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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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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没有比找到一个同你契合且欣赏你的人更难得的了,特别是,这个人还喜欢你。
虽然我一直执意不肯告诉他我的身份和年龄,但由于我俩签了情人协议,他开始主动带我走进他的生活。
他是个生意人,生意场上时常会有酒局,我在这方面的天分实在是不一般,替他挡挡酒,说些场面话,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个快要成年的人。
很快,我同他的朋友,或者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就混熟了,我开始更加频繁地出入他的各种局。
有一次,我们一帮人去了ktv,虽说我很喜欢夜店的黑金属,但我其实很少听音乐,更别提唱了,于是我当时就缩在一个角落,拿着啤酒,听他们鬼哭狼嚎。
那天他刚好谈下了一个生意,兴致极高,他拿着话筒,非要我也来一首。
我当时其实还蛮抗拒的,但怎奈那一包厢的老板全盯着我起哄,我知道这事儿推不得了,因为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出丑,也不能坏了兴致。
于是我点了那首我最熟悉的摇滚:
We will rock you
然而在我伴奏响起,我拿起麦克的那一瞬间,我忽然感到自己好像变了个人。
我开口的一瞬间,整间包厢顿时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异常震惊地看着我,甚至连我自己都十分讶异。
我没想到我掐着声带说了十几年话的喉咙竟然能爆发出如此愤怒且有力的声音,这种惊人的反差感让我血脉喷张。而更加出乎我意料的是,我竟然还蛮喜欢。
我发现,原来我能卖的不止有身子,还有嗓子。
我真诚地谢他八辈祖宗。
我俩的协议刚好终止于我高考的前一天,那天他给了我钱,又有些别扭地往我兜里塞了一封信,而就在那天,我做了一个很大胆的决定:
高考前夜,我拿着一个破布袋,连夜赶到了北京。
我的布袋里什么都没有,除了两本书,是我高中语文和英语的教材,因为我觉得我虽彻底告别了学习这条路,但我总得给自己留个念想。
坐在硬座上,我打开了他给我的那封信,我发现那是一封情书。他想我们结束了情人的合约以后,我堂堂正正地做他的爱人。
然而我消无声息地走了,虽说我心里有些内疚吧,但我一点也不后悔,不过,我还是流了一滴泪。
虽然我自己也知道,那不过是鳄鱼的眼泪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