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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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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掌声、闪光灯,大舞台在灯光中熠熠生辉。
舞台是金色建筑和装饰,台下却是以红色为主。
那一圈暗红墙壁,将一群“金光闪闪”的男女环绕其中。
无论是金发白肤,还是他们带的项链手表等装饰物、衣服上的镶嵌,可以不都在发着光。
奥斯卡举办了一届又一届,这些总是不变的。
今年开场的脱口秀演员,请了一黑一白二人,极力展示这个国家的政治正确。
她无视掉一左一右两边完全不同风格的香水味,微低下头。
不黑,也不白。
像她这样的黄种人,能坐在这里也是少见。
她偷偷瞅眼手中小镜子里的自己。
倒不是多看重妆容外表,不过这样的晚礼服实在让她难受。
二十岁刚出头的她,还正是追求自由的好时候。
因为感受过站在台上,俯视无边无际的乐迷,举手投足都被疯狂效仿膜拜,她更加不喜欢被按死在座位上的场合。要不是那件事......
“宋千莳!”
按照“规矩”,开头串场的脱口秀演员总会挨个把在场众人调侃一遍,现在终于是轮到她了。
往痛处扎。无聊的的美式乐趣。
千莳反手收好小镜子,抬眼看去,准备好迎接无情吐槽。
“没想到还有一天能看到您穿晚礼服啊!”
搭档打了他一下:“人家可是连修女服都能穿的!但我真的很好奇啊,您演戏的时候捧着圣经,看到旁边的一团火,没想着把它丢进去吗?”
他们说的是千莳担任女二号的《圣战》。
名字听着霸气,却是女性专场。女主生而双面,一面是孤独的天视,一面是随从众多的女巫,她摇摆不定,千莳就是她身边穿小话的恶魔。
奥斯卡一向入围的都是现实主义题材的片子,这部很是难得。不仅因为导演是从上个世纪就名声大噪的斯蒂芬·林奇,更是因为今年发生在梵蒂冈的大事。
几名主教和助理被爆出性侵、贪污等各种丑闻,原本的圣地污秽不堪,圣人展露出魔鬼的一面。
但在法庭上,他们的回答都是一样的:“不是我、我没有。”
研究微表情的专家、再先进的测谎仪都无法察觉一丝谎言的气息。
同时,所有的案子或早或晚都可以追溯到十年前。
以圣地为中心引发的大乱,让《圣战》得以顺利拍成。
毕竟一年前定演员时,不少基督徒跑到斯蒂芬的推特下面要求换人。
宋千莳,摇滚巨星,一支金属乐队横扫北美、西欧、北欧和澳洲。
在她之前,谁也没想过,一个“文文弱弱”的亚洲女孩儿,能让千万人追随,在身上纹满她的名字,甚至不惜为她去死。
说她坏,黄赌毒一个不沾,没一点金属界的不良习气;说她好,撕圣经、把演唱会开成篝火派对,被以基督徒为首一干“正派人士”恨之入骨。
还好他们懂得分寸,提到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这个场合不用回答什么,只需要对着镜头表现出“我一点都不在乎”“这个笑话真好笑”的样子就好了。
千莳龇牙一笑。
能在西方国家掀起千层浪的人,是一幅完完全全的东方相貌。
如同中国古代仕女图,柳眉樱唇,清爽寡淡。
终于把这尊大佛结束了。
她的粉丝,可不是网上骂骂就结束了,要是惹到她,那都是真刀真枪的威胁,那群人,疯起来一个两个都不要命的。
两位演员幸福的将话题转向下一个人。
“蒂塔,您和您的搭档一样,让我们大开眼界啊。第一次看到穿这么多衣服的您,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蒂塔就坐在千莳前面,深蓝色的深v礼裙,如同皮肤一般与她的身姿紧紧贴合,圆润的肩头小巧可爱。
她只简单坐着,就衬得旁边两名身材姣好的女演员像两只大猩猩。
白肤红唇,几乎两只手就能圈起来的细腰,傲人的上围和及肩微卷的复古发型是她的特色。
蒂塔·利布森,全世界最有名的脱衣舞娘,她的丰富经历堪堪和千莳媲美。
幸好坚持不跟她坐在一起,不然......
千莳暗自庆幸。
脱口秀结束,一项项奖项的最终得主开始揭晓。
千莳旁边坐着位陪跑了三年的男演员,演绎经验丰富,但也不免紧张起来。
千莳倒是随性,作为一个半路出家、才演第一部电影的人,能拿到提名就很不错了。
最佳女配角奖。
放了《圣战》的片段,千莳带着白色面具、戴着红色头纱、穿着红色袍子,捂住蒂塔的眼睛,在她耳边对她说话。
千莳情不自禁摸摸自己的手,想再感受下搭档如雪的肌肤。
乐队巡演了几年,名声越来越响的同时,免不了男男女女前来投怀送抱。
蒂塔三十岁,保养得再如何好,自然都比不上小姑娘的吹弹可破。
可只有触碰她的时候,才有触电的感觉。
倒不是心动,是才思泉涌。
导演斯蒂芬是好莱坞出了名的严格,但她们的对手戏几乎一遍过。
“在这里,我要先感谢蒂塔和千莳。”
一干奖项已经颁发完毕,二人果然是来陪跑的,而最佳导演奖,也果然是斯蒂芬老爷子的。
大前年才宣布要“金盆洗手”,没过两年就啪啪打脸。
“......这样好的剧本,我没办法不心动,所以,我也要感谢那位不知名的编剧,谢谢你,也为我挑选两位这样优秀的演员。”
《圣战》入围后,组委会曾再三询问过编剧的名字,但谁也不知道。
按老爷子的话,剧本是和当日报纸一起塞进他的信箱的,备注只有一个,想使用这个剧本,必须要千莳和蒂塔来演。
他自然犹豫过,但幸好三人算是认识,他也就发邮件说明缘由,请她们来试戏,倒也不算唐突。
彼时,千莳正在低谷期,天天一个人闷在房间纠结,但一看到剧本,直接飞去面试,这才成就了一部好片。
颁奖结束了,还有名利场派对。
这派对是另一场腥风血雨的开始,各路明星争奇斗艳,恨不得摄像机里一半的照片都是自己。
大家换了身衣服,能穿多露穿多露,千莳换了件盖恩乐队的T恤混在其中。
她穿过几人,拍拍前面的肩。
两个也穿着黑T恤的少年回过头,打量下千莳,失望:“都这个时候了,你怎么还穿别人乐队的衣服?”
千莳耸肩:“我不管穿啥,风头都是我们的。”
再好看的□□都抵不上这条消息。
血雾乐队官网关闭,乐队暂时解散。
这个消息是他们三人一起定的,即使早就知道,但千莳还是揪心了一下。
为了顺应金属乐队的一贯尿性,他们也取了个中二兮兮的名字。
当年给两个妈汇报乐队名字的时候,还被世羲嘴角的一抹冷笑狠狠刺痛过小心脏。
没关系,贱名好养活嘛。
凭着鼓手快到不行的双踩,和吉他手令人眼花缭乱的手势变化,“重影”二人组,加上千莳颗粒感极强、男女不辨的黑嗓,它一路杀出去。
血雾的成功,让无数音乐人分析其背后的原因。
千莳是其中唯一的亚洲人,带给乐队mv和舞台京剧、木偶戏等异国元素。中式含蓄,搭配澳洲的豪迈,和瑞典的冷峻,彼此融合,才成就了这支独一无二的乐队。
正巧轮到三人走红毯。
他们甫一走上去,灯光缭绕,闪的快睁不开眼。
没想到能蹲到血雾最后一次合体,各大媒体卯足了劲,想拍个够。
幸好红毯环节不包括提问,不然他们饭都不一定吃的上。
进了宴会厅,三人都掏出手机,在自己推特上简述下原因。
千莳订了明天的机票回国,根本没想着召开什么会,正式道别。
一年前发生的事历历在目,即使追究不到她的责任,她还是不能释怀。
这次不是逃跑,而是赎罪。
她想再接一个剧本。
中国片子,讲的是精神控制。
剩下的,鼓手的大学申请已经通过了,吉他手要回家结婚。
三人聚在一起讨论接下来发展的时候,挨个说完自己的计划,然后相视一笑。
15岁就开始组建乐队,在live house演出,面对狂热的人们,像伟人发表演讲一样,把自己的想法写进歌词里唱出来。
他们在不停写歌,发表自己对这个社会的不满,也将这种情绪带给乐迷,产生无法挽回的后果。
他们其实一直停留在15岁,现在的他们需要成长,去经历更多。
“三年之后再见!”
碰杯。
鼓手:“说真的,我还蛮担心你,你要演戏,直接在好莱坞不好吗?偏要回国。你说说,除了中文,你还熟悉什么?”
千莳反手给了他一拳,从高脚凳上跳下来,冲到人群中。
为什么?
因为“神谕”。
一眼就可以在人群中认出蒂塔。
她不算很高,但自带光芒。
小腿因为从小练芭蕾而带了些肌肉,穿高跟鞋时微微绷紧,结实流畅。
热衷美黑的一群人中,她白得有些过分,甚至带了柔光。
把她单独裁下来,放到四五十年代的好莱坞晚宴上,都不会突兀。
蒂塔感觉到千莳的目光,冲正攀谈的几位绅士颔首致意。
一人连忙接过她手中的杯子,剩下几人抢着蹲下来,要帮她提一下大大的裙摆。
两人一起往阳台走。
蒂塔一路摇曳生姿,千莳不小心踩了一脚人家的裙摆,在后面傻笑了几声。
不知道为什么,临走前,想特地给她道个别。
可能是因为之前一路顺遂的人生有她“保佑”吧。
蒂塔又问侍者要了一杯酒:“一路顺风,缪斯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