昧,但也只是当成热闹来看,不以为意。然而,有一次,我还是被吓了一跳,因为我居然看见豆总也在那里磕头。
      那一天晚上,我们一帮人结伴去看灯。大家转了半天,然而相约去二子家打扑克。聚人之际,发现豆总不知跑到哪儿去。于是他们先去二子家,我去找豆总,然后再赶过去。再我找到那尊菩萨灯时,我赫然发现豆总正在行三跪拜之礼,我心中顿时紧张地咚咚直跳。
      “豆怎么居然也做这种事?”我迷惑不解。
      我那时笃信均教科书上的所讲,认为一个社会主义的好少年,是不应该给神佛下拜的,那完全是迷信啊。所以,当我看到我一向视为学习榜样的豆总,居然再做这样的事,我的世界观真的遭到了重重一击。我当时假作什么也没看到,等他拜完,到了下一个地方,才过去叫住他,说一块到二子家打扑克。
      打扑克的整个晚上,豆总跟平常一样,毫无什么异样,到是我十分不自在,玩了一会儿,觉得甚时无聊,就退了牌桌,在一旁摸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起来。
      我不是福尔摩斯,不知道豆总何以对着佛像下拜;可是我像福尔摩斯一样,对这件事充满好奇。
      多年过去,我一直没问过豆总这件事,恐怕他也早已忘记。之所以没问过,是因为我想我已知道答案。对于拜佛,俗人求欲望的满足,贤人求欲望的消解,至圣之人求欲望的解脱。如此而已。不管豆总当年求的是什么,定在其中之一。
      而当年我和小不点在山上那座庙里的礼拜,也不过是带着想要满足欲望的企图,我们求的是爱情的永恒。尽管我们后来才懂得,世间没有永恒,任何事物从其出现开始,就预示着灭亡。
      我们出了破庙,继续御风前行。行路艰辛,但跟心爱的人一起,坎坷也成了通途。等到我们爬到山顶,整个城就在脚下。空气清洌,心旷神怡。远处的景象像在画幅中,我们看到道路玉带一般绕城,看到四个生活区像四块方方正正的豆腐,远处的厂区,高大的烟囱冒着白烟,轰隆声仿佛就在耳边,其实我们什么也听不见。我从后面紧抱着小不点,面宠贴着她的秀发,她也紧依偎着我,像要嵌进我身体里一样。我们就那么傻傻地在寒风中站立,望着远方,像望着希望的未来。
      命运总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开人类的玩笑。一年之后,我却牵着另一个女孩子的手,行走在异乡的土地上。
      分手是能够传染的。那时第一个分手的是豆总。他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回来,就跟我们说,已经和芽芽分手了。这也在我们的意料之中。豆总是干大事的人,他的志向远大。而芽芽,在他前行的路上大概给不了他什么支持。她早前进了技校,后来进厂上班,作一个普通的女工,一生大概就是如此了。芽芽是豆总第一个女朋友,也是最漂亮的那个。对豆总来说,女人的外表是皮囊,有趣的灵魂才是他所在意的。所以,但他后来娶了一个女博士,我们一点儿也不感觉诧异。然而对我们这帮兄弟来说,跟这个嫂子相处,远远没有跟芽芽相处感觉轻松有趣。
      记得第一次与她的相见,便令我们不快。那次见面,博士嫂子明显装出一幅很好交谈的姿势,但过分的热情反而变成了作秀,让人感觉厌烦。其他人不知作何感想,我却的的确确对这位博士嫂子第一印象甚是不佳,因为她问我的第一个问题居然是:“听土豆说,你的英语四级还没过?”
      我的兄弟们都知道英语是我一生的痛,如果我的英语好一些,没准儿我已是哪个世界五百强的金领。就在她问这个问题的那个时期,我的英语四级已经考过五六次,却还都没有考过。所以,这个尴尬的问题委实让我尴尬不已。我不好发作,只是尴尬地点头,待到这个博士嫂子要向我传授英语的学习秘诀时,我找理由躲开了。
      不只好,其他人大概也对这位博士嫂敬而远之,比如,当老王被问到“听说你到现在连女朋友都还没谈过”,老王勃然大怒,一句脏话朝豆总飞去:“你他娘地怎么啥的都跟你媳妇说?”我们哈哈大笑,当作一个笑话。豆总极其尴尬,博士嫂子不知所以。
      后来,我们严重审判了豆总一次,警告他不能把什么都告诉自己的老婆。豆总摆出一副可怜相:都是她逼我的,咱们的聊天纪录她都要看,我有什么办法。
      爱情世界,豆总一向是逍遥浪子的形象,不想也会犯到一个女人的手里。我有时甚至很怀疑,他们是否有共同的语言,他是否真的听懂了他老婆那些带着学术味道的言谈。
      一次新年聚会后,兄弟们一致商定,以后都不准带家属聚会。
      那次新年聚会,定在厂里最好的饭店,小二十人,坐了两桌,一桌男人,一桌女人和孩子。女人们聊孩子、衣服和美容品,男人们没得可聊,只是一个劲儿喝酒。豆总的博士老婆大概很不适应这样的环境,跟其他的女人们话题总聊不到一块,后来索性就提前离场。豆总一言不发,做在席间只是对我们尴尬地笑。他的博士老婆要豆总一块回家,豆总说正跟兄弟们喝得痛快,要自己的老婆先回。博士老婆说:“在你心里,兄弟重要还是老婆重要。”
      一般这样的话题,都是在自己家里说的,答案肯定是老婆重要。但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样的问题就问得不合时宜。我看氛围不洽,赶紧解围:“当然是老婆重要。”二子在一旁帮腔:“为兄弟两肋插刀,为老婆插兄弟两刀。当然是老婆重要。”
      大家哄堂大笑。豆总也知道兄弟们的好意,就起身送老婆回家。大家并没有因为这个小插曲而耽误喝酒。女人和孩子们吃完了,都觉得陪着我们这帮大男人无趣,就相约着去老猴家坐坐,叫我们喝够了各自回家。没有女人的约束,我们感觉更快乐,然而豆总过了好久还没来。我们想,恐怕是被老婆绑住出不来了,于是开了几个玩笑。
      豆总终于还是回来了,不过脸色不太好看,坐下来就喝了一大口汾酒,骂了句“操”。我们看出来了,这是跟媳妇吵架了。大家就说赶紧喝了这一轮,各自回家,毕竟天也不早了。但豆总说不行,今晚必须玩够了。一会儿喝完酒去唱歌,谁不去就不是兄弟。
      我们当然没问题。但看到豆总如此,感觉要让他尽兴,他的博士老婆非给我们脸色看不可。于是都嚷嚷着唱歌有球意思,回家回家。
      但最终我们没拗过他,还是打车去了歌厅。大家也都玩开了,谁还管他夫妻吵架的事。又要了一堆啤酒,一边唱一边喝。
      《吻别》《谢谢你的爱》《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今夜你会不会来》《我终于失去了你》《一场游戏一场梦》《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
      豆总选唱的歌曲,跟当年与芽芽分手时唱的一样,不知道豆总在唱这些歌时,想到的是不是也是芽芽。如果当初他跟芽芽在一起,不知道他会不会更幸福。
      而我呢?我想到的不是小不点,而是之前暗恋的那个同桌。假如当年,她像我喜欢她一样喜欢我,我们结合在一起,我一定不会选择离开家,而是留在厂里上班。我们一起作一对平凡的夫妻,不经历命运的大起大落,像许多平平常常的夫妇一样,择一城而终老。但这只能是妄想,或是在小说中意淫一番,所有的假设都禁不起推敲,我们最终还是得面对千疮百孔的现实、流离多舛的命运。
      我依然记得十四岁那年,春节,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听着春节联欢晚会里,主持人们一起倒数,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过年了!窗外烟花灿烂,世界一片喧嚣,而我心一片寂寞,无可相依。我在那一刻,想到的是为什么我喜欢的女孩子会不喜欢我。难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付出真心,她会真的没有感觉?那些小说中写的,难道是骗人的吗?
      我小时候看的那些小说,男女主人公之间好像系上一条无线电,一方受了伤,另一方必定痛疼。当罗彻斯特呼唤着他心爱的简时,爱小姐不也在梦中听到了这样的呼唤了吗?为什么我内心那么深重的呼唤,却在现实中惊不起一丝回响。
      我在那个年纪学会了喝酒,因苦恋喝下的酒入了愁肠,又增添无限凄苦。我清楚记得一个黑夜,我酒醉后躺在街心花园的草地上,有一个女孩儿经过,那女孩儿居然就是那个女孩儿。我没有勇气叫住她,她也没有主动为我停留。那是她已知道我喜欢她不久的事,她在教室换了座位,如今,她又像躲避瘟神一样,在漫天星光下躲避了一个酒醉的男孩儿。
      我内心呼唤着她回来,现实中却懦弱地不敢言语一声。世间多少的错过是因为缺乏勇气?
      现在作为中年人,我知道小说中所写的都是骗人的。十四岁的男孩,真的会纯情到与一个他所喜欢的女孩过一生,然而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很少会因为喜欢哪个女人,而产生跟她过一辈子的冲动。而这世界是四十岁的中年人掌控的,由不得十四岁的男孩女孩去实现他们单纯的梦想。
      四十岁的我,虽然不再纠结那个女孩为什么不喜欢我这样的问题,然而每每想十四岁的那场暗恋的失败,还是感觉心中带了刺。我记得那一两年,我和她确实是很快乐地在一起度过。难道她真的看不出来,她面前的这个包容她的害羞的男孩,是喜欢她的呢?
      十四岁的我,当然不相信一个人被人喜欢着而自己毫无感觉;然而四十岁的我,知道这是真实存在的。一个人不喜欢你,你再对她好,她也是没有感觉的。最多,她说一声“我一直把你们当作哥哥”或“我一直把你当作很好的朋友”,这其实已经把你抬高到了很重要的位置——尽管在她心中,你并没有这样高的位置。你如果不知足,那你就会跌到尘埃,乃至被她抛入地狱。
      “女人天真的眼神,藏着冷酷的针。”我是个男人,我当然相信这样的话。
      自老高向那个女孩透露了我的心事,她弃我而去,我的世界变成了一片荒原,虽然兄弟们时不时来我家聚会,然而在一片喧哗中,我更感觉寂寞。记得有一次他们组了一个大局,我突然感觉这样的场面让我很讨厌。于是我一个人跑出来,跑到学校后面那条铁路,一路走,一路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我从小随爷爷奶奶在农村长大,用现在的说法,就是留守儿童。自九岁从农村来到城市,常常有一种疏离感。我觉得我不属于这座城市,也不属于任何一座城市,因为在城市里,我找不到生命中纯粹的东西。城市的楼太高,人的欲望比楼还高;农村里没有高楼,人的欲望就相对没那么膨胀。于是,城市里的人,血是冷的,情是假的,与人的交往是带着功利目的的。我这样想时,便止不住经常往铁路上跑,有时走在铁轨上,一走就是两三个小时,因为我来从农村到城市,是坐着火车来的,我相信,铁轨延伸的地方,有我的故乡。
      多年以后,我再次回到故乡,却发现,故乡已不是儿时的故乡,乡亲已不是儿时的乡亲,亲人大半逝去,所谓故乡,变成了一个符号,记忆里的温度,比现实中更加温暖。
      尽管暗恋中带着苦涩,然而回味之下,苦中也带着一丝甜美。假如你曾经喜欢过的人不再喜欢你,那就远离她,只记得曾经一起拥有的美好时光就好。
      这段暗恋的时光虽然短暂,但确也有美好的记忆留在其中。记得那时每个人都有个歌本,里边抄录着自己喜欢的歌曲,那个时候,正是四大天王刚刚崛起的时候,女人爱刘德华,男人爱张学友。女同学的歌本里,全是刘德华的贴画和刘德华的代表作;男同学的歌本里,基本没有贴画,只是歌词。所以从美观度来说,男同学的歌本与女同学的没法比。我那时也有一本,前两页是我喜欢的两首歌的歌词,第一首是《夕阳醉了》,第二首是《一颗不变心》,都是张学友唱过的。而这本歌本其他部分,都是空白。这两首词的字迹很清秀,一看就是女孩子的笔迹,是的,这是我的同桌帮我写下的。那时我看他们都有歌本,就自己也买了一个笔记本,一次晚自习,我鼓了很大勇气,才敢问我的同桌,愿不愿帮我抄两首歌词,同桌当时就同意了,我的心兴奋地都要跳出来了。于是,这一整本笔记本,就留下了这两首歌词。多少个夜晚,我坐在自己那间小屋里,开着台灯,听着录音机里张学友唱的这两首歌,看着歌本上那娟秀的字迹,内心涌着暖流。那时感觉夜晚都是明媚的。三十年过去,这本歌本自然无处寻觅了,但它一直存留在我记忆里,一闭上眼,就好像正有一本摊开的歌本就在面前,上边娟秀的字写着“红红泛着酒窝的浅笑,何时愿让我靠近?”。
      我的这个泛着酒窝浅笑的同桌,最终没有让我靠近。然而最终,我还是在另一个也有着甜蜜酒窝的女生那里,找到了停泊的海港,让我在梦与现实之间找到了暂时依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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