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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算得上初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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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拿着草图,看着一排排高大的空书架发呆。这家书店我刚盘回来不久,丢掉一些陈旧的杂七杂八后也就剩这些镌着时间、沁满书香的大架子了——我也就中意这些书架。泛黄的旧书还一捆捆摞在库房,如何处理他们为好,这个问题也很令我头疼。
脚步声,然后是门上挂铃的脆响。
“不好意思,小店刚易主,还在翻新不开张。”我咬咬铅笔杆,圈出两排架子批注上“借阅”二字,顺带慢悠悠道。来人没有要走的意思,我从晦明交错的书架后探出个脑袋,见着的是个女子,穿着一身浅色运动休闲装,深红色的散发在洒进的夕阳余晖中映着光。
我意外地发现我认得她。说起来小半年前还有过数面之缘。
没记错的话,是叫林雨霖。
她显然也认出了我,惊讶地说了一句“是你”,我“哦”了一声,规规矩矩应了一句“是我”。
看来这个重逢打了我、也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
应当算初见的重逢,也许是觉得日后能相处的时间还长,我们只是寒暄了几句。她最后随太阳一同离开了我的书店,临走前回眸驻足了一会儿,也不知是在看什么。许是我的轮椅,许是这家空荡荡的店。
有些意外,当时的我没记清她的长相,只记得她那双深棕色的眼睛在残阳中熠熠生辉,却又十分平静,好似一井老水。
送走书店的第一位客人,我坐在晚风中吃饭。书店开在大学校园旁边,拨开凤凰红木的婆娑树影,应该还能看得到海天相接处天空中的太阳余烬。
我在这座城市长大,搏过高考我去了北方,工作也在北方。能回到这里栖身度日,就连我也不曾想到。
街灯盏盏亮起,稀稀拉拉出来散步的学生偶尔路过我的店,瞧见我难免顿了顿、多看了两眼。我没太在意,只是看着新闻边听着几耳朵遛弯儿大爷收音机里的戏曲。
时隔多年,再一次偶然的交谈中,我才知道,这一天,这个夜晚,当我正回店里忙碌时,有人在门口观望了许久,最终还是没进来给我搭把手。
回到家已经临近十点了,家离小店不远,大约两三百米的步程——放以前的话一分钟足够我回到家了,可现在不行,十分钟我才堪堪走完半程。不知何时起多了一个习惯:在半途的职工宿舍小区前的榕树下歇会儿,先一会儿再走过后半程回家。生活被放得很慢,出门也慢,做饭也慢,回家也慢,很慢、很慢。我暂时没法改变,便一同慢下心来,数着见过的云度日。
第二天,傍晚时分我又见到了她。换了一身浅葱色的短袖套头衫,她看起来很放松,马尾松松地垂在脑后,细黑框眼镜遮去了一点眼睛。我们照旧般寒暄了几句。她看看一箱箱新书和堆在墙边的旧书,又看看我汗透的衬衫,提出了帮忙。我欣然接受,也没有理由拒绝。
她不难相处,我们试探地相互客套了几句,然后天南海北漫无目的地闲聊起来。我这才知道她是旁边大学的老师,在中文系任职。也难怪,在抱着一怀书、嗅着油墨味时,会是那般陶醉地眯了眯眼。
心照不宣地,我们没有提起五个月前的那一次匆匆初见。
新书只剩两大箱,旧书倒已经都码上了书架、挂牌“借阅区”。她这才有些累了,而我早已脱力了。她力气很大,仿佛使不完,看着她听我指挥乐在其中地搬着书,“歇会吧”堵在嘴边怎么也说不出。
我们并肩坐在店门口吹风,我这才想起来晚饭还没吃。纵然有保温杯,饭还是凉了。上次回来胃病一直反反复复地发作,干饭只能吃几口,倒不如喝粥来着舒服。咸蛋瘦肉粥,咸蛋是我自己腌的,没用皮蛋。果然,就算长大成人了,也还是讨厌皮蛋那个味。
看到我有些抖的手和凉掉的粥,她“啊”了一声,歉意地挠挠脸,眼中泛起了涟漪。她留下一句“稍等”,小跑着融进夜色,再回来时提着两听桃汁。
“我猜,你应该不会讨厌。”桃汁是常温的,铝制易拉罐身上还有一点她掌心的温度。我道了谢把它搁在脚边的台阶上,打算吃完再喝。
啵。
她的易拉罐发出一点声响。
拉环缀在她的小指上,就像小时候那样。她看着夜幕中的灯光影色,眼中恢复了平静。咬着一点罐沿,她伸出一点舌头舔着边缘残留的甜味。
这是个幼稚又有点傻气的小动作,可为什么她做起来却有种莫名的,莫名的可爱?时至今日这句话我依然想问,依旧未解。
“温淮步。”她转过头喊了一声我的名字,当我抬眼,与她一同撞入我眼中的还有一片微弱的月光。我“嗯”了一句,她继续道:“我傍晚吃过饭有下来散步,要不要,要不要一起?”
奇怪,我与她相识不过几次日落,却亲切得仿佛共赏过几度春归。
我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笑笑:“我吗?再过段时间吧,等我,等我身体再好些。”她思索片刻又赞同地点点头,含着桃汁的腮帮微微鼓起。
说来,还是有些在意她的目光。她的目光太干净了,看向我的时候见不到半分杂念,映着的永远是天光和当下的心情,没有怜悯、排斥、不屑和刻意又过分的关照,真的就像一池清水。
是要在怎样的环境下成长,才能涵养出这般心性啊。
干净的就像孩子一样。
我这样想着,看着她的侧脸、看着她有些凌乱的刘海和在风中微微飘动的散发,手里的粥,凉掉的粥,似乎也平添几分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