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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友情,爱情?! ...

  •   永宗1年,朝堂上的波涛汹涌并没有明显波及到黎民百姓,永和镇依旧是那个永和镇,只是永和镇的主人换了人,听说是当今辅政大臣姨娘家的小舅子,不过,确是个彻彻底底的恶棍,即使他披着张文人学者的外皮,却依旧掩盖不了他的恶名昭彰。
      一切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而我却依旧是我,金智家的金卿,16岁的少年郎。二十二岁的姐姐也在去年嫁作他人妇,想是去过富裕日子了,这一直是她的愿望,即使她看起来秀外慧中,可和她相处了十几年的我却知道,她对金钱总是有无尽的欲望,是的,她天生就把头脑全用到这个上面了。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祈福节,各家各户的大红灯笼早已高高挂起,好不热闹,就连这平时人烟稀少的羊肠小道都洋溢着节日的气氛。话说这祈福节来的可颇有渊源,想当年老皇帝刚即位不久,血气方刚,对年轻貌美的丽贵妃可是宠爱有加,可这事情来的也邪乎,不知什么原因,原来身体健康的丽贵妃却一病不起,老皇帝一下子便悲痛欲绝,说是能治好丽贵妃者赏金万两,此后悬赏而来的络绎不绝,可这丽贵妃丝毫没有好转,反而病入膏肓,眼看就要咽气的时候,一老道人浮云而来,治好了丽贵妃的病,并透露先机,说是五皇子命有贵人之象,如能登上大宝,此后必能使国泰民安。老皇帝听后大悦,即立五皇子为太子,这七月十七日便为祈福节,以庆贺丽贵妃的康复。这是民间的传言,可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也便只有老皇帝、老道人和当年的丽贵妃,现在的太后知道了。
      我在这喜气洋洋的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看着这琳琅满目的东西。
      “公子,买一个面具吧,今天是复活节,正好用上。”
      我停了下来,随手拿起一个面具,正要往脸上戴,身体突然被人从后面抱住,腰也被从后面伸出的手搂住,不禁吓了一跳,手中的面具也掉到了地上。回头一看,是一张戴着鬼面獠牙面具的脸。可这身高,体格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
      “郑志杰,你要玩到什么时候,你要是再这样别怪我不客气。”说着,便要把摊台上的石头往他身上砸。
      “哎呦,金卿,卿儿,我错了还不成,走走走,咱们喝酒去。”说着便要拉我。
      闲下无聊,我也只好随他去了。

      永和镇,望岳楼。这是本镇最大的酒馆,老板是个能言善道的生意人,这几年前还生意惨淡的茶馆,一经他手,不过几年,便成了个聚宝盆,生意滚滚而来,好多路经此地的达官显贵都要在此处歇脚,此地也因此洛阳纸贵,到此酒楼喝茶的人,不是家里多金的,便是有那么几个背景的。
      “两位客官,这边请”酒楼的店小二热切的招呼着我们。不只是我们,凡是到这酒楼的喝茶、吃饭、住店的人都会受到这样热切的招呼。
      我和郑志杰坐在靠窗户的位置上,说是喝酒,可郑志杰却一碗酒都没要,只是要了壶茶。我无所谓,也便随他了。
      郑志杰这几年变了很多,变得我有些看不透他,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变得更加深沉了,虽然仍和以前一样喜欢嬉皮笑脸,但我感觉得出来,他变了。从前我只知道他是个被远送到外地的阔少爷,可是经过几年的相处,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可他们家究竟什么样子,我至今也不清楚。不仅如此,原以为只会装混混的郑志杰只是个喜欢跟老师对着干的倔强小孩,可是现在,你能从他的双眼里看出来,他其实是个很精明的人,尤其在与人打交道中十分圆滑狡黠。可他仍旧是我的朋友,是的,朋友,即使象我这样冷漠的人。原来有人说,再没有感情的两个人,如果朝夕相处,过个几年也会培养出感情来。现在证明,事实果真如此。
      我一直在盯着窗外发呆,突然回过神,发现郑志杰一直在盯着我看,心下有些不悦,拿起折扇便想打他,可抬起手臂又发现有些不对,于是便拿起折扇在他眼前晃了晃,不料,他却没有反应。我正奇怪,岂料他竟然不知道想到什么好事,咧嘴笑起来。这小子最近不对劲,和我呆在一起总喜欢发呆,这次竟然还咧嘴笑起来。呵呵,八成又是想到哪的姑娘了,十七八岁思春是很正常的。
      外面下起了灰蒙蒙的雨,想起下午和世俊还有约,便到柜前提前付了帐,留下赵志杰一人走了。
      我沿着溪边走着,途经展风亭,看见两个美貌女子互相攀谈,其中一个我认识,是杜太守家的女儿,听说前些日子不知什么原因,这位千金大小姐想到这永和镇小住,这一住可就半个月。不知说到什么,那个与杜小姐攀谈的女子突然红了脸,娇羞不已。
      “琦月,你真的喜欢那个郑志杰么。”哦,原来是望岳楼酒楼老板的掌上明珠,早就听人说杜老板有个貌似天仙的女儿,名叫杜琦月,原来就是她。
      “恩,自从那次在百花节他邀我共同赏花以后,我便满脑子都是他。”说罢,那一片红晕便浮在那娇嫩嫩的脸蛋上,真是人比花娇。
      “恩,这个郑世杰长得倒是一表人才,不过,他真的喜欢你么?!”
      “这….我不知道,可自那以后,她便常邀我出去。”哦,原来是这样,我说这郑志杰怎么老拉我往酒楼跑,原是为了这个杜琦月。

      雨已经淅淅沥沥地停了,那些沾满露水的桃花含苞欲放,娇艳欲滴,点点花香萦绕在身边。我缓缓地走进桃林,阵阵泥土香铺面而来,这是我在永和镇最喜欢的地方,是的,我喜欢一切贴近大自然的东西,喜欢着这潺潺小溪,喜欢着这朵朵桃花,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亲切。也许,我是喜欢这样平淡的生活的,可这,却不是我真正想要的。
      慢慢走进桃源的深处,一个背影渐渐清晰,我知道那是谁的,是那个唯一能够懂我,体贴我,关怀我,让我知道世间美好,让我感到快乐的人的。只有他了解那个真正的我,不是那个在私塾的乖实的孩子,不是众人眼中那个内向的金家公子,而是……
      他听到我的脚步声,转过身来,见到是我,便向我跑来,然后笑了起来。他笑起来总是那么儒雅俊秀,好像在你面前他只是个文人骚客,可我知道他并不是,真正的文人骚客骨子里总是有股劲儿,是正直,也是不屈,可他并没有这些,相反,在某些方面我觉得他更象郑志杰,是个识时务,知进退的人。我望向他的眼睛,从中我可以看出,因为我的到来,他是真的喜悦。他总是向我露出那么真诚的笑,没有任何杂质,这点也是我一直喜欢他的原因。
      我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因为你总能看到他的一颦一笑,感知到他那颗真挚的心,然后你会得到满足,也会和他一样快乐。
      “卿儿…”他停下来,静静地望着我。
      “怎么了…你”——接着,我被拥进一个温暖的胸膛,感受着那跳的如此强健的脉动——那是他的心。这一秒,我感到失去了呼吸。我从不知道人的怀抱可以如此温暖,却又让人这么想哭。我也不懂这一刻代表着什么,也从来没有想过。只是想就这样趴在他的怀里,直到生生世世。
      林中的桃花依旧随清风起舞,如同三年前,远处的游人看到这如画般的美景不尽驻足,似乎想把这世外桃源镌刻在心中。

      永宗一年,六月三十日,赵世俊离开永和镇,前往京城。自此后,直到他与金卿再次相遇,一切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友情,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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