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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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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了吗?夜家夜锦笙为了自家清誉以死为证,好生壮烈哟。”
“是啊,说是用身躯做了千枳花的根基,才养成了那么大一棵树,要不然这瘟疫哪儿容易那么快就能结束。”
“不过夜家也是,我看啊他家三爷死的一点也不值,清白是有了,可毕竟是经历了那么大的风波哪儿可能轻易救回来,这不还是家道中落了。”
“诶你话可别说的那么绝对,我看他夜锦岐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这夜家往后啊,还指不定发展成什么样子呢。”
“还有那席鹿,周同和刚死就雷厉风行地拿下了周天谷,到现在哪儿还有什么九大门派,分明就是他周天谷一家独大。”
“谁说不是,要不然你以为他是怎么敢把夜家主宅都给拆了,就为了给千枳花腾一片清净地方。”
“那你可知大家都说,这席鹿跟夜锦笙,关系可不简单。”
“哎哟那谁不知啊,连话本都有了,说什么连枝共冢碧海青天,但最后夜三爷还不是死在了席鹿面前,唉,一场悲欢,不论也罢。”
“此言倒也确实——”
不虚。
夜锦笙猛地睁开了眼睛。
胸口里那种缺氧的感觉让他立刻吸了一大口气,但因为用力过猛立刻呛咳了起来。
这一咳嗽,嗓子眼里又冒上了一股血腥味。
夜锦笙缓了半天,才用手臂把自己从地上撑了起来,把嘴里不知道为什么会有的土块吐了出去。
这是什么情况?他不是死了吗?
夜锦笙本想用手背擦擦嘴,但一看这手爪子跟伸进过泥坑一样脏的要死,还有胳膊上挂着的跟破布一样的衣服。
夜锦笙想了想,他还是擦了擦脸上有些挡碍视线的脏土。
反正估计脸上跟手上恐怕差不多。
“这傻子怎么醒了?”
“还不是你下手太轻了,赶快,我让你去拿的绳子呢,给我给我。”
“跟我有什么关系?你可注意点啊,别缺胳膊短腿的卖不出好价钱,残废可没法子当苦力!”
“嗐,知道了。”
夜锦笙往后偏了偏头,一个人正拎着捆绳子,目标很明确地看着他。
……还真是在说我啊。
夜锦笙眯起眼睛从地上站了起来。
“我警告你别乱动,不然揍你。”拎绳子那人恐吓道,但立刻又好像自言自语,“啧,我跟傻子说什么呢。”
“……”夜锦笙瞅了那人贩子一眼,又往周围打量了打量。
这片林子里似乎就他们仨人。
看到面前那个灰头土脸的家伙居然这时候还四处看来看去,拿绳子的那人更确定了这就是个脑子坏了的,于是大着胆走上前去。
听到了靴子踏在地面上枯叶的声音,夜锦笙把头转了回来。
他感受不到自己身上的灵力波动,也感受不到对面这两个人身上的。
但他能感受到林子里总会有的那么点灵气。
也就是说这就是两个不习武的普通人。
“站好了!”人贩子呵斥了一声。
“哦。”
他没想到那傻子居然应了一句。
应完之后,对方居然还抬手招呼他再靠近点来,似乎是在目测两人的间距,然后抬手一拳捣在了他鼻梁上。
夜锦笙在穿越之前是比较喜欢跑健身房的,不然工作压力太大了没地方发泄。后来跑的多了,也练出了一身差不多的好线条。
而且健身房还有免费的泰拳,他也喜欢偶尔打打拳。
所以回到现在。
两个瘦猴一样的人贩子在夜锦笙这儿只有挨打的份,而且被打的还很惨。
活动了下因为反作用力而有些酸痛的手腕,又瞥了眼躺在地上的俩人,夜锦笙扒了其中一个还算干净的衣服,还摸走了他俩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以及一把小刀。
作为奖励,夜锦笙还在这两个人脑门上用小刀一人刻了一只王八。
秉持着生死由天人各有命趴着趴着说不定人就断气了的原则,他也没补刀,就那么拿着东西走了。
大概走了一段路,夜锦笙看到了条小河。这不意外,他打一开始就在找水源。
小河水很清,夜锦笙低头喝了口缓解了下快烧起来的嗓子,然后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岸边,随便撕掉了身上的破布就跳了下去。
他泡了好长好长时间。
洗干净脸之后夜锦笙把一头乱草一样的头发往后捋过去,在河水的倒影里他看清了自己的脸。
这张脸,这是他自己的脸。
是叶懿的脸。
怪不得刚才揍人的时候动作那么流畅,这就是他原本的身体。
啊这……
夜锦笙一头扎进了水里,脑子乱得很。
理性分析一下,估计是先身穿再魂穿的。
但都玩穿越了还讲究个屁的理性,随便了怎么样都行吧。
“哎呦,快看呐,那傻子居然知道洗洗澡了。”
夜锦笙刚从水里浮上来,就听到岸边那里有人娇笑道。
“怪不得村里没见着人,敢情是在这儿呀。”岸边那里,两个女子一人抱着盆衣服,你一言我一语地打趣着。
这女孩子清脆好听的声音倒是把夜锦笙从胡思乱想中拉回到了现实。
他看过去,几乎没怎么反应就立刻眯眼笑起来:“两位姐姐好啊。”
不同于夜家三公子那堪称漂亮的面容,叶懿的脸就比较符合他前总裁的风范,剑眉英目薄唇轻抿,脸庞上棱角分明,是很标准的猛1长相。
夜锦笙那被水打湿的长睫毛垂下来,伴着好看的笑容,让岸边两个姑娘脸上不自觉地红起来。
“咦?”只是其中一个反应比较快。这傻子怎么好像看起来不傻了?
“如果两位姐姐不介意的话,我要上去穿衣服了。”夜锦笙指了指自己,他白皙的皮肤在阳光下甚至隐隐发光。
两个姑娘脸登时更红了,忙不迭转过身去。
穿好了衣服,夜锦笙把过长的头发用小刀割去了大半,剩的一点用一把破刀也修理不了,夜锦笙干脆跟俩姑娘借了根绳子绑在脑后。
大概问了一下,他们这个地方叫里叠村,是个在大陆东南边缘的小村子。
在村里人看来,他就是个不会说话只会咿咿啊啊的傻子,靠着捡垃圾和偶尔村里人施舍口饭活到了现在。
夜锦笙很感动,拍着自己的胸口:不容易啊兄弟。
“说起来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二人中说是叫小桃儿的姑娘把洗衣盆放在脚边,偷偷瞥着夜锦笙的脸。
“我啊,”夜锦笙笑起来,明眸皓齿的,“我叫叶懿。”
后来他才知道,时间距离夜家三爷的身死,竟然已经过去接近一年了。
这一年里风云变幻,但里叠村只是个偏远村子,也无什么大的动荡,大家也一直过着与世无争般的生活,对外面的情况也没有那么了解。
夜锦笙编了个理由,说自己以前是个穷商贩,也没什么家人,后来被人坑的家财散尽,流浪到这里,因为打击太大了才痴傻起来的。
“那叶小哥你可曾婚娶?”村里的大娘瞅着夜锦笙收拾干净之后,那张简直可以霸占他们村里一只草的名号的脸,第一反应就是问这个。
“有,”夜锦笙依旧弯着眼眉,可眸子却有一股莫名的哀伤,“可惜现在他已经不在我身边了。”
“啊,这样啊——”这前后文一联系,大娘很自然地脑补了一段小剧场之后,用力地拍了拍夜锦笙的后背,“别难过小伙子,你还年轻,人生的路还长的很呐。”
“嗯。”夜锦笙轻笑。
不过人生确实还有很长,长到他不知道是该在这世外桃源里安静地过完这生,还是去外面看看夜家,看看席鹿。
按理说,他已经跟之前的夜锦笙没有任何一点关系了,给夜三觅的这个结局虽说算不上好,但最起码比他之前不明不白地死掉要争气多了。
更何况打一开始,他就是以夜锦笙这个身份活着的,如果想是再出现在他们面前,自己又能凭什么身份?什么资格?
“没关系的叶小哥,你既然癔症也好了,不如就在我们这儿安家吧。”好心的大娘继续说着,“你看我们村的这些个姑娘,个个也都水灵着呢。”
“是。”夜锦笙笑着应了起来。在这里安家,安安稳稳平平淡淡,难说不是幸福的一生。
但夜锦笙接着就说道:“可我还是打算出去看看。”
不管怎么说,像个憨批一样闷在这里自怨自艾不适合他,出去疯一通,想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才是夜锦笙的作风,人既然还活着那就按自己舒服的来。
“我!我要跟叶哥一块!”
突然,夜锦笙身边窜出个人。
那个叫小桃儿的姑娘举着手:“丽姨!我也要出去见见世面!”
“你在这儿胡闹什么。”大娘嗔了句,“别给叶小哥添麻烦。”
“上次我们说好的有人出村就带着我!”小桃儿哼了一声,“叶哥会同意吧会同意吧,我绝对不会给你添乱子的!”
夜锦笙笑了起来,说:“好。”
正好,他缺个苦力。